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印度尼西亚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初探

2021-11-16 13:12车南林肖琴
东南亚纵横 2021年2期
关键词:印度尼西亚

车南林 肖琴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发展迅速,取得了一些合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印度尼西亚国内环境有所局限,与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相比,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优势不明显,相关主体的参与力度和意愿不足,合作模式不够系统和深入,且合作平台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为了推动“一带一路”下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中印(尼)双方应从民心相通、投资与合作领域、合作主体性与对外宣传、合作模式、合作平台及跨学科人才等多方面做出改善。

关键词:21世纪;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现状与障碍;“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  D822.33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2479(2021)02-105-08

A Preliminary Study of China-Indonesia Media and Related Industries Cooper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

CHE Nanlin,  XIAO Qin

Abstract: Since the 21st Century, the cooperation of media and related industry between China and Indonesia has developed rapidly, and some cooperation achievements have been realized,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problems. For example, Indonesia's domestic environment is limited. Compared with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other industries, the cooperative advantages of media and related industries are not obvious, the participation and willingness of relevant subjects are insufficient, the cooperation model is not systematic and in-depth, and there are also some problems in cooperation platform and human resources. In order to promote China-Indonesia media and related industry cooperation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both countries should make improvements in terms of people-to-people bonds, investment and cooperation areas, cooperation subjectivity and external publicity, cooperation models, cooperation platforms, and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Key Words: 21st Century; China and Indonesia; Media and Related Industries; Cooperation status and problems; Belt & Road Initiative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是友好邻邦,两国的友好往来溯源已久。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分别从不同方面、在不同程度上改善两国关系,深化两国合作,两国外交关系也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第四人口大国,是东南亚最大的经济体,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重要的沿线国和参与国。自进入“后苏哈托时期”以来,印度尼西亚媒体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被认为是民主化最成功的领域①。自进入21世纪以来,印度尼西亚多任总统如哈比比(Bacharuddin Jusuf Habibe)、瓦希德(Abdurrahman Wahid)、梅加瓦蒂(Megawati Soekarnoputri)、苏希洛(Susilo Bambang Yudhoyono)和佐科(Joko Widodo)都为促进中印(尼)经贸文教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中印(尼)文化交流与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与印度尼西亚“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实现对接的背景下,中印(尼)继续加强“区域综合经济走廊”项目合作,共同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与实施,两国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程度不断深入,合作效果有目共睹。

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间的合作可持续性强,在中印(尼)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两国媒体合作也辐射至相关产业领域。在中国,学界关于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主要研究对象为中印(尼)在某一具体领域的媒体合作。其中, 蔡尚伟、 车南林在其关于“一带一路”媒体合作的两篇文章中,分别对中国云南省与印度尼西亚媒体合作的部分情况和中印(尼)两国广播电台合作做出简要分析①。潘玥在总结中印(尼)合作时简要地提及中印(尼)在电影和出版等方面的官方和民间的交流与合作②。在印度尼西亚,主要是各大新闻媒体网站较为关注中印(尼)的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动态③。事实上,广播电台和出版只是媒体合作的部分形式,電影合作则更多地是与媒体相关的企业间开展的主要合作模式之一。现有研究成果较少专门谈及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本文的研究问题即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印(尼)是如何开展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在合作过程中又面临哪些问题?本文从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趋势、合作主体、合作重点和合作模式等4个方面来分析21世纪以来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现状及困境,并探讨如何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进一步促进中印(尼)的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

二、21世纪以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现状

在印度尼西亚“后苏哈托时期”(或称“民主改革时期”),印度尼西亚媒体的发展出现3个主要变化: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发展; 媒体自由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地方媒体快速发展④。同期,中国媒体也实现了迅速发展,加之中印(尼)两国关系的持续改善和进一步深化,21世纪以来,双方媒体逐步开展了一些合作并辐射至相关产业领域,推动两国企业陆续展开了与媒体行业相关的多领域合作。

