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诗人这个职业……

2021-04-22 08:37得一忘二
诗歌月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写诗诗人诗歌

现代社会的职业具有功利性和规范性,就是说,一方面要创造出具有价值的产品,另一方面又要有职业操作规范以及职业道德规范。在当下,一个职业通常应该可以通过招聘获得胜任的人才。如果诗人可以作为一个职业,那么这个职业的工作职责和基本技能是什么呢?

美国一家求职网站,有诗人职位的招聘,简介很短:“负责把字和词串起来创作出诗歌。表达情感并借助叙事性的、戏剧性的或抒情性的诗歌讲述一个故事。”但主要职责多达十八条,其中有不少应该是大众认为属于诗人分内的事。例如:把文字按格式组织为韵文,以表达戏剧化情感;抽取个人经历创作出诗歌;给出版社和广告公司写稿;给贺卡写韵文或感性文字;在联谊晚会或相关对外活动中表演诗歌;为葬礼写赞歌;在推广活动上或与公关人员联手推销诗集;能写包括颂歌、俳句、打油诗、自由诗、铭文、寓言等不同形式的诗歌等等。

从以上这些工作职责描述来看,招聘诗人,要的是他以写诗达到写诗之外的目的,甚至包括为所谓的正经事助兴。这似乎意味着,诗人这个职业的目标是诗的用途而不是诗本身。如果一个职业的产出本身不是该职业的目标,那么我们就要问:这到底是不是一份职业?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看看诗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有一种理论声称,诗,像所有的艺术一样,是由劳动创造的。就好像有拉纤行船,所以就有“船工号子”,所以诗是某种职业的副产品。根据这一派的说法,诗人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自主自为的职业。这意味着,诗人首先要有一份职业,才有成为诗人的可能。与此相关的理论认为,诗是反映既有现实的。例如,为了写出“船工号子”,诗人反复观察感受船工,然后描述出来。或者,本来还未被称为“船工号子”的哼哈,因为诗人采集落实,所以才有了船工号子。这说明,诗人本身只是镜子,反射而已,他自身不具有主体性。

另有一种理论认为,诗人需要灵感上身,而灵感是一种天启,是神授,所以写诗时诗人处于迷狂状态。这是说诗人根本就不是自己,不过是一个被某种力量征用的工具,就像跳大神一样。当一个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连自己都不是,那么显然这件事也就不能称为可求的职业。如果一个人并没有被灵感占有且迷狂,还自称是诗人,那显然是装神弄鬼;这只能是一次性操作,所以不能成为职业。这就好像把小便池署上名字作为一件艺术品,这种灵机一动,体现了一种我们称之为先锋的精神,也算是一种天启,但显然任何人都不可能凭再签一个马桶成为先锋。因为艺术在于语境,艺术在于发现,艺术的实现是一次性的冲动。我们当然可以把酒桌上的一个段子写下来,按回车键,写出一首很有生气的口语诗,然而这文本也只能是一次性的,下一张酒桌上的段子就是无效的口语诗。

与此相似的可以称为感悟派,一位叫作华兹华斯的英国诗人堪称代表。他声称,诗首先要有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然后在平静中重拾。这似乎对于诗人的心理状态要求颇高,既要能有强烈而自然流露的感受,又得在平静中重拾才可能维持那种称之为诗的东西。鲁迅说,陶渊明先生心境必须闲适,才能“悠然见南山”,而这需要有闲有钱。这同样是说,诗人需要另一个职业供养他做诗人。爱尔兰诗人王尔德声称他花了一整个上午给一首诗加上一个逗号,又花一整个下午删除那个逗号。这显摆的是他有做诗人的外部条件,亦即他有可以挥霍的时间,而之所以能有如此挥霍,当然是因为他生活无忧。他不需要定时定量产出作品,他没有需要完成的绩效,而恃才傲物的他甚至不觉得自己的文字需要讨任何人的欢心。所以他才写道:“文学中的最优秀作品总是由那些不依赖写作挣面包的人产出的,而诗歌这一最高形式的文学并不能给歌者带来财富。”

综上所述,写诗确实不是也不应该成为一份职业。诗人应该是一个依附于某个职业的副业。事实上,没有职业的诗人一直是一种类似于乞丐的存在。在古代,专职写诗的人要么是游走的乞丐,如游吟诗人,要么是被圈养的乞丐,如被人赞助或当食客或被官家御用。后来,不是贵族阶层的诗人们都得有一份职业:收税官罗伯特·彭斯、银行职员T.S.艾略特、家庭儿医W.C.威廉姆斯、保险销售史蒂文斯,圖书管理员拉金、美术馆策展人奥哈拉、心理学家特朗斯特罗姆、模特兼内衣店员塞克斯顿、教区牧师R.S.托马斯、邮件归档员布考夫斯基等等。当然,诗人还可以继续设法被圈养,做国家的专职写作官,或者换一个形式,做驻校诗人或大学诗歌教授;确实,现在很多写诗的人是靠当老师拿薪水供养自己当诗人的。

