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郊庙用乐及《郊庙歌辞》文本结构探析

2021-11-25 14:55岳洋峰
唐都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乐歌北齐音乐

岳洋峰

(河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石家庄 050024)

北齐《郊庙歌辞》由《北齐南郊乐歌》13首、《北齐北郊乐歌》10首、《北齐五郊乐歌》5首、《北齐明堂乐歌》11首与《享庙乐辞》18首组成,共计57首,分别为祭祀五郊、明堂、享庙等仪式活动所施用。北齐《郊庙歌辞》的产生与音乐活动的展开紧密相关,学者们对北齐时期的诗歌风貌、宫廷音乐以及胡戎之乐等进行了研究,对北齐诗歌的成就及其所具有的宫廷音乐、胡乐元素等性质进行了肯定[注]曹道衡先生《论北齐诗歌的历史地位》载于《社会科学战线》1992年第3期认为,北齐诗歌创作处于一个上升阶段,在吸取南方文学经验的基础上取得了巨大的艺术成就;刘怀荣《北齐、北周及隋代的歌诗艺术考论》认为:“北齐以来,与胡乐的盛行相一致,歌舞艺人中也有很多是胡人。”载于《齐鲁学刊》2004年第1期;李建栋《北齐时代的西域胡戎乐东渐及其对政治的影响》认为:“西域胡乐在北齐末期大盛,乐工、帝王、士人不仅熟习胡乐,且复创制胡乐新声。”载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据此,本文拟从北齐郊庙用乐概况、《郊庙歌辞》的著录形态及作者问题、文本结构等方面进行探讨,从而考察北齐《郊庙歌辞》的创作情况。

一、北齐郊庙用乐的情况

北齐文宣皇帝高洋至武成皇帝高湛大约十五年间(550—565),是北齐《郊庙歌辞》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时期。高洋初即位时,就较为重视宗庙祭祀活动。天保二年(551),曾“有事于圆丘,以神武皇帝配”[1]54。天保八年(557)秋,颁布《祀礼诏》:

丘、郊、禘、祫、时祀,皆仰市取,少牢不得剖割,有司监视,必令丰备;农社先蚕,酒肉而已;雩、禖、风、雨、司民、司禄、灵星、杂祀,果饼酒脯。唯当务尽诚敬,义同如在。[1]64

文宣皇帝高洋天保年间进行了圜丘、郊祀、大禘、祫祭等祭祀事宜[1]506。孝昭皇帝高演皇建元年(560),下诏议定三祖之乐。除此之外,还诏令军功重臣“十三人配飨太祖庙庭”“七人配飨世宗庙庭”“三人配飨显祖庙庭”[1]83。皇建二年(561)春正月,有“祀圆丘”“禘于太庙”等祭祀事件[1]83。

至北齐武成皇帝高湛之时,开始全面地确立郊庙祭祀之事。河清元年(562)有“祀南郊”“享太庙”的活动。河清二年(563),“以武明皇后配祭北郊”[1]91。与以上这些郊庙事件相关联的用乐之事,史料中均没有谈及。

《隋书·音乐志》记载:

武成之时,始定四郊、宗庙、三朝之乐。群臣入出,奏《肆夏》。牲入出,荐毛血,并奏《昭夏》。迎送神及皇帝初献、礼五方上帝,并奏《高明》之乐,为《覆焘》之舞。皇帝入坛门及升坛饮福酒,就燎位,还便殿,并奏《皇夏》。以高祖配飨,奏《武德》之乐,为《昭烈》之舞。祼地,奏《登歌》。其四时祭庙及禘祫皇六世祖司空、五世祖吏部尚书、高祖秦州刺史、曾祖太尉武贞公、祖文穆皇帝诸神室,并奏《始基》之乐,为《恢祚》之舞。高祖神武皇帝神室,奏《武德》之乐,为《昭烈》之舞。文襄皇帝神室,奏《文德》之乐,为《宣政》之舞。显祖文宣皇帝神室,奏《文正》之乐,为《光大》之舞。肃宗孝昭皇帝神室,奏《文明》之乐,为《休德》之舞。其入出之仪,同四郊之礼。[2]314

