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家安全法治理论

2022-02-05 02:43蔡宝刚
法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安全观法治国家

●蔡宝刚

习近平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维护国家安全”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之一,“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载《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2日,第1版。法治是保证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方式和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先后作过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推进,以及如何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把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和境界,形成了系统完善的国家安全法治理论,为新时代取得维护国家安全的伟大成就提供了理论基石和行动指南,指导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治道路。习近平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凝结着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是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

一、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

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页。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习近平国家安全法治理论是在面临和应对我国新时代严峻复杂的国家安全风险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依法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现实根由和迫切需要。

(一)新时代国家安全风险形势严峻复杂

安全与风险相对,安全是一种没有风险或不受威胁的状态,有风险即意味着不安全,维护安全就是因为存在风险。维护安全必须深入分析和把握风险,进而才能防范化解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形势严峻复杂,“外部压力前所未有,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时有发生。”〔3〕《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载《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第1版。习近平指出,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方面都有,而且越来越复杂。”〔4〕《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1页。“马克思主义的分析目的在于发现更深层的结构过程,找出社会变革的发展逻辑”,〔5〕[英]韦恩·莫里森:《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74页。习近平正是从全局视野、战略高度深刻洞察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所面临的整体性和结构性风险,进而寻求总体性的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的措施。习近平强调,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为此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维护国家安全,要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来把握规律,立足防范风险大前提来统筹,立足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大背景来谋划。”〔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82页。

习近平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立足于国情世情党情的变化,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进行了全面深入阐述。习近平在2012年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发生了新的变化,国际和周边安全环境更趋复杂,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一些值得高度关注和认真对待的新情况新问题。在2013年指出,我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历史阶段,矛盾和风险比从低收入国家迈向中等收入国家时更多更复杂。在2014年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在2015年指出,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在2016年指出,我们现在搞改革开放,风险挑战不容忽视,而且都是更深层次的风险挑战。在2017年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前景十分光明,挑战也十分严峻。在2018年指出,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当今世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在2019年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遇之大变局,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在2020年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在2021年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空前上升,必须增强忧患意识。

(二)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家安全风险,必须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随时准备应对更加复杂困难的局面。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风险不仅严峻复杂,而且危害强度增大、防范难度增强,各种矛盾风险挑战源、各类矛盾风险挑战点相互交织、相互作用,风险的合流与叠加会发生聚合与联动效应,从而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和破坏力。习近平深刻指出:“如果防范不及、应对不力,就会传导、叠加、演变、升级,使小的矛盾风险挑战发展成大的矛盾风险挑战,局部的矛盾风险挑战发展成系统的矛盾风险挑战,国际上的矛盾风险挑战演变为国内的矛盾风险挑战,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的矛盾风险挑战转化为政治矛盾风险挑战,最终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危及国家安全。”〔7〕《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8页。因此,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又无法化解,国家安全就可能面临重大威胁,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进程就可能被迫中断。

严峻复杂的国家安全形势给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也提供了新机遇。“我们正在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时刻面对各种风险考验和重大挑战。这既对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也为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新机遇。”〔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81-382页。由于国家安全风险严峻复杂且不可避免,如何防范化解风险就显得至关重要且十分紧迫。习近平高度重视和深入分析防范化解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着重论述了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经济发展风险、科技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生态安全风险、生物安全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党的建设风险及其他领域重大风险。〔9〕参见《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5-151页。习近平指出:“必须把防范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出现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10〕《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9页。为了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全面认识和有力应对一些重大风险挑战。要聚焦重点,抓纲带目,着力防范各类风险挑战内外联动、累积叠加,不断提高国家安全能力。”〔11〕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8年4月18日,第1 版。不仅如此,还要提高国家安全风险的预见和预判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各类风险的挑战,把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力争把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隐患发现和处置于萌芽状态。”〔12〕习近平:《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载《人民日报》2020年12月13日,第1版。

