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协同、工学交替”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研究

2021-11-03 02:49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尹章轩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21年20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协同服务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尹章轩

本文以河南省相关高校和企业为研究对象,以河南省目前的人才培养、高校建设、科技创新、企业转型、经济建设等为基础,探索“校企协同、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

1 “校企协同、工学交替”人才培养的研究意义

1.1 理论意义

(1)为促进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参考性意见。

(2)为区域的支柱产业发展夯实基础,促进产业的结构化升级。

(3)有效整合优质资源,促进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才素养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价值,促进学科建设,开拓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途径。

1.2 现实意义

(1)充分释放协同创新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效促进河南省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

(2)中原“一带一路”经济战略的新措施,加快河南省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3)培养河南省“卓越人才工程师”的新途径,为河南省“卓越人才工程师”项目储备人才。

(4)推动河南省“双一流大学”建设,完善ECOC(教育+竞赛+实践+资金扶持)学生创新创业机制和新型二级学院的建立,促进河南省“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2 河南省“校企协同、工学交替”人才培养现状

2.1 政府角色定位不明,引导服务功能不足

政府在制定政策、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等方面起到核心作用,在引导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力求为社会搭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和发展平台。在“校企协同、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方面,政府的作用没有完全释放出来,虽然在部分职能方面明确了自身角色定位和服务功能,但是对市场没有进行开放式的服务,部分权力没有下放到实处,有些环节还是存在官本位思想,对于“校企协同、工学交替”协同创新发展的一些现实问题没有具体且可行的实施方案。

2.2 企业参与热情低,创新成本大于收益

高校和企业在协同创新合作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定位不明确、引导服务功能不完善,造成企业的参与程度和热情并不高。从理性方面分析,企业是追求利益的群体,企业只有在自身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会进行合作。我国目前高校在理论人才培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企业需要的是应用型人才,但是高校培养的人才目前还不能全方位的满足企业需求,高校的理论研究项目也不能为大多数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提供的实习生、教师挂职锻炼等也不能为企业带来创新、收益、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的热情。

2.3 高校智力资源浪费严重,四大职能与地方需求脱节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在满足企业对创新型人才需求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智力资源浪费严重。高校在专业设置及教学内容与经济发展所需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实践、科学研究与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大学文化传承创新与地方特色文化融合这四大职能方面都显得乏力,与地方需求出现脱节。高校虽然也在进行多方面的改革,但是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仍不能较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在河南省显得尤为突出。

3 “校企协同、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

3.1 协同创新模式构建原则

3.1.1 风险共担原则

在高校和企业的合作过程中,由于涉及范围广,整个合作过程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特别是在进行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营销等方面显得尤为突出,因此需要制定风险共担原则,以减少对单个主体的风险冲击力度。

3.1.2 公平互利原则

在协同创新模式的构建和实施过程中,针对人才培养过程中多方主体间的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和公证,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各方应该承担哪些义务,获得哪些权利,需要进行明确规定,并且需要政府进行公证,维护公平互利的原则。

3.1.3 信息互通原则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科技成果研发之前各方主体需要进行信息共享,针对市场用户急需的人才和科技成果进行沟通协商,避免中间环节出现信息延迟或疏漏。

3.2 营造协同创新发展的环境

3.2.1 成立协调机构,建立监督机制

由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校企协同、工学交替”协同创新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具体、有力协调、实时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制定主体间合作的计划纲要,深入推进主体间的创新合作,布局区域经济产业链。在实施过程中,对参与各方的资金投入、人才委派、设备支援等进行风险评估和利益分配监督。根据市场的变化,制定协同创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协同创新协调机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协同创新协调机构示意图

3.2.2 建立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协同机制

建立协同创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协同机制,明确各主体的责任担当。在风险共担机制中引入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通过建立风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等,将风险进行分散化处理。根据承担风险程度分配利益权限,激发研究人员的创新热情,加大知识产权和创新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和奖励制度,激励企业进行创新型探索和研究,加速企业的转型升级,实现利益共享最大化。

3.2.3 建立创新者权益保障机制

制定专利保护制度,明确进行专利知识产权的保护。在进行创新者权益保护的同时,对政府相关科技部门的职责也进行明确划分,合理分配权益和应该承担的义务。优化科技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社会创新能力,重点解决现存法律制度对创新者权益保障的死角问题,重新构建法律保障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科技管理方案等。

3.3 搭建协同创新育人联合平台

协同创新育人多功能平台是知识、技能、人才、科技成果等在多方主体间的转移、共享、集成、利用和再创造。搭建协同创新育人联合平台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利用各方资源,以达到培养人才、知识转移、共享和创新。协同创新育人联合平台是协同创新模式的有效组合,它的规模与效率直接影响协同创新的架构与运行。协同创新育人联合平台如图2所示。

