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研究

2021-12-07 00:16张胡丽
客联 2021年10期

张胡丽

摘 要: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等,对上海市目前的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成果、发展经验、及管理模式进行深入研究。研究认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在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承担着沟通的纽带平台作用。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为培养体育社会组织作了积极实践和认真的探索。当前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几个实践经验:政策的强力倡导,建设枢纽型组织结构;制度的有效保障,培育组织孵化制度;务实的措施推进,建立服务监管体系。以及如何更好的發展上海市社会组织的枢纽型作用的几点建议:将体育总会枢纽平台实体化,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等。

关键词: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总会;枢纽型组织;组织孵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急剧的社会转型期,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社会管理的有效供给是一项重要任务,而由“强政府,弱社会”转变为“强政府,强社会”的理想状态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社会大众不断的加持。在社会转型期,体育社会组织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需要一个有领导力、组织力强大的组织来管理,大力培育和建设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其是政府与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有更多的余暇时间对体育的需求增长,需求的增长意味着需要更多的供给,因此,催生了体育社会组织数量也在日益增长。目前在我国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正处于发展阶段,任何成功的经验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都应该得到重视和学习,为后续的大规模普及和发展提供借鉴方向。因此研究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建设现状,加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一、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定义及成因

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被定义为能够对日常的体育组织活动进行管理,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对同性质,业务相近的体育社会组织联合起来,成为政府与社会广泛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起到体育行业龙头作用。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是从“体制内”“官办”“行政指定”的组织类型向支持性社会组织转型的一种过渡形态。[1] “枢纽型”社会组织构建是社会转型的前置环节,是降低社会转型风险的“减压阀”,2014年国家体育总会把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确定为今后的工作方向”。[2] 自此,“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一词就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从政府角度看,在体育社会组织大发展的背景下,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方面作用愈加明显,成为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响应这一新思想理论,推进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确立其在体育社会组织中体育治理的主体地位,激发了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力,推进了社会治理的创新。

从社会视角看,个体组织为了积累资源、保证信息、实施影响或获得合法性和被接受性,都有加入联盟或走向联合的需要社会体育组织。[3]个体力量较弱小,自身存在很多不足,建设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可以进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通过其平台管理可以与政府进行有效沟通,互动。近几年以来,据统计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每年以10%—15%的速度在增加爆发式的增长,目前大量的社会体育组织“注册难”“生存难”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而体育社会组织受“双重管理”的限制,小型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难以维持,社会组织的走向联盟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加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成了现实必然的需求。

二、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机遇

(一)政策的强力倡导,建设枢纽型组织结构

2003年,上海市普陀区探索性的在社区管理实践中,全区9个街道建立了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以此作为辖区内社会组织的管理机构,形成了上海市枢纽型社会体育组织的雏形。2007年上海静安区更是在上海率先建立“1+5+X”的枢纽式管理服务机制。“1”是指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5”是指全区5个街道的社会组织联合会、“X”是指全区各行业条线的社会组织联合会[4]。2009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枢纽式管理,构建党建工作的支撑平台。2011年上海“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在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过程中,要加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建设。2016年《上海市体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中明确了上海市体育总会的功能,使体育总会成为体育行业龙头的主体,成为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沟通的平台的枢纽型组织。

(二)制度的有效保障,培育组织孵化制度

有效的制度保障,一般而言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体现。自1995年《全面健身计划纲要》以来,为了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的有效制度保障。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11—2015年)》《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以此来推动各单项协会、体育行业和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的发展。这预示着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会成为改革的工作方向。

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社会发展需要社会组织的力量,以此形成有序的发展,和谐社会发展需要体育社会组织的大量增长。同时,需要建立一个枢纽式的管理,枢纽型体育组织的建立有利于更好的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更好的获取政府的支持,更加的利于体育组织之间的资源共享,资源得到更大化的使用与配置。以上海市静安区为例,2007年率先形成了“1+5+X”的枢纽式管理服务机制。