与《隋书·音乐志》大致相同的是,《乐府诗集》引《隋书·乐志》记载:

齐武成时,始定四郊、宗庙、三朝之乐。大禘圜丘及北郊,夕牲,群臣入门奏《肆夏乐》;迎神奏《高明乐》,登歌辞同;牲出入、荐毛血并奏《昭夏》;群臣出、进熟、群臣入并奏《肆夏》,辞同初入;进熟、皇帝入门奏《皇夏》,升丘奏《皇夏》,坛上登歌辞同;初献奏《高明乐》,奠爵讫奏《高明之乐》《覆焘之舞》,献太祖配飨神座奏《武德之乐》《昭烈之舞》;皇帝小退,当昊天上帝神座前奏《皇夏》,辞同上;饮福酒奏《皇夏》,诣东陛、还便坐奏《皇夏》,辞同初入门;送神降丘南陛奏《高明乐》,之望燎位奏《皇夏》,辞同上;紫坛既燎奏《昭夏乐》,自望燎还本位奏《皇夏》,辞同上;还便殿奏《皇夏》,群臣出奏《肆夏》,辞同上;祠感帝用圜丘乐。[3]

两厢对比,可以发现其变化有二:其一,《乐府诗集》对《隋书·音乐志》中对郊祀用乐之事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其二,《隋书·音乐志》中合写了北齐大禘圜丘及北郊歌辞,《乐府诗集》对之进行了拆分和重写为《北齐南郊乐歌》和《北齐北郊乐歌》。

后主高纬天统二年(566)春,有“祀圆丘”“祫祭于太庙”[1]98之事;天统三年(567),“诏以故左丞相、赵郡王琛配飨神武庙庭[1]100;天统四年(568),“诏以故清河王岳、河东王潘相乐十人并配飨神武庙庭[1]101;武平三年(572)春,有“祀南郊”之事[1]105。

终北齐一朝,郊庙祭祀活动一直在延续。帝王宗庙祭祀是王权正统性的象征,而为之制定相匹配的乐曲歌辞,也是应有之义。北齐文宣皇帝高洋初禅时未改东魏旧章,郊庙之事 “咸遵魏典”[2]313。据《隋书·音乐志》记载,祖珽《上书请定乐》中详细记载了北魏、东魏至北齐初年的用乐情况: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平叛河西,得北凉沮渠蒙逊的胡乐伎人,并在宾礼与嘉礼中杂用。而此声之中又“杂以秦声,所谓《秦汉乐》也”,至孝武皇帝元修永熙中(533),长孙稚、祖莹等对用乐之事进行了“斟酌缮修,戎华兼采,至于钟律,焕然大备”[2]313。祖珽所定的正声之乐《广成》,是根据安丰王元延明的《古今乐事》、信都芳等所著的《乐说》而成的,依然杂有西凉之曲,虽一并定立了舞蹈,但也均具有“洛阳旧乐”的成分。

唐代杜佑在《通典·乐典》中对武成皇帝时期的郊庙用乐进行了评价:“其时郊庙宴享之乐,皆魏代故西凉伎,即是晋初旧声,魏太武平凉所得也。秦汉二代,是魏晋相承之乐;其吴声者,是江南宋、齐之伎。”[4]武成帝之时,北齐郊庙宴享用乐继承了北魏和东魏,因此也就相应地具有了戎胡之乐的音乐属性。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认为:“盖北魏洛阳既有万余家之归化西域胡人居住,其后东魏迁邺,此类胡人当亦随之移徙,故北齐邺都西域胡化尤共胡乐之盛必与此有关。”[5]北齐音乐元素中杂有胡乐的现象,对郊庙祭祀之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北齐《郊庙歌辞》的著录与作者姓名等问题