图2 协同创新育人联合平台

3.3.1 搭建资源共享网络平台

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同时完成信息库的建设,实时了解整个架构内其他合作者的情况。

(1)增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社会服务。科技人才资源向全社会开放,健全共享体系。

(2)建立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信息平台。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最新的技术研究、创新型人才培养、科技动态。

(3)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开展合作服务模式,科技成果资源共享。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利用高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科研成果,高校利用企业的技术装备,高校和企业获得金融投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获得利益等,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和经济效益共享。

3.3.2 搭建技术研发平台

建立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支持的双创科研平台。利用科研平台对高校学生、教师、科研机构工作人员、企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科研能力培养。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打破主体间的壁垒,加强主体间的人才交流活动、强化协同创新意识,形成覆盖整个高校的网状结构。建设专业公共技术平台,服务大众并吸收更多的资源投入,实现协同创新。

3.3.3 搭建“互联网+教育”共享实践实训平台

高校打破院系和专业的限制,搭建跨学院和跨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平台。优化高校内部资源配置,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注入。构建高效互动机制,深度开展合作,综合利用各方人才、设备、技术等优势力量,以行业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为主线,搭建实践教育平台,主要包括基础实践平台、专业实践平台、行业综合实践平台、国际合作教育实践平台。搭建以“互联网+教育”为基础的实训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的综合性互联协同创新平台,为科技人员提供工程实践、技能实践、科技研发、科技转化的土壤。“互联网+教育”共享实践实训平台如图3所示。

图3 “互联网+教育”共享实践实训平台

3.4 探索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途径

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型经济体,构建多层次、多体系、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服务现有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变革,探索多元化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途径。多元化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途径如图4所示。

图4 多元化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途径

3.4.1 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需要创新型教师队伍,因此高校要不断加强对专业教师的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教师培训基地,重点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同时要求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到校企合作企业进行挂职锻炼、专业实践技能培训、工程技术的资格培训。

在导师队伍的引进与培养方面,强化“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的组织模式,以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重点建设项目为纽带,联合地方政府、国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生产实践基地和用人单位,建立人才联动机制。以人才双向流动为保障,高校依托创新平台,聘任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和技术专家到校任教,促进高校内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3.4.2 打造协同创新体系结构

通过强强联合,搭建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体系。与此同时,在体系内部构建“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力求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搭建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高层次合作平台。通过此平台汇集创新主体的优势资源,为高校培养高素质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为提高协同创新能力提供有效载体。

3.5 建立协同创新资金投入体系

首先建立并完善企业信用评估数据资源库,让金融投资机构可以透明地对企业做出投资评估报告,从而为企业进行投资;然后建立科技融资放大机制,融合金融产品、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投、募捐等方法打开金融资本大门,引导社会资本对协同创新模式进行投资,形成完整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最后由政府主导,协同多方开发建立互联网大数据信贷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进行线上和线下联合服务,提高投融资效率。

3.6 确保科技成果产出能力

3.6.1 增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出能力

河南省各高校以创新创业为途径,根据服务板块的内容策划特色服务项目,成立众创空间、科技园、孵化器等机构合作建立创业实训基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与金融机构、社会投资团体等进行战略性合作,获取启动资金、创业奖学金等。同时在校内成立资金管理委员会,由资金投入方派遣代表进行监管,高校以自身的创新资源为基础,利用投资打造特色品牌服务模式和项目,提高科技成果的产出供给能力。

3.6.2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明确应用研究的目标导向

(1)倡导建立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制度,考察市场需求,号召企业在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的双导师制度,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

(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技术交流,不断创新合作形式。

3.7 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的无缝连接

3.7.1 打造互联网技术交易平台,创造通畅高效的成果转化渠道

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布科技成果的需求信息,同时提供科技成果评估、科技金融等服务。对科研项目进行深入的审核与评价,保证科技成果的高质量,并且将权威机构认定的合格证书在平台上公布,通过持续的推广,提高经济效应与品牌效应。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建立互联网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培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对科技目标的寻求、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等进行线上线下联合服务,全面推进河南省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3.7.2 发展市场化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结合市场实际需求,相关政策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倾斜。建立制度更加规范、形式更加多样、科学技术更加权威、认定更加可靠、服务更加全面、交易更加公平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让每个主体和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可以协调发展。

3.7.3 倡导科研与市场的深度融合

加强项目的市场化导向,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成熟度。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和自身资金储备,对企业的现实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成立科技成果转化部门。紧密联系各方主体,实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市场用户和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对科技成果的共享,搭建公共化的科技成果服务平台。此外,还可通过引进省外人才、科技成果、创新型科技公司等,促进河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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