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的平等观及其证成进路变迁

2020-12-02 00:46
伦理学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父权制女性主义理性

周 冏

根据女性主义发展的历史脉络,女性主义的证成进路经历了一次较为明显的变化,第一波女性主义深受启蒙思想的启发,从理性的角度论证两性平等的正当性,并谋求在政治权利上消除性别压迫。而第二波女性主义则关注身体的体验,一方面认为身体是产生性别不平等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提出基于身体的差异,可能实现的性别平等本身也应该是具有多种维度和形式的。为此,本文试图分析这两种进路的选择对于女性主义实现自身政治目标的有效性及有限性,并重点论述从身体出发诉求女性解放这个进路的转变及意义,同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从而分析身体进路与女性主义在当代现实中所遭受到的困境之间的关系及其可能的出路。

一、理性进路的兴起及其有限性

尽管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中,男性/女性的对立关系与灵魂/身体的二元结构有着高度的同构性,女性和身体长期被认为是一对可相互替换的概念,但是由于灵魂高于身体的价值序列,早期女性主义萌生性别平等诉求的时候,也选择沿袭西方哲学的传统通过肯定理性而摒弃身体的方式来确定自身的主体性。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第一波女性主义论证两性平等的理据是女性也拥有和男性一样的理性能力。随后,这个性别平等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则表现为女性在教育权、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和社会公共事务参与方面拥有和男性一样的平等。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的《女权辩护》就是这种论证的典型。她认为理性是每个人先天所具有的,女性并非生来非理性或缺少理性。现实中女性表现出更情绪化、敏感多愁、耽于享乐等特征,是因为她们缺少与男性一样的良好教化。对女性进行和男性一样的教育,培养女性的理性能力和道德品质,那么女性也能成为独立而有品德的人。同时,女性自身也应该有相应的自我意识,“首要责任就是要把自己看作是有理性的人;其次的责任,按重要性来说,是要把自己看作公民,履行包括许多其他责任在内的做母亲的责任”[1](P187)。

与沃斯通克拉夫特一样,约翰·密尔也主张基于理性的一致而赋予两性同样的公民权利。密尔在《妇女的屈从地位》一书中论述到,“规范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原则——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是错误的,而且现在成了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应该用“完全平等的原则”取代它[1](P255)。女性和男性在先天的理智能力方面并没有差别,甚至在直觉和理解方面,女性拥有比男性更优秀的认知能力,如果赋予她们同样的自由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那么就能激发女性为社会谋福利的能力,从功利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也有利于社会整体效益的提高。因此,密尔坚持应该允许女性进入男性独占的一切职务和职业,获得充分的教育并且取得选举权,只有女性同样投身政治经济活动,社会公正才能实现。

以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为代表的这些早期女性主义主张,在证明其自身正当性的时候,往往诉诸于如下的逻辑:首先,承认女性作为理性存在者的地位,那么基于理性能力的一致,男女平等是符合正义要求的;其次,在现实社会实践中,男女平等的实现形式表现为两性拥有同等的参与社会公共领域活动的权利,即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公民权。在启蒙的背景下,这种以理性为前提所展开的论证,其可取之处在于,一方面提高了证成的效率,不需要重复论证理性之于人的平等地位的基础作用,只要承认女性与男性同为理性存在者,那么借助启蒙思想的理论逻辑,以实现男女平等为目标的性别理论自然就是合理且正当的,与之相应的政治主张也值得辩护。另一方面也保证了两性平等在现实政治中实现的有效性,在社会实践中争取女性的政治权利与公民权的实现具有高度一致性,无需特别设想女性权利的内容,就可以主张女性在社会政治经济体制中与男性一样的权利。因此,得益于理性进路的正当性,进入19世纪之后,欧美多个国家爆发了大规模的女性主义运动,进过艰苦的斗争,女性逐渐获得了投票权、受教育权、参与公共领域工作的权利等基本政治权利。

尽管在公共领域内的两性权利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性别压迫并没有被完全消除,一方面在公共事务中,女性虽然获得了与男性相当的参与权,但仍普遍被认为是能力不足的,比如女性不适合当科学家、女学生不如男学生等;另一方面私人领域中存在着的性别压迫并不被承认,尤以家庭领域为代表,家务劳动和生育责任以女性特质为名被赋予到女性身上,家庭暴力和婚内性侵害以隐私的名义免于司法的介入和惩罚。究其原因在于,理性进路在默认理性价值的同时,也全盘接受了理性背后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及其相应的价值等级秩序。

