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

  • 民法典视域下居住权剥夺问题研究
    问题的提出所谓居住权,即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历史悠久,可追溯到罗马法时代,因其本身具有不可转让、不可继承的特点,加之居住属性为住宅的使用属性,所以居住权是人役权与用益权。居住权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继承并随各国国情不断发展与完善,各国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也存在差异,但总体都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居住需求。德国民法典以罗马法为蓝本,突破了单纯的人役权属性,使得居住权可以转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3年12期2024-01-05

  • 《民法典》居住权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黄 菲一、我国居住权制度研究必要性之探析居住问题,民生所系。解决人民的居住问题,是促进我国民生建设的重要支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明确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理念,意图通过一系列住房制度的建立实现该理念,如推进多主体供给、多元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居住权制度也随着该理念的提出及《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开展引起热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这一理念加以延续,进一步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为满足特定弱势群体的居住需求,《民法典》历史性地将居住权制度以法

    上海房地 2023年11期2023-12-12

  • 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相关法律条款的完善研究
    民法典》)引入居住权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在性质上具有用益物权的属性,能够充分发挥它的社会作用去维护和保障社会上某些特定群体的居住利益,让他们“住有所居”。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当前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制度设计。一、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一)居住权的意定取得1.通过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居住权需要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的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合同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合同双方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法制博览 2023年30期2023-12-01

  • 《民法典》视域下居住权制度问题研究
    、《民法典》对居住权制度的规定《民法典》中的居住权主要是权利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居住权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在他人享有的住宅所有权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不包括收益的权利,同时也不能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一)居住权的设立《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设立方式进行了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就目前形势来看,我国《民法典

    法制博览 2023年14期2023-09-02

  • 我国居住权制度的适用问题及完善建议
    》物权编中新增居住权制度,对广大弱势群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离婚、养老等导致的居住困境具有重大意义。此前关于居住权入典的必要性争议颇多,否定方认为居住权制度的适用面很窄,特定群体的居住问题完全可以依托现有法律规定得到保护,无需在《民法典》中单独创设居住权。但是随着时代发展,现实生活中对于居住权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人们常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设定居住权,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为回应现实需求,《民法典》创设居住权制度,以期发挥对弱势群体的居住保障功能。但是现有居住

    上海房地 2023年2期2023-03-14

  • 《民法典》居住权类型之比较研究
    马 强居住权是一个古老的法律概念,是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1〕王利明:《论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的若干问题》,载《学术月刊》2019年第7 期。按照民法理论界的通说,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大陆法系民法典中的常见制度。〔2〕[意]桑德罗·斯奇巴尼选编:《物与物权》,范怀俊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8 页。考察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居住权制度的法律规定,我们会发现,尽管立法体例各有不同,但多对居住

    中国应用法学 2022年4期2023-01-07

  • 论住宅居住权
    处 陈小芳一、居住权法律规则释义《民法典》物权编第三分编用益物权中增设了居住权规定,共计使用了六个条文进行法律规范,具体法律条文是第366条至第371条。(1)居住权的法律地位。第366条明确我国居住权是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一特定目的。即:居住权人基于该目的可以直接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因此,居住权人的生活居住状况相比租赁住宅会更稳定。(2)居住权的设立、消灭。第366条和第371条规定我国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为意定,有合同和遗嘱二种形式。第367条规定了设

    区域治理 2022年41期2022-12-31

  • 我国居住权入典的可行性分析
    学 费雯雯一、居住权的起源与我国的立法现状(一)居住权的起源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在《法学阶梯》中规定:“如果以居住权遗赠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设定居住权的,这种既不是使用权,也不是用益权,而是一种特种权利。鉴于其实用性,并根据马赛鲁的意见,公布了决定,不但允许享有居住权的人自己居住,而且允许他向他人出租居住权。”即在创立之初居住权是为受遗赠人而设立的,使某些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特别是对继承权

    区域治理 2022年6期2022-12-28

  •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
    民法典》在居民居住权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们需要进行深入学习和了解相关制度,从司法适用分析居住权制度的缺失,进一步提出司法解释需要重点完善的建议。二、居住权制度的形成(一)居住权起源探究居住权最早被提出是在罗马时代,在罗马法律中对居住权的属性进行了明确,认为居住权实际上就是一种人役权,并且主要针对的是非继承人,通过居住权的设置,能够为人们提供最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而言是有利的。居住权制度的出现有着非常明确的社会属性,有助于对弱

