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自己的房屋设置居住权

2021-10-18 16:05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1年10期
关键词:居住权实务产权

产权人本人能申请登记居住权吗?

逻辑上不通啊。

我个人感觉是不能。

理论上不行,实务中有需求,操作上建议可做居住权预告登记。

我们这里还没有遇到過此问题。

预告登记玩出了新花样。

存量房预告登记还没整明白呢。

实际需求肯定是有的,就怕某些人钻空挡。

研究的人太少,规定太少。

现实中是存在这种需求的,尤其是长辈为晚辈购置房产的,居住权的需求空间太大。

原本居住权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但是实际上很多事反过来了,居住权人变强势了。

不是所有权人给,而是居住权人要。

看权利,不看强弱,强弱判断太主观。

权利人能够想到给自己办居住权,这思路,这前瞻性,我是佩服的。

给自己办居住权,再把房子卖给孩子。

我觉得都不能。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父母设了居住权,之后子女把房子过户给父母,那不就变成产权人自己有居住权了。

你说的情况会导致居住权消灭。

父母怕孩子把房子卖掉,可以给自己设置居住权。

不符合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仅能在他人住宅上设立。

赞同楼上的观点。居住权属于不动产他项权利。何谓他项权利,就是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定法律有规定的权利。

所以不能自己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居住权。

本登记不能,预告登记也不能。

可以受理吗?

不应该。

预告登记不能滥用。

正常的居住权办预告是可以的。

要弄清预告登记的本意。

不是暂时实现不了就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是的,要从根本上发现问题。

譬如去购买集体土地的房屋,办不了证,办理个预告登记吧。登记部门能受理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是任何要求都必须受理。

点评

于磊

日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民法典》第366和221条,分别对居住权和预告登记进行了规定。居住权必须是在他人的房屋设置,而且目的是为了居住。预告登记是为了将来获得物权,不是为了规避现行法律法规所禁止。实务中,即使有人想在自己房屋设置居住权,因违背法律规定,登记部门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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