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2022-02-14 01:22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司法警察就业指导司法

程 芳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政治理论教研室, 乌鲁木齐 830002)

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强调:“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人民警察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1]这为我国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

司法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个警种。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狭义的司法警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执行特定任务的警察;广义的司法警察也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含监狱警察、戒毒警察等。本文中司法警察主要是指广义的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作为我国司法行政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肩负着培养专业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后备力量的使命。因此,加强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对适应我国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促进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司法警察职业能力的构成

职业能力是人们能够胜任或者从事某种职业的心态、知识、技能等多种素质综合作用所表现出的能力。司法警察职业能力是指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这一职业并胜任监狱、戒毒工作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国外学者对司法警察院校职业能力培养方面的研究更多与公务员能力培养研究相结合,多为职后教育研究,很少涉及司法警察类职业院校教育。由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在司法警察院校职业能力培养方面,国外可借鉴的资料较少。国内学界不同学者对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提出了不同观点。邢娜[2]认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适应能力不能仅着眼于一般职业适应能力,还需要着重培养思想政治素质、责任意识、综合职业业务素质等特殊职业适应能力。梁胜[3]将司法警官职业能力概括为一般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业综合能力。张怀重[4]认为司法警官职业能力应该以“政、法、警、文、专、训”为主要内容。姜家雄和杨徐君[5]强调司法类警察职业能力的建构和培养应该主要立足政治性、法律性、教育性、强制管理性四个方面。

基于现有司法警察职业能力研究成果,结合当前我国司法行政行业需求以及监狱警察、戒毒警察的职责使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本文将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概括为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五个方面。政治素质方面突出忠诚警魂培育,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以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首要政治任务,让学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从源头上确保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纪律作风方面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制度,保持规范严谨的学习、训练和生活秩序,着重培养学生令行禁止、英勇顽强、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警察职业精神。专业能力方面培养面对背景复杂、思想行为表现复杂、语言文化和价值观差异大的各类人员时所需具备的严格执法、教育改造、安全防范、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信息搜集处理和实战应用等业务能力。方法能力方面培养司法警察职业思维习惯和方法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从而使学生适应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能力方面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心理调节能力、有效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使学生能够胜任复杂、繁重、艰巨的司法警察工作。

二、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司法警察职业能力除了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和养成之外,学校的教育和训练是重要的培养途径。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作为司法警察队伍的新鲜血液,其职业能力的培养质量对司法警察队伍职业能力提升有重要影响。本文通过调查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效果调查

1.样本情况

本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两种方式。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现状调查问卷》和《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现状访谈提纲》。问卷包含学生基本情况、对所学专业和职业的看法、学校职业能力培养等三个方面的29个问题[6]。访谈提纲针对在校学生、在校教师、两局系统(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下同)在职干警设计了不同的访谈问题。在校学生访谈提纲包含培养内容、培养方式、满意度三个方面的7个问题;在校教师访谈提纲包含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效果三个方面的5个问题;两局系统在职干警访谈提纲包含合格的司法警察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培养效果、培养建议三个方面的7个问题。

本次问卷调查主要在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进行,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97份,有效回收率为99%。调查组还对20位学校教师、10位两局系统在职干警、20位学生做了访谈,弥补了问卷调查的不足。样本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学生样本基本情况

2.调查结果分析

关于学生在校学习情况,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的学习态度比较认真,学生在校期间学习30门左右课程,学生考试及格率比较高,并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储备量比较满意。在遵守纪律方面,学生日常学习生活都能遵守学校警务化管理的要求,纪律意识整体高于普通院校学生。在体能训练方面,90%的学生能保证每天训练半小时及以上,学生身体素质普遍较好。在心理素质方面,大部分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较好。在警务技能方面,大部分学生能够熟练操作警械和防护装具,积极参加执勤和安保工作,95%的学生都能参加专业顶岗实习,且实习成绩合格率在98%以上。在沟通合作方面,73.1%的学生能够有意识地锻炼与人沟通的技巧,89.9%的学生能够努力融入集体,与大家协同作战。

关于用人单位即两局系统在职干警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评价,90%的受访干警对学生职业能力表示非常满意,认为能满足司法行政行业要求。受访干警反馈,无论是在顶岗实习期间还是毕业后入职两局系统参加一线工作,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相较于普通院校学生适应能力更强、纪律意识更强、执行力更强,能更快适应司法行政一线工作环境,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时期,学生能较好适应监管场所长期封闭的工作环境,离职率低。总体而言,通过“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警务化管理方式,大部分学生能够习得符合司法行政行业需求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养。

(二)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也发现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教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教师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进而影响学生司法警察职业能力的培养。学生对教师教学水平的满意度情况如表2所示,13.1%的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非常满意,46.8%的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满意,35.0%的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比较满意,5.1%的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满意。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相对满意,但是非常满意的人数较少,不满意的也存在,说明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调查和访谈发现,学校教师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年轻教师一毕业就进入学校,没有参加过行业锻炼,进入学校后也很少接受课程教学的系统培训。由于再教育、再学习机会少,加之社会实践经验、教学经验缺乏,很多年轻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教学方式单一,以理论讲授为主,理论联系行业实践少,教学方法缺乏创新,这就导致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进而影响到学习的效果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表2 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效果满意度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有待加强

