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 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
——以滨州市为例

2021-11-30 08:24秦丛丛
魅力中国 2021年10期
关键词:滨州市放管服简政放权

秦丛丛

(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山东 滨州 256600)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攻坚期,而深化“放管服”改革则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内在要求。为此,滨州市坚持将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不断提升“放”的含金量、“管”的有效性和“服”的满意度,取得了不俗成绩,但是也存在放权不彻底、监管亟待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不力等改革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滨州市放管服改革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简政放权有效性仍需提升

当前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之时,面临着简政放权的有效性仍需提升的挑战。首先,放权的含金量不太够。简政放权过程中由于部分下放权力事项不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导致所放权力缺乏有效性、针对性,含金量不足。其次,放权和接权之间衔接不畅。目前,滨州市级共落实下放985项行政权力事项,同时也向县级政府下放多项审批事项,但是由于部分下放事项缺失专业性、业务性,而县级政府又因人员编制不足、检验检测设备缺乏、资质资格不达标等原因,导致承接下放权力能力不足,存在“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第三,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由于简政放权会触及部门利益,有的人会产生放权就是削弱手中的权力、剥夺部门利益的思想,于是会不积极甚至排斥放权,从而导致放权不到位等问题存在。第四,服务实体经济不力。变相审批、前置条件、审批“体外循环”、以审代管等依然存在,一些互为前置“连环套”依然无解,后置审批依然过多。

(二)统筹协调改革事项的力度仍需加大

首先,政务中心的综合协调性仍需完善。目前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已开始运行,至此相关的审批事项、职能、权限充分向其集中,法人、自然人审批事项也由原来的“满城跑”变为了“一地跑”,力求“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也初步实现。但仍面临的挑战是,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仍需在中心的不同服务大厅办理,不能实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一窗通办。其次,属地化管理导致层级间放权不彻底。有些涉及同一系统不同单位之间相互关联的管理权,只有相关单位相互配合,才能做到一放到底,实现相关事项的异地办理,但是受属地管理限制,仍需企业群众全市来回跑,相关事项通办率很低。第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亟待提速。实践中民生“关键小事”需要的相关证明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但是一些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在纵向专网上运行,加之各部门之间使用的软件大多互不兼容,导致数据信息被“分兵把守”,无法实现数据后台共享,成为当前滨州市“一次办好”改革的一大“堵点”。

(三)有效监管尚需破题

当前在监管方面还面临一些挑战,首先,事中事后监管比较薄弱。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将大量精力投放到行政审批环节,对加强监管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力量配备不足,仍然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强化监管。其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亟待健全。一是监管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而且大部分部门缺少成熟的抽查系统,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随机;二是抽查对象名录库需动态更新,否则也无法做到真正随机;三是监管方式亟需创新。随着诸如网约车等依托网络平台的行业日益兴起,传统监管方式难以覆盖到,亟需创新监管方式加以监管。

(四)“互联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目前,滨州市虽已组建大数据中心,但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将实体大厅向网上服务大厅的延伸和拓展,不是简单将传统事务原样照搬到网络,而是通过流程再造优化原有业务,实现不出门就能网上办理的目的。当前滨州市很多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仍处于信息查询阶段,在线办理程度不高,虽然企业注册登记、税务部门61项业务等已经实现全程网办,但是网上全程在线办理业务仍需扩大范围。还有就是如何发挥“互联网+”的大数据处理功能,打造集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网上办事为一体的一网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升级也是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路径探讨

(一)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地方发展活力

第一,及时进行立改废释,推进制度创新。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等,加快推进立改废释,并通过制度体制创新,把该下放的权力下放,该管理的事情管理好,以此提高服务企业、群众的能力。第二,完善已有清单制度。可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市级已下放的权力事项与县(市区)、乡(镇)的权力清单实现有效衔接。第三,建立督察工作责任制。可建立“放管服”改革督察组,对“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监督,对政策落实不力的情形及时纠正,以此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能真正落地。

(二)提高放权的有效性,推动政策有效落地

首先,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关键在提高“含金量”上下功夫。可通过大数据局建立“点菜”机制,以此分析企业、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事项,并将其作为放权重点,把应当下放的权力及时下放。其次,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工作。放权单位在放权前期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意见征求工作,并且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承接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及时跟进业务培训,努力做好承接工作。第三,提高对改革的深度认识。为保证“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需要祛除传统的“官本位”意识,以企业和群众为视角,进行深刻的自我革命。同时,也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消除想干事、敢干事的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以勇于革新的魄力推动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部门统筹,形成合力

首先,尽快成立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使企业和群众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全部相关业务,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其次,打破属地限制,提高事项的通办率。可借鉴上海市推行的“全市通办”政策,优化流程再造,积极推行建立市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破地域限制,让任何事情在全市任一政务服务大厅均可办理,不受属地化管理限制。第四,建立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依托市大数据局,推动政务信息互联共享,真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办理任何事项。为此可借鉴浙江等地推行的“一证通办”机制,对于办事频率高的事项,企业群众只需携带一张身份证即可,无需其他材料就能办成所办事项。同时要制定制度保证信息平台规范使用,防止信息泄密以及非业务需求的调取信息。

(四)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

首先,积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行政审批执行程序的监督,防止变相审批、变相刁难群众现象,同时也要加强审批后的市场监管。其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到位。最好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双随机监管平台,通过在监管平台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避免检查任性。同时要加快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机制,并且适时动态调整抽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抽查人员信息和企业信息,加强监管力度。三要,建立大监管格局。可借助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专家的力量,形成联动式监管,使监管更加有力,通过加强监管,倒逼企业主动淘汰技术落后、产能过剩的项目。

(五)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智能化水平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推动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手段。为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需要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局,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于有些事项可以实行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保证所办事项在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可互认互查,以此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线上“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当然,业务流程再造是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的关键,也是难点,这既需要政府修改调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改革现有管理体制,也需要政府根据部门职权和业务特点,实现事项的流程再造,达到跨部门、整体性业务协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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