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的农村社会发展路径

2020-11-13 10:29张笑菡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年17期
关键词:社会建设社会发展农民

张笑菡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历了四十余年的发展,从最初的小城镇战略到新农村建设,再到乡村振兴战略,政府、农民以及资本之间的关系是长期被关注的话题。在当前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要求下,农村在开展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完善传统的发展模式,推动社会发展路径的创新,解决当前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应当完善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体系,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农村服务水平,为农村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农村  农民  社会建设  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 C9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17.015

在以往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中,政府主导模式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实践手段,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但是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在政府主导的乡村建设中,一旦出现政府失灵的情况,则会对公平与效率产生影响,同时会削弱农民在建设中的主体性,影响农村社会的治理效果。[1]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作为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现状提出的一种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主要由共同建设、共同治理以及共同享有三方面构成,三者之间相互联系,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农村与城市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有效加快農村社会发展,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这就需要在农村社会发展中,改变发展理念,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指导下,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参与到农村社会发展中,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新农村社会建设。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论阐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这意味着通过共建共治来实现共享发展,并由此建构长效机制,巩固人民团结,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已成为当前的一大理念。共建共治共享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2]共建需要以人民为基础,做到团结人民、依靠人民;共治是通过制定有效的制度,保障人民权益能够得到落实;共享则是指社会发展成果需要人民共享,实现共同富裕。由此可见,共建的有效开展,为共享与共治提供了必要前提,共治则为共建与共享提供了可靠保障,而共享是共建与共治的目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征程中,共建共治共享既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成为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应用价值。在当前社会发展中,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已经成为重要的指导思想,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城乡矛盾被逐渐激化,这需要加快农村社会发展,缩短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应用,能够有效调动农村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合理配置更多资源,实现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

首先,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农民群众作为主体,是农村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应用下,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够更好地被调动起来。第一,相较于城市居民来说,农民群众的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对于自身在农村社会发展中承担的责任缺乏准确认识,甚至认为农村社会建设与自己无关,应该由当地政府负责。而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应用下,农民群众能够对新时期农村社会发展产生更为深刻的认知,同时在这一理念的要求下,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也得以凸显,实现了农民群众意识的提升。[3]第二,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要求下,农村社会发展的成果,需要由农民群众共同享有,这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农村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在发展过程中,农民能够借助国家推出的各种优惠政策,实现自身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切实感受到农村社会发展给自身带来的变化,更利于农民群众将全身心都投入到农村社会的建设中。

其次,提升农村社会发展水平。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应用下,尽管要求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提升发展水平,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从而实现更为高效的农村社会发展。在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下,能够对现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吸纳更多资源加入到农村社会发展中,实现农村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第一,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要求下,社会各界应该充分参与到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同样需要对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变农村的发展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第二,在共同治理的要求下,农村的社会建设需要形成不同形式的治理理念,改变单一的治理形式,落实共治理念的相关要求,将更多社会资源囊括进来,推动农村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共建共治共享框架构建与实践条件

共建共治共享框架构建。第一,共建机制。在农村社会发展中,构建共建机制,需要以乡村生产方式的改革为出发点,在开展高效的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实现农民人力资本价值的改善,同时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更好地参与到农村振兴当中。[4]在这一阶段,需要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行探索,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为农村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此同时,需要对现有的投资环境进行优化,吸引更多的城市资本以及人才进入农村地区,同时构建更为有效的合作共建机制,让农民能够参与到土地整治、产业经营以及乡风文明培育的进程中。在农村社会发展中,部分领域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这就需要政府发挥自身的指导作用,在共建机制构建中,实现多元主体积极性的构建,与其他参与主体进行优势互补,形成分工协作的关系,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第二,共治机制。共治机制的构建,包括政府权利约束机制、农民权利保障机制以及资本张力规制机制等。首先,共治机制需要在相关部门党委的领导下,改变以往单边治理的模式,采用共同治理的手段,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从农民切身利益出发,保障农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决策权等,实现现有农民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其次,需要对农村社会发展中不同阶段的政府职能进行明确,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采用法治手段,对政府公权力的行使进行相应的约束。[5]再次,针对目前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资本下乡悖论的问题,应该制定有效机制,对资本张力进行规制,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社会发展中。在共治机制的层面下,需要对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进行明确,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社会长期稳定。

