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格斯历史合力论几个核心问题的再认识

2020-12-08 02:10左亚文刘争明
江汉论坛 2020年11期
关键词:唯物史观恩格斯

左亚文 刘争明

摘要:在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理论讨论中,关于其思想渊源与创新发展、历史主体的自觉性与自发性、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与相互作用等是最为深层和争议最大的几个问题。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从经典文本出发,对之进行深度开掘,并据此作出新的时代解读,这是推进此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的核心要义所在。

关键词:恩格斯;历史合力论;唯物史观;经济必然性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句读经典与研究生理论素养的提升”(2014WT031);武汉大学党的十九大理论创新专项课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及其时代意义”(2018WT01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现中西马对话和融通的内在机理及其路径研究”(2017WT036)

中图分类号:A8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11-0011-08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恩格斯晚年“历史合力论”重新引发了人们的兴趣。理论界就此展开了较为热烈的讨论,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解读和观点。综观这些讨论,其中所涉及的历史观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深感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因而不揣冒昧拟就其中几个核心问题再发表一点浅见,以期与学界同仁切磋交流。

一、历史合力论的理论渊源与创新发展

任何一种理论都有其历史渊源,想要真正领悟其深层意蕴,只有追根溯源、原始返本,“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子深深扎在经济的事实中”①。恩格斯晚年提出历史合力论不是偶然的,也有其深厚的理论渊源。古希腊罗马哲学中的历史观我们姑且不论,仅就近代维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与恩格斯合力论的思想关联来作一番历史的考辨。

在西方,只是到了近代,继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启蒙运动兴起之时,历史哲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才被真正确立起来。维柯(1668—1744年)于1725年出版了《新科学》,该书的出版标志着历史哲学的正式诞生。正是在这部著作中,维柯提出了关于个人“私利的活动”与“人类共同意识”关系的思想。他认为,对世俗的“民政社会”的考察,必须“从我们自己的人类心灵的各种变化”开始,而人类心灵的特性就是“自私欲或自爱的暴力”。他说:“人类由于受到腐化的本性都受制于自私欲或自爱的暴力。这种自私欲迫使他们把私人利益当作主要的向导,他们追求一切对自己有利的事物。而不追求任何对伙伴们有利的事物,他们就不可能把自己的情欲控住或引导到公道方面去。”② 一个社会中人们的这种自私欲所导致的追求一切对己有利的活动,必然使得人与人和人与社会之间发生相互碰撞、相互冲突和相互矛盾。假如社会没有一种力量将这些分散的、零乱的且彼此矛盾的个人活动整合起来的话,就势必陷入无穷无尽的混乱和无序之中而不能自拔。

维柯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没有停留在对社会矛盾现象的简单描述上,而是分析了解决这种矛盾冲突的整合力量及其内在机制。在他看来,这种规范和整合社会矛盾的力量就是“人类的共同意识”。他说:“对一切民族都适用的,也就是人类的共同意识(或常识)。这种共同意识是由各种人类制度之间所必有的和谐来决定的,民政世界的美全在于这种和谐。”③ 他认为,这种共同意识是整个民族的人们所共有的不假思索的判断,他们就是按照这个共同意识而行动的。

所谓“人类的共同意识”,实质上就是一个阶级、一个集体、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所共有的利益需求。这种共同的利益需求作为一种每时每刻都使人感受到的经验“常识”,也是人们的一种自发意识。但是,人们由于自私欲的驱使,仍然“主要希求他自己的利益”,这就需要代表“天神意旨”的各种“秩序”和“制度”来调节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并非因为无数个别的私利活动而处于一片混沌之中,而是因其建立在共同利益需求基础之上的“人类的共同意识”而使得这种活动导向一种和谐的秩序和规则之中,从而使社会呈现出自身的规律性。

