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界中国近代慈善史研究述评

2020-12-01 20:57爱德华麦科德著胡水玉译曾桂林审校
安徽史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传教传教士学界

[美]爱德华·麦科德著,胡水玉译,曾桂林审校

(乔治·华盛顿大学 历史与国际事务学院,美国 华盛顿 20052)

尽管慈善史早已在西方学界稳据一席之地,但中国慈善研究在西方学界并没有占据突出位置。在西方主要语言的文献编目中,以中国近代慈善史为主题进行检索,搜到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的文献不足100条,并且将近75%的文献是在2005年以后发表或出版的。这说明西方学者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关注这个研究领域。虽然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发展趋势,但与中国学者对慈善史研究兴趣的激增相差甚远。

笔者认为,这些数据并不能充分显示西方学界对中国慈善研究的全貌,因为这个主题经常被“嵌入”其他研究领域。如果在文献编目中仅以“慈善”(charity)或“公益”(philanthropy)作为关键词,则无法检索到它们。有关慈善研究“嵌入”到其他研究领域的主要例证即是传教史研究,其中经常会大篇幅描写传教士在中国的慈善工作,尽管这类研究并不会被归类到“慈善”主题之下。如果要呈现西方学界关于中国慈善研究的全貌,就不能忽视此类研究成果。

然而,笔者认为,西方学术界以传教士为主导的对中国慈善的认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阻碍、甚至扭曲了中国慈善史作为一个专门研究领域的发展。得益于西方学界对中国历史研究的一些新趋势,尤其对“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的强调,才开始扭转对中国慈善研究的错误观点。这些发展趋势最终促使学者对这一话题关注度不断增长,从而为西方学界开展中国慈善研究带来更大的动力。

一、慈善:“嵌入”在西方传教史中的一个话题

长期以来,西方传教史在界定和构架如何理解和研究中国慈善事业方面起到了核心作用。当然,从19世纪中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主教和新教的传教士在各种慈善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迄今为止,早期西方学者经常聚焦于传教史,他们也注意到了慈善活动。这带来的一个后果是:慈善被视为传教史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专门研究领域。同时,西方学者接受传教士将其慈善活动置于突出位置的观点,导致他们严重低估和忽视了中国本土慈善事业所发挥的作用。为推动中国慈善的研究,西方学者需要把传教士慈善事业从传教史中分离出来,并更正由于过分强调或夸大传教士以及西方人在中国慈善事业中的作用而产生的历史误解。

当然,所有在华基督教和天主教传教士的首要目标都是传播上帝的福音,发展皈依其宗教信仰的信徒,但这种“福音布道”几乎总是伴随着慈善活动的进行。一方面,基督教认为慈善是一种宗教义务,赋予它很高的价值;另一方面,在华传教士有着更加务实的考量,即希望他们的慈善行为能赢得中国民众的好感,从而使他们更易于皈依。

以上因素促使在华传教士在中国慈善事业中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某一宗教慈善机构在其所在传教区域会产生一定影响。其次,出现全国性灾难时,其宗教网络及来自中国通商口岸同胞们的支持也为杰出的传教领袖在中国组织更广泛的慈善活动提供了机会。在此情形下,他们通常还能够与中国精英合作,而这些精英从西方慈善机构的组织活动中也汲取了宝贵经验。然而,传教士慈善网络的影响并不受国界的限制,大多数西方传教士主要依靠其祖国有着共同宗教信仰人士的捐款来维持生存。这意味着他们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宣传他们的活动,以便博取国外潜在捐助者的同情。传教士们通常发现,他们获取捐助的最佳做法是强调通过慈善活动为中国人民带来福祉。

在西方不断出现的传教士募捐筹款活动产生了一些重要影响。第一,为一具体传教组织所开展的特定慈善活动提供了巨大支持。第二,有助于促进在美国形成更广泛的潜在捐赠基地,如20世纪20、30年代的饥荒救济。第三,传教士撰写的著作、文章等是大多数美国人了解中国的主要来源,因此传教士的募捐活动也塑造了美国人对中国的认识和看法。一方面,传教士不断发出募捐呼吁,引起了国外民众对中国的普遍同情,尤其是美国民众。另一方面,传教士对中国问题和中国民众苦难的强调可能形成了对美中关系的不对称认识——认为美国的援助总会得到中国人的感激。这可能导致美国民众无法意识到,许多中国人将美国视为帝国主义压迫者,而不是恩人。

