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展托育服务的对策建议

2021-04-01 05:48张闽
公关世界 2021年4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

张闽

摘要:十九大以来,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问题。发展托育服务,可以助推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的人口压力,保障妇女的合法劳动权益。西宁市虽处于经济欠发达的高原地区,但也紧跟党中央的脚步高度重视托育服务的发展。由于起步比较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解决对策。

关键词:托育服务 问题 对策

0-3岁的婴幼儿的健康也极为重要,是每个家庭不容忽视的重点问题。当前二胎政策放宽以及人口老龄化严重,婴幼儿的养育问题让千千万万户家庭感到困扰,尤其给事业心比较强的女性带来了难题,家庭、孩子、工作、老人无法全面兼顾。此时,托育服务显得无比重要,不得不重视。

一、托育服务的定义

托育服务指在父母工作忙碌时,为0-3岁的婴幼儿代替父母提供暂时性的照护、教育服务,这样可以适当解决孩子无人带的问题,减轻职场父母的育儿压力。但是托育服务高度重视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托育机构在设置课程时会按照照护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根据婴幼儿的成长规律科学规划教学内容,设计既具有个性又十分完整地教学方案,以期高效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西宁市托育服务的发展现状

(一)西宁市托育发展的优势

在十九大将婴幼儿的托育纳入民生的重要内容后,青海省人民政府也引起了高度重视,于2019年8月30日公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2020年1月15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政府报告中提出要重视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0年3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中的敬老扶幼工程提出要充分发挥现有幼儿园资源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青海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当地0-3岁婴幼儿的发展,紧跟着中央政府的脚步,及时的根据青海的发展现状出台一些适宜的政策,目的是为了促进青海的托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从社会投资的角度来看,对儿童的早期投资回报是长期性的,让0-3岁的婴幼儿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有利于提高孩子的综合素养,将来必定能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二)西宁市托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1.托育资源比较少,存在严重的供给问题

目前,在西宁共有63家托育服务机构处于申办中。其中,在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中,有1家是公立机构,51家是学前幼儿园改或扩建的;另外11家是营利性托育服务企业。已全面开展托育服务工作的12家,其余大部分托育机构正在积极筹建。2016 年,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正式实施,儿童养育和照料的社会化呼声愈加高涨,并迅速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热点话题。新生儿比往年多,家庭承担的压力很大,不仅仅经济压力,更体现在新生儿的照护困难上,除年迈的父母外,并未专门的人员照顾孩子,尤其青年父母,既不希望思想陈旧的父母有带孩子的压力,又想要孩子从小就能接受现代化的教育,但现在的托育资源并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

2.托育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并且专业程度不高

西宁市的托育事业刚刚起步,托育从业人员难觅,并且当前的薪资待遇以及福利政策并不能吸引更多的专业的师资队伍。当前,中国的诸多高校、职业学校涉及的学前教育专业主要是针对3-6岁的儿童,忽视了0-3岁的婴幼儿的专业培养,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托育行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并且,现有的托育机构发展不成熟,处于慢慢探索的阶段,对0-3岁婴幼儿的教育教学也没有完整、科学的教学标准,需要不断改善。

3.市民的观念转变比较慢,接受的意愿不够强烈

在中国人特别是老一辈人的思想观念里,自家的小孩还是自家带比较好。尤其是爷爷奶奶辈,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比较排斥把小孩送到托儿所或是一些早教机构,一方面很担心孩子的安全和健康问题,毕竟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些小朋友在机构被虐待的事件,另一方面,他们认为把小孩送到托育机构的经费比较高,那么小的小孩应该学不到什么东西,同时小孩给别人带后会对自己不亲,影响情感上的交流。事实上,老人并不能安心养老,反而为了照顾小孩搬离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去往子女生活的城市,但老人与子女的育儿理念是不一致的,这也是不利于婴幼儿的成长的,也影响整个家庭的和睦氛围。