尽管维柯在这里并未使用“历史合力”的概念,但是这种观念却十分明确地隐含其中。维柯之后,经过亚当·斯密经济人的假设和“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论证,以及康德关于人的利己主义与“自然的目标”的矛盾分析,到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那里,“历史合力论”的基本思想通过唯心主义的思辨方式被明晰地表达出来了。

黑格尔从其思辨唯心主义出发,将理念、观念或精神看作是历史的主宰和灵魂。他说:“‘观念真是各民族和世界的领袖;而‘精神,就是那位指导者的理性的和必要的意志,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是世界历史各大事变的推动者。要认识在这方面的领导推动的‘精神,就是我们这番研究的目的。”④因此,一部人类历史就是精神的变迁史和发展史。

精神在支配历史发展的时候必须通过人的活动而起作用。按照黑格尔的说法,精神把人的活动当作手段和工具来对待,以此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他说:“活动是它的中间名词,它的一端是普遍的东西,就是‘观念,它休息在‘精神的内部中;另一端,就是一般的‘外在性,就是客观的物质。活动的中心,普遍的、内在的东西从而过渡到‘客观性的领域。”⑤ 历史发展的规律就是通过人的这种活动而实现的。

人类意志“作为最广义的人类活动”,其发生皆出于他们的需要、热情、兴趣以及个性和才能,这是其行动的主要推动力,或许其中也可以找到一些普遍的目的如仁心、高尚的德性等,但这些东西与世界本身的自我发展并没有什么主要的关系,对历史的影响亦极为有限。“相反,个别兴趣和自私欲望的满足的目的却是一切行动的最有势力的泉源。”⑥ 因此,历史从来不是神圣道德和“良善精神”的高地,当我们向历史投下最初一瞥时,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幅最为可怖的图景:战乱的频仍、暴虐的横行、王朝的更替、帝国的消亡、人生的痛苦、人性的贪婪等等,这一切不禁使人悲从中来,从而陷入最深切最无望的“哀怨情绪”之中。为了逃避这种悲哀的心境,人们只好退回到个人生活的自私境界,仿佛从那片平静的海岸线上,安闲地远眺海上那“纵横的破帆断樯”⑦。

然而,理性的“吊诡”在于,它通过人们意志之间各种错综复杂的冲突和矛盾,悄悄地实现了自己的一般目的。在这里,理性的一般目的是本然的不自觉的,它却蕴含于个人意志的活动之中并通过其而逐步得到实现。对于这一超出个人特殊目的的“更崇高、更广大的目的”,“各个人和各民族是无所知的,他们是无意识地或者不自觉地实现了它”⑧。为了形象地说明其中的奥秘,黑格尔列举了现实生活中一个“放火复仇”的事例: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复仇者潜入仇人的房间,他本想在一根梁柱上放一把小火,吓唬一下仇人,并给他造成一点财产的损失。但这把火点燃之后,却引发了一场大火灾,不仅把仇人的房子全部烧毁了,而且连带把整个城镇的一半建筑物化为灰烬。⑨

黑格尔运用其“精神”的辩证方法对此作了如下分析:

其一,每个人作为单个的欲望或意志都是特殊的,“那个使它们行动、给它们决定的存在的原动力,便是人类的需要、本能、兴趣和热情”⑩。由于单个的欲望或意志的需求、兴趣和目的不同,彼此之间必然发生碰撞、冲突和矛盾,从而使每个人的愿望很少能完全实现。人类的行为“除掉他们直接知道欲望的那种结果之外,通常又产生一种附加的结果”{11}。这种所谓“附加的结果”就超出了个人的目的。

