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民主在当代的适用性问题研究

2020-09-26 16:48袁怡斐
文存阅刊 2020年13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公民政治

袁怡斐

摘要:选举民主作为一种立足于现实主义的民主概念,在西方国家处于主流地位,但往往是选举在前,民主隐而不显。选举民主又分为两类:直接选举民主和间接选举民主。其中间接选举民主又被称为代议民主。在当代,受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且被认为是更高一级的民主形式的是协商民主,也有越來越多的观点认为协商民主将取代以代议民主为代表的选举民主。本文将立足于现实情况,从直接选举民主和间接选举民主两个方面,分析选举民主与当代民主实践活动的适用性和匹配性问题。

关键词:选举民主;公民;政治;协商民主

选举民主可分为两类:直接选举民主和间接选举民主。前者指公民通过投票或抽签等方式直接选举或被选举,后者往往是公民投票选举代表,再由代表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其中间接选举民主又被称为代议民主。

随着人类事务的日益复杂化,选举民主的缺陷与弊端不断显现,很多国家开始进行民主制度改革。其中,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更高的民主形式,在现有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被很多人认为“即将取代选举民主”。值得注意的是,选举民主或者协商民主,无论哪一种民主形式都不是民主制度的全部,都只是民主形式的一种,也没有涵盖民主建设的全部内容。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也并不是互相排斥、不能共存,二者各有各的优势。

下面将从直接选举民主和间接选举民主两个方面,来分析选举民主在当代的价值以及其适用性问题。由于在现行民主制度中,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以间接选举民主(即代议民主)为主要的民主形式的,所以本文的重点将放在间接选举民主在当代的适用性这一部分上。

一、直接选举民主

直接选举民主最早来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如雅典的选举民主制。后来,由于直接选举受场地、人数、地域范围等因素的限制比较大,所以一般存在于较小的团体或区域内,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我认为,直接选举民主在当代发展受阻的原因,并不在于其自身的落后,而在于缺乏发展直接选举的现实条件。事实上,直接选举民主中所要求的一人一票、人人参与的程序,恰恰是民主的内核和初衷,是真正能收集到来自所有阶层、所有阶级的民意的民主形式。但是受直接选举自身适用范围的影响,以及直接选举实践中的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不良选举行为的影响,直接选举民主未能发挥大方向上的作用。但实现直接选举民主应是我们的目标,比如网络选举通过制度、技术、运行机制等的结合和合理安排,理论上可以达到一人一票的大范围直接选举的目的。

二、间接选举民主

由于间接选举民主又被称为代议民主,而代议民主这一民主概念常常与协商民主放在一起比较,所以下文中将用代议民主来代替间接选举民主这一概念。

协商民主就是指公民通过平等而自由的讨论、对话等方式来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的一种民主政治实践。而现代国家中的民主政治主要表现为代议民主,即公民通过选举代表建立代议机构,由其来行使管理权和统治权。我们常常认为,协商民主是对代议民主的补充和修正,是为了克服代议制民主性衰弱的不足的弥补性治理方式,是精英治国和公民参与相结合的民主政治实践。

关于“代议民主是否会被协商民主彻底取代”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不会。

协商民主要想彻底取代代议民主,至少要有两个现实条件:第一,代议民主带给社会的负面作用大于其本身具有的积极意义;第二,协商民主在实践过程中的不足已经完全或者是基本克服,能够应对政治生活中的各种状况。就现在来看,这两个条件均未实现,且在很长一段时间中都无法实现。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第一个条件。代议民主有不足吗?自然是有的。正因为其有不足,才会产生弥补其不足的协商民主。代议民主的关键在于“代理人”,也就是选出来的代表,这也是不足之处所在。首先,代表并不是随机或者是随意选出的,能成为代表的人往往拥有较高的科学知识水平和政治素养,其中的大多数人也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精英阶层。由于代表都属于精英阶层,其思维方式、利益诉求、价值观等方面代表的皆是自己阶层,所以这样的代表所能代表的范围十分有限,不能使其他阶层的人的意愿得到充分有效的表达。其次,由于代表是直接掌握统治权和管理权的人,所以很容易权力膨胀而形成类似于寡头制的政治制度,从而脱离了民主的发展轨道。再次,在部分国家或者部分地区,资本在政治生活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许多资本家企图通过金钱来控制代表从而控制决策或者选举,这极容易导致代表为金主服务而不是为选民服务的状况,与代议民主建立的初衷相悖。最后,代议民主存在代表不作为的情况,使得决策结果有效性降低。代表由公民选出,对公民负责,但其决定和行为实际上的个人性格和意志的体现。有些代表为了逃避责任,采用公民投票的方式来做出决定,实际上使得公民意志绕过了代议阶层直接上升为至高的决断,未能发挥代表的作用。而民众在某些情况下不成熟的意见,会使得决策的结果出现偏差。协商民主正是通过避开了代议阶层从而避免了代议民主所出现的这些弊端。