北齐《郊庙歌辞》各部分歌辞在著录形态上有所不同,主要有《隋书·音乐志》与《乐府诗集》两种著录形式。结合相关史料,可以发现作者陆卬又被讹误为“陆印”“陆邛”等,而北齐《郊庙歌辞》也有着多人参与创作的可能。

首先,北齐《郊庙歌辞》的著录形态。就著录形态来看,北齐《郊庙歌辞》始著录于《隋书·音乐志》,其将北齐郊庙歌辞分为《大禘圜丘及北郊歌辞》《五郊迎气乐辞》《祠五帝于明堂乐歌辞》《享庙乐辞》四个部分。此后诸家在著录之时或是依从,或是将之进行拆分。北宋郭茂倩在《乐府诗集》中将北齐《郊庙歌辞》拆分为《北齐南郊乐歌》《北齐北郊乐歌》《北齐五郊乐歌》《北齐明堂乐歌》《北齐享庙乐辞》五个部分。就篇题来看,《隋书·音乐志》中的《大禘圜丘及北郊歌辞》被郭茂倩拆分为《北齐南郊乐歌》与《北齐北郊乐歌》两个部分。其后著录,均依从于《隋书·音乐志》与《乐府诗集》这两个著录系统。《古诗纪》、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大致依从《隋书·音乐志》《古乐苑》、彭黎明、彭勃《全乐府》大致依从于《乐府诗集》,而对歌辞进行了分写。逯钦立在著录时明确指出:“《北郊乐歌》八首,辞同南郊。《隋书·南北郊乐》合载其文,异者分注本句之下。”[6]

其次,陆卬被称为“陆昂”“陆印”“陆邛”。(1)称“陆昂”之例。《北史·李顺列传》载为:“吏部郎中陆昂。”[7]1217-1218《册府元龟·总录部·交友》作“陆昂”[8]10247。然而,这一问题高敏在《南北史考索》中作出了分析:“‘陆卬’即‘陆昂’。又查《北齐书》卷35《陆卬传》,亦作‘昂’,与《北史》同,且亦为陆子彰之子,可见‘陆卬’与‘陆昂’同,因‘卬’与‘昂’通用故也”[9]。(2)误称“陆印”之例。《册府元龟·总录部·知贤》[8]9174《册府元龟·总录部·文章》误作“陆印”[8]9754。(3)误称“陆邛”之例。《北齐书·文苑列传》[1]603《册府元龟·总录部·文章》[8]9759《册府元龟·总录部·知人》[8]9802《陔馀丛考》[10]等误作“陆邛”。

再次,关于北齐《郊庙歌辞》奉诏而作的问题。据《北齐书·陆卬列传》载:“齐之郊庙诸歌,多卬所制。”[1]470明代梅鼎祚的《古乐苑》、冯惟讷《古诗纪》以及逯钦立在北齐《郊庙歌辞》下注有:“陸卬等奉诏作”[1]2303的字样。大致可以确定的是,陆卬参与了北齐《郊庙歌辞》的创制。除此之外,还有参与《燕射歌辞》《舞曲歌辞》创作的可能。而今人逯钦立所用的观点,是从梅鼎祚、冯惟讷等人而来的。由《古乐苑》《古诗纪》以及《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标注北齐《郊庙歌辞》为“奉诏作”,可以结合诏令之文来发现一些信息。搜捡文宣皇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皇帝高演以及武成皇帝高湛的诏令,可以发现:只有文宣皇帝高洋于天保八年(557)秋颁布了《祀礼诏》,并且在诏书中明确了丘、郊、禘、祫、时祀等祭祀事件。

