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实现行政立法的法典化

2021-11-27 12:42谢玲伶
魅力中国 2021年30期
关键词:法典行政法行政

谢玲伶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重庆 404100)

法典从概念上来讲,是对某一法律部门中的重要原则和规范进行较为系统的规定的立法文件,是该法律在实践过程中积累经验的同时不断优化的产物。从长远来看一部法律实现法典化后,对于一些案件的判定有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其实用价值会更高,对于维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非常大的进步意义。编纂法典对于我国来说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律法实现了与时俱进,并且不断丰富发展繁荣。随着民法典的修撰,为其他法制的法典化树立了标杆,也标志着我国法制的法典化进入了新的高度。当前我国专家围绕“行政法法典化”这一问题展开了非常丰富的讨论,提出多种不同的主张,具体有如下几种:1.制定行政程序法,2.制定行政法通则也就是行政基本法,3.制定行政法总则。不同的方案有着不同的优点与缺点。参考其他国家行政法的法典化流程,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相关部门在进行行政法法典化时,可以采取广泛结合专家以及群众意见,进而分步开展的方式。具体来说,第一步可以先制定相关的行政法通则或者是行政法总则;第二步是等到时机成熟,在第一步工作的基础上编纂完整的行政法典,实现一个有效的过渡。通过完善行政法典,有助于推动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

一、行政法法典化的重大意义

行政法在我国长期以来治理国家的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总的来说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具体的作用有很多,本文先筛选三点较为重要的作用进行简单概述:第一点,行政法是一部基础法律,与广大群众的政治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所以说,落实好行政法,有助于稳固我国发展根本、实现我国预期的社会治理目标。第二点,有助于优化我国的政府建设。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强法制体系,不断向各部门提出落实好相关法律的要求。在行政工作中,落实好行政法,不仅仅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长远来看还可以起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作用。第三点,落实好行政法,还有助于尽快建成服务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充分维护群众人权,即可以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建设,还可以让群众体会到我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而提高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当前,要想在新时代下持续推动依法治国,践行维护群众利益的承诺,就必须通过结合社会发展进行法制调整与优化。通过上文论述,说明行政法不管是对政府工作还是群众生活,都有着重要作用。接下来,本文在此基础上从几方面简要分析行政法法典化的意义。

(一)“聚沙成塔”,解决新出现问题

随着新时代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当前行政法无法给出全面说法的案例,进行行政法的调整已经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但是就当前学界对行政法法典化的讨论情况来看,行政法界相关研究人员并没有取得完全统一的意见,例如许多研究行政法的业内专家人士就在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理论的讨论中有着不同意见。在讨论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行政法应当如何更好地服务于行政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双重任务等等。对上述这些新时代背景下新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组织更加深入的探讨,通过政府参与的有效讨论,提炼出可以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总的来说通过推动行政法的法典化,可以实现“聚沙成塔”,更好地集中各界思想,更好地解决这些新出现的问题。

(二)降低立法成本,节约立法资源

纵观我国的法治建设,不难发现每一次法典的修订或者是某一法律制度的确立,都会消耗大量的时间以及人力物力。除此之外,每一次法制的变革,都会在社会上产生极大规模的讨论与争议。上述这些内容都可以算作是党中央进行法制改革所需的成本。就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来看,行政法和部分法律之间存在相互重复但是处理方法不同的部分。就是说一个案件,通过行政法和刑法处理的效果不是完全相同的。通过行政法法典化,可以对相关规定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可以将法律体系以及权力范围分配得更加合理,更加适应新时代的需要。降低后期出现更大问题时进行调整所需要的成本。

(三)填补行政法的空白

纵观我国行政法建设发展路线,自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取得了很大成果。具体而言,以“行政三法”为代表的行政立法,极大程度地推动了我国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的建设。但是随着新时代的发展,我国行政法体系暴露出缺乏统一立法的问题。所以说,通过采取行政法法典化的措施,可以及时填补当前行政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重大空白,进而全面落实好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上述三个方面表明行政法的法典化不管是对于我国法律体制本身还是群众的社会生活,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总的来说,落实行政法法典至少有以下几点优势,可以解决新时代下新出现的问题,可以减低立法所需成本,可以填补我国行政法的空白。本文仅列举几点重要意义,长远来看行政法法典化带来的优势不仅这些。

