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探析

2020-11-22 21:12中共镇江市委党校张美娟
办公室业务 2020年23期
关键词:法治化法治基层

文/中共镇江市委党校 张美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随着现代化社会的日益发展,国家治理越来越凸显为一个社会最为重大的实践课题。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社会组织的立足点和社会资源的承担者。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了非常关键的时期,随着新的发展,治理面临新的矛盾和挑战,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的路径选择,对全面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着力提升法治保障能力至关重要。

一、以党的全面领导为导向,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全面领导是确保基层治理法治化方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方面的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治理机制。首先,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基层法治治理的重要论述,明确党的重点治理方向。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明确在基层法治治理过程中坚持以党建为主要引领,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实现法治化,从而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其次,党全面引领基层法治治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尤其是法治治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要早日实现乡村振兴,基础就在于治理有效。这就要求在基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明确基层治理改革和完善的法治方向。再次,党的全面领导引领基层法治治理,破解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难题。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力,发挥党建“领头雁”作用,使党的建设成为基层法治治理工作的“红色动力”和“导向把杆”。基层法治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法治治理,党的全面领导毋庸置疑是治理与发展的“红色引擎”。随着我国基层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法治治理也面临基层政党行动引领不足、法律制度不完善、实施法治不彻底、治理机制不健全、基层自治难以落实等现实问题。面对这一系列现实问题,要破解它们就迫切需要明确党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地位,有效整合基层零零散散的党组织和党支部,以基层平台为重要依托合理规划,建立新的党组织和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从而有效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方向。

二、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基层法治治理的根基

基层治理,不仅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到人民的自身利益。夯实基层法治治理的根基,关键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心人民群众的事,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止,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都有所提高,与此相应的人民群众的要求也得到了提高,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基层治理更加艰难。要有效解决新时代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决不能靠“和稀泥”的方式,必须借助法治的手段进行治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解决基层长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只有“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基层法治治理常态化,才能充分发挥法治的效能和作用,真正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和问题,从而为基层治理的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一个新的方式方法。治理的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展开的,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政府部门要做到有求必应。首先,基层的治理法治化需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执法部门与老百姓之间要良性互动,解决好发力点与着力点的问题,完善基层扶助、政府履行法律职责的有效机制。其次,执法部门要注意执法方式,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区分好“日常执法”与“非常执法”,破解基层治理中的老大难和扯皮等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再次,关心关注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基层治理遇到的难以破解的困境,建立智慧平台,集群众之力;针对长期遗留的历史问题,可以建立诉调联动机制,调解民众之间的矛盾,解决民众的诉求。总之,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分析原因,将力量下沉到基层,健全基层治理服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基层治理的成果。

三、以改革为抓手,破除基层遗留的法治梗阻

基层治理要实现法治化,维护基层秩序安定有序,需要坚持在法治治理中不断改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法治。制定针对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职能和职责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负责到底、职权法定。政府部门如果只是循规蹈矩,机械地按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运转,必然会导致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其后果是执法管理出现碎片化。基层治理在社会治理中处于基础地位,与老百姓联系也是非常密切,执法管理“碎片化”的现象只会带来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各个执法部门的工作都要落实、落地,需要各个部门之间、执法部门与老百姓之间的有效配合。但是目前行政职能和机构设置都存在不足之处,职能分工模糊,机构设置庞杂,致使出现“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的现实组合偏差。

因此,改革的首要方向便是解决执法体制问题,整合职能相同或相似的执法部门。一方面,在适应当地基层实情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归并执法部门、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更大范围地改革执法组织结构。另一方面,加强多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从而为公民提供无缝隙而非分离的服务。除此之外,基层治理的法治理念也是比较落后的。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就必须改革基层落后的法治理念。目前基层治理中“宽松软”现象所带来的治理难题,需要以“整体政府”的治理理念有效推进政府治理改革,推进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协作,避免“碎片化”治理现象的出现,尽快实现将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纳入同一个治理体系,破除基层遗留的法治梗阻,解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以制度为保障,解决基层治理中的法治难题

制度是解决基层治理法治难题的重要保障,在基层治理过程中把各种制度落实到位、贯彻到底,就能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度和治理是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两翼”,两者不可或缺。制度是破题难题的金钥匙、治理的重要基石,有了完善的制度,就要想方设法执行好、落实好。事实证明,制度执行越彻底,治理效果越显著,党的伟大事业就越成功,人民就越幸福。如果不狠抓制度,将其作为摆设,治理也将成为空谈,会出现各种越界、跑路、甚至脱轨的问题。近几年来,治理责任不断强化,力量不断下沉,基层政府部门的管理事项越来越多,导致街道、社区职责加重。

因此,基层法治治理过程中重点要放在制度建设方面,通过制度来解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和基层主体职责的问题。首先,完善基层治理的立法和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治理无法可依或无操作性法律规定的状况,需要分层次分领域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法制体系。其次,因地制宜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力量下沉进基层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基层治理的实情,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在基层实施治理。最后,建立健全各领域、各部门综合执法的治理机制,实现基层治理机制全方位的转变。综合执法包括公安、街道、社区和行政部门等领域,可以借助新媒体平台综合执法,譬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搭建平台进行基层治理,破解基层执法遇到的梗阻。

五、以治理为手段,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阐明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方法论,为实现新时代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实践路径。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最初提出的是“社会管理”,后来转变为“社会治理”,我们党一直在创新治理方式方法,从“共建共享”到“共建共享共治”的重大转变,不难看出我们党对于治理的重视程度,高度强调“治理”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强化基层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治理的方向。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中之重,基层安定有序国家才能安稳兴邦。首先,畅通渠道、搭建平台,让社会力量能参与、多参与、方便参与,构建覆盖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其次,充分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打造基层法治品牌,实现精细治理、精准服务,提升执法部门的执法素养。再次,基层治理法治建设中要坚持普法与守法相结合,要求基层民众做到知法、守法。政府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从法治环境与法治领域来说,要传播权责对等的法治观念,加大法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公园、广场、街区、社区长廊等场所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定期举办“法治进街道、进学校、进社区”等宣讲活动,努力提高法治的社会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新时代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以基层党建作为引领,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为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实践基础。通过对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探析,从而解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法治难题,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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