于是在女性主义兴起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即使女性取得了同样的教育权和选举权,但是为数众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最后仍然将回归家庭视为自我价值实现的最佳途径。贝蒂·弗里丹在其《女性的奥秘》一书中一度将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归咎于女性对贤妻良母身份的依赖,因而降低了她们对社会公共生活的热情和参与度,为此她呼吁女性像男人一样,“要发现自己,要了解自己也是一个人的唯一方式,就是从事自己富有创造性的工作”[2](P457)。可是如果价值观念中的等级秩序不能得到改变的话,呼吁女性广泛参与工作并不意味着贤妻良母身份的取消,甚至迫使女性同时承担职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反而加剧了对女性的压迫。

因此,以理性为进路的性别平等理论在逻辑上是值得辩护的,但是由于理性本身所隐含的价值倾向以及与公共领域的历史勾连,致使早期女性主义对女性的解放成果主要集中在政治权利的获得上,而无法让女性摆脱所有形式的性别压迫。有鉴于此,女性主义不得不寻找其他的论证方式,使之既能保证两性平等的目标具有正当性,又能在实践中真正消除性别压迫的根源。

二、身体进路的选择与女性身份的建构

女性主义从其诞生起就是一场以消灭性别压迫为目标的政治运动,这不仅意味着诉求性别平权的政治目标的建立,还暗示了以“女性”为名的主体的存在,因此如何界定性别压迫和女性主体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证实女性主义合法性的基石。当理性进路在论证性别平等方面呈现出不充分的特点后,女性主义者一方面需要重新思考何种形式的不平等属于性别压迫的问题,诸如母亲责任到底是属于女性的天职还是父权制对女性的剥削;另一方面也需要论证作为解放主体的女性到底意味着什么,第一波女性主义试图用理性来说明女性的尝试在政治实践中并不那么完美,那么如果理性不足以构成女性的话,女性主体如何才能得以确立。

有鉴于此,第二波女性主义将目光聚集到了具有性别差异的身体上,女性独特的身体体验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我认知,为女性主义的发展打开了新的理论空间,一方面帮助女性主义将性别压迫的根源追溯从制度层面扩展到了观念层面,揭示了性别压迫的多种形式和复杂性,另一方面也使得女性主义不断加深对自身主体性的理解,丰富了身份(identity)的内涵。从身体出发,女性主义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思考性别压迫的问题。

其一,从权力政治的角度将身体视为父权制建立的起点,揭示了性别压迫关系建立的基础和性别权力的对象。在赢得了政治权利上的平等之后,女性主义者发现造成女性被压迫命运的不只是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而是源于更抽象也更深层的父权制结构,甚至在激进主义女性主义者看来,两性的权力范式以“内部殖民”的方式构成了社会其他权力关系的基本形式。虽然没有以大规模暴力的形式呈现在公共领域中,但是“无论性支配在目前显得多么沉寂,它也许仍是我们文化中最普遍的思想意识、最根本的权力概念”[3](P33)。它一方面强调男性在价值上的优越性,以及将男性特质作为衡量标准,从社会结构安排到社会角色期待形成一整套男尊女卑的价值系统;另一方面剥削女性的创造和劳动,或者将其劳动排除在社会公共报酬体系之外(如家务劳动),或者用道德责任的名义限制女性的活动(如贤妻良母的道德要求)。

而这些性支配关系主要通过对女性身体的控制而得以建立。首先被当作权力对象的是女性独有的生育能力,“对许多女性主义者来说,父权制控制女性的身体,将之作为生育的工具,这就是该困境的症结所在”[4](P131)。女性所担当的生育承受者的形象成为了女性处于被控制和被支配关系的基础,同时由此衍生出养育者的身份,将照顾孩子乃至照料整个家庭变成女性专属的义务,并冠之以母亲的责任。在母职的要求下,关怀、包容和牺牲作为道德标准被赋予到女性身上。其次,女性的身体也受到性暴力的威胁。“性暴力是父权制的基础,它让男人控制女人。通过色情文艺、家庭暴力、妓女和性骚扰,所有女性都被这些潜在的暴力威胁所折磨。激进的女性主义者指出,所有这些暴力都施加于女性身上。换句话说,父权制的历史就是男人剥削女人身体的历史。”[4](P264)在被传统政治理论忽视的领域内,以身体为对象的性别压迫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因此身体成为了女性主义者重新定义政治、讨论权力关系的重要依据。

