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2022-01-15 10:04张力转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劳动主体院校

张力转

(北海职业学院,广西 北海 536000)

一、问题的提出

2020 年3 月20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因此,高职院校的劳动教育不仅要与培养新时代技能人才的劳动价值观和工匠精神相结合,同时要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相结合。

现有研究主要涉及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价值意蕴、体系构建、教学现状以及实践路径等内容。在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价值意蕴方面,有学者从立德树人视角认为高职院校开展劳动教育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途径[1];也有学者认为高职院校加强劳动教育不仅是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要求,而且是提升学生劳动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2]。在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体系构建方面,有学者认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体系包括劳动教育课程、劳动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实践三个课堂[3];有学者提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应遵循坚持课程设置的协同性、教学组织的实践性、学生参与的主体性、课程调整的开放性的原则[4];也有学者从“三全育人”视角出发认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体系包括目标体系(形成劳动观念、习得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实施体系(包括三主体、三阶段和三方位)和评价体系(注重多主体考核、多指标评价、多阶段反馈)[5]。在教学现状方面,基本上是剖析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的问题,如有学者发现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忽视学生劳动价值观的引导、未能实现劳动教育活动多样化等问题[6];也有学者发现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着教育内容难以满足学生成长的需要、教育形式难以贴近学生的兴趣、教育管理缺乏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7]。在实践路径方面,有学者建议通过建立协同教育机制、完善多层级考核评价机制、重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打造劳动育人实践项目、强化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劳动锻炼、优化学校劳动教育文化氛围进行实施[8];也有学者提出可以采取注重培育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锻炼其劳动本领、激发其劳动热情等多种举措[9]。

由上述分析可知,已有研究主要解决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的问题,但就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质量而言,如何评价高职院校劳动教育成效却很少涉及,这是当下亟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事实上,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对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与锻炼大学生的劳动能力,帮助大学生继承与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从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与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在论述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存在的现实困境基础上,提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优化路径,以期为提升高职院校劳动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帮助。

二、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现实困境

(一)内容困境: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内容狭隘

评价内容是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重要载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因此,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应以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为主要内容,劳动素养“是学生在劳动学习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的综合实现,使学生在各种复杂、不确定的情境中通过劳动实践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品质”[10]383-384。由此可见,劳动素养评价主要包括劳动观念、劳动知识与技能、劳动习惯与品质三个方面。

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内容存在狭隘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劳动教育评价与实践教学活动评价相混淆,认为实践教学活动已经是劳动教育的一种形式,对实践教学活动评价就是在对劳动教育进行评价;二是将专业基础课和公共基础课的劳动教育内容相关考核视同为劳动教育评价,即在对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进行常规考核时,将课程中包含的劳动教育内容纳入到考核内容。以上两种情形实际上都是对劳动教育评价内容窄化的一种体现,更多涉及劳动素养评价的劳动知识与技能这个方面,这既不利于学生劳动素养培养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劳动教育评价开展。

(二)主体困境: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主体单一

评价主体是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重要主体,按照高职院校教育评价主体类型,可以分为教师、学生、学工单位等多元主体,这些主体在针对具体的劳动教育活动时,所涉及的主体亦不相同,如针对理论课教学活动,主要涉及任课教师和学生;针对校内实践教学活动,主要涉及实习实训教师和学生;针对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则主要涉及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和学生。因此,针对高职院校劳动教育活动类型不同,所涉及的多元评价主体不同。

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主体呈现单一倾向,无论是校内理论课和实践课,还是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主体都是以校内任课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为主,也有的高职院校将校外导师也纳入评价主体之中,但是评价比重较低,而学生自评和互评基本被排斥在劳动教育评价主体之外。这不利于调动学生参与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利于发挥学生在劳动教育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三)方式困境: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方式简单

劳动教育评价方式是检验劳动教育目标落实的重要手段,根据划分标准不同可以分为多种评价方式,如根据评价采用的手段不同可以分为量化评价和定性评价,根据评价内容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专题评价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时间不同可以分为诊断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根据评价技术不同可以分为传统评价和信息化评价。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方式根据不同标准可以采取不同方式,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更好地对学生劳动素养进行综合评价。