由于陆卬生卒年不详,需要结合《祀礼诏》的颁布时间以及陆卬的生活时间段,大致进行推测:自《祀礼诏》颁布之后,北齐《郊庙歌辞》开始逐渐创作并产生。《隋书·音乐志》记载,武成皇帝高湛之时“始定四郊、宗庙、三朝之乐”[2]314。这一记载与孝昭皇帝高演皇建元年(560)所奏的北齐《享庙乐辞》有出入。孝昭皇帝高演皇建元年,下诏议定三祖之乐。据《北齐书·孝昭帝纪》记载:

(皇建元年)冬十一月辛亥,立妃元氏为皇后,世子百年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癸丑,有司奏太祖献武皇帝庙宜奏《武德》之乐,舞《昭烈》之舞;世宗文襄皇帝庙宜奏《文德》之乐,舞《宣政》之舞;显祖文宣皇帝庙宜奏《文正》之乐,舞《光大》之舞。诏曰可。[1]82

北齐《享庙乐辞十八首》中有《武德乐》《昭烈舞》;《文德乐》《宣政舞》;《文正乐》《光大舞》的乐舞歌辞,证明在孝昭帝皇建元年就已经出现了。又据《北史·文苑列传》记载:“天保中,李愔、陆卬、崔瞻、陆元规并在中书,参掌纶诰。”[7]2780“自李愔已下,在省唯撰述除官诏旨,其关涉军国文翰,多是魏收作之。”[7]2780-2781陆卬出任的中书侍郎,属中书省所辖。北齐中书职掌,据《隋书·百官志》记载:“管司王言,及司进御之音乐。监、令各一人,侍郎四人。并司伶官西凉部直长、伶官西凉四部、伶官龟兹四部、伶官清商部直长、伶官清商四部”[2]754。北齐时期,中书省作为兼管宫廷音乐的最高行政机构,而宫廷音乐的主管机构则主要是太常寺[11]。陆卬与李愔、崔瞻、陆元规等并在中书省,而中书省承载着官吏宫廷用乐的功能。因此,李愔、崔瞻、陆元规等有与陆卬一起参与《郊庙歌辞》创制的可能。

三、北齐《郊庙歌辞》的文本结构

北齐南北郊歌辞文本内容大致相同,这一做法沿袭了周、汉以来的传统。即《南齐书·乐志》中所载:“北郊乐歌辞,案《周颂·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是则周、汉以来,祭天地皆同辞矣。”[12]170结合北齐《郊庙歌辞》文本的著录情况来看,其大的结构以及框架基本有《隋书·音乐志》和《乐府诗集》两个系统。而就文本内部的构成来看,则存在有以下几种结构方式:

其一,文本嵌套。北齐《郊庙歌辞》 文本嵌套这一创作模式突出体现在《大禘圜丘及北郊歌辞》中。南郊乐歌中的歌辞,在北郊乐歌中依然重复使用的有《武德乐》和《皇夏乐》,属于南北郊同用,因此在歌辞文本上没有任何的改动。《北齐北郊乐歌》其余十一首,或改动关键的字词,以便与南北郊祭祀的特点相匹配。如将祭祀南郊《高明乐》中的“圆璧展事”,北郊乐歌中改为“方琮展事”,以符合《周礼·春官·大宗伯》中“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13]1644的祭祀方式;南郊《昭夏乐》中的“圜神致祀”,北郊乐歌中改为“方祗致祀”;南郊《高明乐》中的“丘陵肃事”,北郊乐歌中改为“方泽祗事”,以符合南郊祭祀圜丘天神、北郊祭祀地神之事。除了部分改动之外,其余歌辞均采用的文本嵌套的模式。据此,北齐《郊庙歌辞》所采用的文本嵌套的创作模式,在保证歌辞严整性质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了一些文学特色。但相比于周、汉时期南北郊歌辞同用而言,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成分。

其二,模拟前代之作、袭用经典句式。关于南朝时期明堂歌辞的体式特征,《南齐书·乐志》中如此记载:“明堂歌辞,祠五帝。汉郊祀歌皆四言,宋孝武使谢庄造辞,庄依五行数,木数用三,火数用七,土数用五,金数用九,水数用六”[12]172。