其二,从主体建构的角度讨论身体在女性身份构成中所扮演的角色,强调身体兼具物质性与建构性的双重属性,从而探索与理性存在者不同的另一种主体存在方式。如果仅从两性生理上的身体差异来分析父权制,那么女性主义就会陷入到本质主义的危险里,从生理差异来固化两性的特质,因此,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的概念被引入到对身体的分析中,在身体的生物属性之外肯定了社会文化对身体的塑造作用,并由这种身体的建构论发展出关于女性主体身份的新思路。

有了这一层面的反思,女性主义对性别平等的目标不再仅仅满足于政治权利领域,还涉及到了时常被忽视的日常行为领域。艾莉斯·杨用现象学的分析方法通过关注女性在运动中所展示的身体特点,反思女性身体在父权制的情境之中如何被约束、被限制、被对象化和被呈现,从而揭示出女性身体的体验如何构成了女性的主体地位和存在方式。她认为女性的身体动作之所以表现出固定性和自我抑止的倾向,是因为在女性的意识里,“当一个女人将她的身体活得像是一件物,即是她遭到抑止,固守住内宥性,远离作为具超越性的动作之她的身体,远离对世上可能性的投入”[5](P63)。因此,即使在看似不受任何规范约束的活动中,由于女性自身将父权制文化中对于女性身体的潜在要求内化成自我意识,自觉就使身体的行动呈现出屈从的姿势,而这些不平等隐藏在主体身份的背后,并不能通过表面的政治干预就可以得到解决。

在身体—主体的讨论中,女性主义不仅需要解释父权制的社会文化如何建构女性主体,还需要讨论身体的物质性与建构性之间的关系,毕竟作为身体本身而言,生物意义上的存在是其首要特性。对此,朱迪斯·巴特勒宣称连生理性别也难免文化建构的影响,她提出了表演论(performativity)的观点来解释主体建构的方式和过程,认为天然身体并不存在,而是社会规范利用社会强制的方式反复书写、引用自己的结果,通过此种运作,基于既定社会环境而形成的性别规范通过不断重申自己从而表演出主体。甚至可以说,物质性和建构性并不是截然相对的,物质本身就是永远被物质化的过程,因此,问题就不仅仅在于我们如何用这两个概念来区分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或者研究社会性别是如何被建构的,而更需要回答“性别是通过何种管制规范被物质化的?将性别的物质性视为既定事实是如何假设和强化了性别出现的规范前提?”[6](P10)

基于这种性别建构论,女性主义对女性身份的探索从人权意义上的公民身份如何保障发展到了更深层面的主体性如何确立的问题上,并且脱离了西方哲学传统中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模式,突出了身体对于建构主体身份的重要作用,通过分析这种建构的方式不仅有助于女性主义理解父权制运作和建立支配关系的过程,更指出了看似价值中立的理性一直是父权制维系统治的助手。

其三,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研究现实活动中女性的身体如何在父权制中被客体化、工具化,以及女性又如何屈从于此过程并将其内化从而形成了自我认知的过程,以利于在观念层面彻底审视父权制的运作过程并为重新形成两性平等的性别观念而提供相应的策略。这一方面的研究在近几十年的性别理论发展中占据了重要作用,比较有代表性主要是性别异化和性别规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启发之下,艾莉森·贾格尔用“异化”的概念分析女性经验,认为女性的异化分别从性存在(sexuality)、母亲身份(motherhood)和智性(intellectuality)三方面产生,即当女性成为性对象或性商品时,她的性本质则发生了异化;当她的生育被家庭、社会以及科学手段控制,同时抚养孩子也成为“产品化”过程的时候,她的母亲身份则发生了异化;而当她在男性确立术语和规范的观念世界中时,她所接受的知识以及所能表达的思想都遭到了束缚,因此她的智性又发生了异化[7]。这些异化通常都是以身体为对象并以身体为最后展出的舞台。

此外,女性主义对现代社会女性身体的研究也得益于福柯的权力规训理论,即权力关系如何通过对身体进行重复而精确的训练,从而获得合乎标准的权力对象。桑德拉·巴特基在《福柯、女性气质和父权制力量的现代化》一文中,详细论述了身体在女性气质的形成过程所扮演的角色。以女性气质为名,一种非自然化的身体被视为标准,特定的身体尺寸、姿势、动作、举止和装饰性的外表成为女性身体训练的目标,同时这种训练无需特定的监督机构却暗示了“一个全景化的男性权威”,即女性永远站在男性权威的凝视和判断之下,并且这种被看的意识也被女性内化成自我监督的意识,构成了女性对自我身份的认同[8](P300)。这些身体训练在消费时代更以时尚为名充斥于日常生活之中,苏珊·鲍尔多以当今社会语境中常见的健身为例,揭示出这种表面上自由地追求更健美身体的目标背后,潜在的是“我们的文化关于身体、美的标准和健康典范等的观念”,并“形成一套实践的规则与制度,通过这些规则和制度,活生生的身体受到‘训练、塑造,遵守并做出回应’”,从而成为社会所需要、所肯定的身体[9](P208)。

