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工作的探索实践及建议

2022-02-12 22:44陈淑梅韩媛媛
中国食品 2022年1期
关键词:社会公众谣言科普

陈淑梅 韩媛媛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显示了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

随着“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在认真落实总书记的部署,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信息: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387366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检出不合格样品147721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31%。

不过,在如此严格的食品安全治理背景下,依然会不时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迅速发酵成社会热点话题,比如济南大润发超市售卖过期肉、杨国福遍地老鼠屎、河北养羊大县又见“瘦肉精”等。虽然这些只是偶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但消费者却因此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失去信心。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社会公众缺乏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面对食品安全负面信息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得不到权威机构及时的解决回应,就会产生恐慌心理,进一步推动负面信息的传播扩散,引起比较高的关注度,形成大的舆情,从而加重社会公众对食品的不安全感。因此,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让社会公众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就显得迫在眉睫。笔者结合自身从事食品检验与基层食品监管的工作经验,在各方的支持下,利用自己掌握的食品专业知识探索了适合基层的食品安全科普方式,现在加以总结,并对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一、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几大渠道

1.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比如微信群、QQ群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我们可以建立专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微信群、QQ群,邀请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及关注食品安全的群众进群,在群里开展“如何吃得更安全”系列宣传,分享食品选购、日常饮食营养搭配、食物中毒预防等方面的知识。也可以依据季节、节日特点,不定期发布有针对性的消费提示;针对社会热点进行辟谣、解释;邀请从事食品行业的经营者分享食品识假辨假知识;邀请专家、学者线上解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开展科普宣传,澄清不实传闻,发布消费警示,妥善应对诸如“草莓检出乙草胺”“葡萄无核是加了避孕药”等舆情风波。

2.在对食品从业者开展培训时加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生产企业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源头,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了,食品质量就更有保障。因此,企业在对生产从业人员进行工艺流程、标签标识、产品检验等方面的培训时,可以分享“食品论坛”等一些公众号的文章,以案说法,让他们掌握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除了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也十分重要,因此应对餐饮从业人员开展关于“减盐减油减糖”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向他们讲解食品营养知识和操作规范。

3.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育教育。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身体健康素质是家庭、学校共同关注的重点。针对青少年营养需求和消费习惯,学校可以编写相应的科普宣传材料,发放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让他们学习相关的食育知识,从而为学生提供符合他们年龄阶段的餐饮食品。比如,应该少提供重油、重辣的菜品,多提供新鲜蔬果、富含蛋白质的菜品等。

4.利用工作窗口为群众解答食品安全方面的解惑。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以引导前来办事的群众到窗口免费咨询食品安全方面的困惑。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发现,群众对保健食品及食品标签的咨询较多,为此我们可以准备食品安全知识“明白纸”,介绍诸如保健食品的食用禁忌、食品营养成分、关注食品保质期等小知识,供群众随时取用。

笔者通过组织科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一系列活动,提升了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知识水平,让他们能够在日常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更加专业、规范,从源头保证了食品安全。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素养,让他们在日常的消费过程中能够更加理性地选择食品,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感,渐渐形成了全民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很好地配合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两年内辖区暂未发生食品安全类投诉。

二、科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科普对象的接受性问题。笔者在工作中發现,消费者对于实用性的食品安全科普信息兴趣浓厚,对于理论性较强的知识关注度偏弱,这就要求我们在准备科普材料时要更加贴近生活,要接地气,多发布一些群众“一听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的信息。

2.科普写作对作者的理论知识水平要求较高。食品类的科普文章具有科学性、严谨性,需要写作者掌握食品工艺、营养搭配、消费习惯、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的食品知识,这就要求写作者要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

3.基层监管人员时间、精力不足。基层监管人员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尤其是机构改革之后,工作量进一步加大,因此仅依靠某个人的一腔热忱进行食品安全科普是比较难的。这就需要从制度体系的构建方面想办法,让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进来,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食品安全、科普正确知识的氛围。

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的相关建议

1.设置专门的科普岗位。目前,市场监管、疾控、科协等部门都负有科普宣传的职责,但是没有哪个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科普专岗。食品安全谣言五花八门、层出不穷,需要及时、准确的解决和回应,否则会形成大的舆情。因此,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必要设立专职的食品安全科普岗位,在谣言四起时及时回应时下热点,营造健康、和谐的食品安全舆论环境,保障科普的效率和质量。建议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创新科普机制、完善科普团队组织架构等途径,促使专业的人才在食品安全科普岗位上发挥才能,促进食品安全科普先行,提升科普响应速度,在化解食品安全谣言的同时发布正确、规范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素养,培养社会公众用自己的知识和思维去辨别真假。

2.善于利于新媒体手段高效、快速地传播科普知识。随着近几年短视频的流行,抖音、快手、头条、视频号等成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新载体,为此,相关部门也应在各平台开通账号,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素养。此外,拍摄微电影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也是一种尝试。将科普知识与电影艺术巧妙地结合起来,将较晦涩的理论知识转化成易于理解的画面,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播放,能给观众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基层食品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缺乏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风险辨别不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等问题,这就导致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不规范的操作,甚至以次充好、制假售假。为此,食品企业应该邀请专业人士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食品安全培训,督促他们规范操作;通过开设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让他们知法懂法,同时可以培养内部“吹哨人”,从源头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4.社会公众自觉提高食品安全素养。现在的食品谣言往往打着“中科院”“**专家”“**权威部门”之类的名义,然后再起个危言耸听的题目:“这些东西一定不要再吃了”或者“注意!吃这些东西会致癌”,从而导致社会公众非常容易就上当。事关自身及家人健康,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但是我们也不能人云亦云,不管什么信息都盲目相信。俗话说:“谣言止于智者”,社会公众应提高对网上各种食品安全信息的正确判断能力,不要盲目传播此类谣言。比如,可以多关注政府相关部门在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多关注公认的科普专家和机构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接收正确的食品安全知识,消除知识盲区,成为“明白人”,只有这样才能在遇到类似谣言时不再被忽悠和蒙骗,让谣言没有生存空间。

总之,食品安全的治理有赖于多元主体的参与,要坚持共治思维,综合施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要诚信守法经营,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素养,科学、理性地选择食品,倒逼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媒体(包括自媒体)要以专业的态度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安全的事实真相;政府监管部门在落实监管责任的同时还要强化服务职能,向社会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科普教育。相信在不远的将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会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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