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

2021-09-10 07:22阮建
教学博览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青年教师高校

阮建

摘 要:法学青年教师是法学实践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是法学教师队伍的生力军与后备军。法学青年教师应具备专业实践教学能力,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应注重职业素质,加强岗位培训,实施挂职锻炼,以信息化的实战交流平台,转变青年教师的工作方式。

关键词:高校;法学专业;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法学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但在教学中往往更侧重于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然而,随着高校的应用型转变及法学教育职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实践教学逐渐成为与理论教学并重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将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法律实践中,需要加强法学教师的实践能力,尤其是提升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

一、法学专业教师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经调查发现,无论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法学专业高校、地方重点建设高校还是一般普通高校,在确定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目标方面大体相同,要求毕业生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从事法律专门工作的实践能力。与之相适应,作为传道授业的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具有相匹配的教学能力。所谓教学能力是指教师为达到教学目的,顺利从事教学活动所表现的一种心理特征。一般包括教学认知能力、教学组织与操作能力、教学监控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教学认知能力是指教师对所教学科的定理发展和概念等的概括化程度,以及对所教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自己所使用的教学策略的理解程度。其反映着教师对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学习者特点、教学方法与策略以及教学情境的分析判断能力。教学认知能力直接影响教师对所教学科内容的选择和分析,知识的有效组织和呈现方式,是提高教学工作效能的前提。而教学组织操作能力则是教师为达到教学目标,取得教学成效,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系统管理和操作能力。

包括言语表达能力和非言语表达能力。这是课堂教学中最直观、最基本的教学能力。教学监控能力是指教师为了保证教学的成功,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在教学的全过程中将教学活动本身作为意识的对象,不断地对其进行积极主动的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能力。教学研究能力是指教师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有目的、有计划且有组织地对教学领域中所存在的问题及现象进行研究,以探索和认识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时所必备的心理特征。当然,对于法学专业教师而言,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是教学能力的基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截止至 2019 年,全国已有 53 所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培养了近万名法学博士,已经基本能够满足高校对高层次法学教师的需求。一般而言,取得法学博士学位代表其具有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满足法学专业本科教学所需要的知识储备。然而,教学乃是一门实践学,有其独特的原理、原则和方法、手段,未经培训和历练,无法达成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教育部、省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均规定了新入职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有些地方的岗前培训仍是老三门课:“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有些地方的培训内容更加突出教学技能,如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指出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与理念”“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参训教师还须参加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研实习,以提升教学科研的实践能力。

法科生没有经过系统的教师教育理论学习和訓练,不仅缺乏心理学理论知识,而且不能完全掌握教学规律和规范。经过短暂的岗前培训,不足以满足现代教学需要。实践证明,不仅新教师普遍缺乏教学能力,部分老教师同样也缺乏良好的教学能力,有的老教师甚至还缺乏法律实践能力。教学能力、法律实践能力短缺,制约了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要。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教师缺乏有效实践锻炼的客观原因,也有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主观原因,需要从学校制度机制层面和教师个人主观层面加以解决。

二、高校法学专业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路径

(一)提高法学青年教师的入职门槛

如今,多数高校在进行新教师的招聘和考核中,仍多看重于学历学位或科研能力,对总体的职业素养并没有实质性的要求。这样就会使这些高学历的毕业生只是从校园走向了另一个校园,有知识的储备,却只是纸上谈兵,缺乏真正处理法律实践问题的经验。提高对新进法学青年教师的入职门槛,增加对法律实务经验的要求,这样就会促使想要加入教师队伍的毕业生自主地去参与法学实践,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学实践能力。

(二)调动法学青年教师提升的积极性

1.改革职称评定制度

青年教师比较注重职称的评定。现行的教师职称晋升标准基本都是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教师都注重于发表文章、出版教材、课题申请等,而无暇顾及其他。为达到评职的标准,青年教师往往将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忽视了实践教学。为了调动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可以改革学校的职称评定制度,将实践教学的考核结果纳入评职标准中。并将科研与实践结合起来,增设与实践教学相关的科研项目,既促进了实践教学的发展,又完成了科研方面的工作,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

2.完善相应奖励制度

青年教师有积极进取的热情,想在工作岗位上施展自己的才能,完善对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成果的奖励制度,是对青年教师很好的促进机制。通过教学竞赛、学生反馈等方式,对实践教学能力特别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能促进青年教师将实践教学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总之,为实现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高校要在体制、机制上保障教学在高等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新教师也要不断提高育人道德水平,增长知识,把握教学目标,有针对性地克服几个常见问题,内外结合地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参考文献:

[1]孙钰华.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中国大 学教学,2009(8).

塔里木大学 843300

猜你喜欢
法学专业青年教师高校
重视“关键事件” 助推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贵州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学生作品选登
青年教师“赴考”
多措并举,助力青年教师实现教育梦想
二胎时代高职院青年教师思政工作的时代嬗变
应用型人才培养视角下的高职法学专业教学探究
法学专业大学生职业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日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比较
学研产模式下的医药英语人才培养研究
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制度的建设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