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位一体”研究生教育督导新机制的构建
——以学校督导为视角

2021-08-15 00:44王玉泰王光玲
教育现代化 2021年104期
关键词:四位一体督导研究生

王玉泰,王光玲

(1.济南大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山东 济南;2.济南大学 商学院,山东 济南)

一 引言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生教育作为高层次人才培育的主要途径,承担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使命[1],而教育督导作为研究生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服务于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是新形势下首要的目标任务。目前,高校特别是研究性大学已逐渐建立学校的内部督导制度,并通过督导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如何建立科学的研究生教育督导机制,很多高校还停留在过去的常规督导模式上,缺乏对创新创业能力督导要素的深入研究,影响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因此有必要针对研究生教育督导机制进行专题研究,使教育督导成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内在需求。

二 高校应围绕研究生培养质量实行“四位一体”教育督导

根据学校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济南大学对原有的教育督导体制进行了改革和优化,试行校院两级督导机制,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校级督导作为宏观上的整体把握,重点选取影响学校教育质量共性的、关键的环节[2],院级督导则侧重精细化、微观的、学科专业层面的督导工作,主要是对本单位日常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监控。本文从校级督导的视角,对研究生教育督导的机制进行研究。

(一) 全过程掌握研究生质量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需要加强“检查性督导 ”

校级督导将主要关注点放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上,学校督导组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山东省以及济南大学最新研究生教育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服务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工作理念,通过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的专项检查,促进研究生质量保障措施的贯彻落实[3]。同时还要加强对院级研究生督导工作的指导,开展对二级学院教育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抽查,防止院级督导成为一种例行公事,确保院级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 探究新形势下影响研究生教育的关键因素需要开展“评价性督导”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新时期教育评价进行了总体部署,特别提到要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突出特色导向与创新创业能力导向。顺应新时代教育评价的趋势,督导组成员应深入探究研究生督导过程中出现的重要和关键问题[4],提出相应的督导评价指标。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实现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过程进行全面的判断和衡量[5]。并根据评价结果加以调整和控制,比如在评价体系中,应该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和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的需求丰富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使得评价更加多元化、综合化。

(三) 大力引导教师提高研究生的培养水平需要“指导性督导”

研究生教育督导中不仅要实现“督”的功能,尤其要发挥“导”的作用,督导组成员在工作中应有效树立“导”的现代教育理念[6]。有了这种教育理念,在实际的研究生督导工作中,课题组就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督促研究生培养环节的及时改进,否则教育督导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同时,要积极发现实际研究生教育教学实施当中的亮点内容,挖掘研究生督导中发现的优秀范例,并将这些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教学或指导中的优秀案例加以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带动研究生导师优化指导方式、提升指导水平,最终使研究生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四) 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需要“反馈性督导”

良好、顺畅的反馈机制是提高督导效率的根本保障,是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培养质量的一个至关重要内容。为了保证督导过程中数据采集的精准性,问题分析的针对性,信息反馈的及时性以及工作执行的有效性[7],需要进一步重视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信息反馈职能。通过反馈不仅要将督导信息传达给研究生导师、授课教师,而且要将督导信息及时反馈给主管校领导和教育管理部门,为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改革提供建议和参考。

三 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四位一体”督导新机制

(一) 完善检查性督导机制:保证措施规范性

推动研究生教育督查工作全过程、深入地、规范性地开展,第一,完善了学校的教育督查总体原则。济南大学重新修订了“济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校级教育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任期年限、经费保障等,从制度上规范校级教育督查的职责、功能和权限。第二,完善了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督查措施。为了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引导,出台了“济南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从研究生课堂教学、开题、中期、专业实践和毕业论文等环节对教育督导措施进行了规范。第三,完善了对研究生科技活动的督查措施。修订了“济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等,”并逐步拓展到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保证了对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督导有章可依。第四,完善了对院级教育督导的检查措施。通过“济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选聘工作”等文件的出台,对院级督查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和考核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进一步开展对学院的研究生质量保障、学术创新性、资料归档等方面的督查提供了实施依据。同时,校级教育督导对教育管理部门如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也有一定影响力。

(二) 建立评价性督导机制:重点引导能力培养

准确把握评价方法和教育前沿,以科学评价引导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因此,教育督导应重点对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效果实行评价,进一步加强全方位的管理工作,运用科学的督导评价方式加以引导。第一,重点应关注如何建立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评价?在督导工作研讨会中,学校教育督导组长和各位督导成员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相互沟通交流,达成一定共识,能准确掌握评价性督导的关键指标和实行准则。第二,及时关注研究生导师或授课教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是否向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这个重要方向努力了,通过对教师们的督导评价和大力引导,积极服务于拔尖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第三,建立对毕业研究生发展历程的跟踪,及时发掘毕业研究生的创新和创业成功案例,有利于帮助完善和改进学校的评价性督导指标,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第四,积极建立社会评价,主要根据社会需求状况及用人单位反馈开展评价(包括工作态度、实践能力及创新创业水平等),可通过座谈、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定时收集有关信息,及时了解社会评价,改进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实现研究生教育全方位、全过程督查的目的,有利于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持续提高。

