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径及对策

2020-12-19 17:42陈宬旭
普洱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信贷金融服务

陈宬旭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 太原030001

乡村振兴是我国谋划乡村发展的新蓝图与新方向。规划乡村振兴道路,必将产生显著的经济需求及特定的金融变迁。在乡村振兴各项事务型工作的落实与开展的过程中,金融需求逐渐成为影响乡村振兴理念、农村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金融需求的作用主体是乡村的经营主体,经营需求明确的过程中,乡村振兴的信贷需求与服务需求日渐突出与明确。然而在乡村振兴发展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如产业落后、人口失衡、文化衰弱及生态恶化等问题。如何创新金融创新服务,满足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成为推动我国乡村振兴道路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

党的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是整合三农问题,突出全党工作核心,重点关注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战略举措。而落实并推进乡村振兴,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复兴及新时代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6%,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村金融的社会功能,能够从整体上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使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和谐发展,形成全新的经济发展格局[1]。而为全面推进我国乡村振兴的发展与落实,财政部门通过增加“调入预算”、“赤字规模”的方式,提升了基层的“转移支付”的能力,提高了地级财政部门的保障能力。通过相关数据调查显示,2019年我国财政部门对基层转移支付83 455亿元,环比增长10%,是历年来涨幅最高的一年。其中,县级财力保障奖补资金上涨9%、均衡性支付转移上升7.34%。乡村振兴不仅需要财政支出保障,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将农村金融特点与特征作为理论先导,构建出符合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规律的创新服务体系,从而促进农村金融切实地发展和振兴。基于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社会企业及组织应全力支持乡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金融市场逐渐形成自给自足的发展格局,推动农村金融在发展中摸索“强盛”,在建设中取得辉煌。

二、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诉求

(一)经营拓展

在我国传统的农村经济模式中,农村经营主体主要为个体工商户与农民,其拥有着分散性与独立性的特点。然而伴随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转移,工商户及农户也都前往相应的城镇地区进行经营活动,并将在城市或乡镇中获得的经济收益作为农业生产和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因此,现阶段的乡村金融需求主要指小规模经营中所形成的小规模经济需求,此类需求通常表现为消费需求、发展需求等。但在我国乡村振兴理念提出后,乡村产品逐渐转向为产业化、经济化发展,并以合作化、规模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形式呈现在市场中,此时的农村金融需求主要为经营规模拓展所形成的,基于发展产业、改善生活的消费需求。

(二)规模发展需求

在我国乡村产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农村产业结构逐渐完善,农家乐、农业电商、农村庄园、乡村旅游、家庭牧场、大型农户等经济产业则通过融合发展的方式,成为乡村金融需求的主体。在此阶段,农户将从传统的农业经营者、种植者、转变为商业经营者,也可以说农民的身份更加多样化、多元化。而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升经营主体的培育质量,准确判断经济趋势,能够有效提升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满足乡村金融的发展需求。2019年全国共有34 199个乡镇,登记注册的合作社约为190万家,而服务组织及农业企业约为43万家。在经营规模上的扩张与发展,能够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与动力,使其逐渐成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腾飞的系统工程。通常来讲乡村振兴关系着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而农民生产则对乡村振兴的实施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与功能。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应将乡村居民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力量,将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牧场、大型农户有机地联合起来,努力使其成为农业经营的现实主体,促使农业经营呈现出标准化、规模化的发展特征[2]。

(三)资金融合需求

虽然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主体是农户,然而现阶段主要还是以合作社与企业、农户结合的方式为主,所以农户在农村产业链、经营链中拥有着难以替代的地位与作用。这在特定的基础环境与外部条件下,可以有效增强信贷需求与金融需求的融资额度,提升农村金融的市场活力,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需求。中国邮政与农业部门曾联合发布了《增强农业产业化金融合作的战略意见》文件,切实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要在2019年底实现涉农贷款1 000亿元,推动农民企业与农村项目的快速发展,并实现授信金额的有效提升,彰显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化发展中的功能与作用。在实际的发展中,应坚持以企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为重点服务客体,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使金融服务成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保障,切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实现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3]。此外,在我国农村信贷额度得到显著提升的过程中,金融服务业逐渐出现集团化、综合化的发展趋势。在“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的模式下,信贷需求逐渐从农户信贷,转变为集团或综合信贷。因此,在乡村振兴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应优化信贷产品,满足农村新型信贷需求,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快速发展。

三、农村金融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一)金融机构的成本与信息障碍

金融机构中的金融服务与信贷服务对农业信息的依赖度普遍较高,因此可以说银行信贷结构拥有着较为鲜明的信息化特征及特点。但农村信贷产业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困境,无法消除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所以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我国农村信贷主要面临的约束条件将导致信贷获得性差、信贷配给额度有限等问题。虽然在我国信息化、数字化过程中,金融现代化程度显著提升,然而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信贷产业的主体依旧是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具体表现为评价经营主体的信息数据明显不足,经营主体的分布离散程度高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而以法律机制提升履约质量,又将严重影响到普通借贷者的金融需求,不利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快速发展。所以,信息资源问题是影响我国乡村振兴发展与农村金融提升的重要因素,是影响经营主体金融融资的拦路虎。