    文化学刊 2022年1期2022-12-06

  • 《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
    度,提及了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所谓居住权,简而言之就是非所有人居住他人房屋的权利。《民法典》颁布以前,我国对居住权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是在审判实践中由法官通过司法裁判来确定当事人的居住权。无论是谁,居无定所、漂泊无依,都会影响幸福感。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在“物权编”中创设了一个全新的物权——居住权。从字面上来理解,居住权就是住户在特定房屋内居住的权利。《民法典》将其解释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

    湖南农业 2022年8期2022-11-25

  • 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261000居住权制度作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种物权制度,各国对于居住权制度的立法也是十分谨慎,物权的基本原则之一为“物权法定”原则,故我们确立居住权时是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调研。世界各国对于居住权的设立与否都存在很大的争议,无独有偶,我国对于居住权制度是否应当写入《民法典》也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但是,我国施行的《民法典》在用益物权编最终规定了居住权制度,说明居住权作为物权在我国有较大的适用空间和实用价值,这一制度的确定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法制博览 2022年31期2022-11-24

  •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研究
    30012一、居住权的概述(一)居住权的界定1.居住权的内涵居住权一词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将居住权与用益权、使用权并列为人役权的三种形式。居住权作为人役权的一种,是为特定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役权,设立初衷是为解决当时无夫权婚姻中妻子与被解放奴隶的居住问题。受罗马法影响,德国、法国①据《德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排除所有权人将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作为住房使用的权利,也可以作为限制的人役权加以设定;权利人有权在住房中接纳其家属以及与其地位相当的

    法制博览 2022年7期2022-11-22

  • 我国居住权制度探究
    16000一、居住权制度的基本理论(一)居住权的概念关于居住权的概念,不同的部门法,解释会出现差异。首先,民法中的居住权主要是从维护人类的基本生存尊严和维持基本的居住安全出发,强调的是人之所以为人,基本的居住保障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有选择去哪居住的自由,并且不会受到他人的干涉。我国《宪法》中也对人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充分说明了人权对于人民的重要性。其次,社会保障法中的居住权强调的是人类有基本的要求适当住所的权利,同时,从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方面,政府有义务给一

    法制博览 2022年28期2022-11-22

  • 居住权制度体系类型化构建的实证研究
    618000居住权肇始于罗马法人役权制度[1],是指非所有人居住他人房屋的权利。《民法典》基于现实关照,首次将居住权作为新型用益物权纳入“物权编”,实属物权制度的重大进步。然而,现有的居住权制度囿于文本篇幅的匮乏,致使该规则在学术理解与司法适用上存在模糊性,特别是现有的居住权制度体系尚无法涵盖涉居住权的纠纷实际。故本文拟从实证分析的立场出发,对居住权制度入典以来四川省司法裁判文书资料库中涉及居住权纠纷的案例进行梳理分析,以期在居住权类型化规则体系的完善上

    法制博览 2022年23期2022-11-22

  • 我国居住权制度的适用和完善
    42000一、居住权制度的基础理论(一)居住权制度的定义居住权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中有关居住权制度的设计是与婚姻家庭及继承紧密相关的,是保障家庭成员生活质量的一类规定,其设立居住权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无夫权婚姻中妻子和被解放奴隶等特殊人群的居住问题,具有非常强的人身性以及社会保障性质[1]。在我国,《民法典》施行之前,房屋的使用只限于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但随着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施行,居住权开始合法地广泛应用。住有所居、老有所养是每个人生

    法制博览 2022年17期2022-11-22

  • 《民法典》中居住权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
    法典》背景下的居住权制度存在的不足《民法典》背景下,居住权制度中权利构造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从制度基础角度来看,居住权入典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居住权制度的确立与完善还需要走较长的道路。在此背景下,设计居住权制度需要明确设立居住权的价值,以现实需求为依据完善居住权制度,提高居住权制度的可行性与适用性。目前,我国居住权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无法满足《民法典》要求的科学实用性。其次,从规则使用角度来看,无论是《民法典》还是现行其他法律中