(一)合作趋势: 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迅速

发展

自中印(尼)建交至20世纪末, 中印(尼)媒体合作案例屈指可数。如1962年, 两国签订广播电视合作协定; 1963年, 中国北京电视台首次派出记者至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报道国际体育活动(第一届新兴力量运动会); 1966年,中国广播电视媒体逐渐与印度尼西亚同行开展交换节目和异地采访等。1967—1990年, 中印(尼)两国交流合作一度中断,媒体合作也几乎停滞。在苏哈托(Mohammad Suharto)执政的最后几年,中印(尼)两国于1992年签署了新闻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新华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達重设分社,人民日报社也向印度尼西亚派驻记者。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印度尼西亚社会各界对中国曾经存在一些误解和偏见,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发展缓慢。这一情况进入21世纪以来有所改善,双方媒体及相关企业开展了新一轮合作,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正处于上升期。

2015年,两国政府启动中印(尼)副总理级人文交流机制,重点强调中印(尼)媒体合作的重要性,并将媒体作为双方合作的八大领域之一。在2015年举行的中印(尼)副总理级人文交流机制首次会议期间,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了印度尼西亚中国电视节目专属频道开播仪式。两国政府合作建立人文交流机制,为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在中印(尼)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各领域交流合作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 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发展迅速, 双方开展了一些重大合作项目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如中国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电信公司的系列合作、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印度尼西亚电视台的合作等。

(二)合作主体:媒体及相关企业优势互补

在中印(尼)两国的媒体合作中,两国的合作主体多元化,媒体及相关企业都参与其中,优势互补,积极响应两国有关合作政策和“一带一路”倡议,在节目落地与交换、电视和广播电台等领域开展了相关合作。

两国媒体的合作数量不多, 但质量较高且往往能达到较好的合作效果。例如, 2018年6月,

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印度尼西亚电视台签署“中国剧场”播出合作协议,由中国译制的印尼语版中国电视剧《鸡毛飞上天》和动画片《中国熊猫》在印度尼西亚电视台播出①,播出后反响较好。在这次合作中,中印(尼)媒体打造了“中国剧场”的品牌效应,不仅实现了两国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影视配音和影视字幕翻译等。

在中印(尼)两国的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中,企业间的合作数量较多且容易形成系列合作,其典型案例是中国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电信公司(印度尼西亚最大的信息通信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开展的多次合作。两家企业的合作大大推动了中印(尼)媒体合作的发展,带动了中印(尼)电视、视频和卫星直播电视等多种业务合作并开拓了中印(尼)企业开展媒体相关产业合作的新模式,即从以往的业务合作拓展到资本合作。2015年,由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与印度尼西亚艾奈特媒体公司合作开办的“Hi-Indo!”频道也获得成功,向印度尼西亚民众展现了许多中国优秀电视节目。这是首个以商业化模式建设运营并拥有自主权的海外本土化中国节目频道,于2015年4月1日开始在印度尼西亚Mediasat卫星平台开路试播,覆盖了印度尼西亚1200万的收视用户②。根据中国《环球时报》环球舆情调查中心开展的《中央电视台2015年度在全球16国传播效果抽样调查报告》数据显示,“Hi-Indo!”的推荐度为8.15分,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所有海外频道中排第1位,并在海外观众满意度调查中排第2位③。

在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中,“媒体+媒体”模式为两国媒体合作打造了品牌合作效应;“企业+企业”模式则利用自身优势和彼此需求,开发两国与媒体合作相关的辐射产业合作。由此,两国不同的合作主体之间形成优势互补态势,也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主体模式。

(三)合作重点:广播和电视及相关业务合作占据主流合作市场

中印(尼)两国建交时,双方媒体就表现出明显的合作意向,合作的主流业务为广播和电视合作。“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印(尼)媒体合作沿袭优良的合作传统,在具有优势的合作领域继续拓展在广播和电视方面的合作。