以身体为对象,女性主义一方面揭示了被传统政治理论所忽视的权力压迫形式,为更彻底而全面的性别解放提供了方向,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区别于理性存在者的新“女性”主体的建构方式,这种动态且与实践高度结合的主体无疑更利于现实世界中性别关系的改善和两性平等的实现。

三、身体进路的困境以及差异政治的可能性

从男女两性具有同样的理性能力这一前提论证性别平等具有正当性,这在理论上能够证成,但是从理论推论到实践的过程中却因为理性自身与父权制的深层关系而无法完全实现女性主义要求消除一切性别压迫的政治目标。为此,女性主义转向身体进路,借助于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拉康的精神分析学说、福柯的规训权力理论、马克思的异化概念等思想理论中关于身体的分析思路,试图从建构论的角度来阐释女性特殊的身体体验,并在此基础上论述女性身份在父权制统治之下如何形成的过程,从而证明只有从根源上消除父权制的影响、重新确立女性的主体,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两性平等。

从理论的彻底性上来说,这一进路无疑是对父权制最根本的揭露,也强调了性别压迫的广泛存在和深刻影响,使得诉求性别平等的目标不仅正当而且急迫;从现实的有效性来说,认清父权制如何以身体为起点建立对女性的统治以及父权制加诸于女性身体之上的多种控制方式和支配形式之后,女性主义更加能够在真实的生活实践中为反对这些统治而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可以说,因为身体进路对女性主义证成的有利作用,不仅使女性主义作为重要的批判力量在思想领域中崛起,更加促使女性主义的运动和影响力从欧美扩展到全球,对全世界社会文化的变革都产生了相当颠覆性的作用。

然而,这种身体建构论也存在着一些极为严峻的缺陷,甚至如果这些缺陷无法妥善解决的话,将会导致女性主义陷入到更为危险的处境中。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问题是:(1)建构论与现实政治的关系。无视女性的身体体验、从纯粹理性的角度来谈论女性的主体身份固然是不可取的,因为这种抽象化本身就是对女性的伤害和对一些形式的性别压迫的抹杀,但是从身体来建构女性主体,同样会引起关于身体本身性质的质疑。诚然大部分女性主义者都是在承认生理属性重要性的同时,谨慎而警惕地分析两性身体上的差异,这有助于女性主义的身体理论免于强化本质主义的危险。可是建构论的方案是否就是最佳的选择,父权制对身体到底能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又以怎样的内化过程反馈到女性的身份认同上,这一点仍是值得思考的。尤其是,如果这种建构论完全否定身体的物质性,认为一切身份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文化情境的产物的时候,那么这就变成了一种关于主体建构的游戏,只强调建构过程而毫无价值判断,因此也就使女性主义失去了反抗父权制的政治立场,玛莎·努斯鲍姆的书评《戏访的教授》一文就批判了巴特勒的理论脱离真实的政治现实,将批判力集中在一种口头和象征的政治上,罔顾了女性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所遭受的不平等的事实[10]。

(2)女性群体的分裂与父权制的消失。当女性主义试图用女性体验来反对父权制的时候,暗示了一种基于性存在(sexuality)而产生的性别差异,但问题在于这种差异并不仅限于男性和女性之间,还包括女性内部的差异,不同的性取向、性表达等等都可能产生不同的女性主体。此外,差异还可能来自于种族、阶级、民族、宗教等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因此当女性主义者试图用所谓“女性的身体体验”这一普遍化的概念来作为对抗父权制的统一联盟的时候,其后果可能导致有些女性的特殊体验被错误地包含到统一的观念中,甚至被“错误命名(false naming),即别人陈述她的体验而实际上却没有真正地反映她的体验”[11](P225)。那么这些不同的女性何以形成统一的女性群体,在反对父权制的政治诉求上保持一致,这成为了女性主义不得不面对的挑战。更关键的是,女性主义用差异体验来建构主体的方式不仅适用于女性,也应该同样适用于男性,那么如果女性气质是对父权制控制女性身体的一种揭露,同样也能证明男性气质是对男性身体的一种权力控制,因此反对男性压迫、解放女性的政治目标可能被一种更宽泛意义上人的平等所取代,而女性主义的证成或许也就变得不那么必要了。