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方式存在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重量化评价轻定性评价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此外,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方式还没有顺应“互联网+”教育发展潮流积极开展大数据测评。

(四)结果困境: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结果存在功利化倾向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根本目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批量培养新时代的高技能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应侧重于学生劳动教育获得感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否完成,不仅立足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劳动素养培育,更着眼于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践行“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结果的运用应兼顾当下与未来。

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结果存在功利化倾向,一方面学校注重将劳动教育评价结果与学生学业成绩挂钩,也就是过于强调劳动教育评价的诊断性功能,忽视劳动教育评价的反思性功能,对于学生在劳动教育过程中以及接受劳动教育之后是否能够持续发展也重视不够。

三、优化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路径

2021 年4 月30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教育法》第五条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作为“五育”并举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除当前劳动教育功利化倾向的根本路径在于回归“育人为本”,发挥劳动教育的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这需要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劳动教育评价的多元主体参与和改进劳动教育评价方式实现。

(一)构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有效推进需要构建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强调劳动教育要突出育人导向,“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根据相关政策和高职院校特点,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指标可以分为3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10]387-392,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指标

(二)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主体实现多元化

推进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不仅需要构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同时针对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主体单一这一困境,需要加强多元主体评价。

一是学校应制定多元评价主体参与的劳动教育评价办法。要明确各个评价主体在专门的劳动教育课程和包含劳动教育内容的课程中的职责,如学校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课程评价活动、制定评价标准,明确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与劳动教育课程目标以及课程评价目标的匹配度。

二是学生自评是提升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必要举措。充分发挥学生在劳动教育课程评价中的主观能动性成为题中之义,同时也包括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以及学生对教师、对课程的评价,同时指导二级系部开展劳动教育评价。

三是教师评价是劳动教育课程评价的重要主体。教师评价学生时需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质量标准要求对学生的劳动知识与劳动道德进行综合性评价,不能只是偏重知识考核,同时应注重量化与执行评价以及全过程评价。

四是合作单位评价是高职院校实践课程评价必不可少的评价主体。合作单位根据学生在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来综合判断学生劳动素养,同时对学校开设的劳动教育课程或内容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学校提高劳动教育课程或内容质量。

(三)采取综合的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方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主要原则之一是“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就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而言,应以OBE 理念为引领,改革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方式。

一是改进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结果评价。OBE 理念强调产出导向,不仅要求注重劳动教育的结果产出,更重要的是要评估结果产出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契合度和达成度,强调学生学习结果产出的可持续性。因此,在结果评价过程中,要改变以往分数决定学习产出的现状,改进评价方式,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评价。

二是强化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过程评价。OBE 理念强调人才培养的持续改进,这要求高职院校劳动教育注重形成性评价的重要作用,关注学生在劳动教育过程中劳动价值观、劳动知识与技能和劳动品质的学习与运用,根据教学内容和进度安排对学生进行分阶段评价,同时丰富评价方式,除了平时作业、考勤等方式外,可以采取课题研究、主题讨论、演讲、能力展示、参加技能比赛等方式。

三是探索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增值评价。OBE 的第三个理念是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在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同时关注学生接受劳动教育起点进行评价,将学习前、学习过程中和学习后三个阶段紧密结合在一起,强调学生在劳动教育学习过程中的进步程度,可以采用概要统计分析模型、多元线性回归统计分析模型、多水平分析模型三种基本模型对劳动教育开展增值评价。

四是健全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综合评价。无论是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还是探索增值评价,都是健全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综合评价的具体体现,并且在劳动教育评价实践过程中,不仅在评价形式上注重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整体性评价与差异性评价相结合以及学生全过程评价等,而且在评价内容上应注重包含劳动价值观、劳动知识与技能、劳动习惯与品质三个方面的内容,全面考核高职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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