野生动物犯罪问题简析

2020-09-26 16:48曾淳浩
文存阅刊 2020年13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法治的发展,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关注不断提高。虽然对于野生动物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增强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强普法宣传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野生动物资源;普法宣传;犯罪成因

一、妥尕帅、高万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

妥尕帅、高万太在利益的驱使下于2014年左右开始在色达县进行借收购、运输、出售鹿角、狼尸等野生动物制品生意以掩盖犯罪,从而谋取暴利,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二人因违反《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于2018年7月12日被捕[1]。

2019年8月14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二、问题的提出

阿坝州具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2],加之地广人稀,滋生了许多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下游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的犯罪。复杂的地势使得偷猎者有天然的遮掩优势,使得对于野生动物犯罪难以打击。野生动物资源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我们有义务去保护他们,非法狩猎的发生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在对该犯罪类型的调查中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阿坝州各个部门强化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建立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修建了自然保护区24处,使得大多数野生动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在如此严密的防护下仍然有许多犯罪分子为利所趋趁虚而入。

笔者认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当地林区、保护区地方人民的事。加强对西南地区人民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普法宣传也尤为重要且迫切。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虽然阿坝州近年来在立法、普法、执法出台了相应的措施[3],但是在法治引导、宣传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三、野生动物犯罪分析

(一)野生动物资源的价值

挖掘犯罪的成因是对犯罪进行针对性研究的第一步,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滋生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犯罪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丰厚的回报。野生动物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根据人们的一般性思维,越是稀有的动物越是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在民间,麝香、熊掌等野生动物制品市场需求量极高,即使是在高级市场通常也都是有价无市。其次就是农村宴席对于野生动物的需求,不少地方尤其是毗邻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在举办宴席的时候常常以菜品里有山珍为傲。加之许多犯罪分子披着收购动物制品的外皮,做着偷猎、贩卖野生动物的勾当,这也使得更难打击到此类犯罪。

(二)教育、经济水平落后和地理位置劣势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川西北,地形以高原和高山峡谷为主,很多地方人迹罕至,加之多年来矿产无节制地开发导致当地地势环境恶劣[4],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普法工作难以开展。阿坝州占地84242平方公里,而常住人口仅94.06万[5],大部分人分布在农村,人员的分散也导致普法难以落实到个人。 阿坝州全州地区生产总值不到400亿,经济状况在全国处于尾端,导致大部分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不愿意回归建设家乡,这也不仅仅是川西地区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中国西部地区的问题,这些地方发展已经陷入了恶性循环。经济发展的落后导致了教育水平低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整个四川区域内,每10万人平均在校人数仅18195人;小学、初中、普高师生比分别为16.84、12.78、13.94[6],而这些数据背后包含了如成都、绵阳等教育发达的城市,难以想象被平均的阿坝地区的教育普及率。

(三)普法宣传不到位

普法作为法律传播的主要方式,同样也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经济水平低下是困扰阿坝地区普法工作开展的又一难题。阿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于国家平均水平,2018年西南地区GDP仅占全国GDP总值的10.56%。经济的落后造就了文化水平低下,在阿坝农牧民群众中文盲、半文盲占的比例较高,许多适龄儿童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入学,文化水平偏低,种种原因极大地增大了人们学习、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的难度。

根据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治国战略,加强普法教育,树立保护意识是尤为重要的一步。目前普法宣传方式也较为丰富,据抽样调查显示阿坝地区的群众大部分的通过电视、报纸、相关书籍了解法律知识,仅少数群众是通过线下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可见在目前这个互联网发达的社会,通过媒体、网络途径获取信息才是最为行之有效的途径。与此同时阿坝地区通过开展一系列生动、有吸引力的小品、舞蹈、歌曲等法制文艺演出进行普法宣传同时也提高了人均普法经费预算,其所收获的效果当然也是显而易见的。

解决普法活动中遇到的难题。在牧区、藏区等特殊地区加大资金、人员的投入。为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意识,让阿坝群众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使阿坝少数民族人民通过普法教育活动了解法治,提高法律素质,熟悉司法流程,学会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普法教育的实施对于司法改革有自上而下的促进作用,全体人民的理解配合更加有利于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雷励.四川省阿坝州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现状与对策[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05):95-99+35.

[2]于代松.川西北高原生态建设的困境与对策[J].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9(01):4-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作者简介:

曾淳浩(1997年-),男,四川南充人,本科,四川省宜宾市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方向:法学。

课题项目:

本文系省级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编号S2019106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