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扶贫治理的时代逻辑与实践进路

2022-02-05 16:38冯洁
探求 2022年1期
关键词:粤东珠三角西北

□冯洁

扶贫及其治理,解决的是实然贫困状态的人与其寓身空间的向好发展问题,达成人民对美好生活由共同向往到整体实现的社会愿景。当代农民、农村及农业的贫困表征,表现为区域、资源、生境、机会、吸纳、外拓、内卷、观念、能力、合力等形式。“三农”领域的扶贫治理,转换理解后实质就是“三农”的时代发展及其治理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农村及农业,间接涉及城乡、区域等重大社会关系。由此,贫困治理的实践推进,与主体的具身因素、寓身(包括生存、生活及生态维度)空间及其所处区位空间的业态关系等构成逻辑关联。基于“三农”的扶贫治理,关涉诸如农民与工人之间的社会结构关系、城与乡的空间关系、农业与工业等产业之间业态关系的协调发展。“协调”强调事物之间的彼此契合、演化进程的动态平衡、整体与部分的相互建构、要素之间的关系恰当、内部结构的整体有机。“发展”着力目的的自觉实现。显见,协调发展既是社会所盼,也是时代所需。与之相对应,协调发展理念作为“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1](P91),蕴含“动态平衡性、兼收并蓄包容性、鲜明的人本性”等特征[2],凸显“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特色”[2],展现“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统一”[2]。“‘协调发展理念’的目标是发展,核心是协调,追求的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诚如“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4]所言,广东农村(主要集中在粤东西北区域)的扶贫治理与其实践推进,需要基于内生动力的自主激发、外源应力的自觉适应,增强社会发展的协调性,针对行为主体协作、区位空间联动与业态关系调谐等形成有意义的理论与实践解析。

一、广东农村扶贫治理的时代意蕴

世界历史时空维度上,际会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社会时空维度上,和合“两个百年”的时代境遇。显然,广东农村扶贫治理的实践推进,既内蕴特定的社会历史时空特征,同时又外接独特的世界历史境遇。

(一)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践回应

扶贫治理,旨在解决脱贫问题。区域性的脱贫问题,从机会空间维度分析,基于物质生产要素必须具备农业、工业等的产业发展机会空间;基于人的要素分析,需要具备持续的人员富集流动基础,以便于形成产业化的服务业;基于物质生产要素与人的要素的高质量纽结,才能促进区域性新兴信息产业的发展。广东作为典型的开放型经济大省,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上无论对内对外都谈不上是一个自成体系的闭环系统。对内而言,在经济影响力或者地理空间等维度上,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之间的区域特点、特色、特征与特性给人的印象显然是泾渭分明的,省内的农业及其人口与省内的工业、服务业、新兴信息产业及其人口之间的缺乏深层契合,相互之间的联动、纽结基础不扎实。因此,省内区域之间贯穿性经济发展要素不契合、不发达,联动因素不充分、联合机制不扎实。现有区域之间的经济互补或者相互支撑力量不足以从产业空间维度支撑粤东西北区域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向富发展。

面向国家层面省际的对外而言,基于传统视角,粤东缺乏全维化省际的交通联动优势,传统的客家文化优势也没有更好地发挥潜在作用,没有形成足够厚实的客家产业文化优势;潮汕文化的向外寻路发展优势没有足够充分地向内转化为更好的乌鸦反哺式发展,海洋经济的资源优势尚未完全转化为新型农业产业优势;粤西曾经的北运蔬果农业产品优势裹足不前甚至可以说螺旋式式微,向海经济、跨省经济潜质没有厘析到位、发展潜力尚待挖掘,特色工业的产业带动及辐射作用依然有限;粤北曾经的南北铁路交通贯通优势逐渐式微,曾经的轨道交通辐射优势因为新的交通业态已经不复当年;以粤北地市为基础的省内外之间区域性文化联动发展未成气候。面向世界层面国家地区的对外而言,文化层面除了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地理空间层面除了丹霞地貌等形成些微影响,粤东西北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生态层面给予世界层面的印象,尚难以像珠三角地区那样成为印象广东的世界级经济或者文化名片,粤东西北各自区域与珠三角地区之间的整体发展态势依然面临差距拉大的趋势。粤东西北难以在世界层面形成深刻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生态印象。由此,因为产业基础建设不良及人文印象不彰,一时难以形成足够厚实的以人员富集流动为基础的服务性产业。