(三)坚持依法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为了维护和保证国家安全,不仅在思想认识上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其中法治方式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现代社会发展尤其是科技发展带来了诸多社会风险,从而形成风险社会,德国社会学家贝克认为:“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13〕[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9页。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现代社会处于“文明的火山上”,社会风险呈现出全球化趋势且每个人都不可避免。我国虽然不能说现在已完全处于风险社会的状态,但各种社会风险的存在和叠加是毋庸置疑的,必须依靠法治的手段进行防范化解。“‘安全’作为法律上的基础价值,一直是法律所着力追求的目标,”〔14〕胡玉鸿:《论社会安全权》,载《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1年第2期,第66页。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法治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也是治理国家风险和社会风险的根本措施。任何共同体都不可能避免冲突发生,“法有助于形成有序而和平的国家和社会的生活过程。”〔15〕[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42页。

国家安全风险是社会风险中最为突出和最为危险的风险,是风险之中的风险,尤其需要通过法治的方式进行防范和化解。习近平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16〕习近平:《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载《人民日报》2019年1月22日,第1 版。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具有预防和调整功能,因此,法治既是防范国家安全风险的先着,也是应对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挑战的依托。习近平非常重视并多次强调要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和矛盾,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17〕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34页。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依法化解各类风险和矛盾,做到处置依据和程序合法合规、处置结果可预期,”〔18〕同上注,第255页。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19〕同上注,第273页。因此,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建设。习近平指出: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20〕《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4页。而且,随着当代社会风险的不确定性越发增强,法治在防范化解风险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越发重要,“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21〕《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22〕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0页。

(四)保证国家安全是党和国家的头等大事

维护和保证国家安全意义重大,习近平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明确指出,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里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23〕《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页。习近平强调,我们党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民族危难之时,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有着刻骨铭心的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对发展和安全高度重视,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国家安全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国家安全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各重要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健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保持了国家安全大局稳定。〔24〕参见习近平:《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载《人民日报》2020年12月13日,第1版。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家安全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十分紧要。”〔25〕《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6页。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习近平指出:“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26〕同上注,第8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18次提到“国家安全”,55次提到“安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中15次提到“国家安全”,66次提到“安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24次提到“国家安全”,61次提到“安全”,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和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重视。保证国家安全是党和国家的头等大事,意味着保证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应是我国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头等大事,这一理念已体现于一系列党的重要文件之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完善重要领域国家安全立法,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因此,依法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不断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是维护和保证国家安全、保障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以及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

二、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根据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形势以及保障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需要,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国国家安全观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当代中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习近平在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阐述了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以及必须处理好的五对关系。五大要素就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27〕《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页。五对关系就是“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28〕同上注,第5页。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内容,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坚持和把握五大要素是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根本要求,正确处理好五对关系是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的重要原则,“‘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使得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一个有着严密内在逻辑关系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29〕郭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创新》,载《人民论坛》2017年第29期,第40页。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此进一步强调坚持指出:“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3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9页。

国家安全观念起源于二战后的冷战思维,敌对的两大阵营都将对方看作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从而形成了关于国家安全二元对立的线性思维,威慑理论、均势理论等维护国家安全的学理基础。此时的国家安全主要包括对外安全、主权安全、军事安全、领土安全、国防安全、军事安全等基本要素,各国纷纷重视维护这些领域的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超越了西方传统国家安全观念,“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现实主义安全观、新自由主义安全观、建构主义安全观等西方国家安全理念无法比拟的优势。”〔31〕周叶中、任澎:《论中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主要特色》,载《武汉大学学报》2021年第5期,第47页。由于新时代国家安全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安全的内容和要素需要重新定位和考量,树立总体国家安全的观念则成为客观的现实要求。我国国家安全观经历了从传统国家安全观到新国家安全观再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转变,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和发展了新中国成立之后几代领导人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习近平指出,“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要跟上时代前进步伐,就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旧时代,需要摒弃冷战思维,创新安全理念,“我们要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我们要摒弃一切形式的冷战思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32〕《习近平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重要讲话》,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第1版。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把握新时代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的基础上形成的新国家安全观,是从保障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大视野、大格局出发确立的新国家安全观,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中。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为什么要保证国家安全、实现什么样的国家安全和怎样实现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系统思维,进行理念创新,构建大安全格局,习近平指出:“改变维护传统安全的思维定势,树立维护国家综合安全和战略利益拓展的思想观念。”〔33〕习近平:《准确把握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 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军事创新》,载《人民日报》2014年8月31日,第1版。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特征和思想主旨就是其总体性,这不仅丰富和拓展了国家安全要素的涵摄范围,而且形成了这些因素之间相互联系、内在统一的系统结构。总体国际安全观统合了传统的军事、政治等安全因素和非传统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安全因素,将诸多非传统国家安全纳入体系,形成了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总体国家安全结构体系。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统筹发展和安全既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34〕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8年4月18日,第1版。发展和安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统筹兼顾发展和安全,“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35〕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424页。一方面,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国家安全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国家安全和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前进。“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不能不顾人民群众福祉和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36〕《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60页。另一方面,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经济社会得到发展,国家安全才有坚强的后盾,因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37〕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第2版。没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就得不到保障。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列专章作出战略部署,突出了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这是由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决定的。发展和安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果安全这个基础不牢,发展的大厦就会地动山摇,所以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关系。要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既通过发展提升国家安全实力,又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思路、体制、手段创新,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全面提高国家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38〕习近平:《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载《人民日报》2020年12月13日,第1版。

