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的几点思考

2021-01-03 10:11杨善林唐鑫培
企业文化 2021年20期
关键词:职责油田纪检监察

文|杨善林 唐鑫培

派驻纪检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前沿阵地的“探头”和“哨兵”,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职责任务,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被监督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高质量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至关重要。笔者结合油田派驻纪检组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对如何更好发挥派驻组监督“探头”作用谈几点思考。

一、派驻纪检组监督的重要作用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是统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青海油田公司自2019 年12 月底启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通过设置10 个派驻纪检组、保留6 个二级单位纪委,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制定了《中共中国石油青海油田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明确派驻纪检组九项职责、七项权限,理顺了油田公司党委、纪委、驻在单位党委与派驻纪检组的关系,明确了监督重点内容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油田纪检系统“161055”的组织架构,构建起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日常监督相互衔接、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全覆盖的监督格局,标志青海油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胜利完成、踏点运行。

二、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常见的一些问题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运行一年多来,派驻纪检组严格按照油田公司纪委要求和派驻组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标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三不”“两弱”“一不平衡”问题,对照油田公司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

从综合监督单位(以下简称“驻在单位”)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驻在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对设置派驻纪检组的目的意义认识不清,对职责定位了解不够。

二是监督指向有偏差。驻在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将派驻纪检组与党委巡察组等同,认为派驻纪检组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等监督范围宽泛,事事参与,对监督方向的理解过于片面。

三是方法手段有缺陷。驻在单位部分党员干部认为派驻纪检组主要依靠参加(列席)会议、调研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常规途径,监督方式单一,容易造成监督重复,增加驻在单位工作负担,工作配合方面缺乏主动。

从派驻情况分析:

一是走马观花式监督。派驻纪检组对油田各单位来说是新生事物,对其成员来说也是新业务。由于一些派驻组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不高、经验不足、方法不多,对工作规则的学习理解不到位,加之监督任务繁重,因此,在监督检查任务较为集中的时期,可能会出现走过场式的监督,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二是事无巨细式监督。派驻纪检组绝大多数成员工作积极性高,认为对驻在单位检查范围广、检查频次高才能做好监督工作。

三是杂乱无章式监督。派驻纪检组对工作计划是否适应被驻在单位以及对完成工作量的风险估计不足,有时也存在随意性大、检查范围不清晰、检查目标不明确的情况,加之各驻在单位业务结构、人员素质不同,很难用同一标准衡量几个单位。

四是陪同检查式监督。派驻纪检组有时与驻在单位协商,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开展部分监督检查工作,部分纪检干部怕担责任、怕伤感情,不愿意、不善于发现问题,有流于形式之嫌。

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监督是派驻纪检组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派驻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严格执行派驻组工作规则,落实油田公司纪委关于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把政治监督贯穿于日常监督全过程,做到油田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一)明确目标,夯实工作基础

派驻纪检组要围绕工作职责和定位,制定完善组内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细“一台账四清单”,做实“十二种方式”监督台账,要规范派驻纪检组工作业务,对组内工作人员进行靶向分工,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好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奠定基础。

(二)笃行思变,增强自身本领

派驻纪检组干部要补足精神之钙,练好政治“内功”,要坚持从纪检工作实际出发,善于梳理发现、研究分析、提炼总结经验成果,不断形成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经验品牌,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本领。

(三)聚集重点,创新监督方式

派驻纪检组要围绕工作重点,紧盯党委管理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通过采取“七查七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一是查阅文件,看驻在单位是否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或工作方案,目标是否明确、安排是否周密。二是查阅记录,通过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等资料,查驻在单位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部署安排,看是否高度重视、是否吃透精神、是否理清思路。三是查阅方案,通过工作方案、工作记录,或者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查看等方式,查驻在单位是否有落实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看是否真抓实干、落实落细。四是通过电话抽查、现场查看或者个别访谈等方式,查驻在单位是否有工作成效,看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问题。五是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制度,查驻在单位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看是否存在临时应付、过后不管的问题。六是通过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整政落实情况,查驻在单位是否认真整改,看是否务实高效、切实整改。七是通过与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与基层干部群众谈话谈心,或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明察暗访,查驻在单位是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委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看职能部门是否落实管理职能和监督责任。

(四)紧盯点位,确保监督到位

派驻纪检组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树立主动监督意识,聚焦难点、热点、关键点、风险点精准监督,发现问题坚决亮明态度、动真碰硬,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一是及时做好提醒。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般性、琐碎性问题,给予口头提醒。二是持续跟踪督办。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对驻在单位发出《工作督办函》,督促其及时整改,并安排专人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三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并按照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对驻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其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情节严重,并造成一定后果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油田公司纪委上报重要事项报告,并根据油田公司纪委安排开展初步核实,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提出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的处理建议,报请油田公司纪委批准。五是准确客观评价。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驻在单位好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要及时进行通报表扬,为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单位和干部正面宣传、撑腰打气,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

(五)发挥作用,提升监督成效

派驻纪检组用好用活“监督”这个首要职责,达到“三个有利于”,使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出应有的效应。一是有利于驻在单位提升管理效能。二是有利于驻在单位改进工作方法。三是有利于驻在单位树立新风正气。

要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积极上进、勇于担当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推诿扯皮、敷衍寨责的干部员工,做好党风廉洁审查和鉴定,使驻在单位形成积极倡导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方位提升驻在单位整体形象。

监督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派驻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当好“探头”和“哨兵”,抓早抓小抓日常,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推动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青海油田建设千万吨规模高原油气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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