广播和电视合作及相关业务合作始终是两国媒体及相关企业合作的重点。在两国媒体间合作中,双方媒体围绕广播和电视合作,签署电视台合作备忘录并举行电视展播周活动、开展节目和人员交流、达成“中国剧场”播出合作协议及实现节目合作签约和落地等。在两国企业间合作中,突出了“以广电合作为圆心、以相关业务为半径”的合作重点。例如,在印度尼西亚电信公司与中国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中,双方合作领域涉及多屏视频业务、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和卫星直播电视等业务;在其与中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中,双方合作重点为在印度尼西亚建立互联网电视(IPTV/OTT)联合创新中心;在其与中国未来电视有限公司的合作中,双方合作重点为中文电视付费内容。同样,两国企业在开展广播和电视相关业务合作时,其合作领域还包括纸质新闻专刊与新闻报道、海外本土化节目频道、社交媒体、电影合作和娱乐节目等。

可见,21世纪以来,广播和电视合作是两国媒体及相关企业合作的重点,其合作主体不限于媒体,也涉及相关企业,其具体合作事宜也不限于媒体间的直接合作,还辐射至相关领域内的多方面合作。

(四)合作模式:以业务合作和人员交流为主

目前,中印(尼)两国媒体合作的模式主要以业务合作和人员交流为主。其中,业务合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广播电台、电视节目和版面的落地;二是联合制作和拍摄节目。人员交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两国媒体间的交流;二是从业人员的交流与培训。

在业务合作中,两国落地业务的合作主要是中国授权印度尼西亚的代理制落地,即中国媒体为印度尼西亚媒体或企业提供相关内容,授权印度尼西亚媒体播放内容,进而实现中国媒体资源在印度尼西亚的落地。例如,印度尼西亚国际日报集团与中国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关于《美丽云南》的合作、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印度尼西亚电视台关于“中国剧场”的合作等。这些合作的资源都来自中国,由印度尼西亚媒体或相关企业获得授权,实现中国媒体资源在印度尼西亚的落地。同时,在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中,双方也联合制作和拍摄了一些节目。例如,在“Hi-Indo!”和“中国剧场”落地印度尼西亚的过程中,有许多优秀的印度尼西亚配音演员和歌唱演员等都参与其中。

关于人员交流,一方面,两国媒体代表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如2013年,中国新闻社访问印度尼西亚华文报纸《千岛日报》,并就新闻业务交流和合作与《千岛日报》负责人举行座谈会,随后还访问了印度尼西亚其他的华文和印尼文媒体①。2014年,中国媒体代表团再次访问印度尼西亚华文媒体。2016年,中国政府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办中印(尼)媒体论坛,邀请了两国多家媒体共同参与②。另一方面,在中印(尼)媒体合作中,两国政府、媒体及相关企业也开展了一些从业人员的交流和培训,交流内容主要是两国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升等。例如,2010年,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台开展节目和人员交流;2018年,中印(尼)多名主流媒体资深记者共同参加媒体见面交流会,等等。

三、21世纪以来中国—印度尼西亚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障碍和困境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印(尼)两国日益升温的外交关系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开辟了新局面,但如果从合作环境、合作趋势与重点、合作主体、合作模式及合作支撑点等各方面来看,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面临诸多障碍和困境。

(一)印度尼西亚国内环境方面的局限

目前,中印(尼)各领域合作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中国企业和中国劳工进驻印度尼西亚,如中国企业承建印度尼西亚基础设施建设、中国手机品牌占据印度尼西亚主要市场、中国互联网产品走进印度尼西亚等,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亦是如此。可以说,印度尼西亚现有的政策环境和印度尼西亚民众的需求等因素在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方面还是有所局限的。

