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党建+”模式助力公司治理发展

2021-12-05 07:32郑绍萍吴卫伟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7期
关键词:经营层党建+支农

郑绍萍 吴卫伟

近年来,兴化农商行以“党建+”为抓手,全面强化党的核心领导,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三会一层”运行日趋规范,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一、站好“位”,确保党委核心地位有效落地

注重加强党的领导,将股东支农支小服务承诺、“三会一层”制定落实支农支小发展战略的职责分工列入章程,并将支农支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将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着力完善符合小法人特点和支农支小战略导向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定好“责”,确保议事决策机制有效发挥

实行党委班子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理清治理结构职责边界,使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都得到有效发挥。严格依照议事规则要求召开会议、审议事项,按要求将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科技信息风险管理等全部纳入董事会管理,延伸董事会的规范化、专业化职能。分层签署授权书、目标责任书,明晰董事会、经营层职责权限,清晰界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权力和责任。制定落实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加强党委、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及反馈机制建设,对经营层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和管理。

三、用好“评”,确保公司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加强“三会一层”目标管理、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党委充分行使决策权,确保党委决策落地生根,促进公司治理从“形似”逐步向“神似”转变,切实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强化尽职履职监督与评价。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履职要求,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强化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的履职评价、考核和问责;重视与会人员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分别制订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在下次会议上予以反馈,促进各治理主体履职能力提升。二是开展经营层绩效目标考评。本行在对支行开展经营管理目标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建设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目标,全面实施职能部室绩效目标考评管理,将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图表化、图表责任化,促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对分管领导实行季度考核,明确考核指标,制定考核规则,加大考核力度,序时公布经营层绩效考评结果,推进全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切实回归主业主责。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策质量。经常性下发调研提纲,组织董监事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强化董监事履职意识,从一线掌握农商行实情,为提高决策质量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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