其二,每个意志都是自觉的,其对自己行为的需求、目的、可能遇到的困难及其后果都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但是,他们除了对其行为的“附加的结果”无法完全预料外,尤其对于无数意志交互作用所产生的社会的“总的结果”更是无从知晓。纵火复仇者本身只是想惩罚一下仇人,但其行为的“附加的结果”——烧毁了仇人的整栋房屋,以及“总的结果”——仇人所居住的那个城镇的一半的建筑物化为灰烬,都超出了单个意志自觉意识的范围。对此,黑格尔指出:“这种犯罪也许不在犯事者的自觉中,更不在他的意志中;然而他的行动本身就是这样,由于这桩行动造成了普遍的和实体的东西。……在一桩简单的行动中,可以牵连到若干东西,有出于行动者的意志和意识所包含的东西之外的。”{12} 可见,无数单个欲望或意志所引发的直接结果、“附加的结果”的交织最终所构成的“总的结果”,因其超出了主观意识的范围而转化成一种客观物质存在,其一旦产生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其三,作为历史的一般目的和普遍原则的理性、观念、精神,栖息在个人的意志活动之中并通过这种活动而实现出来。黑格尔反复指出,所谓普遍的原则、最后的目的、使命或者说精神的本性和概念,这些都是抽象的、内有的东西,无论其本身如何真实,终究不能完全是现实的。“它们仅仅是为自己而存在的东西,是一种可能性、一种潜伏性,但是还没有从它的内在达到‘生存。”{13} 为要使内在的理性、观念得以外显,必须加上“第二个因素”,这个因素就是“‘意志——最广义的人类的活动”,因而人类“使自身满足于自己的活动和劳动”{14},就成为理性、观念用来实现自己的手段和工具。于是,这里出现了两个因素。“第一是那个‘观念,第二是人类的热情,这两者交织成为世界历史的经纬线”{15},由此编织了人类历史绚丽的画面。

恩格斯对于黑格尔的历史观是深有研究的,而且熟知其所列举的“放火复仇”这个案例。可以看得出,他关于历史合力的论证借鉴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思想包括这个案例,但对其进行了改造并在此基础上作了创新性的发展。

一是通过剥离其思辨唯心主义的神秘外壳,吸取其历史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黑格尔把历史的最终动力和内在源泉归结为理性、观念和精神,这是附着在其现实内容之上的一层神秘思辨的唯心主义外壳,必须将其剥除以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实际上,黑格尔所谓的理性、观念和精神不过是历史内在本质规律在人们头脑里的反映和凝练,而黑格尔却把二者关系弄颠倒了。

二是通过解构套在“现实的人”身上的工具枷锁,赋予人以主体的地位。在黑格尔《历史哲学》的逻辑框架中,人不过是抽象的观念和精神赖以实现自己的手段和工具,在人的欲望和意志活动的背后是内在的自由本质,它唯一所属的是那是其所是的观念和精神,人的基于私欲和意志的一切所为都是一种外在的而且转瞬即逝的现象的存在,它最终被观念和精神所扬弃而复归于自身。因此,人在这种观念和精神世界中是没有自己的独立本质和主体地位的,其被异化成了与物质客体无别的他在。恩格斯所主张的“新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在建构自己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时,所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破除思辨哲学神秘抽象的枷锁,把人从工具性的异化状态中解放出来,恢复人作为“现实的人”的真实本质,并将其作为“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的历史观的“现实前提”{16}。

三是通过梳理历史的合力机制而阐明经济因素在历史中归根到底的决定性作用。应该特别强调的是,晚年的恩格斯并未因为提出“历史合力论”而忽略经济的前提和基础作用。一方面,他主张历史合力论,指出社会之中“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又始终强调“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17}。关于二者的关系,笔者将在后面详加论述。

从以上的寻根溯源可以看出,无论是維柯、黑格尔还是恩格斯,他们提出“合力论”,目的都是为了阐明个人活动的主观自觉性与人类历史的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进而深入探讨每一单个欲望和意志的直接目的与社会“总的结果”的矛盾性,以及凝聚历史合力与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