综上,面向粤东西北区域性的扶贫治理实践,必须基于向内针对粤东西北各自区域之内以及省内区域之间、向外面向全国省际之间以及世界层面国家地区之间四维度,形成有效的、协调性的扶贫治理实践举措。协调性扶贫治理实践举措的形成及其动力的培植,在思维意识上首先需要形成基于广东省内整体观念、经济及文化大局观念,实践逻辑上需要基于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形成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地区之间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联动支撑、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换句话说,“协调发展理念解决的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但并非单纯是为了局部的发展,而是通过弥补发展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达到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均衡的发展”[3]。这样,才能更好地契合具体实际的实践逻辑维度上,解决好粤东西北区域性的扶贫治理实践问题。

(二)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求解

对于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地区之间全方位关系而言,刨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分析、基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及城乡关系二元性问题的分析方法,粤东西北的发展滞后问题属于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之间以区域为主体的城乡二元发展问题。显然,粤东西北区域与珠三角地区之间类城乡结构二元差异现象既表现为自然空间结构的地理差异,也表现为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发展差异,更表现为世界经济大潮、国家发展大势、经济政策主导、制度设置及机制导引下的机会差异。这既是广东扶贫治理实践的现实基础,也是其关键性问题。面对广东的区域性城乡二元结构现象问题,如何求解?首先需要厘析清楚广东区域性城乡二元结构现象的形成基础、背景、机理及过程。从内外因素所促成的社会发展合力角度分析,这是区域内部自身原因与其外部因素的合力作用所导致。面对世界经济发展大潮、国家经济发展大势及广东经济发展优势,粤东西北的工业、服务业及新兴信息产业等没有乘势而起,反之本身过去具有一定发展基础乃至特色优势、甚至满足自给自足需要基础上的一定数额农业产品可以对外供销,其曾经拥有的服务贡献及影响日趋式微。相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的发展大势,粤东西北区域的农业省内外地位及其影响力处于退化发展进行时,同期自身工业、商业、服务业及新兴信息产业无力形成驱动性突破,由此导致农业与其它产业之间双向迭代均效果不佳的发展困顿。这既是区域自身的发展定位、战略、思路及举措等缺乏长期发展规划,或者长期规划落实不到位,又或者缺乏足够的制度支撑、政策支持所限制;也是面对省内珠三角地区的发展态势及其竞争优势时缺乏发展自持力所影响;同时也是面对全国新兴农业发展大势认识不足、厘析不透、把握不准所导致。由此,形成不同于全国其它地区的“三农”发展难题。粤东西北区域的农业发展空间受资源条件、作业条件及产业生态环境的制约,即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土地资源基础、区域土地资源的集约化运行条件、广东经济地理环境以及省内农业产业价值观念等的影响,其农业的发展动力、社会发展驱动力及发展前景不甚乐观。甚至可以说,粤东西北区域的扶贫治理实践难度更大、挑战更强。因此,粤东西北区域的扶贫治理实践问题不仅仅是地方性的区域问题,同时也是广东的地方性问题,乃至是全国的整体性问题的广东缩影。显然,围绕粤东西北区域的扶贫治理实践问题,广东应该在价值观念体系、空间结构体系、经济结构体系、社会结构体系、制度政策体系、治理机制体系等层面,深层次思考上述区域“三农”问题对于广东乃至全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生态意义,平衡好粤东西北区域与珠三角地区之间地理空间差异、产业结构差异及产业机会差异,才能更好地推动粤东西北区域的扶贫治理实践的落实落细。显然,“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5](P60)但是,“强调协调发展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更注重发展机会公平、更注重资源配置均衡。”[6](P393)因此,首先,需要强化驱动粤东西北区域“三农”问题解决的制度供给机制的构建及形成;其次,扶持合乎广东地理空间实际的农业新兴产业的产业化发展;再次,基于农业产品的现代需要促进农民的农业意识现代化、农业产品的绿色有机化发展,形成以质取胜的路径优势;最后,推动承载传统中国农业文明的文化乡愁载体建设。

