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及防范策略研究

2021-01-10 16:43王珍珍刘忠萍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36期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风险防范互联网金融

王珍珍 刘忠萍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创新更多符合广西中小微企业需求的融资模式提供了基础,然而每一种新的融资模式仍然存在风险,若能为这些风险寻找到适宜的防范措施,则可使广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具有可持续性。文章首先简要阐述了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广西可创新和选择的融资模式,然后在分析各种融资模式风险的基础上,提出相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微企业;风险防范

引言

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进而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据中国中小企业年鉴(2019)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底,广西共有中小微企业67.4万户,从业人员485.98万人。作为拥有众多中小微企业的西部地区之一,近几年广西也采取了系列政策措施缓解本地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包括不断优化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放到中小微企业,以提高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贷款获得率;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扩大担保规模,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得到一定程度改善,融资成本也有所下降;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在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共同参与下,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时抵押品价值低甚至没有抵押品的约束问题;积极扶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力求在股权融资上实现突破。经过广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一定范围内使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得到缓解,但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还必须探索覆盖面更广、受益企业更多且符合时代特征的融资模式,以更好地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创新更多符合广西中小微企业需求的融资模式提供了基础,然而,每一种新的融资模式都还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而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进而寻找出风险防范机制,积极主动的发挥各市场主体在风险防范过程中的作用,才能使互联网金融支持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具有可持续性。

一、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选择概述

廣西政府、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不少成效。具体表现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较快,高于其他各项贷款;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为中小微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提供培训、扶持以及通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等。然而,这些措施仍然无法满足众多广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为此,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广西产业结构特点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笔者认为广西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提高融资覆盖率,即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模式、创新实行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合理采用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以及完善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

信用贷款模式和供应链融资模式与广西以第三产业贡献率最高的产业结构特点紧密相关,可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物不足的融资限制;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可快速将广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与具有可贷资金的商业银行进行对接、匹配、交易,可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信息滞后而难以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问题,同时提高了融资业务办理的效率,简化了流程,降低了服务成本;而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则能够在中小微企业受限于企业业绩、资产等因素,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上市条件,进而导致上市后备企业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出让部分股权比例来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提高广西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

二、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析

(一)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模式风险分析

在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模式中,各服务于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机构应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通,此时商业银行便可适时采用大数据技术识别并采集关于中小微企业运营、工商、税务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清洗和分析,从而可以快速地判断是否对某一家中小微企业进行授信以及决定授信额度的多少,有利于筛选出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扩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获得率。大数据技术在商业银行信用贷款中能够较好发挥作用,在国家要求扩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背景下,从贷前防范的角度有效降低了风险。然而,该种融资模式中,商业银行仍然面临着大数据技术无法消除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业风险,尽管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在贷前尽可能的筛选出相对优质、信用风险较小的中小微企业,但是中小微企业本身的经营与行业发展联系密切,一旦行业链条上出现不可测的风险因素,首先受影响的便是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而其经营的稳定性直接影响了其还款能力,信用风险在贷中、贷后阶段才会表现出来;二是处置风险,即便不是因为行业的因素,中小微企业的运营也无法像大型优质企业一般,具有稳健的运营状态,它们可能会由于企业管理人员经验不足、对市场预判不够等因素使自己陷入难以持续经营的境地,而中小微企业轻资产的特点便使得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处置该企业资产获得补偿,尤其广西中小微企业多集中于第三产业,这一风险将会更加普遍。

(二)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一般通过专门的融资服务平台来实现,体现了中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双向选择。广西也可以通过建立这样的融资服务平台来扩宽银企双方获取信息的渠道并实现资金供需快速匹配,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将自己的贷款产品展示到平台,中小微企业可以快速选择与自己融资需求匹配的贷款产品,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可以将自己的项目展示到平台,向满足自身需求条件的所有商业银行发出贷款要约,商业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项目的性质、资金需求、风险大小等给予是否贷款的回复。该模式高效地实现了商业银行和中小微企业之间的融资供需对接,且线上办理的方式还能节约时间,简化流程。但该种模式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可能会存在欺诈风险,因为在地方政府鼓励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以弥补抵押贷款不足的条件下,该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判断是否放贷的依据主要是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合同,此时如果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项目合同是与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等签署的合同,或者获得政府或者事业单位等项目中标的文件,商业银行即可快速放贷;但如果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是与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则商业银行无法判断该协议或者合同的真实性,不排除中小微企业为了获得银行信贷资金,与其他企业串通伪造合同或者协议,这样带来的结果是资金使用去向无法监测,可能会用在生产经营之外,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损失。