4.托育机构比较混乱,规范程度有待提高

总所周知,学前教育一直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针对的是3-6岁的孩子,忽视了0-3岁婴幼儿的教育。如今,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盈利性的托与机构,但政府在管理上沒有学前教育那样规范,政策法规也是不完善的。这也许是市场不可避免的问题,依托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必然不会一帆风顺的,一些有办园、办所经验的专业人员和拥有资金能力的市场主体希望创办专门的托儿所,提供正规、专业的托育服务,但因缺乏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准入机制及标准,往往进入无门,有心有力却无用武之地,因此政府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政策法规以及机构的准入标准。另外,为数不多的托育机构在服务标准、师资人才、卫生安全、保育教育、园所环境等方面都亟待规范。

三、促进西宁市托育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坚持以家庭养育婴幼儿为主,强化家庭对婴幼儿养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是婴幼儿生活的主要场所,父母作为直接监护人具有无可替代的责任,需要重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婴幼儿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之一,应该让他们时刻感受家庭的温暖氛围。作为家长,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多多学习科学的育儿方式,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慢慢接受托育理念,等到自己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时可以放心地将孩子交给合适托育机构,让孩子在不同的环境中可也很好的成长。

第二,加强对托育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专业程度。托育从业人员是婴幼儿的直接接触者,对婴幼儿的成长有这无与伦比的影响。对于托育服务的人才培养也是极为重要的,只有拥有专业的师资队伍,才能保障孩子的成长环境,才能让家长放心,让托育行业走得更远。所以,对师资的准入一定要严格标准,要持证上岗,拥有专业的育儿技能,上岗前不仅要笔试专业知识,还要实地考察专业技能,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上岗后,要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可以安排专业技能比赛,对表现优异者进行奖励,以此来激励师资人员不断精进技能,促进托育服务的专业化发展。

第三,提高关于托育服务的宣传与教育的力度,让大众了解托育服务的益处并逐步接受、认可、支持托育服务的发展。目前,人们对于托育服务不是特别了解,也由于传统思想的束缚,以及对孩子的人身安全的担忧和对孩子的依恋及不舍,所以难以接受。政府应该多举办一直知识讲座或宣传教育,也可以在各个小区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手册,有耐心的为居民讲解托育服务的理念,让托育服务时常出现在居民的生活中,使得居民能慢慢接受它并愿意进一步了解托育服务,在认识、了解、接受、认可的基础上相信托育服务的品质与力量。为了孩子的发展及自身的空间考虑,家长也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宣传活动,主动学习托育知识,提高自己的活动参与性,政府与家庭的有效合作百利而无一害。

第四,政府要强化引导作用,加大监控力度,严惩不规范、不合法行为。政府应该引导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快信息沟通、交流、传递的速度,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提高工作的效率。在托育资源的供给上,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来支持托育服务的发展,但是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的托育机构,政府都要加强监管力度。在机构准入前,全面考察机构的经费、场地、师资、设施等是否符合办园的标准,丝毫不能有误差,凡是达不到标准,政府一律不予审批;在机构成功申办并招生后,政府要分阶段不定期的考核机构的各项安全措施以及教学方案,如有不规范操作,及时要求其停业整顿;同时,对于优秀的托育机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比如等級评优、奖金鼓励等。

第五,要以婴幼儿的安全健康为主,教育为辅。0-3岁的婴幼儿是世界上最弱势的群体,安全和健康之于他们是最大的任务。政府应该以保障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为基准来完善各项政策,充分考虑婴幼儿的发展规律,讲求科学的方式,也借鉴发达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西宁市的实际情况,找寻发展托育服务的青海特色,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同时,要意识到青海是多民族地区,要以民族团结为原则,不断征求各民族同胞的意见和需求,发展有民族特色的托育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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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洪秀敏..托育服务亟待破解三大“瓶颈”[N]..中国人口报,2020-02-1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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