二、主体意志的自觉性和自发性

在关于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讨论中,有一些学者提出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只适用于特定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特殊情境;当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从而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之后,主体意志的自发性及其相互冲突将会完全消失,于是,“人类社会曾经出现的那种似自然性的史前状态将不复存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将回归于人类主体自己的手中”,“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由王国时期便到来了”,甚至于“人就是必然的合力,那个神奇的平行四边形将消失在历史的地平线上”{18}。

持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如下三点:

第一,认为从经典文本的表述来看,恩格斯并未标明历史合力论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人类活动的普遍法则,恰恰相反,他对其时空限度作了“特设说明”,这就是“到目前为止的历史”{19}、“到现在为止”{20} 的社会生活等。如果硬要把这一“特设论断”抽象地注解为一切社会发展的普遍状况,那就是对恩格斯思想的一种武断的“强加”。

第二,认为在未来社会的发展中,当人们科学地认识到由自己的创造性活动所构成的社会规律时,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有计划按比例地自主创造自己的生活,一个真正的“自由王国”就会降临。

第三,认为随着人的本质能力的提升,人类终将摆脱“盲目的合力”,使人自己及其活动“就是必然的合力”,“社会发展的规律也不再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了”,因此,恩格斯所提出的那个“神奇平行四边形”将从历史中永久消失。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并不在少数。当然,也还有相当的学者不赞同这些看法,指出其违背了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原意,特别是把人们能够认识和利用社会规律与社会规律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混为一谈,将“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割裂开来,甚至将未来的人神化为“必然合力”本身。现在看来,这些观点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有关这方面的批评文章较多,这里勿需赘言。我们想着重解决的是:借鉴当今社会风险理论,具体辨析主体意志的自觉性和自发性的矛盾关系。

现代风险理论是上个世纪80年代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Beck)、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Giddins)所创立的。他们提出的“风险社会(risk society)这一概念业已成为观照和认识现代社会的一种基本范式。

所谓社会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经济因素、技术因素以及社会因素等方面的原因而可能引发的社会失序和社会动荡{21}。它与一般所谓社会矛盾的概念有所不同,尽管社会风险也可泛指社会矛盾,但严格地说,社会风险是指社会矛盾的激化状态。

根据乌尔里希·贝克的观点,社会风险的程度和规模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化不断深化和扩展的。在前工业社会,人类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自然风险,如地震、飓风、传染病等;在工业社会早期,风险主要源于安全事故、劳资矛盾、两极分化、失业、腐败等;而工业社会晚期的风险即现代风险,主要是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核技术威胁、化学和基因等{22}。第一类风险是源于自然的不可抗力,第二类风险源于早期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第三类风险源于现代科技进步。现代社会风险属潜在的人为风险,它不易被人所感知,但危害甚大,乃至可能导致人类的毁灭。现代社会就处在这样一种高“风险”之中,故贝克将其称之为“风险社会”。

社会风险理论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揭示了现代社会的“风险”就蕴含于现代化本身。在现代化之中,它自身就生发出一种对抗自己及其主体的力量,这种毁灭性的力量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而日益增强,最终把自己抛入一个充满风险的风险时代,这就是风险社会不可规避的风险的本體性和本源性之所在。

在历史合力论的问题上,社会风险理论给我们提供了崭新的思想成果,对我们重新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以及主体意志的自觉性与自发性的辩证关系,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

首先,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会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而日趋复杂和紧张。在历史演化的进程中,由于人类实践活动的范围和规模日益扩展,社会风险会随之深化而增强。在现代风险社会,风险不仅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而且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但是,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基础之上的,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又只有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才能成为现实的和可能的。“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23} 因此,在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中,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冲突理应包含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现代科技虽然以研究自然为对象,但它是以社会的方式开展的,它源于社会的需求同时以正负效应作用于社会,其所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危机必然最终以社会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社会风险的社会形式就是社会的矛盾冲突。例如,现代文明所创造的核武器能够将人类毁灭殆尽,生化研究会制造出新的病毒从而引发全球性的无法抵御的瘟疫,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会使地球家园面临灭顶之灾等等。除此之外,世界历史性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形成、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必然会伴随更加严重的金融风波和经济危机;生产和分工所带来的自发盲动性和矛盾冲突超越民族和地区的范围如洪水般向全球扩展;覆盖全球且无所不能的互联网因浸入人们生活的每一细小方面而使人类沦为它卑微的附庸;“传统的终结”和人类自由个性的张扬使整个社会处于更加分散和零乱的状态而不能自拔……在这样一种社会历史情势下,在一定的意义上,一个社会的“合力”不是增强了而是减弱了,单个意志间的冲突不是缓和了而是紧张了,这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现状,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向。