(三)股权众筹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广西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尤其对于部分处在初创期、具有优质项目的广西中小微企业有较大吸引力。股权众筹融资一般通过众筹平台、采取“领投+跟投”的方式来进行,经过国家前几年对众筹平台的整顿,目前还在经营的众筹融资平台一般较为规范。但即使这样,在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带来中小微融资促进的同时,对于资金提供方即投资者而言,仍然存在较大的企业经营风险。股权众筹融资可以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投资者的盈亏水平与企业经营状况挂钩是一个共识,但由于股权众筹融资投资门槛较低,很多普通投资者均不具备专业的投资判断能力,他们无法从企业给出的信息中有效判断企业的发展潜力及企业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且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融资企业可能只公开了对自己融资有利的信息,而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隐去,这些都会导致缺乏投资判断的投资者选择了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项目,从而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遭受损失时会难以接受,利用股权众筹融资的企业如果普遍经营失败,则有可能影响整个融资环境,越来越少的投资者会不再选择投资。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策略

(一)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模式风险防范

基于上述分析,商业银行在创新使用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模式增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时,首先要注意信用贷款发放的行业分散性,即哪怕大数据分析出来的相对优质的中小微企业均集中在某一行业,其他行业的中小微企业资质更一般,也应该考虑选择关联性较弱的多个行业的相对优质企业进行信用贷款的发放,这样带来的结果是即使某一行业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带来经营重创,也因其他关联性较弱行业不受影响而将中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有效降低,同时,即使在同一行业中,商业银行信用贷款还要考虑不同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应将信用贷款有侧重的分散发放到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中小微企业。其次,商业银行应该创新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处置机制,如要求中小微企业购买相应的贷款保险,一旦出现信用贷款风险,由承保保险公司承担偿付责任,或者贷后进行诉讼并要求诉前保全等,商业银行还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委托专业机构对出现信用贷款风险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清收,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后造成的损失。

(二)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风险防范

为避免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中的欺诈风险,针对无法判断真实性的项目合同或者协议,商业银行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防范:一是商业银行可以要求中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提供融资担保或者购买贷款保险,将欺诈风险转移给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二是商业银行可利用大数据和信贷风险分析模型,对需要融资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评价、分类,若是首次在该行申请贷款,则仍要花费人力、物力收集其工商、税务以及经营信息,做出是否放贷的判断;若是多次在该行申请贷款,且前期信誉较优,则可以通过历史数据做出判断;三是商业银行可以参考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通过设置条件的方式来监测资金的使用去向,如果资金流向项目合同无关的账户,则启动冻结命令,尽可能保证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从而降低贷款损失的可能性。

(三)股权众筹融资模式风险防范

为保证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可以有效被广西中小微企业采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增强融资的可持续性,政府、监管部门就要对需要融资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科学而有效的监管,包括要求融资企业进行完善的信息披露,包括披露工商、税务、海关等各管理部门确认后的信息以及必须要披露而可能对融资企业不利的信息等;相关的审计部门等第三方监督机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让投资者尽可能了解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保障其知情权,让其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当的企业项目进行投资,以避免正常的項目亏损演变为社会事件。

(四)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风险防范

区块链技术的开发投资大,目前能真正落地使用于供应链融资的平台主要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跨境区块链平台,平台上的各类融资产品还处在探索、试点阶段,交易规模有限。因此,若采用该种融资模式,首先要解决区块链技术的融入问题,其次针对前述原始交易数据真实性的风险问题,还应该辅之以大数据技术,如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交易情况,进而将伪造原始交易信息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结束语

融资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范决定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持续性。当前的融资模式无法满足广西众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可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模式、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这些融资模式若能够有效防范运作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则可以较好的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获得率,扩大融资覆盖面,从而促进广西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树根.互联网金融视角下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风险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1,(04):101-102.

[2]胡燕.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融资风险控制[J].现代商业,2021,(32):111-113.

[3]陈龙.基于互联网金融视角下股权融资风险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21(19):37-38.

[4]王珍珍.区块链技术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探讨[J].全国流通经济,2020(19):146-149.

基金项目: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研究(2018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2018KY0883)

猜你喜欢
中小微企业风险防范互联网金融
浅析中小企业财务压力及策略
试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风险及防范研究
中小微企业在四板市场的融资方式分析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防范及化解
融资融券业务对券商盈利及风险的影响研究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分析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