但是并不能因为代议民主有不足就应该完全摒弃,应对其负面作用和积极意义进行衡量,分清孰轻孰重,再判断代议民主是否还有存在下去的必要。代议民主又被称为间接选举民主,之所以需要选举代表来进行政治活动,是因为一个国家内人口众多,难以实现直接民主。这是代议民主至今存在的最主要的原因,毕竟人数多难以管理的情况至今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近些年有人提出借助网络来实现大范围内的直接民主,可行性不高,且并不是本篇要谈论的重点,所以不赘述了。同时,选举代表的方式避免了公民政治素养良莠不齐的问题。在民主政治制度尚未完善且社会中尚未形成公共理性的情况下,很难要求所有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都拥有较高水平的参政议政能力。而精英阶层由于其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的优势,本身就能够在政治活动中发挥更显著的作用,这也是政治决策等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还有就是,代议民主对权力有着监督和制约功能,既包括代议阶层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包括人民对代议阶层的制约和监督,这就在社会中形成了有效的权力监督体系。

因此,不仅可以说代议民主对民主政治运行有着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代议民主至少在当今社会中是必不可少、无法被代替的。

再来说一下第二个条件。前面说到,协商民主是对代议民主的补充和修正,是比代议民主更高一層次的民主政治实践方式。作为更高层次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的顺利有效实施对现实条件的要求更加多也更加复杂。尽管迄今为止,中西方已经有很多的政治学学者投入对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且这种理论在政治生活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但这种理论体系往往停留于一种理想的民主模式,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能够使其得以完全实现的条件。

首先,协商民主要想得到有效实施,要求多元的协商主体,且要求实现不同主体间的平等以及各主体达成共识。协商民主跟代议民主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参与主体的不同。代议民主的参与主体基本局限于精英阶层,而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人数多且范围十分广泛。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说,所有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权利参与协商。这就意味着,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都参与到了其中。这种多元化的协商主体恰恰是协商民主的优势所在,也恰恰弥补了代议民主参与主体单一化所导致的思维方式单一化和需求单一化等。但是在当今社会中,多元化的协商主体之间很难实现平等。比如政府与公民之间,往往是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只是被动参与进了协商过程而不是决策过程。再比如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由于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公民拥有不同程度的科学知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精英阶层在知识水平、能力以及资源等方面相比于弱势阶层来说具有很大的优势,因此精英阶层有更多的机会参与进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也能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平等很难实现。另外,由于个体在价值观、理性认知等方面的差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考问题的方式,关注的重点也不一样,需求、利益诉求更是不同。且社会中尚未形成发育成熟的公共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实现多元化价值的统一,也就难以达成真正的共识。

其次,当今社会缺乏用以规范协商民主实践的健全的体制机制。协商的议题应该如何选择?哪些人可以参与民主协商呢?过程中都有哪些具体的步骤?如果协商没有得出结果或者协商结果偏离预期的轨道应该如何补救?这种种问题都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法定的体制机制对于协商民主来说,不仅仅是一种指导,更是一种保护。如果没有体制机制的保护,协商民主的运行就只能靠特定的人员,这特定的人员往往指的是任期领导。但人是最不具有确定性的因素,因此任期领导一走,以往的协商民主运行模式就很难运行下去。另外,协商结果和协商过程对协商参与主体并没有法定约束力,那么谁该为协商结果负责任呢?参与协商的主体都需要负哪些责任呢?参与主体在协商过程中的不恰当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是否应该有约束呢?这些问题也都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如若没有一个明确的体制机制,不仅会影响协商民主的有效性和连续性,还会使得公民的民主意识、公共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大打折扣。

再次,现在我们所实践的仅仅是协商民主的一部分,这种有所保留的实践模式使得协商民主的有效性比较低。理想状态中的协商民主是公民通过讨论和对话,既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又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多元化价值的统一从而达成共识,再根据共识进行决策,从而大大提高决策的准确性。但在现实实践的过程中,常常表现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协商的机构来决定协商的议题,然后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来收集民意作为参考。也就是说,协商民主并未参与进决策的过程中去。协商民主之所以在现在广受关注,就是因为它更加接近于人民。在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如食品、教育、交通、环境卫生等,都需要公民的实质性参与。而这一点在现在很难实现。当然,公民难以参与到决策也是有一定的现实依据的。对于决策来说,少数人决策比多数人决策更加容易统一意见,也更节省时间,更容易做出决策。

最后,协商民主还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协商民主由于参与主体人数庞大,对人力、物力、财力的需求也比较大。众多人的时间难以统一,统一之后要形成共识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效率低下。

就是因为协商民主在时下的发展还有着这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协商民主的适用性一直比较弱。不难发现,协商民主往往是应用于基层治理中,且常常是针对具体的问题,难以在大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运行,缺乏整体性和全局性。另外,协商民主还需要以选举民主作为前提。如果参与主体没有投票权,政府倾听民意的动机将会大大减弱,公民提出意见和表达意愿的积极性也会受到损害。所以,协商民主自身在运行过程中还有着很多的不足和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改变。

综上所述,协商民主没有办法完全取代代议民主。尽管代议民主有其弊端,但在社会中仍能够发挥其作用,仍然是时代和现实所需要的民主运行模式。或许终有一天协商民主能够克服自身的不足代替代议民主,又或许会出现另一种更高层次的民主运行模式来替代这两者,但就现在来说,二者相辅相成才是最好的模式。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现在的民主制度仍旧不完善,民主政治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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