谢庄《宋明堂歌》采用了与五行之数相对应的写法,可谓是“以数立言”。《北齐五郊乐歌》在句式特征上,沿袭了南朝谢庄的《宋明堂歌》的创作模式。还有谢超宗的《齐明堂乐歌》、谢朓的《齐雩祭乐歌》。就《北齐五郊乐歌》来看,其《青帝高明乐》采用了谢庄《歌青帝》、谢超宗《青帝歌》、谢朓《歌青帝》的三言句式;其《赤帝高明乐》采用了谢庄《歌赤帝》、谢超宗《赤帝歌》、谢朓《歌赤帝》的七言句式;其《黄帝高明乐》采用了谢庄《歌黄帝》、谢超宗《黄帝歌》、谢朓《歌黄帝》的五言句式;其《白帝高明乐》采用了谢庄《歌白帝》、谢超宗《白帝歌》、谢朓《歌白帝》的四、五言句式。唯有一篇《黑帝高明乐》的句式与谢庄《歌黑帝》、谢超宗《黑帝歌》、谢朓《歌黑帝》的三言句式不同,而是采用了四、二言的句式。

对经典的句式进行换字和改写。北齐《郊庙歌辞》在词句创作上,有少量的词句与前代相同,如《武德乐·昭烈舞》中的“天造草昧”[2]324,取自《周易·屯》:“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13]34,也与晋荀勗《食举乐东西厢歌·时邕》:“爰造草昧”[14]586大致相同。《白帝高明乐》中的“平秩在西成”[2]318,《尚书·尧典》:“平秩西成”[13]251。《黑帝高明乐》:“虹藏雉化告寒”,取自《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水始冰,地始冻。雉入大水为蜃。虹藏不见”[13]2990。《北齐明堂乐歌·昭夏乐》:“孝飨不匮”[2]319,取自《诗·大雅·既醉》:“孝子不匮,永锡尔类”[13]1156。《北齐明堂乐歌·皇夏乐》:“文物备矣,声明有章”[2]320,取自《左传·桓公二年》:“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13]3784。

其三,北齐《郊庙歌辞》中乐舞同用的情况,集中体现在《享庙乐辞》这一部分。《享庙乐辞》十八首,其中在祭祀世祖以及开国重臣时用的《始基乐》《恢祚舞》,共计五套歌辞;在祭高祖、世宗、显祖之时用的分别是《武德乐·昭烈舞》《文德乐·宣政舞》《文正乐·光大舞》三套歌辞。

乐舞同用的现象见于南朝宋《章庙乐舞歌辞》,据《宋书·乐志》记载:

章皇太后神室奏《章德凯容》之乐舞歌词

昭皇太后神室奏《昭德凯容》之乐舞歌词

宣皇太后神室奏《宣德凯容》之乐舞歌词[14]599-600

南朝齐谢超宗所造《齐北郊乐歌》中有《地德凯容歌》《昭德凯容乐》,《齐明堂乐歌》中有《凯容宣烈乐》,《齐太庙乐歌》中有《宣德凯容乐》《穆德凯容乐》《明德凯容乐》《景德凯容舞》,且有五首《凯容舞》歌辞。而北齐将享庙所用的歌辞称为“乐舞”,亦当是乐舞合写的原因。可以说,北齐对南朝宋齐时期的乐舞建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继承和发展。

总而言之,北齐乐府诗歌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创作阶段,其中《郊庙歌辞》这一类别歌辞的创作,可以说是较为完善的。而北齐《郊庙歌辞》在文本结构上,与南朝《郊庙歌辞》有着一定的相同之处。萧涤非先生将北朝乐府诗的这种特征称之为“南朝乐府之副产品”[15],在肯定北朝乐府诗歌创制接受了南朝乐府诗创作影响的同时,并未否定北朝乐府在文本结构上所具有的创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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