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 人生最大快乐是看到民法典问世

2020-11-11 03:12肖隆平龚正杨
华声 2020年10期
关键词:法工委建议稿民法学

肖隆平 龚正杨

“当时的民法学可以说是一片荒芜的园地,很多人根本不知民法為何物,连一本像样的教材也寻找不到”。王利明回忆。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人民大学(下称“人大”)王利明教授现在的主要工作也由负责编纂转向宣讲。作为全程深度参与了《民法典》编纂的专家,王利明从来没有对外宣称自己是《民法典》起草人。“一生能有这么一个机会参与到这样一项伟大的立法工程,是我人生的一件幸事”。

从憧憬当作家改为研习民法

王利明走上研习民法这条路却还有些偶然。1960年2月,王利明出生在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15岁时,王利明从沔城中学高中毕业,成为一名插队知青。因为成绩优秀,王利明在插队的农村当了小学代课老师。

1977年,时年17岁的王利明的命运也在悄然发生转变。在中学老师的建议下,王利明参加了高考,考上了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

但这并不是王利明走上民法之路的开端,王利明回忆,他的大学生涯有一半时间花在了心仪的文学上,憧憬自己能够当一名作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当时学习民法的条件阙如。王利明回忆,“当时的民法学可以说是一片荒芜的园地,很多人根本不知民法为何物,连一本像样的教材也寻找不到”。

彼时,他们在课堂上所学的民法,不过是一些有关婚姻、财产继承、损害赔偿的政策规定。“1981年初,我在准备报考研究生时,仍然找不到一本民法书”,王利明说。

刚进入大四时,王利明在教国际私法的张仲伯老师那里看到一本油印的《民法概论》。主编此书的正是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佟柔被称为中国民法学界的“泰斗”。日本法学家将其称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

王利明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便提出向张仲伯老师借阅此书,但张老师告诉他备课还要用,只答应借三天。王利明当晚熬夜读完了此书,但仍觉得不过瘾,“我拿到这本书后,如获至宝,挑灯三天之后,终于将这本约10万字的小册子从头至尾抄了下来”。

正是这本《民法概论》,王利明决心“拜师”佟柔研习民法。

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1981年,王利明通过了人大法律系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成为佟柔的研究生。

来到人大,王利明经常去人大的一个孤本阅览室。“接触了一批朝阳大学(人大法学院前身)的法律书,大概有几千册,基本上没人看,上面都是一层泥灰。我从早到晚就在那个阅览室里,把这几千册书绝大多数看完了。”

在佟柔的悉心指导下,王利明开始撰写法学论文,并在民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上不断有所斩获。硕士毕业后没多久,王利明便在导师佟柔的指导下与郭明瑞(现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等人合作撰写了《民法新论》(上、下册)。

1989年2月,受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的资助,王利明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进修,研究英美财产法、信托法、合同法、侵权法等领域的问题,为博士论文的写作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英文资料。

1990年2月,王利明研修结束。回国前,他做了两件事:利用积攒的生活费买了3箱英文书籍,回国后送给系资料室;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用英文作了一次报告,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制建设、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的巨大成绩,增进了参加会议的美国学者和学生对中国的了解。

那年,王利明进行博士答辩,已身患肺癌的佟柔忍受剧痛从医院出来,抱病参加了答辩。王利明成为了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为人格权鼓与呼

王利明说,在他的法学研究历程中,对人格权一直抱有深厚的兴趣,学术观察和思考也始终与此相伴。

推动人格权落笔成文并非易事。王利明的博士生、现人大副校长王轶回忆,1996年他读王利明的博士时,正赶上司法部要编写一系列法学教材,王利明力主要有一本单独的人格权教材和侵权法的教材,但可供借鉴的素材很少,所以王利明在讲课过程中就注重去搜集,分析案例,最后汇编成教材。“这是开先河的教材”。

2001年1月11日,第4次民法典立法工作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称“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给王利明课题组分配的任务是完成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回到学校,王利明就召集在京的课题组成员王轶、梅夏英等人,赶赴山东莱州与郭明瑞、房绍坤等人商讨专家建议稿。

起草专家建议稿意味着必须要写成具体的条文。然而,摆在王利明他们面前的是,并没有任何依据、参考材料。“几乎是所有条文的设计,大家都要通过分析案例,查找比较法资料,从头开始,可以说这是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王轶说。

2017年11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王利明主持编纂的专家建议稿基础上起草了《民法人格权编 (草案)》(室内稿)(即全国人大法工委内部的草案)。2018年3月15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布了《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8年8月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6个分编的排序依次是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审议通过,人格权编位于第四编。

为“侵权”独立成法

除人格权外,侵权责任问题是王利明近年来重点关注的另一个民法领域。

王利明认为,在民法传统的历史中将侵权法作为债法的一部分而将其归属于债法之中,且极少受质疑。然而,现代社会发展及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已使侵权法所保障的权益范围不断拓展;其在传统债法体系中所负载的功能已不足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厘清侵权法与债法的规则,使侵权法从债法中独立出来。

2007年3月,《物权法》正式出台。随后,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就成为中国构筑民法典的首要任务。王利明全程参与了《侵权责任法》的制订。在2008年12月,侵权责任法二审稿进入立法机关视野并提速。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现如今,民法典也已出台。但王利明依然保持着早上六点多起床,七点左右到校,处理完各种行政事务,就看看书、写写东西的习惯。王利明表示,卸下行政岗位工作后,他就要全力从事教学工作,多培养几个优秀的学生。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剥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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