一方面是印度尼西亚政府的有关政策在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方面的局限。印度尼西亚有一些法律条款对媒体及相关产业的进出口规划和外商投资做出限制,如《2009年第33号关于电影业的法律》第22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在印度尼西亚境内拍摄电影须获得部长允许;第41条第(2)款规定,印度尼西亚政府应限制进口电影数量,保持进口电影与印度尼西亚电影之间的比例,以预防外国文化主宰(原文为英文domination的借词dominasi)印度尼西亚电影市场;第43条规定,除了出于教育和/或研究目的的进口电影,禁止电影企业将进口电影加上印尼语配音。这些法律条款使得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在印度尼西亚境内的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也对合作媒体资源的主题等造成局限。此外,《2010年第36号总统条例》还规定,印度尼西亚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包括传媒领域(广播电视服务、闭路电视服务、多媒体传媒和印刷传媒信息服务、电影工业等),对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造成直接影响。

另一方面,印度尼西亚民众对中印(尼)媒体合作相关产品的需求度不高,消费欲望较低。印度尼西亚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经济发展水平有限。除了教育类产品,印度尼西亚民众对文化类产品的需求不高。相较之下,印度尼西亚年轻人更为“亲美”“亲日”“亲韩”,更加乐意选择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的文化娱乐产品。同时,在印度尼西亚,文化差异小、亲和度高的本地产品也具有很强的竞争性。

(二)合作趋势与重点:合作优势不明显,合作重点局限

21世纪以来,中印(尼)两国各方面合作不断扩展和深化,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也迎来了宝贵的历史机遇,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与中印(尼)在其他领域的合作相比,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优势不明显,合作重点较为局限,一直停留在传统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层面。

由于印度尼西亚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期,总统佐科自首次当选又连任至今,在不同场合多次对印度尼西亚的发展重点进行强调, 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建设是重中之重,对媒体和文化等行业的关注度则较低。虽然中印(尼)副总理级人文交流机制将媒体作为双方合作的八大领域之一, 但根据合作事实及成效来看, 媒体及相关产业并不属于印度尼西亚国家发展总体规划中的重点发展领域。因此, 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自然也不是两国合作的重点领域。在缺乏政府层面顶层设计和引导的情况下, 中印(尼)媒體及相关产业的合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也较为困难。

不具备发展优势的产业往往会选择较为平稳的发展方向,因此,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便基本停留在传统媒体合作层面,合作重点较为固定,长期内没有大的变动。事实上,中国早已进入新媒体时代,媒体发展迅速,媒体及相关产业发展环境较好,电子报刊和电子图书等新媒体产业的发展颇具活力,媒体行业的技术、人力和资金等都较为充足,以中国的情况来说,与印度尼西亚开展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两国开展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是存在较大潜力的。

(三)合作主体:两国媒体及相关企业的参与力度不足,合作意愿不强

一方面,参与合作的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与企业数量不多。事实上,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媒体数量众多,相关企业也不计其数,但在两国合作中,双方媒体及相关企业的参与力度都较小,参与意愿也不高。目前,双方合作媒体主要是两国的官方媒体,如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中央广播电台,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台和印度尼西亚电视台等,企业方面则主要是中国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和印度尼西亚电信公司较为活跃,合作主体数量很少。

另一方面,两国主体合作机会较少,合作意愿不强。两国合作主体对合作成果的宣传不到位、持续性不强、重点有偏差,这不仅会影响消费者对合作产品的消费意愿,也影响其他潜在合作主体的参与积极性。21世纪以来,中印(尼)两国成功地开展了一些合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中国剧场”“《美丽云南》新闻专刊”“Hi-Indo!”等,但两国合作主体对两国合作成果的宣传力度都十分欠缺,这些合作也很难长期持续,仅仅是在短时间内的“昙花一现”而已。由此一来,知晓这些合作产品的消费者很少,两国媒体及相关企业也缺乏了解两国媒体合作相关信息的渠道。即使是对外宣传,两国合作主体的宣传重点也有所偏差,在对外宣传策略上缺乏规划,两国媒体合作成果一般由印度尼西亚华文报刊报道和宣传,其受众局限于印度尼西亚华人群体,无法在印度尼西亚其他族群中产生影响,印度尼西亚其他族群也无法看到并从中印(尼)两国媒体合作中获益,更别说是积极参与了。事实上,参与过中印(尼)媒体交流合作的印度尼西亚媒体从业人员都对去中国交流学习有较强的意愿,也愿意支持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只是缺乏足够的机会。笔者曾就相关问题对印度尼西亚电视台的两位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他们曾受中国政府邀请,赴中国进行人员交换学习,都表示“希望更多印度尼西亚媒体人有机会去中国学习技术,了解真实的中国”①。

