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业业务系统由行业专网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迁移的可行性

2021-12-24 07:42周智增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3期

摘要:该文在介绍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政务外网建设历程基础上,从技术上分析了行业专网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迁移的可行性,为各行业充分利用国家公共基础设施,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行业;专网迁移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建设了一批业务系统,比如“金关”、“金税”等,这些业务系统依托行业专网,使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各行业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运维费用居高不下;各行业业务系统之间共享程度低,没有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各行业专网建设标准不统一,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我国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200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提出建设电子政务网络的主要任务。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主要是副省级以上政务部门的办公网,与副省级以下政务部门的办公网物理隔离。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为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

为了进一步落实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的建设任务,200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务网络的服务对象、服务目标和建设要求。政务网络是为满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他政务部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建立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是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的,能够适应业务发展和安全保密的要求,有效遏制重复建设,加快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网络平台,支持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应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为了进一步引导中央政务部门利用电子政务网络,2012年7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986号)。通知中指出,各级政务部门要抓紧制定业务专网的迁移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业务需求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上部署业务,有计划地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迁移。

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现状

2002年12月,国家信息中心参与原国信办招标,成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中央投资部分建设运维单位。200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初步设计,政务外网建设正式启动。2009年12月,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竣工验收。2010年10月,中编办同意国家信息中心加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牌子。2016年,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开始启动,到目前为止二期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

截止2020年12月,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中央政务部门151个,全国省、市、县级行政区已实现全覆盖,乡镇级覆盖率已达到96.1%,基本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承载能力。政务外网承载中央政务部门全国性业务61项,主要包括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法人信息资源库等重要应用。承载地方业务超过9万项,接入地方单位超过39.5万家,接入终端数量超过600万台。同时,涵盖网络、安全、云平台、认证、共享交换5个方面25项标准已经发布,形成一整套的标准体系。

三、以某业务系统为例的实施方案

(一)网络接入

截止目前,大多数中央政务部门已经通过专线方式接入政务外网,如果因为业务需求使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可以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中央政务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需要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应自行构建局/城域网,以网络的方式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对接,局/城域网应当在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后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中央政务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驻地不在北京的,可以通过属地原则通过地方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地方政务部门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外网的,可以向同级政务外网建设运维单位提出申请。

(二)业务系统对接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是基于基础传输网的高速可靠的IP网络,全网统一规划IP地址和域名,地址规划可参见《GW0206—2015国家电子政务外网IPv4地址规划》《GW0207-2015国家电子政务外网IPv4地址地方分配部署指南》。中央政务部门业务系统可以通过分配的59段地址部署全局性业务,其他中央政务部门及省级业务系统可以通过59段地址与其对接;地市级、区县级业务系统可以通过省级平台实现业务对接,也可以通过省级政务外网统一出口实现业务对接。

(三)用户访问

该业务系统中央政务部门的用户访问,可以通过私有地址转换为59段地址进行用户访问;单位暂时不具备政务外网接入条件,可以申请开通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VPN用户,临时通过安全接入平台访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移动终端可以申请开通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VPN移动用户,同样通过安全接入平台访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地方政务部门的用户访问,可以通过省级统一出口访问该业务系统。垂直管理单位有行业专网的,可以在专网中开通VPN,通过中央级政务部门统一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出口访问该业务系统;没有行业专网的,可以根据属地原则从地方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四、结论

行业专网向国家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是一个长期儿复杂的工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一些地方的政务网络建设已经非常完善,行业专网迁移工作已经走到了前列,为业务系统由行业专网向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意义。本文从某中央政务部门业务系统由行业专网向政务外网可行性进行分析,迁移的具体技术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作者简介:周智增,1979.4,河北秦皇岛人,硕士研究生,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政务外网技术管理处工程师,研究方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