(三)务实的措施推进,建立服务监管体系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海市截止到2015年常住人口2415.27万,与其上海市体育总会管理的社会组织相比,体育组织具有很大的潜在发展空间。因此市体育局和体育总会组织了大量的建设行动,出台了《上海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创新研究报告》、《推进管办分离,壮大体育社会组织专题报告》等文件,以此推进枢纽型管理的发展。这都表明了上海市积极建设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成效,需要进一步的发展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并正确处理好体育部门与体育社会组织的关系,建立完善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监管体系,积极发挥作用,形成一个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有效的监督和监管。

三、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

上海市在探索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属于“元老”,但是相对与北京,上海市的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重点在街镇层面,首先尝试的是区街先行,其次是多条腿走路的缓慢发展模式。各区域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参差不齐,还未形成一个成熟的发展模式。如何更好的发展上海市社会组织的枢纽型作用,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将体育总会枢纽平台实体化,协调管理功能,激发各级体育总会活力。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组织与市党委和市社团局一起合作,在社区体育协会开展试点工作。首先,建立起对枢纽型体育组织的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内外部的监管体系,实施规范化的评估,调整结构不合理,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其次,加大对枢纽型组织的帮扶力度,加大资金的投入,促进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摆脱对政府的依赖,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加强组织的信息服务能力。最后落实“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给予体育总会或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权限,进行枢纽式管理,承担起在各类体育组织的指导,协调,购买服务,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一个新的管理新格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逐步实现政府、枢纽式体育组织,体育社会组织之间“先挂钩后脱钩”[5]的过程。

(二)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理清政府职能,明确枢纽型体育组织的职能。人民群众是体育活动的主角,体育社会组织是体育活动的创造者,政府是实施体育活动的合作者。只有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权益问题,体育社会组织才能更好的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和实现体育治理。一直以来我国的体育社会组织都依赖着政府,想要获取好的资源就必须与政府保持一致的步伐,传统的社会组织具有标准的定义,这就限制了它的发展。枢纽型社会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可以看作是社会体育供给转型的前置环节,是实现社会体育自组织过程中的过渡阶段。[6]因此需要加大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此明确其双方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权力集中在政府,不论是在资源获取,还是服务供给方面,政府都一直掌控主导权,社会组织只有依赖于政府。获取资源的渠道较为单一,对服务对象的需求不了解,沿用传统的工作方式与手段,人员的自身素质与能力,无法与枢纽型组织的要求相匹配等一系列问题。[7]因此,应通过枢纽式的管理,加强各类专业人才培训,增强对市场和服务对象的敏感性,扩大业务范围,注重对体育项目的開发能力。同时枢纽型体育组织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强化自制能力,才能更好的实现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平台。

(四)加大对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当前我国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国家和社会的扶持很重要。“枢纽型”平台是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组织功能之一,也是组织的业务范围,其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然是体育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功能:首先,社会体育组织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所有社会团体的成立与发展,都离不开对于组织内部成员或者对社会的服务功能,因而社会服务功能是其最主要的功能,作为社会组织的枢纽平台,培养、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是基本功能之一。[8]其次,“事务性管理”是体育组织承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避免社会力量弱,造成有心无力的的“断裂”局面。最后,资源整合,由政府权威部门认定的枢纽型组织更易于体制内资源的整合,获取国家更多的扶持与资助,特别是特殊法人团体,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实力。[9]

四、结论

综上所述,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各地政府应该与当地的具体实情因地制宜的制定好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方针。上海市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运用了政策的强力倡导,制度的有效保障,务实的措施推进,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依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将体育总会枢纽平台实体化,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等问题,理清政府职能。明确枢纽型体育组织的职能,加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加强枢纽型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加强社会和政府的合作,动员社会民众的参与,才能实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姚迈新.“枢纽型”社会组织:目标偏离与防范[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2).

[2]戴剑,汤德锭.安徽省市级体育组织发展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4(06):19-22.

[3]郭道久,董碧莹.法团主义视角下“枢纽型”社会组织解析[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4,(1).

[4][美]理查德.斯格特.组织理论[M].黄洋,李霞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彭善民.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与社会自主管理创新[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01):64-67.

[6]刘国永.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66-96.

[7]徐玲,戴剑.枢纽型社会体育组织辨析及成因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版),2016,15(01):144-147.

[8]余永龙,刘耀东.游走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J].探索,2014,(2).

[9]陈佳俊,杨逢银.社会转型背景下枢纽型社会组织功能定位研究——以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4(01):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