(三)产业协调发展的空间建设

产业协调发展的空间建设问题,需要实现外力刺激调动与内生动力培育相结合。“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7](P13)。基于经济领域内生动力的自觉调控与外源压力的自觉适应的共同作用,无论农业还是工业、服务业、新兴信息产业等其它产业均需要从自发转向自觉的协调发展。这是因为无论农业还是工业、商业、服务业及新兴信息产业,其发展需要相应的产业资源要素加以支撑才能更好地持续发展。同时,结合扶贫治理实践的社会需要,从经济、政治及社会等层面的自觉协调发展维度,思考产业协调发展与粤东西北的扶贫治理实践之间的双促进关系,既需要围绕不同区域之间的不同产业的分布式发展做好协调,也需要围绕同一区域内部不同产业的结构及其构成比例,能够根据区域内部特性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因此,从产业发展空间维度厘析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性问题,基于扶贫治理实践需要而优化产业协调发展的空间建设,既有利于脱贫向富发展目的的达成,也有利于产业业态安全体系建设的优化。这是因为:重视产业业态安全体系建设,优化产业空间、调整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培植产业生态等顶层设计及建设是规避经济社会发展风险的基础性工程。产业业态安全体系建设,既涉及产业内部又包括产业之间的区域安全协同建设问题。

回到粤东西北区域的扶贫治理实践问题,之所以存在产业扶贫的实际需要及现实可行性思考,是因为:地方现有产业结构及其空间布局不合理问题,将制约广东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反思粤东西北区域现有的产业业态,农业基础不牢、工业型态不全、服务产业空间狭小、现代产业发展迟滞。因此,粤东西北区域现有发展基础难以承载区域内大规模的扶贫治理任务要求。需要在更高层面实现整合性的产业扶贫治理实践,以此通过区域内产业的协调发展培育内生性动力、通过省内经济政治及社会主导力量形成自上而下的脱贫向富发展推动力、通过区域之间横向平面的产业契合形成外源性协同力,以此通过产业的协同发展带动粤东西北区域扶贫治理实践的产业化推进。鉴于粤东西北区域现有产业基础及生态,基于产业扶贫的治理实践,一要重视粤东西北区域特色农业的基础性作用;二要发展区域特色工业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区域契合效应;三要基于特色农业及特色乡村文化形成特色服务业的突破性发展;四要基于新兴信息产业的物质基础及资源要求,因地制宜承接珠三角地区新兴信息产业的分布式延伸发展需求并转化为有效的区域化、本地化业态。

二、广东农村扶贫治理的行为主体协作

实现扶贫治理实践主体的多元协同、多维联动,“着力构建好切实可行的协同角色认知机制,科学管用的协同理念引领机制,高效运转的协同行为优化机制,务求实效的协同能力提升机制,统筹兼顾的协同利益平衡机制,全面有力的协同文化培育机制”[8],以此助力多元主体之间扶贫治理实践合力效应的形成。