(三)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习近平指出:“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39〕同上注。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作为党和国家重要战略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全面的指导作用,是整个国家安全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也是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习近平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40〕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5页。总体国家安全观彰显了极为重要的国家安全法治价值,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既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保障,“不同时期国家安全观有着各自侧重,它们指引相应时期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和国家安全工作具体方向,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41〕杨宗科、张永林:《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道路七十年探索:历程与经验》,载《现代法学》2019年第3期,第12页。在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的挑战,“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一定会在立法体系科学化、执法能力提升、司法公正权威、全民守法防护等方面不断深化拓展《国家安全法》的研究领域。”〔42〕肖君拥、张志朋:《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四十年:回眸与展望》,载《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第1期,第39页。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的法治观”,〔43〕卓泽渊:《法治化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载《人民法治》2017年第5期,第84页。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已经得到贯彻和体现,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该法在界定国家安全的概念中就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在国家安全范围设定中更加充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的涵盖范围大幅度拓展和延伸。以往的国家安全立法只侧重于打击间谍犯罪行为,我国1993年的《国家安全法》只是把国家安全事务限定在政治、军事等领域,新《国家安全法》则将安全事务的范围拓展到人民、政治、经济、军事、国土、生态、资源、文化、粮食、社会、网络、信息、科技、核、海外利益、国际、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极地等领域的安全事务。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而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制度保障尤其是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44〕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63页。“经济快速发展”是“发展”的奇迹,“社会长期稳定”是“安全”的奇迹,这两大奇迹的创造和实现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下取得的。习近平强调,“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45〕《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01页。《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本精神。

三、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总体进路

习近平通过论述完善国家安全的领导体制以及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的建设,阐明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总体进路:“健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政策、强化国家安全能力建设、防控重大风险、加强法治保障、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等方面工作。”〔46〕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8年4月18日,第1版。中央政治局2015年1月审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战略纲要》,要求“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11月审议的《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指出:“要全面提升国家安全能力,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一)完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习近平要求“全党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落实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47〕《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载《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第1版。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绝对领导的法治化建设,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48〕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3页。为了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领导的制度化、法治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习近平亲自担任委员会主席。习近平指出:“国家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84-85页。习近平强调,我国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目的就是要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50〕参见习近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载《人民日报》2014年4月16日,第1版。

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施更为有力的统领和协调,“正确把握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牢靠安全保障。”〔51〕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245页。习近平要求,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要发挥好统筹国家安全事务的作用,抓好国家安全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着力在提高把握全局、谋划发展的战略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从而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履行国家安全职责的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52〕参见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8年4月18日,第1版。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成为我国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核心,对此《国家安全法》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二)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习近平指出:“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5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13页。为此,要加强保障国家安全的制度性建设,研究如何设置必要的“玻璃门”,在不同阶段加不同的锁,有效处理各类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推进科学立法工作,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要法治先行,当前要做好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等立法及相关法治保障工作。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强调,“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54〕习近平:《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载《人民日报》2020年12月13日,第1版。在总体国际安全观的指导下,我国不断加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55〕参见《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5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其中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生物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等。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指导、以专门立法为主干、以相关法律中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条款和内容为补充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在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习近平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56〕《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3页。国家安全工作要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我国未来加强国家安全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将国家安全立法放在推进重要领域立法的第一位,还对加强国家安全具体领域的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57〕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0页。