(四)合作模式:缺乏系统、深入的合作模式

在合作模式上,两国的合作模式主要是业务合作与人员交流,但存在“不对等”的情况,即两国合作主要由中国牵头、印度尼西亚配合实施,较少进行资本合作模式,缺乏系统、深入的合作模式。如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译制完成的电视剧交由印度尼西亚电视台直接播出及中国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将中文电视内容交由印度尼西亚电信公司在相关平台推出等都属于这样的合作模式。在这些合作案例中,两国合作主体更多地是分工而不是协作,难以体现合作的意义,合作模式并不完善,也不够系统化。

同时,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下,两国合作主体也较难开展资本合作,合作难以深入。中国的手机软件“抖音”(TikTok)在全球的使用人数多达3070万人②,虽然在印度尼西亚也很受欢迎,却多次因各种原因被政府监管部门审查甚至曾被叫停。究其原因之一,“抖音”(TikTok)在印度尼西亚仍然是“中国的”而无法成为“双方的”,因为中国企业没有进一步与印度尼西亚媒体或相关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尤其是资本合作,印度尼西亚相关企业难以从中获益。中印(尼)媒体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是否能够改变合作模式,使两国媒体都能积极参与并从中获益。

(五)合作支撑:合作平台不完善,人力资源未优化

在中印(尼)媒體及相关产业合作中,合作平台和人力资源都是重要支撑,但都有所欠缺。

中印(尼)现有的媒体及相关产业的合作平台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大多是以中国—东盟区域合作为大框架,如“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中国—东盟媒体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媒体合作高级别会议”“中国—东盟电视周”“中国—东盟视听传播合作五年行动计划”等。中印(尼)双边媒体及相关合作平台数量较少且未得到充分利用。2016年,双方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了“中印(尼)媒体论坛”,其主办方是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但该论坛尚未形成可持续的合作机制。

人力资源方面,在目前的合作中,很多时候合作主体会聘请语言型人才即印尼语翻译人员作为沟通桥梁,但存在翻译人员不太了解媒体行业的专业术语、技术词汇及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等,从而影响合作成效。也有一些合作主体倾向于使用技能型人才,同时以英语作为沟通工具,但印度尼西亚工作人员不一定能够流畅地使用英语,中国技能型人才则有可能对印度尼西亚国情、历史和文化等缺乏充分了解,导致合作过程中出现摩擦。中印(尼)在历史、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较大,“媒体行业知识+印尼语”(即“技能+语言”)的复合型人才是开展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所亟需的。

四、“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进一步推动中国—

印度尼西亚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建议

媒体及相关产业具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和发展潜力。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推进,中印(尼)两国的合作领域也会不断拓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也很有希望成为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因此,努力克服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中的各种障碍和问题,不断推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促进两国的政策沟通与民心相通