这些关于西方传教士在华经历的大量报道对整个西方学界中国史学的发展,特别是中国慈善史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具体而言,在华传教事业产生了大量档案材料,如果学者想更好地了解传教活动在中国慈善史上的地位,这些文献可能有极大帮助。尽管这些材料分散各地,但目前出版的一本重要文献编目已标注出绝大多数在华传教士相关资料在美国的收藏所在地,如某图书馆、档案馆、宗教团体总部等。(1)Xiaoxin Wu,Christianity in China:A Scholars’ Guide to Resources in the Libraries and Arch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Routledge,2015.通过运用这些材料,学者能够将传教士慈善活动的经验融入到更广泛的中国慈善事业研究中。然而,此类材料带来的消极影响是:它们经常体现出传教士的偏见,如果不加批判地全盘接受,则会降低其作为资料来源的可靠性。的确,正如一位致力于中国慈善研究的西方学者皮埃尔·富勒(Pierre Fuller)所言,后来的西方学者不加批判地接受传教士对中国慈善事业的看法,最终导致西方学界出现错误,直到最近才开始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2)Pierre Fuller,Barren Soil,Fertile Minds:North China Famine and Visions of the Callous Chinese Circa 1920,The International History Review,Vol.33,No.3(2011),pp.453—472.

传教士依靠捐款来维持生存,依赖慈善活动的名义来帮助获取捐款,这皆促使传教士只强调自己的功劳,而弱化中国本土慈善事业的作用。他们对日益衰落的清政府为体恤人民所做的努力,以及后来军阀政府为人民福祉所做的努力都给予负面评价。与此同时,西方普遍认为道德行为必然建立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但这一观点却导致人们对儒家慈善活动有效性的怀疑,因为儒家慈善行为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对改善社会的更世俗承诺的基础之上。同样,传教士认为所有基督教以外的宗教都缺乏“真正的”道德原则,这致使他们认为中国佛教徒所办的慈善组织是建立在错误的迷信基础上。因此,他们挑战中国慈善传统的合法性,并认为中国本土慈善事业的动机主要是自私自利,而且腐败猖獗。

这些传教士的偏见是“通商口岸”的总体观念所致,他们认为中国本土慈善事业薄弱或肤浅,并被在华外国团体视为“既定”事实。这种观念不仅通过外交报道和在华西方报纸传播给传教士母国的捐赠者,而且通过一些有影响力的文学人物传播得更远,这些人在访华时很容易接受传教士的观点。其结果是产生了一个富勒提出的所谓的“回音室”,它不仅反映出中国慈善事业的不足,也体现了中国人对需要帮助的人的援助倾向薄弱,两个观点相互影响、相互加强。这反过来又得出一个令西方自鸣得意的结论:在诸如20世纪初期困扰中国北方的饥荒等危机中,西方人(有时与中国现代化的精英结盟)是真正提供有效援助的唯一来源。

最后,这个“回音室”也为西方学界提供了一个基点,它不仅重申“通商口岸”的那套观点,即西方慈善事业在中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也阻碍了西方学者把中国本土的慈善事业作为一个严肃的研究对象。后果之一是早期西方学界对中国慈善事业研究的总体文献少之又少;后果之二是西方已有慈善研究成果仅强调在华任何慈善活动都是西方人所起的作用,尤其是传教士。

有趣的是,富勒还指出,在传教士的影响下,外国慈善事业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观点也对中国人的看法产生了影响。为了与新国际标准接轨,许多中国知识分子同样也接受了西方传教士对中国本土慈善事业的批判立场——他们很容易陷入中国传统慈善机构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自私自利、腐败堕落的假设。不难发现,这种“通商口岸”观念最终导致战后许多中国人普遍得出消极结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作为地主阶级的伪善之举以及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工具”。(3)李长莉等:《当代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64页。这种消极观念反过来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撤销了所有民间慈善组织(包括中国的和外国的),并代之以国家机构的措施是正当合理的。这同样阻碍了中国学者对中国慈善事业的研究,直至中国社会重新认识和逐渐接受民间慈善的价值。