其次,个体自由度和分力的增强在总体上不是减弱“合力”反而是其最大的动源。通常认为,一个社会,分力越大,则合力越小;反之亦然。如前所述,这在表面上、在一定的意义上是有其合理性的,也是合乎实际的。但是,从总体上看、从大时空看,情况恰恰相反。主体自由度的扩大提升、各种要素和资源的竞争活跃、社会群众和组织的独立自主,固然会使其分力增强,但却因其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使其活力、能力竞相迸发,反而使整个社会的合力、动力、创造力、竞争力得以大大提高,这就是辩证法相反相成和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的生动表现。

由此可见,分力与合力、排斥与吸引、离散与凝聚、竞争与协同、冲突与统一、自发与自觉等等,都是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彼此之间不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而且呈现出一种成正比的矛盾现象。例如,分力越大,则合力也越大;竞争越强,则协同亦越强,如此等等。当然,它们之间的这种矛盾统一关系是在一定的“度”的范围内才是有效的,超过了一定“度”,矛盾统一体就瓦解了。

这个道理启示我们,那种企图从人类历史中驱除分力、冲突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殊不知,矛盾的对立面恰恰是这个矛盾着的事物前进发展的动力源泉。当人类从历史中消除了“必然王国”时,“自由王国”就随之隐而不见;当社会发展难见偶然性踪影时,人类就堕变为必然性的奴仆;当人与人的矛盾冲突归于虚无时,历史那个神奇的合力果真会永久地消失于历史的地平线上;当人类的认知和实践没有了自发性或盲目性时,人类皆化身为神而归于天国。

再次,主体意志的自觉性和自发性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处于复杂的辩证关联之中。黑格尔曾说:“人乃是能思维的动物,天生的形而上学家。”{24}马克思说:“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5} 无论是人的思维、意识还是自由,都内含了人的自觉能动性。自由是建立在人的思维的自觉能动性之上的,没有人的思维的自觉,自由就无从产生。人高于和优于动物之处,就在于思想的觉醒,从而能反观自然和人类自身。由于有了思维,人类才从自然界和动物界的必然性中超脱出来,为自己赢得了自由。因此,自由是人类独有的,它是人类运用自己的理性认识必然并获得自觉能动性的产物,这就是为什么“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特性的原因。

人的自觉能动性还表现在认识和实践能力上,人能够在行动之前预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和设立目标,还能通过反馈随时对计划和目标进行调整。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无论设想和预判多么的周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的认识和行动仍不免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不管人类社会的科学水平发展到何等程度,都不可能毫无遗漏地认识事物的全部本质属性,更不用说破解宇宙的终极奥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于思维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关系的论述,已经明白无误地指明了人类认识中这一矛盾的永恒性。他说,人们会碰到这样一个矛盾,“一方面,要毫无遗漏地从所有的联系中去认识世界体系;另一方面,无论是从人们的本性或世界体系的本性来说,这个任务是永远不能完全解决的”{26}。在人类实践的历史领域问题也是一样,永远不能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做尽善尽美的,所谓“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27}。所以,那种认为历史完全“成了人类自觉创造的自主过程”、人就是“必然合力”的化身的完美状态是永远不会出现的。