(二)金融服务的抵押担保问题

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通常根据经营绩效的评价机制,风险承担的考核机制来评价经营主体的经济能力及信贷风险。但由于货币政策与监管评级的挂钩,导致金融机构极力规避风险窗口的出现,进而在为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或信贷服务的过程中,主要以“抵押式贷”的方式完成相应的信贷任务。由于抵押物品拥有一定的法律意义且农户的资产积累能力较为薄弱,所以在实际的信贷抵押中,大部分经营主体都难以通过信贷的方式获得基本的信贷资金,无法满足当前的经营生产需求。由于担保和抵押是我国农民获得信贷贷款的重要模式,因此农民的信贷获得性依旧较低。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通过联保形式和抵押担保获得信贷的经营主体为45%,而通过自身信用得到贷款的经营主体不足27%。由此可见,改变担保信贷模式,是我国创新金融服务的根本内容与主要方式,同时也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4]。

(三)金融服务机构难以构建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银行产业得到了显著的发展,不管是在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我国银行机构的规模数量、网点范畴都得到了显著地提升,并在特定的县域内,拥有担保企业、财务企业、租赁企业、贷款企业等诸多金融机构。因此可以说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及金融资源较为充足。然而根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居民信贷配给问题相对严重,信贷满足率较为低下,很多农户都难以通过合法合规的信贷渠道取得资金。因此在金融服务层面,非正规机构依旧是中国农户获得信贷资金满足金融需求的主要路径。其中46%的农村居民是通过银行机构以外的途径获得信贷资源的,且大部分金融机构不合规、不合法。但在此背景下,银行针对农村居民的信贷组织依旧没有得到建立,使得乡村振兴战略的长远发展受到影响。

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路径

(一)政府干预机制

政府干预主要指政府机关与金融机构相合作,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合作体系,并通过深入协作、密切分工的方式增强农业生产的质量,满足农村金融的发展需求。现阶段,我国信贷服务公司已初具规模,并广泛分布在33个省份及地区,能够有效覆盖我国金融服务领域,使农村信贷业务的质量与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与此同时,政企合作下的金融服务模式能够有效提升金融资源的覆盖程度,良好的适应性能够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驱动力。进而在延伸金融服务,构建政府主导机制的过程中,降低农村金融服务的信贷成本,提升农业市场的市场活力,切实实现了农村市场的溢出效应和缸盖效应,推动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

(二)创新信贷模式

金融机构涉农服务模式主要指以P2P和信用贷款重构为基础的信贷模式,通过网络信贷的方式提升农村经营主体的服务质量,并围绕农村金融的需求特征,构建了三农动态的评价机制,构建出全新的涉农信贷体系。此外,还应构建出多元化、多样化的服务网点,使无抵押信贷服务成为可能,满足经营主体在扩大生产范围时所呈现的资金需求。在内容层面上,主要包括:保险、租赁、理财等服务内容。此种金融服务机制,能够有效解决农户获得信贷资源的质量与效率,推动了农村居民的创业与生产等活动。然而该金融服务模式主要适用于小额贷款、信贷资质不全的农户,对于综合化、产业化的金融需求,依旧需要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因此,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相关政府部门应改变传统信贷担保或联合担保的信贷机制,提升信贷信息的整合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发生,优化银行机构的信贷服务水平,使其形成全新的信用评价机制,提升农户的信贷获得率。

(三)电商金融服务

基于电商平台的金融服务模式主要指“农村金融+电商平台”模式,通过电商平台与涉农组织的密切合作,提升我国电商平台在金融数据领域的积累和沉淀能力,为农村企业或农户提供较为完整的金融服务,满足涉农企业或农户在销售及采购等环节中的信贷服务需求。在宏观层面上,该金融服务模式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主体的,通过构建乡村信贷风控模型及确定金融服务资金的产出比例和所需成本的方式,来优化当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满足农户的生产与经营需求。与银行信贷相比,电商平台贷款额度适中、放贷快、无抵押,能够满足普通农户对金融商品的需求,可以有效解决农村企业的资金问题,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快速发展。而在农资企业发展与建设中,电商平台需要构建出全新的信贷机制,可以恢复原有的抵押形式提升信贷额度,使农资企业、合作社及农户的现代化、产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发展的程度逐步提升,从而增强电商平台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满足农户现代化发展的需求。

五、结语

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深入研究乡村经营主体在新时期所面临的经济需求,以政策扶持的方式满足农户的客观需求,并通过优化信贷流程、提升贷款额度的形式,提升农户的融资金额,从而使种植大户、家庭农村及规模大户所存在的融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而针对金融服务中所存在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应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采用电商金融、政企合作及网络贷款与信用贷款相融合的方式,破解传统银行信贷所存在问题及不足,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推动我国乡村振兴事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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