(三) 优化指导性督导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研究生教育督导中要充分利用示范效应来提升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为此,学校督导组应重点在指导方面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及时发现学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些优秀做法,特别是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督导成员开展深入细致的了解和总结,并将这些经验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第二,大力鼓励督导成员承担国家级、省级的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并将课题中总结的理论成果及时转达给学校管理部门,为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参考。第三,协助学校开展研究生导师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比如督导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对新聘研究生导师的培训会,不仅将教育督导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及时告诫各位导师,而且还可以将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一些成功做法直接介绍给新任导师们,该项工作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同时,也可以诚邀校内外的优秀研究生导师以讲座的形式将自己的经验加以分享。

(四) 加强反馈性督导机制:突出权威性、快捷性

加强督导信息的反馈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确立教育督导的地位,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第一,要突出反馈的权威性。可以借助座谈会、督导会议等形式实现,在会议过程中,可以由主管校长负责有关会议的主持工作,督导成员可以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面临的难点进行全方位汇报,并就督导评价指标等关键问题展开探讨,在校长的引导下群策群力予以解决;此外,研究生座谈会、督导会议的召开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教育督导工作在全校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获得校领导层面的关注,提升研究生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而在督导会议上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可以较好地在第一时间获得领导回应,也能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落实。第二,要突出反馈的快捷性。建立由督导成员、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的微信群,及时沟通有关督导信息,并编发《督导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使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培养单位、以及研究生导师和授课教师能够实时掌握研究生督导状况,聚焦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强化质量意识,推动整改落实,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闭环。

四 科学运行“四位一体”研究生教育督导新机制的三原则

(一) “立德树人导向”的原则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立德树人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立身之本。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教书育人”,通过教育督导使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得以落实,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坚持全员育人的原则。开展立德树人的督导工作涉及到研究生培养的各个部门,为了保证立德树人督导的效果,必须保证全员参与的原则,增强各部门对该项督导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否则很容易流于形式;同时,在教育督导中要协调好督导成员与学校行政部门、研究生院、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之间的关系,才能够确保立德树人工作得到很好的开展。第二,坚持全过程育人的原则。立德树人督导工作不仅要关注在校研究生的日常培养环节,还要延伸到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只有深入到研究生培养的全部过程才能对立德树人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得更加清楚,才能找到存在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解决研究生立德树人教育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三,坚持全方位育人的原则。在教育督导过程中督导成员应尽可能地参加到研究生立德树人教育的各个环节中,避免只关注学术成果的情况存在,也不能仅仅依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来评价导师的育人付出,以及评价导师的思政水平,只有亲临研究生培养的现场,调查研究生及导师的具体真实的表现,尽可能搜集全面详细的信息,防止以偏概全的情况发生,才能最终取得立德树人教育督导的成效。

(二) “教育质量提升”的原则

提升教育质量是研究生督导的生命线,是检查、评价、指导和反馈的重要导向。不重视质量的研究生督导,不仅是无意义的应付公事,而且很容易演变为阻碍教育改革与研究生发展的潜在不利因素,影响和干扰研究生培养过程。因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学校的研究生教育督导都要确保质量核心的导向,坚持以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为教育督导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一是积极宣传研究生教育督导坚持质量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广大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充分理解教育督导中以质量为核心的价值和意义,自觉地配合学校开展相关督导活动。二是制定规范的研究生质量督导运行机制,并根据这一机制,实施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教育督导;三是建立快捷、实用的信息化网络平台,高效率实施研究生质量督导的线上活动[8],最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混合式教育督导。四是运用科学方法分析质量督导的数据和资料,注意谨慎、合理地使用督导结果。五是进一步探讨研究生质量督导的实践活动,研究遵循的基本规律和途径,积极引导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 “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

研究生教育督导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校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的督导原则。第一,科学性原则。鉴于济南大学为综合性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科门类、人才培养目标各不相同,因此在督导过程中要根据督导内容的变化采取科学灵活的方式进行,比如将实地检查、听课、巡视等方式运用到督导之中,再结合查阅资料等途径得出较为科学全面的结论,比较容易被督导者认可,同时有助于获得有效地全方位的教育督导信息。第二,公平性原则。督导的信息大部分来自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检查和评价,这就无法排除某些督导成员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和经验进行评判优劣,个人观点影响了客观事实,使公平性尽失,因此应加强督导成员的学习、培训、研讨,尽量统一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避免个人的主观评判,充分保证督导信息的公正性。第三,客观性原则。为了保证研究生教育督导尽量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从而影响结果的客观性,课题组认为应建立独立的研究生教育督导机构,是与研究生院既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组织,在学校主管领导的直接带领下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增加教育督导工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教育督导的结论才能被信服,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研究生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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