问题不止如此。我们还应该对人类意志的自发性有新的认识。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自发性并不是一个消极的东西,而是具有积极的意义。无疑,自发性、盲目性是人的局限性的表现,但它同时也是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反映出来的人所特有的“类本质”属性,同样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性所在。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这种智慧生物才能够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自发性、盲目性这种局限性,并力图不断地超越这种局限性。能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这本身就是一种自觉性,而且正是这种具有内在反思和矛盾的矛盾性,在不断地推动着人类认识和实践的发展。假如自觉性没有包含自发性于自身之内,就不是真正的自觉性;假如自觉性和自发性没有通过双向的自我反思而构建起内在的统一关系,矛盾的各方以及矛盾本身就不存在,主体意识就未确立起来。因此,自觉性和自发性矛盾的确立本身就是主体意识觉醒的显现,是其自觉能力性的外化,而且正是这一矛盾在推动人类认识和实践的发展。对此,恩格斯指出:“这个矛盾不仅存在于世界和人这两个因素的本性中,而且还是所有智力进步的主要杠杆,它在人类的无限的前进发展中一天天不断得到解决,这正像某些数学课题在无穷级数或连分数中得到解答一样。”{28}

然而,人们在理解恩格斯关于历史合力论中自觉性和自发性的矛盾关系时,不仅经验式地将自发性视为消极性的方面,而且将其与对立面的矛盾看作是一种线性的此消彼长的关系,似乎自觉性增进一分,自发性就相应减少一寸,这种理解是有违矛盾辩证法的。实际上,二者矛盾是复杂的,其中既有此消彼长的关系,也有相互促进的关系。从总体上讲,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是从纵横两个方面不断向前扩展和深化的,在这一过程中,人类所面对的客观对象日益增长,从而使得人的自觉性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使人的自发性得以增大。因此,随着历史实践的开展,人的自觉性和自发性二者的矛盾是累进式地拓展的,由此推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呈加速度向前演进。

三、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与相互作用

无论在历史合力论中还是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历史过程的決定作用与相互作用的矛盾关系都是争论最大也是最难理解的问题,争议的焦点及其难于理解之处在于:

一是当我们把历史发展过程中某一因素作为“决定性因素”时,它似乎自然地倾向于将其当作“唯一决定性因素”。因为在逻辑上,我们不可能同时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因素作为“决定性因素”,既然将某一因素作为“决定性因素”,也就排除了其他因素。因此,某一因素被看作是“唯一决定性因素”在逻辑上也是成立的。在19世纪90年代初,柏林大学的大学生约瑟夫·布洛赫(1871—1936年)曾致函恩格斯,向他请教唯物主义历史观中一些理论问题,其中就明确提到“只有经济关系才是决定性因素”,或者说“只有经济关系到处直接地、完全不依赖于个人地作为一种自然规律在起作用”吗{29}?尽管恩格斯及时回信对此作了答复,但是其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有待于作进一步的探讨。

二是如何科学地理解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或者说这种反作用是否也可以转化为决定作用的问题。恩格斯在其晚年历史唯物主义的书信中,曾明确地把政治法律制度及其各种意识形态对于经济关系的影响定义为“反作用”。他说:“总的说来,经济运动会为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它也必定要经受它自己所确立的并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即国家权力的以及和它同时产生的反对派的运动的反作用。”{30} 同时指出,“我们称之为意识形态观点的那种东西——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31}。问题是这种“反作用”是僵死的而不能转化为“决定作用”吗?若如此,“两极相通”、“因果转化”、“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又如何在这里得到体现呢?恩格斯还谈到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具有“加速或延缓”作用的问题,并对这种作用作了具体的分析。他说:“反作用可以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既定的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32}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必然存在一个问题:似乎没有上层建筑的作用,经济基础也能运行,前者的作用只是从外面给予一种推动力,“加速或延缓”其运行速度。显然,这样的解释是不符合恩格斯本意的。

三是经济关系在历史中“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与“一切要素间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如何统一起来的问题。恩格斯晚年书信至少五次有意识地强调经济运动、经济关系、物质生产方式、经济必然性、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等在历史发展中“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但同时又指出社会诸要素间相互作用形式的重要性,认为“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这里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相对的”{33}。既然一切都是相对的,绝对的东西是不存在的,那么为什么又肯定经济因素在历史中最终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呢?如何将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呢?

