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座谈会在广州举行 李玉妹: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宪法地位和宪法使命

2022-01-13 12:05任监
人民之声 2021年12期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宪法总书记

12月1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举行“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并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其他领导李春生、罗娟、陈如桂、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者及高校、中学师生代表参加座谈会,并参观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东的实践历程展。

李玉妹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对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对宪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构成了一整套科学完备的宪法理论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有10处讲到宪法,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等。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六方面任务要求,第一点就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作出重要部署。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可以从以下4方面重点把握。

(一)深刻领会宪法的性质地位和权威。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二)深刻领会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总书记多次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两个不动摇”,有力论证了贯彻实施宪法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深刻领会坚定宪法自信。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我们坚定“四个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四)深刻领会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涵盖了宪法内容的各个方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行动指南。新时代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就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将之作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纲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宪法地位和宪法使命,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建党百年,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一百年,又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制定、修改和完善宪法,迎来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一百年,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百年。回顾党的历史,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使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伴而生。制宪权是最基本政治权利,属于全体人民,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制定权。新中国成立之时,国家尚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在全国形势有了很大好转后,毛泽东同志等中央领导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提上重要日程。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毛泽东同志亲自担任主席,启动宪法起草工作。1953年12月至1954年3月,毛泽东同志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杭州西湖边度过了77个昼夜,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1953年7月至1954年5月,新中国第一次普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就一起正式建立起来了。我们国家的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的精神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具体就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中。

(二)宪法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现行宪法共143条、169 09字,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相关的内容共60条、7714字,分别占总条数的42%、总字数的46%,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宪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那么,宪法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一是宪法规定了谁是国家的主人。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问题,即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二是宪法规定了人民怎样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宪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说,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三是宪法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的关系。宪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四是宪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同“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宪法第三条第三款明确:“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五是宪法规定了各级人大的设置。根据宪法,我国共设立五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人大会议;全国人大及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由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承担组织代表活动等职责。六是宪法规定人大职权。可以概括为“四权”,即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

(三)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互保障、相互促进。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宪法坚持得好,什么时候人大制度就向前推进。1954年9月至1957年上半年,是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较为平稳的3年,宪法的权威得到维护,人大制度在宪法确定的秩序下有效运行。在这期间,全国人大制定、批准了几十个法律、法令,有效行使了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人大代表作用也得到较大发挥。“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宪法形同虚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处于停滞和倒退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志强调:“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82年制定的现行宪法,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并增设专门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进一步明确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为改革开放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蓬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宪法实施和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同时,人大制度的不断健全发展,又有效促进了宪法实施,维护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如设立国家宪法日。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的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自2014年至今,我省连续8年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好氛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一委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习近平主席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新中国历史上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宪法宣誓,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作出了表率。强化宪法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等,对一些违宪违法的制度依法予以撤销和纠正。这些都体现了新时代维护宪法权威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向发展。

(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使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的重大理论,深刻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系统论述。通过学习宪法,大家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很深的宪法根基,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内涵。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其中“一切”和“各种”就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全过程”属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其设计和安排始终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贯彻实施宪法。

实践中,人大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都坚持民主原则,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从选举工作看,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这次换届选举中,全省选民直接选出12万多县乡人大代表,用神圣一票直接注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立法工作看,从立法项目立项到法律法规草案审议,从草案起草到评估论证,从广泛征求意见到备案审查,从立法公开到法治宣传教育,全部流程、每个环节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原则和要求。江门市江海区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市人大分别设立21个、441个立法联系点,立法成为百姓“身边事”。从监督工作看,实行全要素全流程监督,从监督工作计划的制定到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注意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在开展执法检查时,为了能听到更多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近年来通过调查问卷、走访、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与群众进行交流。从代表工作看,全省各级代表充分发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主力军作用,连续4年开展集中主题活动,平均每年9万名代表参加,共收集意见7万多件,当月解决问题60%以上。全省共建成1 607个镇(街)代表中心联络站、10 602个村(居)代表联络站,年均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4.4万多件,推动解决问题3.2万多个,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民主窗”“连心桥”。

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两个确立”,即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宪法实施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要严格实施宪法。国家机关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职责,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依法行使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科学决策,确保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都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都得到人民拥护。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持续跟踪问效,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好省的备案审查条例,充分发挥全省统一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发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把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一府一委两院”要进一步增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形成贯彻实施宪法、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要持续加强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宪法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要突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着力发挥学校和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使大中小学生都了解宪法知识,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今天参加会议的有来自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和高校的专家学者,还有基层工作者,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继续深化宪法理论研究,大力宣传阐释宪法,不断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上,省委党校、广东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专家学者从历史和理论的角度作发言,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及两位人大代表结合工作实践交流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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