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低薪官员的窘境

2021-05-17 15:18陈忠海
华声 2021年4期
关键词:长安城海瑞韩愈

陈忠海

俸禄是古代官员收入的重要部分,不同朝代待遇不一。但不管是在厚禄之宋,还是薄俸之明,都有不少官员如巨蠹般大肆揽财,而廉洁自守的官员却可能因“没钱”而陷入窘境。可见廉洁更多的是个人价值选择。

“袁安困积雪,邈然不可干”

曹操的老对手袁绍家世显赫,出身于被称为“四世三公”之家的汝南郡袁氏。开创这个奇迹的人名叫袁安,一开始只是东汉一名最基层的官员。

袁安担任的职务是县里的功曹,負责掌管人事,类似于县政府人事局局长。有一年冬天,洛阳发生雪灾,好多人饿得没有饭吃,都除去家门口的雪,外出乞食。洛阳令巡察时,来到袁安家,看见门口没有脚印,他想,八成这个老实人饿死了吧?于是让人前去收尸,结果发现袁安还有一口气,便问他“何以不出”。袁安虚弱地回答:“大雪人皆饿,不宜干人。”意思是因为雪灾大家都很饥饿,不宜再去打扰别人。

“袁安困雪”的故事不胫而走,他宁可困寒而死也不愿乞求他人的气节让洛阳令深受感动。不久,袁安被举为孝廉,官职也越升越高,到汉章帝时做到了司空。

不管怎么说袁安也是一名“人事局长”,不是普通百姓,即便遇到灾荒,即便政府的薪俸一时发不下来,平时也有积蓄啊,怎么能险些饿死呢?其实,像袁安这样的基层官吏在汉朝是非常清贫的,几乎个个是“月光族”。

汉朝用“石”区分官员的品级,最高的三公为“万石”,部长级的九卿和郡太守大致为“二千石”,县令“三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以下的佐官有“百石”“斗食”等,最高与最低之间差了几百倍。

不过,到了一定级别的官员往往还有两项重要收入:食邑和赏赐。食邑是有爵位官员能得到的收入,赏赐类似于奖金。有食邑的官员是少数,但赏赐的受惠面很大,不定额、不定时、数目不小,朝廷官员维持正常生活往往靠的是这些。但县以下的官吏没有食邑和赏赐,靠“死工资”生活,标准很低,仅能勉强糊口罢了。

“米价方贵,居亦弗易”

从唐代开始,官员退休后可以拿到养老金,标准是在职工资的一半。然而,收入的增加仍解决不了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高房价就是官员们最头疼的事。

说起唐朝的高房价,很容易想到诗人白居易。白居易29岁就考中进士,在唐朝是极为难得的。中进士后,白居易担任的第一份公职是校书郎,九品,月俸1.6万钱。这笔钱在长安过过日子还可以,但长安那时的房价高涨,买房子就不容易了,有人很早就提醒他这一点,借用他的名字说道:“米价方贵,居亦弗易。”

白居易刚工作时只能借住在长安城永崇坊的一个道观中,后来攒了些钱,就到常乐里租了几间茅屋居住。常乐里位于长安城东郊,白居易工作的地方是城北大明宫,路太远,只好又买了匹马代步。如此一来,白居易的日常生活开销也不小。

白居易一心渴望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所以省吃俭用,努力把每月领到的一半薪俸攒起来,可攒了10年,房价也一天天涨,仍然买不起长安城里的房子。无奈之下,白居易在长安城以东的渭南县买了一座宅子,平时不回去,只在休息日回渭南,过起“异地上班”的日子。

不仅白居易这样的低级别官员无力买房,即便高级官员,想置办一处房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韩愈曾任吏部侍郎,相当于副部级,攒了30年的工资还不够房款。好在韩愈名气大,可以靠给人撰写墓志铭挣润笔费。加上“外快”,韩愈最终在长安城里买了一处房子。

搬进新居,韩愈有被“掏空”的感觉,他在《示儿》诗中写道:“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

“有官居鼎鼐,无地起楼台”

宋朝被认为是各朝代中官员待遇最好的时期,但此时的官员面临着更严重的住房难题:随着经济繁荣,房价也更高了。

太平兴国初年,大将军田钦祚在汴京买了一处住宅,花了5000贯。到政和七年(1117年),淮南转运使张根称,在汴京购置一处住宅动辄几十万贯,加上装修,没有100万贯拿不下来。此时的房价较北宋初年已上涨了几十倍甚至百倍,即便枢密使这样的高官,每月的收入也只有500贯,购置上百万贯的住宅,也是可望不可及的。

宋朝名臣寇准官至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为人臣之极,但他当了40年官,竟然没有买过一处房子。寇准的好友、诗人魏野赠诗:“有官居鼎鼐,无地起楼台。”于是,当时的人们把寇准称为“无地起楼台相公”。

在宋朝,官员买不起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苏辙当了几十年官,一直到年纪很大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他在《闻诸子欲再质卞氏宅》一诗中感叹:“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

买不起,只能租,可租房也不易,因为租房的人太多,抬高了房租,即便在北宋早期,汴京一处较好的宅院月租也达一二十贯。苏颂在宋仁宗时任馆阁校勘,月俸17贯,只能租较差的房子。

“贫不能殓,贫不能归”

明朝的官员以低薪著称。名臣海瑞生前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相当于“最高检察长”,正二品,名义上的俸禄并不少,每个月62石禄米,可以养活62个人。但经过“折色”,每月的所得仅是禄米1石、银12两多和宝钞412贯,折合下来仅有4石米左右,日子自然清贫。

总督胡宗宪曾对别人说:“昨闻海瑞为母寿,市肉二斤矣!”胡宗宪的意思是:海瑞还能吃得起肉,简直太惊讶了。不是海瑞不喜欢吃肉,而是吃不起。海瑞死后,同乡到其家中清点遗物,只在一只竹笼里发现“俸银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这是海瑞的全部遗产。

翻开《明史》,可常看到官员无钱下葬或死后欠债无力偿还的事例,形成了“海瑞现象”:杭州知府陈复“卒之日,贫不能殓”;工部尚书宋礼“卒之日,家无余财”;吏部尚书张帮奇为官50多年,死时家产不够富人“一宴会之费”,靠门生故吏凑钱才得以下葬;广西道御史刘准“不能养其母妻子女”,病死后欠下30多石米债。

通政使曾秉正为人正直。但他后来仍因“忤旨”而被朱元璋撤职,按规定,曾秉正只能离开京城回原籍居住。曾秉正的原籍在南昌,这难坏了他,原来曾秉正跟海瑞一样,每个月能实际拿到手的收入并不多,也是“月光族”。家无余财,要回南昌,连路费都没有。情急之下,曾秉正竟卖了亲生女儿凑路费。

朱元璋认为一个人连女儿都能卖,不是连基本的人伦都不要了吗?朱元璋“大怒,置腐刑”,把已经被免职的曾秉正抓了起来,以酷刑惩戒。

摘编自《廉政瞭望》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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