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外债管理 便利企业跨境融资

2020-11-26 14:26
中国外汇 2020年7期
关键词:外债宏观跨境

改进外债的管理措施,客观上旨在为境内主体跨境融资提供较大的便利。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经营实际、市场需求、发展前景、融资成本等综合考虑、科学决策,绝不可盲目地借外债加杠杆。

近年来,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下行的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存在,成为制约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及在全球的大流行,对实体企业更是雪上加霜。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企业融资难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为支持复工复产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人民银行、外汇局未雨绸缪,根据当前宏观形势和国际收支状况,对外债管理政策进行了有效调整:一是提高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这将惠及除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外的大部分企业;二是开展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

提高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2014年以前,我国对外债一直实行严格管理。一方面,严格限定借债主体资格,中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基本被排除在借债主体范围外;另一方面,通过数量控制(审批)严格限制借债规模。这极大制约了企业利用国际市场资源的能力,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国际化经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2016年,人民银行、外汇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框架:取消借用外债的事前审批,境内机构可以在宏观审慎框架内自主借用外债;统一了中、外机构外债管理政策,各类市场主体待遇平等;设置可调整的参数(如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融资杠杆率等),确保在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监管机构能及时通过参数调整,控制外债整体风险等。与此同时,在外债登记管理和汇兑管理方面,外汇局也做了大幅简化、优化和调整,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应该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便利了境内企业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了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空间,起到了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国家鼓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作用,助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收支状况不容乐观,微观层面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更多。为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外汇局根据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未雨绸缪,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参数调整后,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将由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至2.5倍,企业跨境融资空间较之前扩大了25%。经初步测算,这次调整可为企业增加几百亿美元的融资规模,提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力度,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进而保持产业链的总体稳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上调宏观审慎参数,着力于在当前背景下充分发挥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功能,统筹平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关系,充分发挥管理政策的前瞻性和协调性,以确保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如上所述,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实施,是外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较好地满足了境内主体跨境融资的需求;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足之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是一个“普惠”型政策,核心是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的净资产/资本大小来决定可借用外债的规模。这对一般性企业而言,可享受到政策的利好;但对部分企业,如成长初期的中小科创型企业,却很难享受到政策的便利。后一类企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和工艺、创新模式、市场前景等,其在成长期净资产规模一般较小,有些甚至还是负资产。因此,按照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这类企业是无法或无法足额借用外债。以北京市中关村为例。调查显示,区内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现象较为普遍,净资产规模大都较小甚至为负,仅有约1/3的企业曾获得过金融机构境内贷款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

创新是一个民族灵魂,也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的新发展理念第一项就是“创新”。近年来,随着新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我国出现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虽然大部分规模都比较小,但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引领经济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国家在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支持扶持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如大力度税收减免、财政资金支持和奖励、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人才引进等。

为鼓励创新,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突破融资瓶颈,拓宽其海外融资渠道,2018年,外汇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了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试点以来,中关村共有40家高新技术企业受益于该项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新增境外融资规模近50亿美元,估计一年可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11亿元人民币。试点政策开展也促进了银行扩大国际业务结算量和中间业务收入,提升了其国际化经营水平。整体来看,该项试点较好地满足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显著提升了企业借用外债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为使更多的科创型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便利,结合当前宏观形势和全国科创企业地域的分布特征,日前,外汇局决定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扩展至深圳和广州(粤港澳大湾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扩展的这些试点地区具有经济基础良好、创新领先、开放度高、企业数量多等特点,将使政策支持效果更加显著。同时,结合北京市中关村试点的实际情况,将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内试点企业的外债便利化额度由原来的5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以进一步满足多地高新技术企业借用外债资金的需求。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的实施,将在缓解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贵与融资难的问题、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几点看法

便利跨境融资不是鼓励盲目加杠杆

当前,我国宏观杠杆率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已经接近十个季度维持在250%左右。同时,结构性去杠杆取得了明显效果:企业杠杆率的水平一直趋于下降状态,较2017年高点,已下降了5—6个点;家庭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杠杆率水平增速也趋于下降状态。