目前,印度尼西亚在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领域的政策法规存在较多局限,尤其是将媒体及相关产业领域列入禁止外商进入的投资领域。这大大限制了中印(尼)及印度尼西亚与世界各国的相关合作。相比而言,中国的开放力度较大,对外交流合作态度较为积极。印度尼西亚政府可在促进国际媒体合作方面加大开放力度,减少政策限制,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支持力度,制定互利共赢的合作政策,为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提供政策支持。作为媒体行业发展较快的国家,中国也可给予双方合作一定的政策优惠,大力吸引两国媒体及相关企业参与双边合作。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中印(尼)两国的合作更需要两国人民的支持。事实上,有效的合作不仅能够推动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优质的合作成果也能够使民众获益,夯实民意基础,减少两国人民的误解和摩擦,提升双方人民在彼此心中的好感度。

(二)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扩大新媒体合作领域

当前,虽然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不是两国合作的主要领域,合作优势不显著,但随着两国经济的发展与开放程度的提升,两国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将不断增强,继而推动两国相关领域合作不断发展。

为了推动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的合作,两国政府应携手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鼓励相关企业参与投资合作。

同时,在推动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发展时也应注重合作领域的均衡性。中印(尼)媒体合作不应仅限于广播电台和电视等传统媒体产业,应脱离固有合作思维模式,尝试拓展新媒体合作领域,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双轨道”发展,与时俱进,创造更多的可能性,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投资者和合作者。目前,印度尼西亚网民数量超过1.75亿人,占其总人口的64%①。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其实大有潜力。以音乐产业为例,2018年年初,印尼语歌曲《蜜糖与毒药》(Madudan Racun)在“抖音”上广受欢迎,在中国流行开来,并打破了网络平台的“短暂营销”,热度持续。中国和印度尼西亚都拥有大量的优质音乐作品,其他文娱作品也有很大的交流合作空间,如合作拍摄电影、发展电影周边产品等。在调研数据支撑下,“投其所好”的作品才能获得两国人民的喜爱,并发展为互利共赢的经济产业。

(三)媒体及相关企业充分参与合作,合理宣传合作成果

作为合作主体,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从业者拥有充分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应积极参与两国合作,也应有针对性地合理宣传合作成果,大力推广经典合作案例如“Hi-Indo!”“中国剧场”等,并打造更多的合作品牌,树立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积极形象,并使宣传同时面向印度尼西亚各个族群,使更多的印度尼西亚民众了解、热爱并支持两国的合作产品。

(四)创新合作模式,促进互利共赢

对合作双方来说,合作主体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充分参与合作的各个環节,进行广泛的对话和交流,才是一个良性的合作模式。就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而言,只有双方均能充分参与、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才是可持续的。

相较而言,印度尼西亚媒体行业的发展受制于技术和设备等硬件设施,中国媒体及相关企业可加强与印度尼西亚媒体及相关企业的技术和设备交流,助力印度尼西亚媒体行业硬件设施升级。两国媒体及相关企业还应加强人员交流,定期开展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及时沟通,增进了解,促进两国人民的民心相通。

此外,除了业务合作,双方媒体及相关企业还可加强资本合作,如共同成立媒体公司,使双方成为互利共赢的共同体,实现经济合作利益最大化。

(五)完善合作平台,培养跨学科人才

一方面,两国政府应为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企业搭建更高效、更公平的“一对一”合作平台,使合作形式更接地气、合作内容更细致、合作过程更流畅。除了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也要根据现实需求搭建更多的能推动实质性合作的新平台,为两国媒体企业提供参与渠道、技术帮助和资金扶持等。例如,在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为了支持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的发展,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委员会专设中国投资服务组,帮助中国企业解决在印度尼西亚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其服务对象主要是矿产能源类投资企业。那么,两国政府是否可借此平台助推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亦或参照此模式设立专门的“中印(尼)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服务组”?在中国与东盟合作机制和框架内也有多个关于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的平台,中印(尼)双方是否也可举办“中印(尼)媒体合作论坛”“中印(尼)媒体合作高级别会议”呢?