下面,拟从文本出发,在力求完整准确理解恩格斯晚年思想的基础上,对上述三个问题尝试作出解答。

首先,关于历史“决定性因素”的解析。自古以来,人们对于历史最终动因的探讨从未停止。有的将其归结为“天命”、“神意”;有的定义为“主观意志”特别是伟大人物的意志;有的则视为“客观精神”;当代还有人提出“文化模式论”、“结构决定论”、“综合决定论”、“制度决定论”等等。我们不能说这些观点都是毫无价值的“梦呓”和“谬误”。实际上,对于历史动因和历史规律的探寻可以从多个维度和层面展开,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观点的争鸣,如此才利于哲学包括历史哲学的创新和发展,那种把自己封闭和禁锢起来、拒斥一切开放和交流的态度,本身是有违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科学性的。

社会是一个由多要素、多结构、多层面纵横交错、耦合互动组成的极其复杂的有机系统,其中每一个要素都是能动的、变易的,而且彼此之间处在无穷无尽的交互作用的过程之中,没有所谓“终极的不动者”、“绝对的能动者”。然而,任何哲学历史观都要追寻那个终极的本体,否则就不是哲学的思维了。这是哲学历史观的一个悖论,也是其宿命。在某种意义上,历史辩证法的开展就是不断破解这个悖论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独特贡献就是在批判历史上各式各样唯心历史观特别是黑格尔历史观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经济的最终决定性的唯物史观。这一历史观与其他“精神决定论”、“意志决定论”、“文化决定论”、“结构决定论”、“制度决定论”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呢?在我们看来,这种不同就在于从“总体”上、从人的存在方式的“始因”上对历史的最终动因进行终极探问。我们不否定马克思主义以前各种历史观存在的合理性,它们往往从某一具体或特殊要素的视角出发来探讨其能动的决定性作用。无疑这种探讨是必要的,而且要不断探寻和开掘新的研究视角和领域。但是,我们不能停留于此,我们还应在批判地扬弃以往各种历史观的基础上,从总体上对于历史的发源地、对于历史运行的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展开探讨,否则,历史观的研究将陷入“多元决定论”的无尽纠缠和循环往复中不能自拔,最终成为说不清道不明的“一锅烂粥”。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独创性就在于它从这种所谓循环的“多元决定论”中超脱了出来,从一个宏阔的历史至高点观照历史,同时也从历史的发源或“始因”上揭示其运行机制和一般规律。这个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就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34} 提炼和抽象出这个规律又是以“现实的人”的诞生为前提的。

人是从类人猿进化而来的。实现“人猿相揖别”是自然演化和劳动相互推动的结果,但人诞生的标志归根到底是人的劳动活动。当人创造出劳动工具、从事劳动活动,通过改造自然界而获取生存资料时,真正的人才从动物界分化出来。因此,人在这个地球上的诞生是因为劳动,劳动既是其诞生的标志,也是其诞生的“始因”。诚然,人的意识、智慧是人能够制造劳动工具从事劳动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是,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人的智慧是在劳动中逐渐生成和发展的;而且假使人类离开劳动重归动物界,不仅其智慧的产物人类文明会消失殆尽,其智慧的头脑也终将丧失。

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在人类历史中的这种始源和基础作用,就因政治权力结构的运作以及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被中介化甚至颠倒了,就像人影和物相在人的瞳孔里是倒立的一样。在现实生活中,任何历史事件的发生,必然首先要通过人的思想特别是重要历史人物的意志表现出来,继而通过国家政治活动造成一定的社会结果。这样的表现形式就使得物质生产和经济关系在整个社会恒常的、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被遮隐起来了。