    法制博览 2022年26期2022-11-21

  • 浅论居住权与所有权的权益冲突与保护
    》首次提出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以独立章节的形式对居住权制度作出了规范。但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居住权纠纷多基于居住权与所有权的冲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尚未规定争议解决规则。鉴于此,本文将从解释论的角度对居住权的伴随债之关系进行研究,以期回应构建居住权制度的正当性与应然性。一、居住权权益冲突的实证考察(一)文本选择情况本文以“民事案件”+“居住权纠纷”+“判决书”“2021 年1 月1 日—2022 年6 月30 日”为关键词进行检索,通过剔除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5期2022-10-20

  • 比较法视野下我国居住权规范完善进路分析
    国民法是否需要居住权一直以来都为学界所争论,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有着各自的理由。而在现实中,居住权的功能长期由租赁契约所行使,随着房屋经济价值的提升和居住问题的凸显,其弊端也日益暴露。近年来与房屋有关的纠纷日益增多,其中与居住权相关联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因此,有关设立居住权制度的呼声也日益高涨。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正式确立了居住权制度,在物权编中的六条与居住权相关的规定也意味着关于是否应确立居住权的争论结束。但作为一项新的权利,如何确保它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发

    上海房地 2022年8期2022-10-19

  • 居住权登记及其几个相关问题
    文/白楷卿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增设的一种用益物权,《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设立依据、流转禁止性、消灭及注销登记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该法自2021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但国家对于居住权登记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各地在登记实务中的做法不尽相同。本文试就居住权登记的适用情形、申请主体、登记客体和申请材料进行探讨,并对居住权登记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探讨,这些问题主要有: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查封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上海房地 2022年5期2022-06-16

  • 遗嘱设定居住权为何可以单方申请
    资源部印发的《居住权等登记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凭当事人单方提交的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居住权登记可以先于继承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办理,可以与继承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也可以在继承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后、再次转移登记之前办理。问:以遗嘱设定居住权为什么可以单方申请?为何可以在三个不同的时点申请登记?金绍达:按《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就发生效力,而居住权则应当从完成登记

    中国房地产·市场版 2022年4期2022-05-30

  • 居住权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探析
    唐静静关键字:居住权居住权合同;裁判规则引 言创设居住权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亮点,《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用六个条文(第366-371条),分别从居住权定义、居住权合同、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变更、居住权消灭及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六个方面规定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居住权制度。但《民法典》出台后,理论界和司法界对居住权制度的评价褒贬不一。总体来说,各方观点一方面肯定居住权制度的创设是必要的、进步的,称赞居住权制度回应了民生的热点问题,解决了法律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22年2期2022-04-27

  • 关于《民法典》居住权问题的完善建议
    24)一、引言居住权制度历史久远,可以回溯到罗马法时代,其与用益权、使用权共同组成人役权。罗马法中关于役权的规范对后世大陆法系的民法典的产生有着深远的影响。此后,欧洲大陆主要国家均继受了居住权制度,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意大利民法典》均对居住权做了相关规定。我国居住权设立的过程极其艰难,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在我国,居住权一词最早出现在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1期2022-03-18

  • 《民法典》中居住权设立方式的困境与完善
    矛盾日益凸显,居住权入典回应了社会的现实需要,对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为《民法典》)中有关居住权的规定仍较为宽泛,居住权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规定较为粗略,若仅根据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合同只规定居住权人可以对他人之房屋进行使用和占有,而对其他问题约定不明,比如居住权人的义务及享有权利的边界等,可能会导致对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损害。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生效时间并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1期2022-02-05

  • 论我国居住权制度的立法完善
    学学院 李晓敏居住权制度是《民法典》物权编中新加入的内容,即使对于居住权的设立与否一直存在争议,《民法典》仍然顺应现实的需求将其纳入体系之中。作为一项新制定的法律制度,本文将在《民法典》物权编内容的基础上,分析目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一、居住权的概述(一)居住权的特征1.居住权具备物权的一般属性居住权属于物权,具备物权的一般属性,因此居住权人享有支配权,可以占有和使用该房屋,支配权不受干涉。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自然人,随着自然人的死亡,

