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市税务系统纪检队伍建设现状及改进对策研究

2021-08-11 02:48曹海涛
今日财富 2021年20期
关键词:税务系统执纪队伍

曹海涛

税务系统纪检工作政治性和专业性很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职责,是新时代纪检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本文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在全面了解和掌握F市税务系统纪检队伍建设现状的情况下,研究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为推动基层税务系统纪检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期。纪检干部队伍是否“过硬”事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如何加强税务系统纪检队伍建设,如何锻造一支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的纪检队伍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F市税务系统为例,对纪检队伍建设现状及改进对策进行探讨。

一、F市税务系统纪检队伍现状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机构“三定”方案要求,F市、县区两级税务系统分级成立1个市局纪检组和9个县区局纪检组,承接原国税、地税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当前,F市税务系统共配备55名纪检干部,占总人数的2.31%。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形式,对F市税务系统纪检队伍现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从调研情况看,F市税务系统纪检队伍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工作年限等方面,呈现三个特点:

(一)年龄结构呈“橄榄型”

35岁以下16人占29.09%,36至49岁21人占38.18%,50岁以上18人占32.73%。年龄结构总体呈现“中间大、两头小”格局,老中青梯次搭配合理,有利于形成老带新,新助老的效应。

(二)知识结构呈“双菱型”

在学历方面,专科学历占12.73%,本科学历占69.09%,研究生学历占18.18%,纪检干部学历均在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结构基本合理,文化水平较高。其中,35岁以下16人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7人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及法律硕士学位等。在专业方面,与纪检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学类占16.36%,财税金融类占50.91%,计算机文秘类占14.55%。

(三)工作年限呈“倒三角型”

具有3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占比47.27%,1-3年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占比40%,1年以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占12.73%。近半数同志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工作经验较为丰富。

二、主要问题

(一)职责职能清理不彻底。一是部分职责定位有交叉。纪检部门“专责监督”与巡察、督察审计等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等职责交叉,不同程度存在职能越位、缺位的问题。二是议事机构清退不彻底。有的纪检部门未完全退出与主业主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政府采购等领导小组。因对“其他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直接关联的领导小组”理解不同,有的存在边清退边新增的现象。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的依然承办具有税法宣传性质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有的依旧参与上下班考勤等日常工作事项。

(二)监督方式转变不到位。一是监督方式相对单一,主动沟通机制不健全。对税务干部八小时之外的交往、微腐败等缺乏有效的监督,家庭、社会等助廉通道应用不足;缺少与地方纪委监委、公安、審计等部门的常态化会商沟通机制,线索传递不够及时。二是监督执纪运用不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受影响。具体表现为在对问题线索处置中存在文书使用不规范、缺少工作痕迹、跟踪监管不足等现象;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不准、适用不当、运用不足等问题。

(三)自我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组织机构体系不健全。县区级税务局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组织未理顺。少数派出机构未足额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探头作用发挥不够。二是思想认识与纪检部门政治属性的要求存在差距。有的纪检干部政治素养和学用结合能力不足,在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方面不够精准,在执纪审查中把握、处理问题表面化,没有发挥好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的作用。三是自我监督主动性不够。缺少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纪检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干劲不足;有的年轻纪检干部学习不深入,浅尝辄止,缺乏对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掌握;个别纪检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在执行纪律上怕丢选票,工作上“虚软浮”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执纪审查能力不够高。一是依法执纪水平待提高。法学类人才相对缺乏。纪检干部的依法执纪意识及水平仍待提高,具体表现为办案程序规范性和工作留痕意识、取证及以案说纪水平待提高等。二是纪检业务掌握不熟练。有的纪检干部对纪检政策、纪检业务标准等把握不精确,存在着“能力危机”和“本领恐慌”问题。三是高水平骨干人才稀缺。6人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格,仅占10.91%;10人入选总局“素质提升‘115工程”,仅占18.18%,综合素质高、视野广阔的高水平人才数量较少。在执纪审查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时,综合研判能力、解决思路和办法都不足。四是对税收业务应变不强。特别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收政策、征管流程等更新较快,需监督的对象和事项更多,监督范围和层级更广,但是纪检干部同步知识更新培训较少,能快速适应税收业务变化的纪检干部稀缺。

(五)各项内生机制不健全。一是选拔用人制度不完善。纪检干部队伍选拔标准不够具体,把关不够严格,存在照顾性进人的现象。二是开拓创新机制不健全。缺少主动创新的精神和能力,对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思考的不深,研究不透,创新方法不多;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中,对后续管理不到位等带来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定位不准、方法不够、防范乏力。三是交流轮岗机制不完善。有的干部仍存在“税收业务才是主业”的认识,主动愿意到纪检部门的较少。7名纪检干部持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在10年以上,未进行轮岗。纪检干部较少上挂到上级纪检组、地方纪检部门进行锻炼,知识、眼界、思路不开阔。四是考核激励制度不健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的多错的多”的现象难以根本改变,甚至出现工作力度越大考核结果越差的现象。缺少激励制度,纪检干部晋升空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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