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常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利用与服务

2020-12-15 06:58朱洁琴
卷宗 2020年25期
关键词:档案利用不动产登记

朱洁琴

摘 要: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信息利用和共享成为一项迫切的社会需求。本文阐述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与服务工作的特点,以及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探求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与服务水平的方法,以求不动产登记档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便民利民,顺应新时代的要求。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信息;共享自助查询

DOI:10.12249/j.issn.1005-4669.2020.25.083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自2015年11月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便民服务”思想,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新模式,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科学管理、高效利用与优质服务工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1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利用与服务的现状

1.1 不动产档案的内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登记原始资料包含申请书、身份材料、权属来源、登记原因、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文件应对记载事项做详细的规定,对不动产权和事项做出科学的划分,保证登记内容的客观、有效和字体记录清晰。这些确保了不动产档案的法定性、规范性、公信力,是不动产档案能够被利用的必要前提。

1.2 整合不动产档案,查询利用便捷化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成立后,本着集中管理,便于利用的原则,将原房产登记中心、土地登记中心以及各区房管局、国土局的各类纸质档案资料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将各类登记信息加以整合,完善电子文件数据库。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統一后,中心综合档案馆将档案管理及时跟进,做到统一归档、统一监管、统一查询,服务社会更加高效便捷。

不动产档案的整合是一项极其重要复杂的工作,耗时长、工程量大。统一登记之前,房屋登记、土地登记分属不同的部门,并且都有各自的登记和查询系统;纸质档案自行保管,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且保管方式各不相同。不动产档案电子数据的整合是建立在纸质档案的基础上的,因此,纸质档案的统一管理尤为重要。经多方协调配合,目前,常州市除武进区、金坛区、下辖溧阳市以外,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的所有集体、国有房屋登记、土地登记档案均由我中心统一管理。之后,我中心开展了不动产登记档案并宗工作,将房屋与土地档案整合,保障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同时,使登记档案利用更加便捷、顺畅。既满足了办事群众档案查询的需要,也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例如,因房屋、土地登记的电子数据及实物档案均已整合到位,办事群众办理不动产遗失补证业务只需在档案查询窗口一窗即可查询登记簿的所有信息;在受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可直接调取房屋、土地登记资料。既方便了办事群众,也方便了工作人员,顺应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推行限时办结、当场办结、一次办结等制度,实现网上办理、集中办理、异地可办、就近办理。”

1.3 信息共享、自助机查询的利用提高查询效率

随着不动产价值的日益提高,人们购买不动产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不动产登记簿结果查询也成为各个领域的参考依据。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先后与税务、住房保障、银行、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人民法院、纪检等部门进行了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端口对接、实现了信息共享。

2018年,中心再次加大力度,推出了人证比对自助查询机,将一部分查询业务从人工窗口转为自助查询,查询人只需将身份证放至自助查询机识别区并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自助查询并打印《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极大地缓解了窗口扎堆查询的情况。

2020年初。为配合市各交通管控卡口工作,核实被查人员不动产信息,中心开发了不动产信息简易核查软件。通过信息验证,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能及时反馈,档案信息的互通共享为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 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不动产登记整理工作和数字化工作需进一步完善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应当优先调取数字化成果,确有需求和必要,可以调取纸质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档案数字化是提高档案利用与服务效率的重要因素。然而不动产档案在数字化过程中仍有不足之处,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土地登记已实现了全部电子化,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土地登记一直在各区完成,目前还未实现完全电子化。已实现电子化的档案中,存在电子档案清晰度不高等问题,尚有待解决。

2.2 “互联网+自助查询”结果网络打印受限

依托“互联网+”技术,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日益便捷化,人民群众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lication,以下简称App)程序,在进行身份验证和人脸识别后,即可查询不动产登记簿的相关信息,但却无法直接打印查询结果,群众仍需本人到不动产登记档案部门打印《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

2.3 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不动产登记整合后,馆藏档案数量增加,涉及种类繁多,申请人的查询要求各有不同,工作人员既要了解房屋的内容,也要知晓土地的信息;既要满足申请人的合理诉求,也要保护好权利人的信息安全,这些都提高了查询难度,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要求随之提高。

3 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与服务水平提升的思考

1)加快完成不动产纸质档案的并宗工作,通过纸质档案的整合,将尚未实现数字化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登记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以便能更高效的利用,为实现网上自助查询夯实数据基础。

2)依托不动产登记档案,通过“互联网+”技术在原有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升级完善服务,使其利用更加直观、便捷。如,政府部门网站及App中已有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模块,未来希望能依托电子加密和电子印章技术,在保证数据真实性、有效性的情况下,增加打印模块,最终真正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利用“不见面”、“不

打烊”。

3)不动产档案的工作人员不仅要了解不动产登记知识,也要熟知不动产档案查询相关规定;不仅掌握传统的档案管理知识,更要对馆藏各类档案有深入地了解和理解,同时掌握网上查询、自助查询系统运用的基本知识。因此需加强现代化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档案知识和网络技术都在行的复合型人才,切实提高档案服务

水平。

在大数据时代之下,全国各地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等手段,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档案利用效率,更好地为民生、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

参考文献

[1]贺卫中,束平,黄云,等.常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建设构想[J].地理空间信息,2016,14(008):10-13.

[2]曹燕.当前常州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J].改革与开放,2012,000(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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