    区域治理 2021年28期2022-01-01

  • 居住权功能拓展视域下的规则设计
    海事大学 付晶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一般社会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充分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能。第二,物之利用所产生的关系物权化,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得到巩固和稳定,让其可以对抗第三人,这是用益物权在法律上不同于债权的基本特点①。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居住权的功能也将从传统的伦理性社会保障功能转向以投资性经济功能与伦理性社会保障功能并存的格局,即对居住权的功能应进行拓展。一、居住权的功能拓展(一)伦理性居住权的社会保障功能1.伦理性

    区域治理 2021年20期2022-01-01

  • 《民法典》居住权实现路径的困境与突破
    法典》中纳入的居住权,为家庭成员的住宅需求提供了保障,并且解决了一部分养老问题,让部分老人不再为以房养老而担忧。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帮助。但是,《民法典》中纳入的居住权仍然存在一定的实现障碍,难以完全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进行落实。一、《民法典》居住权实现路径的障碍(一)居住权实现路径的法律障碍1.居住权设立条件缺失在现行《民法典》中,对于居住权的设立进行了规定。但是,其仅简单确立了两种设立方式,并未明确居住权的设立条件,而是参照相关

    区域治理 2021年29期2022-01-01

  • 论我国居住权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人们意识到了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制度的重要性。《民法典》物权编中设立的居住权制度适应新时代的需求,有利促进社会发展,但作为我国的新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并需要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1]一、居住权制度概述(一)居住权的含义《民法典》颁布以后,物权编中新增的居住权变成了法学界和公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所谓居住权是指自然人在非自己所有的住宅的全部或一部分所享有使用、占有的权利。目前在我国设立居住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设立居住权。在我国设立

    科学咨询 2021年45期2021-12-29

  • 《民法典》视域下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研究
    群体居住利益的居住权应时而生,其起源于罗马法,在大陆法系代表德国法与法国法中逐步完善。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使命[1]。因此,伴随社会大众期待的目光,202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新增设了居住权制度,将居住权制度写入法律规范之中,但短短6条法律规定无法为居住权实践提供足够依据。基于此,笔者对居住权制度起源及发展进行综述,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现行《民法典》对居住权的立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12-28

  • 民法典视域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230601)居住权,乃使用权之一种但大于一般使用权,指居住他人的房屋的权利[1]。与公法上国家保障人人有房屋居住的权利不同,民法上的居住权是用益物权中使用权的类型之一[2]。本文主要讨论民法上的居住权。民法上的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发展并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进步,仅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社会性居住权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为优化房产物权,发挥房产的最大价值,许多国家开始研究投资性居住权。现代社会中,应兼顾社会性居住权和投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2021-12-28

  • 法律信箱
    居住权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吗?编辑同志:我的名下有一套住宅物业,希望和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请问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居住权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吗?广州 张先生张先生: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即口头约定等形式是不具备效力的。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包含主要条款。居住权合同签署即生效,但设立居住权还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办理公证

    人民之声 2021年5期2021-12-04

  • 既不影响房产继承又能保证再婚老伴居住,有啥好办法?
    民法典》新增了居住权的规定。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所有权在居住权人和所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有利于实现特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通过设立居住权可以实现“以房养老”。同样,想让再婚老伴在自己去世后能够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产内,想提前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并能够继续居住该房产等,都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以解后顾之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至第三百七十一

    金秋 2021年5期2021-12-03

  • “解释论”语境下居住权的法律适用
    我国《民法典》居住权的立法剖析从我国居住权制度的内容来看,我国没有完全吸收西方国家传统人役权,而是根据社会需求和价值衡量,对作为人役权之一的居住权进行了参照移植。首先,《民法典》第366条对居住权进行界定。明确了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体、客体、权能、目的等内容。从规定来看,作为一种他物权,居住权是一项与其他物权相互独立的用益权,其属于用益物权的下位概念。居住权不仅能以合同方式设立,结合第371条的规定,还能通过遗嘱方式设立。一份规定居住权内容的合同主要有四种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11期2021-12-01

  • 论遗嘱中设立居住权的意思表示
    100081)居住权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其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与用益权、使用权相并列,均属于人役权[1],是限制的人役权,具有专属性和无偿性的特征[2]。目前在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日本等国的民法典中,已明确认可居住权[3],但在大部分东方国家和地区,虽然也存在关于居住权的理论研究,但因各种因素与学理考量的制约而未设置居住权制度,能为我国居住权制度构建提供的借鉴不多。同时,我国理论界对居住权制度的研究仍不充分,但在法律实务中却出现了大量因居住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11-29

