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益”与“有趣”

2020-12-28 02:16肖凌之
广东教学报·初中语文 2020年35期
关键词:强推有益趣味

肖凌之

通俗地说,“有益”,就是有好处、有帮助,是一种好影响、好功效;“有趣”,就是有意思、有乐趣,是一种好心情、好感觉。大凡心智健康的人,都希望做有益的事情,要么有益于自己,要么有益于他人和社会,要么兼而有之;一个组织也通常是通过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来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人类都有好奇心,都希望从事有趣的事情。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益的事情不一定有趣,有趣的事情也不一定有益,只有做好“有益”与“有趣”的结合,有益的事情才能更深远、更持久、更有影响力,有趣的事情也才能更有魅力、更有品质、更有吸引力。

要把有益的事情做得有趣。不能因为有益,就理直气壮,就不讲方法和艺术,搞强推硬灌。知识传授、演讲报告,无疑都是有意义的事情,但不问对象、不考虑受众心理,只会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也无疑是有益的工作,但不用别人易于接受的方式去对待,其结果只会走向良好初衷的反面。学习思考、调查研究,也是有益的活动,但不找新旧知识连接点、不搞学思结合、不联系实际,就很难学到真谛,很难发现真理,很难掌握和运用规律。孔子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讲的就是要善于将有益的事情做得有趣,让人對有益的事情产生兴趣。在具体实践中,就是要善于让复杂的事物简单化、抽象的理论大众化、宏伟的蓝图具体化、枯燥的道理趣味化、严肃的话题轻松化。

要把有趣的事情做得有益。有趣的事情往往使人轻松、让人愉快,人们很容易接受和参与。但有趣的事情并不都是好事情,却有雅与俗、高与低、对与错之分。饭桌上的荤段子,固然可以引人一笑,但也就变俗了。那些鼾声大赛、喝酒大赛等,虽然热闹非凡,但给人的感觉却是啼笑皆非。那些热衷传播隐私和八卦消息的行为,虽然能满足人们的猎奇心,却使人感到庸俗。诸如此类,都是与文化、文明、道德相背离的趣味,都属于低级趣味,无益于身心健康,无益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要把有趣的事情做得有益,就必须用先进文化的特质来观照,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来着手。

要将“有益”与“有趣”相结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它要求策划者、组织者不仅要有能力与水平,而且要有智慧与韬略。而要达到此境界,则必须多思考,多学习,多实践,多修养,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掌握为人处事的方法与技巧,做到“事自明”“气自华”“品自高”“艺自多”。倘如此,人们必定会从“有益”中享受“有趣”,在“有趣”中获得“有益”,既能受到好影响、取得好效果,又可享受好体验、收获好心情。

(摘自《 光明日报 》2013年7月25日第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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