另一方面,中印(尼)合作需要直面两国在历史、政治、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因而,培养同时具备媒体专业素养与语言能力的跨学科、跨文化交际人才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为了推动与印度尼西亚的通信技术合作,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主动与印度尼西亚8所知名高校合作,启动企业社会责任项目“智慧一代”(SmartGen),帮助印度尼西亚培养信息与通信人才①。这种合作模式可以为印度尼西亚民众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也更容易获得印度尼西亚社会的认可,从而提升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的国际形象。

在中印(尼)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国媒体及相关产业合作才有望得到长期互利共赢的发展。

注:本文为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合作共赢模式及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7ZDA044)、2021年合肥工业大学校哲社培育一般项目《疫情期间中国对外医疗援助在公共外交中的实践及启示——以印度尼西亚为例》(项目编号:JS2021ZSPY0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颜    洁)

※ 作者单位:车南林,成都大学传媒研究院;肖琴,合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①薛松:《改革时期印度尼西亚媒体发展与民主化》,《东南亚研究》2015年第6期,第29页。

①参见蔡尚伟、车南林:《刍议“一带一路”上的媒体合作》, 《今传媒》2016年第1期,第4~8页;车南林、蔡尚伟:《“一带一路”上的中国广播电视媒体合作历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年第11期,第174~179页。

②参见潘玥:《“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印尼合作:成果、问题与对策》,《战略决策研究》2018年第1期,第60~77页。

③See from: Anisa RospitaDewi,"Le Kexi Buka Peluang Kerja Sama Film Indonesia danTiongkok", Bekraf, November 7, 2018, http://www.bekraf.go.id/berita/page/8/le-kexi-

buka-peluang-kerja-sama-film-indonesia-dan-tiongkok; Erwin Hutapea,"Segera, Indonesia bisamenerbitkanbukuke China",Kompas, August 25, 2017, https://edukasi.kompas.com/read/2017/08/25/20180651/segera-indonesia-bisa-

menerbitkan-buku-ke-china.

④薛松:《改革时期印度尼西亚媒体发展与民主化》,《东南亚研究》2015年第6期,第29~31页。

①"China  Media Group dan TVRI Tandatangani Kesepakatan China Theater", CRI, 8 Juni, 2018, http://indonesian.

cri.cn/20180608/9c72c363-b397-3f65-b424-a032af08a139.

html.

②《中國节目专属频道在印尼开播》,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hnpec.com/cn/2015/04/02/ARTI

1427962381481424.shtml,2015年4月2日。

③《印尼Hi-Indo!频道促升央视国际传播》,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hnpec.com/cn/2016/04/

05/ARTI1459836926525716.shtml,2016年4月5日。

①《中国新闻社代表团访问印尼媒体交流新闻业务》,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hr/2013/04-05/4704741.

shtml,2013年4月5日。

②《中印尼媒体论坛达成合作共识》,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news/world/2016-09/30/content_39410399.htm,2016年9月30日。

①2018年10月4日,笔者通过社交平台对印度尼西亚电视台工作人员安德雷(Andre)和阿黛(Ade)进行关于“中印(尼)媒体合作”的访谈。

②"Meski Indonesia Salah Satu PenggunaTikTokTerbesar, Byte Dance Pilih Singapura Sebagai Sasaran Investasi",Selular, September 11, 2020, http://www.google.com/amp

/s/selular.id/2020/09/meski-indonesia-salah-satu-pengguna-tiktok-terbesar-bytedance-pilih-singapura-sebagai-sasaran-investasi/amp/.

①Agus Tri Haryanto, "Riset: Ada 175,2 Juta Pengguna Internet di Indonesia", Detik,  February 20, 2020, https://

inet.detik.com/cyberlife/d-4907674/riset-ada-1752-juta-

pengguna-internet-di-indonesia.

①ChoiruRizkia, "Huawei Gelar SmartGen 2018, LibatkanDelapanKampus Top Tanah Air", Technologue, October 9, 2018, https://technologue.id/huawei-gelar-smartgen-2018-libatkan-delapan-kampus-top-tanah-a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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