(一)主导主体、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间治理实践的观念契合

扶贫治理实践合力的形成,既是现实性的实践需要,也是应对主体力量有限性的必然选择。“协同发展是指不同资源主体之间相互协作,促使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最终实现共同发展。”[3]可以这样说,其一,暂时无力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脱贫向富发展的贫困农民主体,需要社会扶贫济困力量的积极嵌入,实现贫困主体内在脱贫向富动力与扶贫主体外在济困推力的有机纽结,完善内因与外因的契合,才能更好地助力贫困主体的脱贫向富发展。其二,直面复杂的扶贫治理实践任务,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合力,才能真正回应社会所预期的扶贫治理实践效能、效率、效果及效益等的问题。龚晨关于“提高脱贫攻坚行动参与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作为治理贫困的可持续战略”[9]的观点,强调“贫困治理必须依靠多元治理主体的共同介入”,实际上是意识到“积极发挥多元化力量的合力作用”对于扶贫治理实践的重要社会价值。换而言之,对于扶贫治理实践的推进,观念障碍或者冲突是实现行为一致性的认识鸿沟。为何如此认识?思想内容及其方式是行为的内隐边界,行为内容及其方式是思想的外在表征。观念在问题解决维度上体现主体的能动性,与之相反的问题障碍维度上则表现为主体的主观障碍。这是因为观念障碍或者冲突背后隐藏价值认知冲突。主体间唯有形成价值共识,实现扶贫治理实践的主导主体、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之间的观念契合,才能消解因为潜在的观念障碍或者冲突而导致“削足适履”式扶贫治理实践。扶贫治理实践的主导主体、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之间的观念契合度越高,其扶贫治理实践行为的一致性越高,所形成的扶贫治理实践合力越强。显然,观念契合是推进扶贫治理实践的意识基础。

(二)施力主体间治理实践的行为契合

扶贫治理实践的施力主体因为源自不同产业、行业、专业以及社会群体、组织等领域,同时参与扶贫治理实践的具体个人因为独特的成长发展背景。因此,可以说施力主体是多元的。基于自身能力胜任及预期目标有效达成的实践逻辑,源自不同领域的施力主体秉持不同的扶贫治理实践认识,其扶贫治理行为或许更倾向于自身能力胜任及专业擅长的领域。由此,因为施力主体的施力向度及其实现内容之间存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的特异性。因此,其扶贫形式及内容表现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也容易引致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短板效应。也因此,因为施力主体的观念、向度、目标、能力与实际扶贫治理实践任务及需求之间的不一致,导致扶贫治理的实践任务及需求与问题解决能力之间产生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故而,实现施力主体间的扶贫治理实践行为契合,着力形成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等的协同效应,对于扶贫治理实践合力的形成尤为重要。

(三)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间治理实践的心理预期契合

人的观念贫困、能力贫困,往往迟滞其生境贫困、机会贫困的化解。这是因为:不是人的行为的直接结果影响人的行为,而是人关于行为目标的心理预期影响其现实的行为。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之间有没有扶贫治理实践的共同意愿,实际上表征人际之间价值观念的统一程度问题。因此,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之间关于扶贫治理实践的心理预期的契合程度,将直接影响两者之间行为向度的一致性程度以及扶贫治理实践效果。实际上,对于扶贫治理实践的推进,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之间总是存在能给的与想要的的特异性分歧,甚至围绕能给的与想要的问题形成现实利益性的博弈心理。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关于扶贫治理实践目标达成的心理预期之间的实质性分歧,是导致扶贫治理实践难以有效推进的关键。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在扶贫治理实践问题上的心理预期的一致性程度越高,越是能够促进特定扶贫治理实践活动的推进。缩窄这种特异性分歧有两种向度:其一,从扶贫治理实践的应力主体维度,降低想要的心理预期及其目标达成程度;其二,从扶贫治理实践的施力主体维度,增强供给侧能给的满足程度。在降低想要的与增强能给的两个维度同时发力,使之相向缩窄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之间的心理预期分歧,实现施力主体与应力主体间治理实践的心理预期契合,可助力扶贫治理实践的推进。

三、广东农村扶贫治理的区位空间联动

广东虽然一直位居传统经济大省、乃至强省之列,但其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存在核心区位与次发展区位差异意义上明显的二元化结构现象。《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突出广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最急需、最关键的领域和环节,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区域定位。提出珠三角核心区引领带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点提升、粤北生态区优化发展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战略支撑[10]。由此,基于产业扶贫解决粤东西北区域的发展问题,成为厘析广东农村扶贫治理实践问题解决的理论理路可行性、实践进路必要性的潜在框架。