  • 探微民法典中的居住权
    00)一、何谓居住权居住权,名称源远流长,甚为古老,罗马法时代即已有之。居住权包含在用益物权之内,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属于人役权的范围,很多国家在民法中都继受了居住权。《物权法(草案)》最初制定了居住权,后因众说纷纭而未能将居住权纳入《物权法》之内。制定民法典时,学界仍然众口不一,而立法机关力排众议,为了“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认为必须创设居住权制度,最后,尘埃落定,《民法典》规定

    魅力中国 2021年36期2021-11-26

  • 居住权合同公证研析 ——以《民法典》居住权制度为切入点
    5000)一、居住权概述居住权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发端于古罗马的婚姻家庭关系中,主要目的是为解决无继承权并且缺乏、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生活问题,诞生伊始便发挥着扶养、救助的功能。[1]一般而言,居住权是指权利人可以在生活所需范围内,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所有的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物所享有的排他性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2]基于居住权所具有人身属性,传统居住权具有以下特征:(一)居住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具有排他性;(二)居住权的目的在于帮助居住权人的生活,具有

    法制博览 2021年1期2021-11-25

  • 居住权适用问题的相关研究
    好该法律。对于居住权而言,依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例,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此来实现生活居住的目的[1]。居住权的特征是:1.独立的用益权制度,是物权,也是他物权;2.主体范围仅仅是特定的自然人;3.客体为他人的全部的建筑的所有或一部分,也涉及其他附着物;4.由于居住而使用房屋的权利,所以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无关联;5.时间性,也就是长期性与终身性;6.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7.不可转让性,即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相对

    法制博览 2021年33期2021-11-25

  •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研究与具体适用
    17)一、我国居住权的发展现状居住权最早提出于罗马法,经过多国的延续与发展逐渐壮大。我国居住权也受此影响开始了漫长曲折的发展之路,我国首次出现居住权是在2000年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居住权的适用和可行性自此是法学领域争论的焦点,虽然几经完善与修改但还是在2007年正式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删除了相关内容。居住权自后经过十多年的沉浮,在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物权编中正式确定,证明了居住权

    法制博览 2021年35期2021-11-25

  • 我国《民法典》中的居住权制度分析及完善
    04)我国设立居住权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该制度在保障弱势群体居住利益、充分实现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对这一制度还比较陌生。在社会生活中,因居住问题而引发的各类纠纷经常发生。为了促进居住权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居住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文对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制度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一、设立居住权制度的价值取向(一)居住权的功能及其类型划分居住权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某些人群的房

    法制博览 2021年34期2021-11-24

  • 《民法典》视阈下我国居住权的构建与完善
    0000)一、居住权概述(一)居住权的概念《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是指,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而在他人房间之上设定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对设立居住权的房子行使占有与使用之权利,以满足其居住之需。在之前物权法立法的时候,很多学者主张设立居住权,但最终以社会并没有设立居住权的实际需要而被否定。直到现在,居住权制度最终在历经弃与立的争执后,伴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得以展现于人民面前。实践中许许多多案件表明,居住权的立法已经具备必要的客观基础,居住权制度是时代发展的

    法制博览 2021年21期2021-11-24

  • 《民法典》体系下居住权与公证的衔接
    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据此将先前生活中已然产生的居住权,作为一项法定制度确立下来,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予以规范和保护。这从法律层面认可和保障群众对住房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一、居住权的定义和特征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指的是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具有如下几项特征:第一

    法制博览 2021年15期2021-11-24

  • 是否可以在自己的房屋设置居住权
    本人能申请登记居住权吗?逻辑上不通啊。我个人感觉是不能。理论上不行,实务中有需求,操作上建议可做居住权预告登记。我们这里还没有遇到過此问题。预告登记玩出了新花样。存量房预告登记还没整明白呢。实际需求肯定是有的,就怕某些人钻空挡。研究的人太少,规定太少。现实中是存在这种需求的,尤其是长辈为晚辈购置房产的,居住权的需求空间太大。原本居住权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但是实际上很多事反过来了,居住权人变强势了。不是所有权人给,而是居住权人要。看权利,不看强弱,强弱判断太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1年10期2021-10-18