诗人从事另一份职业似乎是理所当然,也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当然,如果从事某个职业很久之后,或者之前做业余诗人时的诗歌产出,足以让某人达到财务自由,然后把诗人当成职业就不能说是职业诗人了,因为他不再需要别人养活自己。所以我们要谈的不是诗人能否作为职业,而是诗人从事什么职业比较理想。

英国诗人格雷夫斯说过,“诗中无钱,但钱中也无诗”。显然,拿到与诗有关的钱对诗人来说才是最好的。不用说,当大学教师是一个好的选择,只是这种大学老师得是没有学术论文绩效考评的教学岗。平日里每周花三两小时和学生聊聊诗歌就把钱挣了,挣了钱让自己写诗,继续保持聊天挣钱的职位。然而,这么优渥的职位,绝大多数诗人只能梦中垂涎了。对于我们有志为诗的常人,还是谋一份实在的工作比较可行。

怎样的职业有利于诗歌写作,恐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这和个人习性有关。例如,我自己往往是工作越忙越忍不住要写诗,似乎工作与写诗之间有一种张力,而这种张力对写诗显然具有刺激作用,空闲时反而很少有写诗的冲动;这一点导致我的职业选择:不把我最愿意投入时间精力的事当作职业。

我从没有过把写诗当作职业的想法,然而我却实实在在地是一个把诗作为终生追求的人。大学毕业以来这三十多年,我一直从事诗歌写作与翻译的事。除了在国外读诗歌研究的学位时拿了七八年全额奖学金而无需打工之外,我只是最近两三年才偶尔从诗歌相关文字中获得过“润笔”。我研究的领域是英语现当代诗歌,但我并没有谋求大学的文学或诗歌教学职位,反而是从事语言教学研究;虽说诗歌教育可以用在我的职业某一个很小的侧面,但我把原本的专业领域当成了副业或业余。

从事与诗歌相关的职业,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诗歌研究。这本质上不是做诗歌,而是做文学批评;而我们都知道当下的文学批评早已与文学创作实践相去甚远,因此研究诗歌的其实大多不写诗甚至不会写诗。一旦进入大学从事诗歌研究,基本上就是制造论文,为了完成学术绩效。诗歌评论与赏析也许可算是与诗歌的创造性本身关系更密切的准研究,但往往不算是学术论文,经常为研究者们所不齿。二是做诗歌译介。翻译介于批量生产与创作之间。所谓的批量生产是指有一个模具,脱离不了的原文或期待的原文翻版,而创作才是个人发挥诗人创造力的场点。只不过,在中国,翻译既不算学术行为,也不算创作行为。因此,诗歌译者并不被认为是诗歌从业者。至于诗歌出版,那是商业行为,其职业特点是买卖产品,因此与诗歌无关。三是做专业诗人。前面说到过古代的艺术赞助人机制,现在换了主家,但总的说来,仍然有一个基本的伦理道德:不可一边吃主家的饭一边骂主家的娘。这里的主家当然可以是直接供养人,也可以是市场,于是专业诗人就不得不接受某种诗歌之外的规则。为了讨好供养人,诗人就得伪装高潮,用诗人C.K.威廉姆斯的说法则是“尽义务的狂喜”(dutiful ecstasy),一种伪灵感,像是一种可复制的成功模式,一个姿态,摆pose给主家或读者看。这对于诗人是第一大罪,不仅对自己不忠不贞,还要立牌坊,让人家相信自己对诗歌是忠信贞洁的;可以说,一旦变成专业诗人,要指望诗歌养活自己,谁都无法不“尽义务”或礼貌性地讨好。因此,诗人得有自己的职业。例如,在流水线上的工人当然可以毫无道德焦虑地写诗骂工厂老板,因为他们不仅骂得很有真情实感,而且根本不需要有任何迎合誰的诗外目的。写诗,业余也是好的,虽然业余诗人常常有一颗有走专业的驿动的心,但事实证明批量定制质量堪忧。

有关诗歌与职业,我如此安慰自己:对于诗歌,无论创作还是研究,做一个很专业的业余爱好者,比做业余的专业从业者,更加幸福,也更有成就感。毕竟,“苦吟诗人”的愉悦在于他是为了诗歌自身的追求才苦吟,而不是为了诗歌之外的什么利益。

得一忘二,本名范静哗,诗人、翻译家,1965年生于江苏,1987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后在新加坡获博士学位,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做研究学者,主要研究现当代英语诗歌。他曾在南京东南大学任教十多年,目前在新加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出版有诗集一本,译作多部。他在网上介绍外国诗歌二十余年,有个人公众号“读译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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