二、讨论行政法法典化的路线

现阶段推行行政法法典化有不同的路线可选择,这些选择各有利弊,我们需要加以综合考虑,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对于应该逐步实现法典化,应该有大刀阔斧的勇气和敢叫日月换青天的决心,下面从几个可行的角度,对其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法

在十九世纪末,行政法法典化的形式第一次出现,是以统一行政程序法形式的出现。全世界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经理了三次较大的发展,在欧洲大陆,在二战后,在十九、二十世纪,各国的学者都在积极的探索行政程序法典化。我国的十九世纪的《行政诉讼法》中明确提出,“符合法定程序”作为行政合法行为的要件,并对“违法法定程序”作了具体的解释,这一举措为我国行政程序法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我国学者提出制定一本统一的行政法,当时的《行政惩罚法》、《行政许可法》均是这一阶段的时代产物。在十届、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程中均对行政法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均未果,虽然没有通过议题,但是行政法的“行政三法”,为之后的行政程序立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后续各个省都出台了地方的行政程序立法,如:湖南、陕西、山东、广东、辽宁等等,在全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行政法律体系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行政程序法更是其中的支架性法律体系,对标对表先进省行政程序立法,可供我们借鉴的东西,和值得思考的地方有很多。又比如说,我们国家宪法的出台奠定了确定了依法治国的方针,极大地改善了民生领域,维护了社会的秩序,营造了人人守法的法治氛围,那么行政程序法的统一,可以避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与其他法律的冲突和矛盾,反之引起的行政相对不公平。

(二)制定一部行政法总则

面对行政法,在我国的渊源历史长河中,不同的学者都对其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一部法律中规定着适用行政领域的各方各面的通则,这就是我们口中的行政法典。说得通俗一点,行政法的法典化就是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法总则,不仅仅适用于某一领域,而是能有适用于所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为行政单位执法提供准则的法律。一部统一的行政法是时代的需求,也是我国行政执法本身的发展需要,也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虽然在全世界的范围来看,制定行政法总则是十分罕见的,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前进的脚步,我们在构建法律体系的大格局中,一直都是披荆斩棘,不断地在探索和创新,在制定统一的行政法总则这个问题上,我们中国政法届的学者,都在付出自己的努力、智慧和勇气。

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可以产生很好地社会相应,能够极大地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让规律性的东西法典化、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上述的两种方案是众多学者的看法,通过两种方案的分析,我们认为,在推进行政法法典化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以现阶段的行政法通则为抓手,积累经验和案例,待时机成熟时在制定完整的行政法总典。为今后的法治社会及法律体系大格局的建立,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召集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先进学者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探索,我们只有虚心请教、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与多部门通力合作,结合实际,一定能让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典早日出台。

三、行政法法典化的前景展望

通过将行政法法典化,可以更大程度地拓展行政法的服务范围,对于新时代下出现的之前没有的案件可以实现有效处理。民法典的修撰为行政法的法典化积累了经验。结合前文所述,要解决新时代下出现的问题。用没有法典化的行政法难以做出全面且详尽的判定结果,不利于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由此可见,行政法的法典化必须被划入法治改革规划范围内,落实法典化有助于完善我国行政法规的体系、充分体现我国行政法治的基本价值。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为新时代逐步落实行政法的法典化打下一定基础。笔者认为在我国行政法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中,行政法学界应当针对行政法法典化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讨论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要针对行政法法典化的具体步骤展开讨论;第二个方面,要针对行政法典的编章结构进行讨论;第三个方面,要针对具体规则进行讨论。通过多方面、多角度的讨论,相信一定可以为我国行政法法典化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结语:由前文所述可以说明,在我国治国理政的全过程中,行政法法典化具有极高的社会意义与价值。有的研究人士指出,我国的法治体系如同一颗种子,从它出现的一刻起,便不断吸收营养,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参天大树。这个生长的过程就像是法律不断完善、不断丰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刑法以及民法相继法典化,所以说法典化是一个大的趋势。同时我们也坚信法典化的行政法一定会更好地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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