(一)核心区位的辐射及传导

核心区位的经济活动,随着其发展压力的渐増及延展意愿的形成,其对于其它区域的经济辐射及传导功能只要引导利用及发挥得当,基于其的产业扶贫潜力可以转化为实质性的区位产业扶贫治理实践行动。这一产业扶贫治理策略的建构逻辑及其合理性,可从美国学者沃尔特·艾萨德(Walter Isard)区位与空间经济理论得到一定程度的理论佐证。沃尔特·艾萨德早在1956年出版的《区位与空间经济》等学术论著,基于区域发展演化的一般过程,把投入与产出的地理分布、价格与成本的地理变化引入一般均衡理论的分析框架,进而提出关于区位与空间经济的一般理论[11](P135)。沃尔特·艾萨德的区位与空间经济理论整合传统一般均衡理论、产业区位理论、市场区位理论、土地利用理论、贸易理论及城市结构理论等关于问题的解释框架,将区域空间内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其理论解析框架,从理论与方法维度奠定区域科学基础,推动形成区域科学与现代空间经济学。

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进程中,诸如经济资源的投入与产出的地理分布特性、产品价格与成本的空间变化特征等所蕴含的空间格局及其相互关系,既明显又突出。换言之,广东的区位与空间经济现象尤为突出。借鉴沃尔特·艾萨德的区位与空间经济理论,珠三角地区作为广东经济的核心区位,其空间经济因为自身内生延展动力及资源成本压力的边际效应,其经济活动由核心区位向其外延边界辐射的潜在意识及意愿,既是潜隐的又是强烈自发的。但是这一潜隐的向外延展行为能否转化为显性的经济活动行为,受到诸如投入与产出、价格与成本之间均衡问题、产业区位、市场区位、土地利用、内外贸易及城市结构等要素的有力牵引。理论上说,鉴于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区域之间历史性形成的区位与空间型态,尤其是区域空间层面的经济差异,结合借鉴沃尔特·艾萨德的区位与空间经济理论所形成的启示,基于广东的区位与空间经济联动逻辑及机制的分析,可以助力广东农村贫困治理实践的系统、持久推进。

可以说,结合粤东西北区域农村扶贫治理的客观需要,如何在社会主导力量的自觉引导及产业政策的主动导引下,将珠三角地区作为核心区域经济活动的辐射影响力转化为对粤东西北区域经济的辐射传导力及发展带动力,从产业扶贫维度促进广东农村扶贫治理实践的推进,对于实现广东经济社会的协调及均衡发展作用突出、意义重大。

(二)后进区位的吸纳与配位

在可以预想的范围,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结构及其合理性,决定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远景质量及其发展成本,全方位提高包括粤东西北区域在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竞争力,才能更好实现广东经济社会的协调化、均衡化发展。作为次发展区位的粤东西北区域,作为广东省内扶贫治理实践政策的主要受纳区域,各自应该并且客观需要以适当的战略发展规划,主动配位吸纳源自珠三角区域的经济辐射带动及传导影响力。以此,方能主动摆脱后进区位的博弈性发展问题。

此外,基于区域与空间经济理论的厘析,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超越现有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区域之间“城乡”“二元化”的经济空间结构,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区域涵育广东经济生态的内涵式发展,由主向次、自中心向外围辐射、延展核心区位的经济影响并形成梯次性的经济生态,有效延展出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建基于粤东西北区域的高质量经济空间,进而以建设新的高质量经济空间为牵引,带动粤东西北区域的扶贫治理实践的有效推进。

因此,大方向围绕基于区域与空间经济理论的解释及广东经济社会的协调、均衡发展需要,小目标围绕基于粤东西北区域扶贫治理实践目标的有效实现,借鉴区位与空间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基于对区位与空间经济的动态演化逻辑的科学理解,科学认识粤东西北区域与珠三角地区之间空间与区位层面的经济社会关系,合理认知粤东西北区域与珠三角地区之间区域与空间经济资源的配置关系、区域性的经济空间结构及社会结构、区域经济分化整合发展的空间结构与功能等的问题。由此,优化粤东西北区域的空间经济资源配置,引导经济后进区位配位适应核心区域的经济空间延展需求,合理吸纳利于区域发展的经济动力资源,以实现面向粤东西北区域的可持续性产业扶贫目标。