最近中国社会重新开放民间慈善空间,也为批判性重新评价中国近代史上的慈善事业创造了条件,使得对中国自身慈善传统的历史研究呈爆炸式增长。然而,西方学界对中国传统慈善与从西方引进的“现代”慈善之间关系的持续负面假设,在一定程度上仍对西方学界中国慈善研究有所限制。但是,西方对中国历史研究的进展,开始为中国慈善事业的新研究提供了一个框架,而该框架不再受过去那些观念的束缚。

二、创造西方研究中国慈善史的空间

传教史之所以在界定西方对中国慈善事业的理解上具有强大影响力,原因之一在于二战结束后,传教史在西方的中国史研究中占据特殊地位。当时许多学者被传教史研究和中外外交史研究所吸引:首先,这些主题之所以具有内在吸引力,仅是因为它们着眼于西方与中国互动的两个主要领域,被视为西方人寻求了解中国的起点。其次,西方可获得大量资料,这些主题的研究相对容易,当然,这些资料也绝大部分是用西方语言撰写。然而,对这些资料的依赖也导致西方早期的中国史学家继承了传教士和“通商口岸”等类似观念,如他们对中国慈善事业持不屑一顾的态度。

这种情况从1984年开始改变,其时科恩(Paul A.Cohen)的一篇评论震撼了西方中国史学界,他反对从与西方关系的视角看待中国历史。科恩呼吁学者将研究重心转向“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即根据中国资料及按照中国方式来研究中国。(4)Paul A.Cohen,Discovering History in China?:American Historical Writing on the Recent Chinese Past,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4.传教史研究和外交史研究很快失去了年轻学者的青睐,他们争先恐后地追求以中国为中心的研究方法,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对西方学者的开放,使他们获得了该方法所需资料的更多途径。不久,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中国历史中更纯粹的“国内”因素,包括人民起义、清政府、改革、革命等。理论上讲,这一重心的转移也应该为更多人关注中国自身(而不是在海外国人)慈善事业提供了契机。然而,由于西方对中国慈善事业贡献至高无上的假设已经根深蒂固,这种潜力被削弱了,以至于中国慈善史本身的研究亦被视为以西方为中心的中国史研究的一部分而淡出视野。

尽管如此,对中国“本土”历史的日益关注,确实缓慢促进了慈善话题开始在传教史以外的领域出现,从而为其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举例来说,以玛丽·兰金(Mary Rankin)和周锡瑞(Joseph Esherick)为代表的一些学者重新审视中国本土精英在中国近代社会的作用,以及他们所开展的活动。玛丽·兰金指出:义学(慈善学校)是太平天国运动之后新精英运动的一个例子。(5)Mary Backus Rankin,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Zhejiang Province,1865—1911,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pp.10,102,139,174.针对地方精英的力量,周锡瑞和兰金编辑出版了一本书,其中提到“象征性资本是如何通过造福社区的福利活动创造出来的”,书中多位撰稿者还提供了此类慈善工作的实例。(6)Joseph W.Esherick,Mary Backus Rankin,Chinese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Berkeley,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p.32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几个中国慈善研究的范例能够提供一些启发,但此类案例的数量仍然相对较少。与此同时,把慈善事业视为精英阶层攫取潜在权力的一种手段,反而进一步加强了早期学者的批评立场,认为中国慈善事业主要是为慈善家自身私利而服务。因此,这不但没有扭转,反而强化了西方学者关于中国本土慈善事业薄弱的错误观念。

然而,对精英活动的关注,也引起学界以另一种方式来重新审视中国社会的慈善——围绕中国公共领域是否存在而展开的学术辩论。在西方,慈善组织通常被视为公民社会的组成部分。学者们提出一个研究问题:晚清时期,中国出现了地方精英运动(包括他们所从事的慈善活动),是否意味着中国当时就出现了类似的公民社会?