  • 司法裁判里的人情味
    居住权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亮点之一,其作为《民法典》专章规定的用益物权,以第六个条文分别对于居住权的定性、设立形式合同要素、权利限制、生效与消灭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规定。但上述案例却并不是居住权最典型的应用。在当下,居住权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是保障老年人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后,对房屋居住的保障。生活中我们总能听到,一些老年人欲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又害怕子女在房屋过户后对其不孝,令其无所依靠。在《民法典》出台之前,老人的这种想法很难完全通过现有制度予以全面保障。因为虽可通

    当代工人 2021年12期2021-10-15

  •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买卖?
    为她设立了终身居住权。同时,老高也立下遗嘱,声明该不动产由儿子小高继承。老高百年之后,小高回到老家,要卖掉房子。杨嫂拿出设立居住权的合同,说自己有权一直居住到去世。刘艳玲律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条与本案所涉居住权问题有关。根据相关条文,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案告诉我们,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人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长时间乃至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21年8期2021-09-09

  •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研究
    301636)居住权制度源远流长,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经大陆法系国家继承和发展,如德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后续很多国家也都吸收借鉴了居住权制度。居住权的加入,在我国民法学界是存在很大争议的,也是非常曲折的。我国最早在2007年《物权法》立法之初就强烈建议将居住权写入立法,但非常遗憾,直到今天的《民法典》终于将居住权制度明确写入,正式确立我国的居住权制度,条文虽只有短短的6条,但其意义巨大不可名状,开启了我国法典时代居住权先河,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用益物权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01-03

  • 关于适用《民法典》居住权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四章首次确立了居住权制度。 但是,《民法典》关于居住权制度的规定只有六个条文,较为简单,实践中对如何适用相关规定可能会产生疑问。 因此,本文将分别从设立方式、主体范围、客体界定、法律效力、期限与消灭原因五个方面入手, 分析实践中关于居住权制度可能存在的若干问题, 以期对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提供参考。一、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民法典》第367 条规定了居住权的书面合同设立及相应的合同条款, 第368 条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369 条规定居住权可以遗嘱方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12-27

  • 民法典背景下居住权实现的路径设想
    月1日起施行。居住权作为新型的用益物权规定在民法典,将会对我们日常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本文结合居住权的理论和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居住权实现的设想路径。关键词:居住权;民法典一、问题的提出在罗马法中,有关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涉及到用益权、居住权和使用权等三项他物权。[1]之后,引发学界对居住权理论的关注和研究。学界普遍认为,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其目的在于保障弱者的居住利益。随着居住权理论的发展,已经形成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以王利明教授为代表学者支持居住权

    西部论丛 2020年4期2020-11-25

  • 论民法典中的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但《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较为简单,有必要从解释论的视角对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进行剖析。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一)通过合同设立1.居住权的设立可以附条件或期限。居住权的设立并不涉及身份行为,也非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居住权的设立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这里的条件或期限,既可以是生效条件(停止条件)或生效期限,也可以是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2.居住权合同的表现形态。居住权合同的表现形态主要有4种:(1)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签订居住权合同;(2)所有

    社会观察 2020年9期2020-11-17

  • 关于居住权的两个问题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权,为什么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在哪些情况下设立?金绍达:《民法典》所说的居住权是指社会上占比例很小的特殊群体的居住权,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物权法(草案)》曾经有过居住权的规定,由于设立居住权是为了解决少数特殊群体的居住问题,所以当时对我国是否需要通过立法设置这一权利存在较大争议,因而居住权最终没有写入《物权法》。居住权的设立原则上应当是无偿的,否则就无须设置这一权利。《民法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0年9期2020-10-28

  • 居住权: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定心丸”
    建议:通过设立居住权,保证周大妈安心留在他的房子里生活。【说法】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所有权在居住权人和所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有利于实现特定弱势群体,比如老年人的住房要求。从立法本意看,设立居住权可以解决老年人的部分生活问题,比如,通过设立居住权,可以实现“以房养老”。老年人可以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签订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上述机构,从而提前

    老友 2020年10期2020-10-26

  • 买房需要关注居住权
    容中,民法典中居住权的相关约定也非常重要。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过去房产交易,需要查看出售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租赁,民法典生效后,还应当查询是否存在居住权居住权设立之后,即便房产在居住权年限内被原所有权人转手卖掉,买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28期2020-07-30

