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及其路径研究

2021-12-26 18:42杨志良姜安印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特色产业农户经营

杨志良,姜安印,2*

(1.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甘肃兰州730000;2.兰州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中心,甘肃兰州730000)

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中,乡村特色产业占据重要地位。2019 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指出,要做精乡土特色产业,突出特色产业的乡土性,保护、开发和挖掘乡土特色资源,推动乡土特色产业优势区和基地建设。2021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特色”作为建立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关键词,要求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还强调要在脱贫地区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当前,随着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消费升级推动乡村特色产业的兴起,作为特色产业经营主体的小农户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如何发挥小农户主体性功能,在完成脱贫攻坚以后实现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是当前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基于新时代小农户和乡村特色产业的内涵分析,讨论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包容性衔接的路径。

一、小农户的新时代内涵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这标志着国内对小农户的认识发生历史性转变,也意味着新时代小农户正式走向历史舞台。长期以来,小农户身份被“小农经济落后”标签化。林涛等[1]认为,小农户经营总是低效的,因此,广大小农户往往成为被改造的对象。同时,由于前期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小农户对传统农业经营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耕作农业作为主要的生计方式,使小农户无法轻易脱离土地,同时城市化水平较低、户籍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等限制了农户脱离土地进行非农经营的出路。“半工半耕”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贫困问题,但是制约着小农户的职业选择和经营模式升级,使小农户仍然受困于传统经营和自然经济的窠臼中。到十九大以后,小农户真正摆脱长期以来小农户身上带有的贬抑属性和消亡命运论标签。小农户作为社会“稳定器”和“蓄水池”的重要社会功能、为工业化进程所做的贡献和牺牲以及乡村文明载体和乡村振兴主体的地位得到承认。同时,小农户也从本质上蜕变为新时代小农户,无论在发展能力和生活水平方面,还是作为经营单元和治理单元的模式、结构和形态,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型。可以认为,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小农户才真正在身份和实质上实现统一,成为在乡村振兴中占有主体地位的新时代小农户。

总体而言,新时代小农户具有以下四方面新特征:第一,拥有职业选择的灵活主动性。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推动下,大量小农户通过在城市打工实现收入增长,摆脱对农业经营和土地的生计依赖性,并且能够在城市中主动地进行职业选择。同时,留在乡村发展的小农户也能够通过非农经营或兼业经营获得生计收益。第二,人力资本大大提高。目前的小农户青壮年劳动力以20 世纪70 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口为主,这些人普遍接受过义务教育,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均高于祖辈,还在城市工作的经历中积累了大量新知识,学习了新知识、新技能。第三,农业经营呈服务化趋势。近年来小农户兼业化和“留守经济”成为主流,技术进步推动乡村产业分工不断深化,使乡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乡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小农户使用社会化服务的成本越来越低,雇佣服务和服务外包日益流行。第四,社会功能属性日益凸显。小农户在家庭结构层面分化为留守型、核心化、半城镇化等类型小农户,小农户不再是单纯的经营单位,而更多地扮演诸如应对乡村老龄化的有效治理单元、乡土文化和故乡情感的载体、城镇化的缓冲带等社会功能性角色。

二、乡村特色产业的内涵及历史嬗变

(一)乡村特色产业的内涵

乡村特色产业本质上是在乡村空间范围内建立在乡村特色资源比较优势之上,融合家庭户经营和产业化经营,并且具有扶贫、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等多重社会功能的现代乡村产业。乡村特色产业之“特”主要体现在特色产品、特有的自然资源、秘传的技能和独特的文化,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显著的独占性、不可替代性、品质差异和竞争性。根据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区域经济体应该专业化生产且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这样各经济体都能够获得专业化生产和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指出,如果区域经济体拥有相对丰富和廉价的生产要素,则表明该经济体拥有资源禀赋上的比较优势,通过密集使用这些优势资源进行专业化生产,能够获得比较利益[2]。根据上述两个经典理论,乡村特色产业显然是以乡村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要素禀赋作为发展基础,在地区间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和弱替代性。事实上,乡村特色产业强调现代生产要素和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有机结合,一定的产业化经营与家庭户经营相配合,政府大力扶持和农民为主导相衔接,重点是坚持城乡统筹、市场化导向、科技为先导等原则,推动特色化、绿色化、品质化和品牌化经营[3]。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不仅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而且要兼顾发展公平、生态建设、城乡经济协调、贫困治理等多元目标[4-5]。