面对这些可能致使自身的正当性被取消的困境,女性主义也做出了一些理论上的补救,他们并没有完全放弃差异,而试图发展出关于差异的新政治。首先,重新思考主体性的概念,从力量的角度理解女性主义。伊丽莎白·格罗兹在承认建构论的前提下,提出身体被建构的原因是社会、政治、文化等各种类型的力量发挥作用的结果,但是这些力量并不完全等同于男性或者全部来自于父权制,在性别问题上本来就聚集了各种相互竞争而性质各异的力量。因此,女性主义也应该是一种集结各种力量进行斗争的方式,其目标不再是“争取建构并维持某种得到承认与尊重的女性身份”,“而是争取行动的权利,是争取依据自身利益与视角进行创造的权利,是争取改变并开放身份概念,使其迈向某种难以控制与预测的未来”,于是女性主义不再是诉求某种政治目标的固定群体,而变成了一个斗争的过程,是“无穷无尽的生成他者(becoming-other)”,是对任何固化的身份和地位进行反抗的力量[12](P212)。虽然流动性的主体概念仍然有取消女性主义的嫌疑,但是敏于统治力量的观点在父权制稳固的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次,在肯定多元体验的基础上,重申女性主义的政治承诺。尽管各个女性主义流派可能用不同的方式解释父权制的根源,但是推翻女性的屈从地位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为此,玛格丽特·麦克拉伦认为女性主义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承诺:“(1)女性主义是以克服女性屈从地位为目标的社会政治运动,所以女性主义理论应该为社会和政治的变革提供资源。这些资源既包括为批判分析提供理论工具,还包括为变革提供建设性的规划。(2)这个承诺暗含了女性主义其他两个重要的承诺,即理论和实践之间必须有联系,并且理论必须与体验相关。对于要引起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女性主义理论而言,这两个标准都是必要的,它必须关涉真实女性的真切而具体的生活,同时应当能够既说明又反映我们的体验。相应地,女性主义理论应该来自于实践而非强加于实践。(3)女性主义还承诺包容性、平等和民主。”[13](P13)这些承诺保证了女性主义的政治目标不会沦为一句抽象而宏大的口号,而是专注于现实处境中女性的真实生活和遭遇,用多样化的方式去理解不同的压迫形式。甚至我们也可以乐观地将这些承诺中的女性替换成其他的受压迫群体,将女性主义对压迫关系的深刻分析和洞察从性别扩展到其他政治运动中。

最后,思考一种差异政治的可能。女性之间的差异已经是一个事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差异必然导致女性主义内部中的冲突不可消除,或者必然导致性别运动陷入泥潭,甚至有些女性主义者认为,造成女性内部分裂的不是差异本身,而是因为“拒绝承认这些差异,并且拒绝去审视由于误称这些差异而导致的曲解以及由此对人的行为和期望所产生的影响”[14](P115)。因此,正视这些差异,也许能够从中为政治变革带来启发,产生一种“差异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比如通过对性存在的批判讨论,女性主义加深了性差异的理解,从而能够“(1)呼吁在女性性体验的多元领域里开展更多细节化的研究,(2)避免用普遍性的解释范畴进行分析,或用一种二元制的压迫模式进行分析,从而忽略了女性性存在的体验中存在着许多差异”[15](P35)。当然,在普遍主义和多元主义之间,女性主义的选择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用差异来平衡这两者的关系,在具体的斗争中,分析权力关系的模式,从而提出反抗的策略和方案。尽管理论和价值判断都要诉诸于具体情境的差异政治可能会导致斗争效率的低下,但是对差异本身的分析,或许就是一种对女性生活处境的彻底审查,从更现实的层面实现女性的解放。甚至有些学者如艾莉斯·杨,将差异从性别扩展到其他维度,从更广泛的压迫关系层面探索实践差异政治的可能[16]。

总体而言,虽然身体进路的女性主义证成有其不足之处,但从目前的现状而言,仍然是较为有效的一种论证方式,既有利于揭示不同的女性在父权制下所遭遇的真实压迫,又能为女性主义未来的发展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方向。而以身体体验与差异为基础,一种包容性更强的差异政治或许可以成为构建新型性别关系的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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