这一疑问潜在的问题是:学者们倾向于按照西方标准对中国案例进行评估,其中就包括西方的假设——完全自治(不受政府影响)是公民社会存在的先决条件。传统的中国政府为维护自身的权威,会管理或监管所有社会组织,因此西方所谓的公民社会在中国似乎不太可能存在。但是,如果辨明中国慈善机构是如何融入政府与民间两股力量,反而招致学者们怀疑此类本土慈善机构是否真正存在。这促使学者们针对“公共事务”和“公共空间”管理的研究提出新的理论框架。玛丽·兰金和黄宗智(Philip Huang)等学者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将公共领域(或用黄氏的话,称为“第三领域”)定义为“由官员和民众共同采取公共举措的中间舞台”或“两者都参与其中的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空间”。(7)Mary Backus Rankin,Some Observations on a Chinese Public Sphere,Modern China,Vol.19,No.2 (April 1993),p.160;Philip C.C.Huang,“Public Sphere”/“Civil Society” in China? The Third Realm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Modern China,Vol,19,No.2 (April 1993),p.216.

尽管慈善从来不是公共领域争论的焦点,但国家和社区在慈善活动中各种层面的合作开始被学者引用为第三领域活动的案例。此类案例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学家的兴趣,使他们关注中国社会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的方面。与此同时,中国学者(比如周秋光)对慈善史的兴趣与日俱增,也为西方学者提供了灵感,吸引他们关注这一领域。虽然这一领域新的研究成果还需一段时间才能发表出来,但其结果将不仅使此类出版物的数量大大增加,而且还会引起研究方法和研究主题的巨大变化。

饥荒和饥荒救济是西方对中国慈善事业研究中最为密集的话题,也是最能反映西方学者对中国慈善史研究内容发生变化的研究领域之一。通过阅读该领域早期著作和最新成果,就可明显看出西方学界中国慈善研究领域是如何发生重大变化的。

早期西方学者对中国饥荒的研究与最初以西方为中心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历史如出一辙。1965年,安德鲁·内森(Andrew Nathan)出版了一本关于中国华洋义赈会历史的书籍。该组织创办于1921年,为应对1920—1921年华北大饥荒而成立,并一直延续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8)Andrew Nathan,A History of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Famine Relief Commiss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尽管内森将其定位为一个由中国政府和西方捐赠者资助的中西合作组织,但他强调是西方人(尤其是传教士)在其中起领导作用,尽管文中也提及与中国近代精英的合作,但很少或根本没有注意中国人自己开展的其他救济工作。这些都不足为奇,因为这本书几乎完全基于西文资料,其中大部分史料是由委员会自己编写的。从这项研究可以得出一个明显结论(后来的多篇书评能够证实这一点):当中国国家或其社会无力应对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时,就需要从西方获取援助,所提供的救济物资也来自西方。

内森的书与皮埃尔·富勒2019年的新书形成了巨大的反差。(9)Pierre Fuller,Famine Relief in Warlord China,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19;Pierre Fuller,North China Famine Revisited:Unsung Native Relief in the Warlord Era,1920—1921,Modern Asian Studies,Vol.47,No.3(2013).富勒同时使用中文和西文两种资料,并着眼于同一时期,在两个主要领域对内森的说法提出了挑战。首先,富勒批判过去西方学者关于中国人的宿命论如何使他们缺乏同情心的看法,充分肯定了为应对饥荒危机而动员起来且效果显著的各种中国本土救济组织。他明确指出,在国际救援行动开始前,中国人实际上早就开展了救济活动,而这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大规模饥荒的蔓延。富勒认为,从本质上讲,西方人自己的“眼罩(blinders)”导致他们无法认识到中国人为应对民国时期饥荒而展开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救济工作,更不用说报道与此相关的信息。

富勒的第二点是挑战当时西方人的关于中国政府对策彻底无效的普遍观点,这种看法在后来的学术研究中不断再现。军阀们经常会被点名批评,一方面因为他们自私地漠视周围的苦难,另一方面因为他们未能提供救济以减轻苦难。富勒反驳了这一观点,他指出,即使在军阀混战时期,军阀也高度重视并承担起组织救济的责任,并在给灾区运输粮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与其他救济组织合作,不仅向当地灾民,也向其他受灾区民众提供了一系列援助。在所有的案例中,国家与社会层面的合作似乎为中国公共领域概念的效用分析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

富勒无疑是西方学界中国慈善事业研究新面貌的杰出代表,但他并非孤军奋战。尽管还有部分学者继续从事外籍人士在华开展的慈善事业研究,但在过去15年里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中,最显著的新特征是更多学者开始关注中国本土的慈善事业,而不是外国人在华开展的慈善活动。另外,他们的研究也因研究方法的多样化而与众不同。一些学者关注商人或女性等特定社会群体,另有学者致力于研究慈善事业为解决某些地区出现的特定问题所发挥的作用,如城市贫民救济。也有学者研究慈善事业在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中的作用。同时,还有学者采用生态学或环境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传统自然灾害问题,这都丰富了中国慈善史研究。