当然,我們在肯定生产和经济因素最终决定作用的同时,并不否定其他因素在历史中积极的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在具体的历史活动和历史事件中往往扮演主导和决定性的作用。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生产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东西,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35}。这就给各种历史观和历史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然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归根结底的总体和始源上所揭示的社会发展最一般最普遍的规律却是不可替代的,因而其在历史领域的主导和基础地位是不可否定的。

其次,关于上层建筑反作用的理解。恩格斯在其晚年书信中,从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出发,把政治的和精神的结构对于经济基础的影响称之为反作用,并声明这反作用是第二性的,它可以加速或延缓经济的发展。对此我们应予以辩证理解,否则会导致形而上学的错误。

众所周知,任何理论都有其适用的时空范围,超过了这一范围,“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36}。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是这样。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内,相对于“归根到底”具有决定意义的经济基础来说,其他因素的影响就自然成了“反作用”。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也不能把这种作用与“反作用”关系绝对化。在历史领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相对的”{37}。这种相对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其适用的时空范围内,它具有绝对性的一面,但是,一旦超出这一范围,它就向相对性转化。第二,即便在其适用的范围内,我们也不能把这种关系绝对化。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曾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为例,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转化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如同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的时候,革命理论的创立和提倡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38}第三,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社会有机体的运行表现出“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39},可以说,“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40}。决定性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是隐藏在历史表象中的“内部联系”或“本质关系”,而且这种“内部联系”或“本质关系”是人的理论抽象的产物。

最后,关于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与“相互作用”的统一。在恩格斯提出的“历史合力论”中,他一方面坚持经济因素归根到底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又一再指明历史领域诸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那么,二者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仔细研读文本,恩格斯对此实际上作了深刻的分析。他说,历史过程虽然表现出“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但是,这种“相互作用的力量很不相等:其中經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41}。在另一处,他又说:“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事变,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42} 在恩格斯的这两段话中,他强调了两个要点:其一,相互作用中力量的不平衡性。任何两个相互作用的力量作为一对矛盾,其对立两个方面的地位是不平衡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43}。当阿尔都塞企图用他的平面化的结构主义来取代唯物史观时,他忘记了矛盾辩证法的这一基本法则。其二,在历史过程中发挥归根结底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必然性是寓于杂多历史表象中的“内部联系”,这种本质的“内部联系”通过外在的一系列复杂的诸多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交织的关系表现出来,它决不是一种单一的纯粹的历史现象,也不是现成地存在于历史之中的感性实体,它乃是一种抽象理念通过人的思维的自我生成,尽管其客观根源深藏于历史之中。这就是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本原意义,也是人类历史运行不息的客观真相。

注释:

①{26}{28}{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5、376、376、776页。

②③ 维柯:《新科学》上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 1989年版,第160、164页。

④⑤⑥⑦⑧⑨⑩{11}{12}{13}{14}{15}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46、65—66、59、59—60、64、66—67、61、66、67、60、60—61、62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17}{19}{20}{27}{30}{31}{32}{33}{35}{37}{39}{40}{41}{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6、697、732、217、701、702、701、705、696、705、696、705、705、696页。

{18} 张一兵:《恩格斯社会历史观“合力说”之新解》,《现代哲学》1991年第2期。

{21} 芦明辉:《近年来关于中国转型期社会风险研究述评》,《学习论坛》2010年第12期。

{22}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版,第20—21页。

{23}{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7、162页。

{24} 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16页。

{29} И·C·纳尔斯基、Б·B·波格丹诺夫、M·T·约夫楚克等编:《19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下,金顺福、贾泽林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05页。

{36} 《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211页。

{38}{43}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5—326、322页。

作者简介:左亚文,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2;刘争明,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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