(二)乡村特色产业的历史嬗变

1.乡土中国的“双拐”型产业模式——农业+手工业 传统农业自古在人多地少的沉重压力下,大部分农户农业经营规模低于维持生计所必需的平均规模水平,仅仅依靠农业无法养活大量人口,迫使人们通过从事棉纺织等手工业来寻求生计的补充[6]。所以,传统农业与手工业相辅相成,成为支撑农民、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双拐”。近代以来,乡村出现机械化工厂或者工厂和家庭手工业相配合的早期乡村工业,使得传统手工业发生巨大变革,生产效率得以提高。经过改造后形成的原始工业化乡村产业,最显著的特征是小型机器的采用、资源本土性以及家庭经营模式和工厂的隔离,此时家庭经营的农业和手工业的“双拐”产业模式仍然占据主流。“双拐”型产业模式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具有极强的发展韧性,数以亿计的小农户在匮乏经济中得以获得生计。

2.合作化时期的乡村小工业发展和传统手工业、副业的凋敝 在建国后最初的10 年里,乡村经济仍然延续以农业和副业为主的产业结构,1949年12月《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的发布,推动了乡村副业和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随着1957 年合作化和集体化运动的开始,乡村的产业结构、经营方式等随着产权结构和经济体制的改变而发生着巨大变化。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三级联动进行集体单元的农业生产,以及三级开办的集体所有制社队企业,挤压了小农户家庭经营的空间。1958 年12 月,《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要求人民公社大办工业,以小钢铁、小机械、小化肥、小煤窑、小水泥工业为主的“五小”工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推进[7],使得集体化工业和农业成为乡村产业的全部内容,家庭手工业近乎消失。在合作化后二十年中,计划经济体制和集体化的弊端显现,生产效率并未得到有效提升,“以粮为纲”的国家战略更是挤压了特色农产品的生产空间。同时,家庭手工业、副业长期处于凋敝状态,大量乡村非农特色资源被闲置和浪费,传统工艺和文化传承出现断层,在市场萎缩和政策挤压的双重压力下,传统乡村产业经营积累的特色优势逐渐丧失。

3.改革开放后的农业现代化、乡村工业化抑制乡村特色资源竞争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生产责任制、联产承包制、政社分设制等重大改革的推行,乡村社会迅速改变计划经济时代农业停滞、农村凋敝的局面,粮食持续增产[8]。国家持续加大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生物育种等农业技术投入,逐渐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同时,国家推动乡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强调要加速发展以乡镇企业为载体的二三产业,我国自此开始大规模的乡村工业化进程[9]。乡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由社队企业转型而来的乡镇企业大量涌现,原来由小农户经营的副业很大部分由乡镇企业经营代替。乡村工业化在改造传统产业实现生产效率全面提升、使合作化运动中凋敝的副业逐渐恢复的同时,也使原来由家庭生产经营的技艺精湛但产量较少的手工产品、土生土长的特色农产品和文化产品大部分转由工厂机械化批量生产,导致原家庭手工业和副业丧失了市场竞争力。农民进城打工能够获得比从事传统产业更高的收入,大量小农户主动放弃传统手工业和副业经营。随着逐渐显现的乡村衰败趋势,大量宝贵的乡土特色资源也被浪费甚至被破坏,生产技艺、工具和未成文的知识濒临遗失,最终乡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近乎瓦解了乡村特色产业赖以存在的经营基础。

4.经济高速发展促进乡村产业纵向分化与特色产业兴起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开始高速增长,市场化改革推动内需市场和国际贸易市场的扩张,促进乡村产业分工的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和不同产业之间的分工经济为人们带来切实的好处。经济体制改革确立土地产权等一系列产权制度,稳定了人们的经济预期,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促进产业扩张提供根本性的激励机制,尤其推动作为母体产业之一的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在上述变化以及城市化等其他有利条件推动下,乡村产业从单一的农业、手工业、副业等母体产业横向分化为多领域的细分产业,同时也发生纵向分化,由原来简单的传统产业逐渐分化为由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构成的多层次乡村产业体系。其中,乡村特色产业在整个乡村产业版图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从目前乡村产业发展现状来看,乡村特色产业的兴起顺应了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发展趋势,在农民增收、生态保护、乡文化传承等方面具有巨大潜力。近年来,乡村特色产业不仅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而且在乡村乃至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政策支持推动下,乡村特色产业正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异军突起,逐渐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核心板块。