许多研究都体现了对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关系复杂性的新认识,如最近社会史领域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抗日战争的重要成果,其中特别强调对难民遭受苦难的揭示。事实上,这些研究并非专门针对慈善事业,但其主题使慈善事业的作用成为一个必要的研究领域。同样重要的是,这些学者密切关注国内力量和国际力量在中国开展的赈灾工作,而这些赈灾工作是政府官员和民间慈善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合作的结果,学界对这些合作的多种形式亦有探讨。此类研究反映出该研究领域的新标准。

然而,这些成果中的最佳之作不仅指出,为促进慈善活动开展,国家与社会在公共领域中存在合作,而且还通过具体案例揭示更广泛的趋向。阿尔弗雷德·林(Alfred Lin)关于广东军阀陈济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研究即是很好的例子。(10)Alfred H.Y.Lin,Warlord,Social Welfare and Philanthropy:The Case of Guangzhou under Chen Jitang,1929—1936,Modern China,Vol.30,No.2(2004).与富勒对华北军阀的研究类似,林强调陈济棠对发展慈善事业的看法,不仅出于他的职责,还因为这是使他的统治合法化的关键。陈济棠并不是简单地寻求与当地慈善机构合作,而是使他们的活动在官僚机构的宏观控制下实现常规化。在解释国家与社会在第三领域的协商互动时,黄宗智提出了“国家化或社会化”的可能性,即国家或社会群体在其关系中获得或失去相对的权力。(11)Philip C.C.Huang,“Public Sphere”/“Civil Society”in China?The Third Realm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Modern China,Vol.9,No.2 (April 1993),p.225.林在研究中发现,无论是南京国民政府,还是其他军阀政府,百姓对他们都怀有越来越高的期望:政府本身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以维持其公民的“社会福利”。这预示着在国家动荡变革的时期结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慈善事业最终被收归国有,成为官办机构。同时,历史上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合作关系也预示着在今天的时代条件下,私人或民办慈善机构将能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结 论

本文的出发点在于试图了解西方学界在中国慈善史研究上的明显弱点和近期发展。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以此种方式呈现这一话题忽视了大量传教史文献中对在华外国慈善机构的记录。然而,这段传教史曾遮蔽过中国慈善研究,导致后者无法走向更加全面的研究。本文认为,由于慈善事业深深地嵌入传教史中,结果导致慈善事业研究本身缺乏一个独立的基础。更重要的是,西方学界对传教士慈善事业,乃至西方慈善事业作用的建构导致人们对本土慈善事业在中国社会中的实际作用产生了误解。鉴于此,本文第二个目标是阐明这一障碍如何被消除,从而使西方重新认识中国慈善,包括对中国本土慈善传统和组织的肯定。本文认为,这一变化可能是对西方学界中国史研究更广泛趋势的迟来响应,特别是西方转向“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研究;该变化可能也得益于关于“公共领域”的辩论所带来的影响——为理解中国国家和社会关系之历史,需重新审视慈善事业的意义。

然而,西方学界对中国慈善事业兴趣的增长与中国学界对本国慈善史研究的增长存在着重大重合。尽管历史学家可能会认为我们的探究是受到各自学术兴趣的内在驱动,但实际上,历史研究的趋势通常也与时代背景有关,后者为前者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令人鼓舞的一点是,中国自身对慈善事业潜在作用的新认可,即慈善能够提升国家能力以实现其改善社会的目标。对于慈善的当代发展,西方学界的研究和出版成果激增,数量远远超过了历史学家对该话题的研究成果。或许正是当代利益和历史利益的结合很好地解释了为何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慈善研究学术议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尽管历史学家通常不愿提及其研究本身的政策相关性,但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范例:研究历史上的先例有可能为当下如何将民间慈善机构(作为与政府合作的一股力量)最好地融入中国社会提供借鉴。或许历史学家不应如此低调,而是大胆承认他们的研究对象确实有助于为当代议题注入新思维和新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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