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全覆盖背景下高校廉政建设评估研究
——以江苏省南通地区高校为例

2021-11-08 12:22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施丽红仲洁
区域治理 2021年38期
关键词:师德师南通廉政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施丽红,仲洁

近年来,南通各级各类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廉政建设体系,高校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3月,随着十三届江苏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工作的全面启动,在巡视全覆盖背景下,政治体检又进一步促进了廉政高校建设,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高校廉政建设也面临新的严峻问题。文章采用数学工具与研究对象实际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构建模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当前南通7所样本高校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探讨了影响高校廉政建设水平的关键因素,为巡视全覆盖背景下南通地区高校廉政建设提供了对策,响应了巡视全覆盖背景下“找短板”“促发展”的时代强音。

一、高校廉政建设的基本内涵

省内外学者对高校廉政建设的探索相对起步晚,早期更侧重于对高校廉政建设状况进行笼统的分析与评价,涌现了一系列单纯的定性研究成果[1][2][3][4],人们对高校廉政建设的基本内涵也逐步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仍具有模糊性和抽象性。基于此,我们从“高校廉政主体”“高校廉政行为”“高校廉政客体”三要素出发,认为高校廉政建设指的是为保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在客观上能够合乎理法行使职权,主观上做到廉洁自律,在公务活动执行过程中以实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目的的各种实践活动的总和。从系统论角度来看,在高校廉政建设过程中,三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相不可替代。另一方面,三要素之间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可以促进。因此,高校廉政建设是一个综合的概念,高校廉政建设评估应当兼顾过程性、系统性和复杂性,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高校廉政建设的发展。

二、高校廉政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参考多项高校廉政建设相关研究[5][6][7][8]的基础之上,结合AHP法对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以及南通高校的发展实际,基于对高校廉政建设基本内涵的解读,本文将三大要素作为评估的3个目标层,择取目标层之下的各项准则层要素,即指标要素,并通过调研走访相关专家,采纳有益建议,对指标要素不断丰富、删减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包括13个评价要素在内的评估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高校廉政建设评估体系

权重表征的是指标要素之间量的关系,反映的是每个要素的贡献度。为了实现指标要素重要性标度的客观性、有效性,文章综合采用定性判断和定量分析两种赋权法,按照七分位比率设计重要性标度表[9](见表2),并根据专家访谈意见,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受篇幅限制,仅以廉政主体判断矩阵为例(见表3),并对所有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随机一致性比例结果均为CR<0.1,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通过,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指标赋权具有合理性,至此操作形态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完成,详见表1。

表2 指标重要性标度表

表3 廉政主体判断矩阵

三、南通地区高校廉政建设综合得分情况

结合统计数据的可获取性以及可操作性,为确保问卷调查结果的有效性、客观性,问卷的问题设计主要基于表1中的标准层,突出了评估的主要侧重点,综合得分的合成主要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方法是取每所样本高校指标分值的算术平均数乘以其所占权重,合成每所高校的综合得分。根据以上数据处理思路,可以计算得到南通地区7所样本高校廉政建设综合得分情况,具体如表4所示。

表4 高校廉政建设综合得分情况

依据综合得分维度可以将南通地区高校廉政建设水平特征分为四类:第一类为“高水平”高校(S>=90),根据统计分析结果,南通地区高校综合得分均处于90分以下,均不属于高水平高校;第二类为“中等偏上水平”高校(90>S>=80),高校1、3和4归入此类,占样本总数的43%;第三类是“中等水平”高校(80>S>=70),高校2、5-7归入此类,占样本总数的57%;第四类是“低水平”院校(S<70),没有样本高校归入此类。总体而言,南通地区高校廉政建设综合得分均值S=80,处于中等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分析图1发现,虽然各类高校廉政建设水平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但同一指标要素得分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趋同性,如A4得分均偏高,而A3均偏低,说明样本高校廉政建设现状存在共同特点,既具备相同发展优势,也存在共性发展劣势。比如:高校职能在日常活动中落实反腐倡廉责任情况普遍较好,高校普遍重视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以及大学生开展廉政教育,教职工能够主动关注典型案例,洞悉案例背后的警示意义;与此同时,行政领导班子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廉政水平则相对较低,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总体力度有待强化,教职工为廉政制度、机制建设建言献策的热情不高。

图1 指标要素得分

四、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高校廉政建设评估的目的在于考察高校廉政建设水平及其存在的不足,相关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如下:

第一,高校廉政建设处于中等水平,且高校之间水平差异较小。研究发现,样本高校廉政水平综合得分的均值为80,处于中等水平。部分本科院校的整体办学实力较强,拥有相对较多的资源投入,但其廉政建设水平综合得分并不高,廉政建设工作仍有较大的完善空间。与此同时,也有部分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的整体办学实力没有达到本科院校的级别,资源投入有限,但由于自身更加积极响应时代引领,注重廉政建设工作,其廉政建设水平相对较高。如何在巡视全覆盖背景下,有的放矢提高高校廉政建设水平,是当前高校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第二,高校廉政行为综合得分均值相对较低,廉政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以及其他实践活动等有待进一步推进。如: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仍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人,教师自身对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认识还不够,缺乏对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体意识薄弱;高校人、财、物等相关制度建设以及相关监督机制完善情况得分均值分别为72和76,均低于综合得分S=80分,说明廉政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配套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历史因素的校情影响,且由于廉政制度改革涉及人员多、利益关系复杂,改革进程相对缓慢。

第三,高校廉政建设现状存在以上共性不足的同时,也具备相同发展优势。比如:高校党政负责人能够高度关注廉政建设工作,带领党政班子成员积极履行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职责,促进高校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将廉政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开展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以及大学生的廉洁教育工作,提高廉政主体和客体的廉政意识水平,引导师生主动关注典型案例,深入洞悉案例所具有的重要教育意义,为高校廉政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现阶段如何全方位、多形式、广角度地促进高校廉政建设的所有指标要素取得一致性发展,从而促进廉政建设水平的提高,值得进一步探究。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相应地对策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制度建设,强化机制保障。在巡视全覆盖背景下,高校廉政主体应进一步发挥主体责任,根据学校发展实际,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全面落实学校管理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了人、财、物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学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例如:在“十四五”学校发展规划中,将教师廉政履职情况提升纳入建设规划,并与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以及评优评先等挂钩,从政策层面激发教职工的廉政履职意识,提高廉政行为能力水平。

第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较教师的师德素养。“十四五”期间,学校应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奖励、晋级提拔、进修深造、出国出访、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规范高校教职工履职履责行为,对违反师德规范、触碰红线的行为一经查实,决不姑息,按照相关的制度严肃处理,让违者感到切肤之痛,提高广大教师维护师德红线的主动性、自觉性。

第三,探索高校廉政建设水平评估新模式。以巡视全覆盖为契机,相关部门可以开展高校廉政建设评估专项工作,基于评估结果的形成资源配置竞争机制,不论高职院校等级类别,将更多优质资源分配给建设水平更高的院校,注重发挥激励作用的同时,对高校廉政建设工作不足之处予以批评与指正,为进一步缩小高校廉政建设水平差距,从整体上提高高校廉政建设水平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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