三、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衔接方式探索

(一)衔接基础: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衔接的有利条件

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乡村特色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成为乡村产业布局中的重中之重,但乡村特色产业这个既传统又现代的乡村产业也面临着发展基础薄弱、特色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产业模式不够成熟等挑战。同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新时代小农户不仅要实现基本生活水平进入小康,还要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发展机会和效用,这使得帮助小农户持续增收和安居乐业变得越来越迫切。因此,如何为小农户提供既能保障生计、提高收入,还能使小农户在乡村有获得感和身份认同的产业,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际上为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衔接提供指导方向。从现有发展基础来看,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衔接具备诸多有利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乡村特色产业的乡村根植性与小农户劳动力家庭就业和就近就业的需求相契合。目前乡村人口老龄化、空心化和留守儿童等问题日益严峻,小农户劳动力家庭就业和就近就业的需求迫切。乡村特色产业依赖于乡村本土特色资源和人力资本的乡村根植性,实际上与小农户的就业需求相契合,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能够为小农户青壮年劳动力在乡村就业提供机遇和平台。

第二,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经营具有共同的文化基础。新时代小农户与传统小农户相比已经发生蜕变,但是内化于认知、非正式制度和风土人情的乡土文化,仍然是小农户的底色和群体性格。同时,乡村特色产业“特色”的来源之一是在乡土社会生长和积淀了数千年的乡土文化,乡土文化作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文化基础,在乡村特色产业经营中发挥着现代商业文化所无法替代的功能。因此,乡土文化是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共同文化基础,它使得二者具有内核上的联结和互通。

第三,小农户是乡村特色产业分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在乡村特色产业分工体系中,除了产业化经营主体扮演关键的分工角色,小农户作为特色资源的供应者、初级产品的生产者、手工技艺和劳动力提供者,也处于主体地位。乡村特有的自然风貌、多样性生态资源、农业特色产品以及乡村文化等,无一不与小农户的产权、技能、知识有关,这些都决定了小农户在乡村特色产业经营中具有独特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精细化经营管理等功能。只有将小农户纳入乡村特色产业分工体系,相应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才能够完整构建,产业发展基础才能得以稳固。

第四,小农户传统农业经营模式与乡村特色产业生态性发展要求相契合。虽然我国农业现代化已经取得巨大进步,但是仍然有很多农民从事着传统或半传统农业经营,生产过程仍然依赖于祖辈经验和传统农具,机械化水平较低,施用有机肥料,遵守节气时令和生态规律,对于地力的保护意识较强。乡村特色产业也强调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品质化发展,对于农业生产的无污染、有机、绿色、精耕细作和传统工艺等有明确要求,这显然与传统农业经营模式的生态性存在很多共通性。

(二)衔接困境: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功能性不协调

从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角度来看,小农户是传统中国经济社会有机整体的一部分,发挥着关键性的社会功能。即使是在现代中国,无论是在农产品供应体系,还是在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小农户的功能性主体角色依然突出。小农户作为乡村特色资源的供应者和最主要的经营主体,对于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是否在功能性层面实现有效协调,对于整个乡村经济发展,以及乡村产业的兴旺和乡村振兴都有显著影响。然而,当前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关系存在一些不协调的问题,导致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衔接面临诸多功能性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小农户认知与特色产业经营理念仍不协调。小农户作为乡村社会的主体,其所处的环境与城市社会环境差别较大。乡村社会情境下的小农户因传统观念传承、文化和历史的塑造,认知相对保守且缺乏创新意识,往往将人情关系看得比交易关系更重。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经营主体,则对现代市场有更深刻的认识,富有创新意识,行为模式更加与现代契约精神相契合。在乡村特色产业经营中,产业化经营主体的认知与特色产业中标准化、精深化、品牌化经营理念更加接近,而小农户的认知在特色经营环境中则存在一定的局限,对特色产业经营理念缺乏适应性和接受性。

第二,小农户与乡村企业的利益仍不协调。在乡村特色产业链中,小农户一般处于产业链前端,主要负责原材料和基础服务供应,事实上是乡村特色资源的掌控者和守护者。但是,代表工商资本的乡村企业能够利用其精深加工、形象包装和品牌营销等经营优势,将大部分特色产业链、价值链增值收益归于己有。小农户除了基本的要素分配收入外,很难获得产业链、价值链增值收益。在这种缺乏共享性的利益分割机制中,乡村企业拥有较强的市场势力和定价权,小农户则容易掉进“物美价廉”的扭曲定价陷阱中,真正有价值的特色资源换不来应有的收益,最终会挫伤小农户从事特色产业经营的积极性。