  • 居住权对所有权人的限制
    一、问题的提出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的房屋以居住为目的而加以使用的权利。”[1]252“居住权入典可运用私法手段缓解特定群体的居住困境。”[2]当居住权设立后,住宅所有权人在某些方面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居住权会对所有权人施加哪些限制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所有权人是否可以将设有居住权的住宅转让,所有权人是否可以将设有居住权的住宅抵押,所有权人是否可以在设有居住权的住宅上另行设立地役权或者居住权?由于我国刚刚开始着手构建居住权制度,无论是在立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2020-03-04

  • 《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的理解与适用探析
    物权部分增设“居住权”章节,此举将丰富房屋利用方式,发挥房屋使用价值,促进房屋所有权形式多样化的实现。然而作为法律执业者,更应注意对其科学理解与准确适用。一、问题的提出我国《民法典》总共用六个条文(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了“居住权”,我国的居住权制度由此初步建立。但是由于居住权这一权利最初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人役权制度,吸收进入我国《民法典》实则存在一些理解与适用上的问题。居住权设立之初是为解决婚姻中无夫权的丧夫女子以及被解放之后的奴隶等弱势群体

    法制与经济 2020年11期2020-02-24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诞生,关于住宅居住权法律制度立法的争论也终于尘埃落定。居住权以用益物权的属性首次写入了中国法律,成为中国《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但笔者认为,《民法典》居住权制度仍存在完善的空间,还有诸多问题值得探讨。一、应当强化居住权的财产属性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是人役权的一种形式,其产生与当时罗马社会家庭状况及概括继承制度有密切联系,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家庭成员的居住和供养问题。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具有伦理性、人身性、长期性、无偿性、排他性,这些特性在中国《民法典》中也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01-18

  • 居住权必须经登记才能设立吗?”等二则
    居住权必须经登记才能设立吗?法条: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释义:登记是居住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0年12期2020-01-11

  • 《民法典》居住权规范之省思 ——兼议居住权规范的司法解释
    法近代化进程中居住权早已被写入欧陆各国及受其影响地区的民法典之中。但是,在西法东渐过程中,《日本民法典》与深受其影响的我国台湾地区之“民法典”均以居住权与本地习惯相违为由排斥居住权。[1]324这种立法思想对我国学界的立法态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居住权相关条款虽然数易其稿,但最终未能获得一席之地。在此次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尽管仍然存在反对规定居住权的观点,但是绝大多数学者认为规定居住权契合现实需求,《物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01-09

  • 利用虚假居住权逃避执行的防范与应对
    国民法典》增加居住权作为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居者有其屋”具有较大意义。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具有对抗第三人甚至所有权人的效能。[1]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发生转移,居住权人也可以对抗新的所有权人占用房屋的请求。于此,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流转功能会受到极大限制,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会与他人串通起来设立虚假居住权,当该房屋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时,其房屋交易变现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而间接帮助债务人逃避强制执行。由于《民法典》2021 年1 月1 日才开始实

    凯里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01-09

  • 浅析民法典物权编之居住权的完善
    分编草案, 将居住权作为新创设的用益物权类型于物权编草案第十四章中予以规定, 符合十九大报告中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政策相符。2019年4月20日,草案二审稿中进一步细化了有关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明确居住权无偿设立,并对居住权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即便如此,对于草案第十四章仅有的四个条文 (第159-162条) , 仍有再次完善之必要。1明确居住权的内涵作为用益物权类型之一的居住权的涵义应与用益物权的一般规

    理论与创新 2019年6期2019-09-10

  • 试论构建我国居住权制度的必要及构想
    媛媛[摘 要]居住权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其历史可追溯到罗马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也对居住权制度有所继承、发展和突破。文章拟通过对居住权的概念、特征以及现实需要等方面阐述我国有设立居住权的必要,并谈谈对如何构建居住权制度提出构想意见。[关键词]居住权;人役权一、居住权的概述(一)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是人役权的一种。在《法国民法典》对于居住权制度基本承袭了罗马法。该法典在625-636条规定了使用权和居住权。《德国民法典》在“其役权”一章中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2年3期201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