就监管的职责而言,是在合理控制宏观风险的前提下,优化政策设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利,但不能干预企业经营和企业微观风险管理。上述改进外债管理措施,无论是提高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还是拓宽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客观上都旨在为境内主体跨境融资提供较大的便利。而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则需理性对待,要根据自身的经营实际、市场需求、发展前景、融资成本等综合考虑、科学决策,绝不可盲目地借外债加杠杆。

融资主体要做好外债风险管理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的影响,国际市场动荡加剧。尽管欧央行和美联储都在实施零利率,美联储还推出了无限量化宽松政策,但由于市场避险情绪高涨,黄金、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暴跌,股市价格大幅下调,作为全球经济金融活动中占绝对份额的美元,仍出现了流动性趋紧,导致美元指数攀升。由于疫情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市场情绪的影响还会持续,故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企业开展跨境融资面临的汇率风险急剧增加。市场主体要强化外债风险管控,尤其是外债借入环节的汇率风险管理,防范于前,坚持汇率中性原则。在当前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汇率变化的经济风险,并增对加汇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利用交叉货币利率掉期工具或组合期权等工具进行风险管理。

关于外债风险问题

外汇局近期公布的外债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全口径外债总规模为等值20573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12053亿美元,占比59%;中长期外债8520亿美元,占比41%。自我国外债规模于2019年9月末突破2万亿美元以来,业界对我国外债风险关注明显增多。但笔者个人认为,当前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第一,从全球主要经济体外债规模看,中国外债规模相对较低,排在全球第11位,不到美国外债的十分之一,也远低于日本、英国等国内生产总值小于我国的经济体。

第二,我国外债主要风险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外债负债率14.3%,债务率为77.8%,偿债率为6.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8.8%,均远低于国际公认的安全线(负债率20%、债务率100%、偿债率20%、短债与外汇储备比例100%)。

第三,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加快,外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规模快速上升,外债增加中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此类债务证券的增长。2016—2019年期间,这类债务证券规模增加3236亿美元,占同期外债规模增长的47%。这类投资者大部分是境外央行、主权类机构(占比超过60%)等中长期投资者,以资产配置为主,投资者结构相对稳定。

第四,一般所指的外债风险主要是外债集中偿还风险,特别是购汇偿还风险。对此,一定要区别外债规模下降、外债资金流出、外债购汇这三个概念和三者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外债购汇(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外债资金流出<外债规模下降。原因在于,外债统计中有一部分外债是与贸易相关的出口预收货款(贸易信贷),将来会以货物出口清偿;此外,以本币借入、偿还的外债(人民币外债)无需购汇,外国企业和个人存放在境内银行的存款(非居民存款)、银行对外拆借和联行往来等,也不需要购汇偿还。即便在2015—2016年外债去杠杆期间,外债总规模下降了4500亿美元,但外债资金流出,特别是外债购汇规模远小于上述数据。因此,上述外债政策调整,不会引发外债规模的大幅上升,也不会加剧我国的外债风险。同时,在具体操作中,相关管理部门也会严格把关。比如,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受宏观调控的行业和企业,不能享受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再比如,对享受便利化额度的试点企业,会严把资质关,严格规范操作,加强定期监测和事后监管。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今年全球经济并不乐观,金融市场也会持续震荡下行。这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产生较大的影响。对此,外汇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遵循新发展理念,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措施,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坚持底线思维,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坚决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严格监管等手段,加强对个体风险的提示和警示。这里特别善意地提醒两点:一是要摒弃“抄底”的想法。3月份以来,随着全球市场各类资产价格的暴跌,不少机构认为是“抄底”的好机会,要求监管机构放松资金流出限制(如放宽QDII额度)。这种想法未免太过天真和理想化。二是杜绝“加杠杆”做法。经济向好,适当加杠杆可以获得较高收益;但在当前形势下,加杠杆无异于“自杀”。实际上,去年以来已有不少机构在境外投资中尝到了加杠杆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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