第三,小农户家庭经营与产业化经营模式仍不协调。小农户主要是细碎化、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模式,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风险厌恶水平较高。经营过程中对现代生产要素的投入积极性不足,在先进技术、现代化管理模式和高效农资的采用上,往往趋于保守。产业化经营模式则依赖于企业的科层制管理、流水线加工和契约型治理,对于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管理方式的采用都具有较高的敏锐性,有高度分工协作体系为效率提升提供保证,有园区、基地和一体化物流系统等为特色产业提供基础设施支撑。小农户家庭经营往往与产业化经营模式难以匹配,在交易方式、技术标准制定、信息沟通等方面存在协调的困难。

(三)更有效的衔接: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

自十九大以来,小农户的地位和价值获得历史性的认可,即使小农户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发挥着难以替代的功能,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落后的经济单元。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经营的衔接困境,主要在于二者之间的功能性不协调,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存在难以弥和的对立关系。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沿革来看,小农户具有深厚的特色产业经营传统以及经营模式上的优势,是最适合从事乡村特色产业经营的主体之一。因此,应该对小农户面临的功能性衔接困境采取包容的态度和政策,帮助小农户实现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

包容性作为一种价值理念,要求对弱势群体发展给予关怀,对人与人、人与自然,尤其是人与社会和谐关系进行思考[10-11]。同时,强调社会发展权利的公平性、发展成果的共享性和差异化个体的共容性,重点体现在社会发展权利、发展机会特别是发展成果惠及人群的普遍性特质,还强调要帮助那些弱势群体提高其收入的行为能力[12]。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是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利益共享为导向,通过政府扶持和合作参与,改善小农户参与乡村特色产业经营过程中的被动地位,使小农户在参与乡村特色产业经营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获得平等而又充分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权利,从而实现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其他经营主体的共赢、共享和共容。具体而言,这里的包容性衔接意味着包容地看待小农户在认知水平、人力资本、议价能力、物质资本、风险厌恶偏好等方面的局限性,挖掘小农户的精耕细作、自我激励、绿色健康和生态经营等特色产业经营优势,更重要的是,发现小农户在乡村特色产业体系中不可替代的主体功能。

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首先,小农户经营是乡村特色产业体系的有机构成,不能加以排斥。乡村特色产业根植于乡村,更根植于小农户经营传统,小农户在传统乡村产业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较强的特色产业经营能力,只不过在现代化浪潮中失去了竞争地位,但这并不影响小农户作为特色资源供给者、传统工艺、文化传承者、劳动力供给者的主体地位。要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必须依赖小农户所拥有的各种特色资源,将其真正纳入到乡村特色产业分工体系当中,作为特色产品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中关键的环节。其次,小农户是特色产品市场竞争中的弱势主体,不能进行掠夺。由于经营规模、经营能力和经营意识的局限,小农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总处于弱势地位。尤其在工商资本、大型企业占据特色产品市场的情况下,小农户虽然拥有特色资源优势,但在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下只能获得十分微薄的利润,很多小农户被迫放弃世代传承的生产工艺,本来作为能人、匠人的优秀人才无奈转去打工。事实上,乡村特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就在于这些宝贵的人力资源,所以不能只顾短期利益,用“杀鸡取卵”的方式掠夺乡村特色资源,使小农户失去参与乡村特色产业经营的积极性,那样只会断送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前景。

总之,乡村特色产业的核心经营主体是小农户,乡村特色产业经营的受益者也必须是小农户,这是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前提,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虽然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衔接面临功能性困境,但是小农户作为乡村特色产业核心经营主体的地位和优势不能动摇。促进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衔接,关键在于将小农户视为乡村特色产业体系不可或缺的功能性主体,提高对于小农户在经营能力、利益诉求、经营模式等方面局限的包容性。

四、小农户与乡村产业的包容性衔接路径

(一)提升小农户特色经营技能和认知水平

农民技术培训是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国25 个省(区、市)已建成128个技术服务中心,还有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共同承担着农民技术培训的任务。在这种深厚的农民技术培训传统和完善的技术培训体系支撑下,对小农户进行关于乡村特色产业经营的技术培训具有坚实的条件支撑。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小农户的技术培训要将技能提升和认知塑造相结合,让小农户不仅善于经营,而且要乐于经营,真正将乡村特色产业作为自己的事业和未来发展之路。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和院校合作的多元化培训体系,采用人性化的培训模式,在保留小农户传统特色技能的基础上辅以现代技术提升。将“学院式”培训、讲座培训和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运用新媒体宣传特色产业经营知识和经营理念,形成全方位“渗透式”的小农户技术培训体系。帮助其掌握有关合同、法律、保险和营销等方面的简单基础知识,懂得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主动推销自己的特色产品。同时,提升小农户对于品质化、品牌化经营的认知,以及对于高品质对特色产品竞争优势的认识,并掌握包括计算机软件操作、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在内的互联网应用技能。