由于《国家安全法》是一个基础性、总体性法律,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还存在不足和空白之处,〔58〕如有学者提出:“由于国家安全领域立法需求急迫,立法条件有限,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国家安全法》有其合理性,同时也有局限性,因为《国家安全法》存在着与宪法以及民法、刑法等若干基本法律文件的协调性问题,存在着《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效果的实现问题,存在着法律解释上的困境。”参见杨宗科:《论〈国家安全法〉的基本法律属性》,载《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4期,第15页。需要建立健全具体的和配套的制度,不断开辟国家安全立法的新疆域,从而形成一套立足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适应我国所处战略安全环境,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党的重要文件对我国加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都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人才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重要领域国家安全立法、制度、政策。《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指出,要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健全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指出,要加强国家安全、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这些要求为我国未来加强国家安全立法指明了方向。

(三)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实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的严格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法律得不到贯彻执行和有效实施,再多的法律制度也无济于事。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迫切需要我们在加强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下更大功夫,使我们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59〕《带头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 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载《人民日报》2019年12月28日,第1版。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是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达致善治就必须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运用,只有不断加强国家安全的法治实施工作,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习近平对国家安全法治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为国家安全法治实施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保障,“要加大对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人才、法律、机制等保障方面的能力建设,更好适应国家安全工作需要。”〔60〕《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3页。同时,要关心和爱护国家安全干部队伍,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理解、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同心协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各地区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61〕参见同上注。习近平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使命,“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62〕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7页。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63〕《习近平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水平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载《人民日报》2020年11月12日,第1版。要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64〕参见习近平:《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载《人民日报》2019年1月22日,第1版。

习近平指出:“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为保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65〕习近平:《扎实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与时俱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5年5月20日,第1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与时俱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相关行政机关要严格执法,把依法行政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遵循,模范执行国家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司法机关要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不仅于法有据而且符合公平正义。近年来,司法机关将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司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工作成效显著,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每年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都有关于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成绩总结。

(四)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发挥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力量,深入开展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尤其是法治意识至关重要。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66〕《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4页。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组织和公民的法定义务,《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第76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是重中之重,他们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保障国家安全的中坚力量,要通过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国家安全依法治理的理念,并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要着力提高普通民众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目前人们对于基本的国家安全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等还比较欠缺,尤其是总体国家安全法治意识比较欠缺,对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为此,需要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国家安全法治的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增强宣传普及的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国家安全法治氛围。《国家安全法》把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法治化。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67〕《习近平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载《人民日报》2016年4月15日,第1版。

四、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维护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的国家安全。《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第二部分收入了习近平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十二个重点领域的重要论述,这些重点领域也是我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本文重点研究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五大要素、涉及七个方面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任务。

(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国家安全归根到底就是要让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指出:“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68〕习近平:《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载《人民日报》2020年12月13日,第1版。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维护人民安全与依法治国目标一致,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安全贯穿于国家安全法治保障的各个领域。随着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新冠疫情对人民的生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习近平指出,要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坚持依法防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69〕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69页。

维护国家安全是保障人民利益的需要,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完善和落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减少利益冲突。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70〕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6页。这一根本目的也清晰地体现于我国相关国家安全法律之中,人民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价值主体和力量源泉,保障人民安全权益是各项国家安全立法的宗旨和目的。《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了“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16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反恐怖主义法》第1条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网络安全法》 第1条规定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生物安全法》第1条规定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等。为了防止对人民权利的侵犯,《国家安全法》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二)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习近平指出,要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更加积极主动做好各方面工作。政权安全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地位安全,制度安全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安全。习近平强调,“共产党人的斗争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7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226页。“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72〕《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4页。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因此,我们不仅要防止“中等收入陷阱”,也要防止落入“西方化的陷阱”。“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没有反对党,不是三权鼎力、多党轮流坐庄,我国法治体系要跟这个制度相配套。”〔73〕同上注,第31-32页。治国理政,使人民安然有序,就要健全各项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显著优势。〔74〕参见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62-263页。