四、广东农村扶贫治理的业态关系调谐

产业之间的业态关系调谐,可以从产业扶贫维度助力广东农村扶贫治理取得新的进展。但是,因为粤东西北区域与珠三角地区的区位与空间经济特性确有不同,如何基于区位与空间经济特性的合理认识,形成区域及产业之间的互补联动与错位优势调谐,尚需做出必要的厘析。

(一)珠三角产业空间与粤东西北农业空间的互补联动

“坚持珠三角引领带动、粤东粤西重点提升、粤北生态优化,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0]。相对于粤东西北农业空间的区域属性鲜明,珠三角地区产业空间的工业、服务业及新兴产业等的特性、特色与特点明显突出。因此,围绕粤东西北区域的农业产业属性,与珠三角地区工业、服务业及新兴产业特性之间的区域、产业协调发展问题,持续构拟基于广东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需要所需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因地制宜实现区域之间的互补、产业之间的联动,实践层面回应及化解“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11](P118)挑战,即实现珠三角地区产业空间与粤东西北农业空间之间的互补联动。这样,既可以满足广东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需要,也可以回应粤东西北区域实现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同时也可以延展珠三角区域的经济空间。

借鉴叶森关于“产业联动的空间尺度及区域产业联动”[12]的问题分析方法,实现区域及产业间的互补联动,既包括实现粤东西北区域与珠三角地区之间、也包含区位优势农业与区位优势工业、服务业及新兴产业之间的互补联动。这种涉及区域之间、产业之间的互补联动,仅仅单纯依靠经济领域的内生动力,缺失政府层面主导力量的积极牵引、社会领域的组织协同以及文化领域的有机纽结,难以高质量、快速度、系统化形成互补联动效应,甚至于互补联动的显性化发展难以形成。针对这一问题,基于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区域之间协调发展机制的完善、促进产业发展、市场格局、交通基础设施及文化产业等的一体化构拟,以此方能实现珠三角产业空间与粤东西北农业空间的互补联动。

(二)粤东西北农业空间的错位优势调谐

粤东西北区域的产业基础重在农业,三者之间虽同属农业产业特性较为鲜明的区域,但其农业特性因为地理空间的环境特性而又各自存在一定的比较优势。农业的错位优势或者比较优势能否形成并转化为产业优势,既关系到广东农业产业对于其工业、服务业及新兴产业等能否起到有力支撑及协同、联动发展的作用,同时也关涉到广东农业特色化、产业化、系统化发展格局的构建问题。

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点提升立足区域资源与产业优势,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主攻方向,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联动走廊。粤北生态区优化发展,坚持生态保护屏障的区域战略定位,以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大城市、大市场[10]。

不同区域之间的农业错位发展问题,既是广东农业经济层面实现跨区域空间经济的调谐发展,也是广东整体产业经济层面实现跨区域及跨产业空间经济的调谐发展。所谓调谐,是借助有效的外力机制使事物之间发生或形成谐振状态的行为或者过程。因为农业对于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性功能及作用,粤东西北区域农业经济空间不是搞非“零”即“一”的、而是坚持非“零”优“一”的错位优势调谐发展。至于什么是粤东西北区域农业经济空间各自的“零”或者“一”,应有由其传统的农业经济基础、各自地理环境的空间特性及其目前的农业产业潜在优势,以及承托珠三角地区产业延展需求的条件与能力等要素共同决定。

简言之,扶贫实现的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由共同向往到整体实现的发展问题。这当中的人民及其发展问题,包括由贫困状态转为整体向好发展的农民及其所寓身的乡村、农业发展问题。发展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和理念。扶贫的转换理解就是解决人、人所寓身的空间及其所依托的产业的发展问题。质言之,关于行为主体协作、区位空间联动及业态关系调谐等问题的有效求解,能够实质地助力广东农村扶贫治理的实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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