第三,共享机制。在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中,共享机制主要包括生态收益、产业收益以及土地收益等内容,通过共享农村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激发农民参与农村社会建设的积极性。首先,需要完善现有的资本下乡准入机制,通过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民的个人利益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相结合,让农民能够更好地融入到现代农业发展中,将农民的人力资本价值充分发挥出来。其次,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基础上,构建相应收益分享机制,同时需要加强人文关怀,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吸纳更多城市资本参与进来,采用“联合经营+按比分配”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民的收益。在共享机制下,需要在相关部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实现农民与资本之间的合理分配,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

农村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路径的实现条件。第一,城市化的高度发展。农村社会的发展需要建立在城市化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只有在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获得提升以后,才能将农村地区的文化、生态以及美学价值体现出来,在构建产业融合的基础上,吸引城市资本进入到农村社会中,从而改善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空心化问题。而农民则得以借助城市化的优势,积极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的构建下,实现资本、政府与农民利益的有效协调,为农民构建美好的生活家园。在城市化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城市辐射范围的提升,同时发挥出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偏远农村社会的发展当中。在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中,需要把握城市化带动消费升级的机遇,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的优势发挥出来,推动农村社会发展。

第二,城乡融合机制的完善。在当前社会发展中,完善城乡融合机制,能够将城市化的辐射范围扩大化,从而使其融入到农村社会的发展当中,实现城乡平等发展,推动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随着城乡融合机制的不断完善,城乡结构的变迁更为迅速,这就需要在农村社会发展中,构建完善的新型地权制度,在兼顾经营性与财产性的同时,发挥土地的保障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实现农村生产力的提升。与此同时,需要对现有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进行调整,在制定相应的费用比例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削减城乡保障机制中存在的差异,为农村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农村社会发展路径

完善农村社会发展体系。农村社会发展体系的构建,需要以推动农村建设为基础。为了更好地发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优势,获得农村社会发展成果带来的好处,必须对现有社会发展体系进行完善,实现农民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首先,需要完善教育体系,提升农村教育水平。从目前的社会发展来看,城乡差距的存在,不仅体现在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当中,同时更为明显地表现在教育水平方面。这就需要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指导下,完善现有农村教育体系,改善教学条件,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其次,完善现有医疗卫生体系,在对现有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要求,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减轻农民的看病负担。与此同时,需要为农民提供免费的基础体检,提升农民的身体素质。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落实,需要对现有收入分配制度进行完善。农民在参与到农村社会发展以后,应该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福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对收入分配制度进行完善,在实现农民收入增加的基础上,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相较于城市地区,尽管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相对较差,但是在农村内部同样存在贫富差距以及分配不公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真正落实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同时发挥按需分配的弥补作用,逐步消除農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其次,增加政府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投入,积极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同时为其提供一定的政策补贴,提升农民的可支配收入。

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农民是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尊重农民,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满足农民的各项需求。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落实,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为农村提供更为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推动科学技术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实现农村自动化与机械化水平的提升。除此之外,需要完善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缓解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就业压力。在完善农村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对其政策服务体系进行改革与宣传,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了解国家针对农村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优惠政策,实现农村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

在当前农村社会的发展中,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认可,通过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引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对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体系进行完善,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农村服务水平;通过发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优势,更好地提升农村社会发展水平,缩短城乡差距,改善农村社会生活水平,为农村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亚乡村振兴的社会政策比较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18ZDA119)

注释

[1]黄艾、熊皇:《大众传媒与农村社会发展的历史互动与现实路径》,《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159~165页。

[2]郭声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人民日报》,2019年11月28日,第6版。

[3]王小平:《农村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以河南省兰考县农民合作社为例》,《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第16~18页。

[4]徐顽强、邓小伟、朱喆:《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困境和路径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第115~118页。

[5]黄祥祥、朱雅妮:《乡村振兴:理念依托、规则确立与技术路径——第三届中国县域治理高层论坛综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第191~195页。

责 编∕郭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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