为了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一方面,必须通过制度尤其是法治的保障来维护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习近平指出,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75〕同上注,第273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76〕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6页。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以及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经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77〕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66页。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的执行监督,切实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三)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习近平指出,我们看问题要坚持一分为二: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基本面是好的,另一方面,我们也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创新能力不强是我国这个经济大块头的“阿喀琉斯之踵”。我国正处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阶段,这个阶段是各种矛盾的爆发期,“面临的矛盾、风险、博弈也前所未有,稍不留神就可能掉入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78〕《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89页。习近平强调,为了确保经济安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动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加强经济安全方面的法治建设。如金融安全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基础性制度,为此要“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79〕同上注,第97页。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指出:“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80〕《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页。我国的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创力还不强,“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导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81〕《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57页。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82〕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21年5月29日,第2版。加强科技的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科技的自主可控和自立自强,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创新活力。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要防范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创新添薪续力,但也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要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83〕习近平:《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 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载《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日,第1版。

(四)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国家安全的坚强后盾,全军要深刻认识军队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现在,虽然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和选择增多了,我们可以灵活运用、纵横捭阖,但千万不能忘记,军事手段始终是保底的手段。”〔84〕《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52页。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和纪律性,必须改变军队中比较突出的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善于运用法治的手段纠风肃纪,“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85〕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30页。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重要保障,“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86〕同上注,第132页。要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者要军法从事。

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的影响。习近平指出,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会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87〕参见《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06页。各种敌对势力一直企图在我国制造“颜色革命”,他们选择的突破口就是意识形态领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中我们没有任何妥协退让的余地。网络已成为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要充分发挥制度体制优势,坚持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88〕同上注,第117页。习近平要求,各级单位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

社会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社会安全涉及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诸多内容。我国进入了社会矛盾多发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较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很突出、处理起来很棘手的问题。〔89〕参见同上注,第134页。要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90〕参见同上注,第137页。要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只有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以国际安全为依托,才能有效维护国内安全。当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当今世界并不太平,恐怖主义、网络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新型犯罪等全球性安全问题愈加突出,安全领域威胁层出不穷,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91〕同上注,第248页。中国要发展就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环境, 中国不可能在一个乱哄哄的世界里发展起来,我们应该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营造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让和平的阳光普照大地,让人人享有安宁祥和。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安全威胁,合作安全、集体安全、共同安全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选择,要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要坚持法治精神,实现公平正义,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把法治应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92〕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3页。要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法行使权力,反对歪曲《国际法》。“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法律的生命也在于公平正义,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9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40页。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要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94〕参见《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33页。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

五、结语

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习近平对我国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指导思想、总体进路和重点任务等重要问题作了全面精辟论述,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完备、逻辑严密的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如何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习近平国家安全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指导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人民群众对法治、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以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问题为导向、以建设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目标为导向,不断加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的研究。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设置“交叉学科”门类,将“国家安全学”设为一级学科。国家安全法治是国家安全学中的主干学科和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关于国家安全法治的研究基础、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还比较薄弱,正因如此,习近平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对于我国加强国家安全法治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安全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9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第2版。在新征程上,国家安全风险将会更为剧烈,“中等收入陷阱”“西方化的陷阱”“颜色革命陷阱”“修昔底德陷阱”“塔西佗陷阱”等风险依然会长期存在,百年未遇之大变局带来的各种风险还会不断产生,恐怖主义、毒品威胁、重大疫情、自然灾害、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甩锅推责、极限施压、冷战思维、价值撕裂、长臂管辖等风险已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习近平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对于我国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治本作用、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道路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我们要以“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依法应对各种国家安全风险和挑战,不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为国家安全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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