(二)构建小农户与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共享性利益共同体

包容性衔接要求产业化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共享性利益共同体,从全产业链的视角进行价值创造和利益分割。鼓励产业化经营主体将乡村特色经营收益更多地留给小农户,通过“收益换品质”和“收益换诚信”等方式,与小农户形成稳定和谐的价值共享关系。龙头企业通过下沉服务增加与小农户互动,强化嵌入式合作,采用契约模式、参与模式、入股分红模式与小农户形成多元化的利益联结,通过价格奖励、互惠式交易、年终奖等方式,对小农户进行利益让渡,使小农户能够获得共享性经营收入。增强合作社在乡村特色产业经营中的服务供给作用,聚敛更多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尽可能减少中间服务商介入并进行价值攫取,更多利用合作社直接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或者经由合作社实现“农超对接”“农校对接”,从而尽可能降低小农户的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有效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建立乡村特色产品交易平台,再配套相应的物流系统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鼓励小农户在交易平台上与消费者直接进行产品交易。推广“巢状”市场、微信订购群等新型经销形式,使小农户与消费者结成稳定的供应关系,将新鲜、原生态、高品质的特色产品直接供应到消费者手里,使小农户能够获得完整的消费者剩余。

(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与其他产业交叉融合

乡村产业交叉融合是以农业为依托,通过产业交叉、产业渗透、产业重组和产业集聚,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加工业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等一二三产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范围扩展[13]。乡村产业交叉融合有利于促进产业要素集聚,使小农户能够就近获得参与乡村特色产业分工协作的机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链、价值链延伸,使小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获得更多的增值收益。未来乡村产业融合的主要方向应当是一二三产业在乡村空间集聚的基础上实现交叉融合,促进农业、旅游业、服务业、工业、文化产业等跨产业链整合,打造完善的乡村特色产业分工网络。为小农户参与乡村特色产业经营提供包括现代物流等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使小农户能够在家门口直接进行交易,方便且实惠地获得资金、农资、技术等优质的生产经营服务。将小农户纳入到乡村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覆盖范围内,使小农户能够在在家经营、在企业就业以及兼业等各种就业选项中灵活选择。鼓励多产业相“+”、多元素跨界融合,创新发展乡村现代康养、休闲观光、养生养老产业,将新消费需求与乡村特色产业直接对接。创造技术服务、基础设施等有利条件,使乡村特色资源能够与任何乡村产业“搭边”和“挂钩”。

五、结 语

以十九大为转折点,国内学界和决策层对小农户的地位和价值进行重新审视,小农户真正摆脱消亡命运论的身份标签,正式成为身份和实质上统一的新时代小农户。随着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升级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兴起,小农户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内化于小农户日用伦常的自然禀赋、乡土文化、传统礼俗、世代传承的技艺,转变为宝贵的乡村特色资源。小农户精耕细作、纯手工、小而灵活的经营模式也为其提供经营优势,乡村特色产业现已成为小农户增收致富的新增长点。促进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是通过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解决小农户振兴问题,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有效途径。虽然当前小农户与乡村产业衔接面临一些功能性困境,但是通过提高乡村特色产业经营环境对小农户的包容性,帮助提升小农户特色经营技能和认知水平,针对小农户建立共享性利益共同体,并推动乡村产业交叉融合,能够为解决功能性困境提供出路,实现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

乡村特色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无疑是小农户面临的重要发展机遇。无论是从乡村特色产业历史沿革和产业属性来看,还是从小农户拥有的得天独厚的禀赋优势和有利条件来看,未来的乡村特色产业将成为小农户的产业。小农户与乡村特色产业的包容性衔接,意味着在客观对待小农户局限的同时帮助其获得充分的发展机会,从而促进小农户回归乡村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地位。从更深层次而言,还意味着减少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业化色彩,尽可能兼顾产业发展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使小农户在最擅长的经营领域获得生计的同时,重新找回在工业化进程中丢失的身份自信,从而为其创造在乡村安居乐业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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