司法警察职业能力的实战性特点,决定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重视实践教学,健全与用人单位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实验、实训、实习、实战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7]。表2显示,大部分学生对课程设置较为满意,但是不满意的学生占比也不低,达到了15.6%。在问及对课程设置的建议时,学生建议增加实训课程的比重。访谈发现,约90%的教师和80%的干警认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比较高,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说明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践教学实操性不强,不能全面、系统、有效地将理论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实践教学活动的形式单一,除顶岗实习外,学校的实践课活动仅局限于校内的模拟法庭、讲座、竞赛、案例介绍等,教学仍然偏向理论知识讲授,使得实践性教学缺乏吸引力和有效性;二是学校有限的模拟法庭、社区矫治实训室、心理咨询室利用率低,难以发挥其功能,与监狱、戒毒所、司法局等单位协作不足,“校—局(所)”合作育人模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影响了学生警务实战能力的培养。

3.对学生存在“重管理、轻教育”问题

“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基本方针,使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形成鲜明的警务化管理特色。关于警务化管理,80.1%的学生持满意态度,19.9%的学生持不满意态度。究其原因,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制度,出现了对学生“重管理、轻教育”的现象。学校警务化管理主要由学生科、班主任、学生会三级管理部门组成。学生科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实施由学生会执行,管理非常严格,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也比较严厉。细化单一的量化管理方法,一方面使学生把大量时间、精力消耗在应对内务整理、警容风纪等日常检查中,没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影响学习的效果;另一方面使学校只注重对学生外在行为的评估,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教育和引导,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及良好持久行为习惯的养成。

4.学生职业规划缺乏针对性

学生的职业规划能力和就业能力是司法警察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校对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学校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但课程侧重于理论知识讲授,对学生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缺乏针对性。二是师资队伍专业性不强,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没有专业的教师,承担这门课程的教师主要是思政课教师,他们没有参加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系统学习和培训,授课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教学形式单一,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授课形式主要是理论讲授、案例分析等,不能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难以通过课程提高学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

三、提升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培养对策,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水平。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能教善战的专业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教师的水平和素质会对教育质量产生重要影响[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按照“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要求,打造一支能教善战的专业教师队伍,是当前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面临的时代要求。首先,加强教师培养培训。针对年轻教师课程教学系统培训缺失这一情况,学校应组织开展课程教学系统培训,提高年轻教师的课堂教学基本功。针对老教师,应多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能力、学科前沿动态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老教师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优化课堂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效果。其次,加大教师行业锻炼力度。鼓励广大教师深入司法行政行业一线进行实践锻炼,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环境、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求等,弥补社会实践经验的不足,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最后,加强“校—局(所)”教研合作。聘请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干警进校讲学,让学生和干警面对面交流、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实践教学力度,提高实训活动教学质量

实训活动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一种实践活动。实训活动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因此,重视实践教学,开展好实训活动,对实现司法警察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有着重要作用。首先,从思想上重视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实训课的设置比例,加大实训课程学习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其次,学校、各教研室应该重视实训活动设计,针对不同专业开展不同的实训活动,创新实训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比如增加对警用器械使用、押解、防暴、安全防护技术的训练,多组织开展参观博物馆、红色教育基地等校外思政实践活动,同时利用新媒体技术,激发学生参与实训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使实训活动真正成为司法警察职业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最后,进一步完善并发挥学校现有模拟法庭、模拟监狱、教育矫治室、心理调节室、警械训练馆、拳击馆等实训场所的使用功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相关监狱、戒毒所、司法局等场所增设“校—局(所)”合作实践教学基地,有针对性地在监管场所进行现场教学活动,完善合作育人运作程序和模式,为师生提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实战条件。

(三)坚持“以生为本”科学管理,提高学生管理水平

警务化管理是规范学生学习、训练和生活行为,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培养学生职业精神的重要保证。针对当前存在的对学生“重管理、轻教育”问题,应加以改善,提高学生管理水平。首先,在管理观念上,要坚持“以生为本”,改善学生管理体制,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关心关爱学生,在警务化管理中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对学生加强“一日生活制度化、日常行为规范化、警容风纪合格化、内务秩序标准化、警务体能训练常态化”的训练和养成教育,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要以现行规章制度为标准,严格落实,用制度说话,按制度办事。再次,建立一支“以生为本”人性化管理的学管队伍,对学生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不断学习和研究,尤其是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要多深入研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引导和培养学生树立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强化警察纪律作风养成,为学生司法警察职业能力培养提供重要保证。

(四)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以司法警察职业能力为本位,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首先,要深刻认识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重要性,建立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健全就业指导机构的职能和规章制度,将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贯穿学生职业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其次,加强就业指导专业团队建设,组建一支专业、稳定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同时学校要深化“校一局(所)”合作力度,选聘司法行政系统资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作为校外就业指导教师,定期举办就业招聘活动,拓展学生就业空间。最后,推动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学模式创新,丰富和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式,打破传统理论教学模式,探索出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体系,针对不同学生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方案,帮助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使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真正发挥作用,不断提高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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