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自动化识别发展评析

2022-02-17 23:24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22年7期
关键词:笔迹书写样本

安 琳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在当今的数字化时代下,大数据对于各个领域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数据的集成与处理有利于对大型而又复杂的整体组合进行高效率处置。笔迹鉴定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检验的领域之一。在常规的法庭中,笔迹检验并不是单一地比对字型字体的相似或相同,而是结合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析其在书写习惯上是否同一。在大数据的背景下,详细收集及整理的样本笔迹数据库类型多种多样,例如左手伪装笔迹样本数据库,临摹、套摹、描摹、忆摹笔迹样本数据库,行为人正常笔迹样本数据库等。在应用于具体的案件中,即对于有疑问的笔迹可将其扫描电子版放入种属样本笔迹数据库中进行筛选,根据该笔迹表现出来的笔迹特征,统计其属于正常或者某种模仿笔迹的可能性,进而根据种类可能性的大小选择相应的模式样本数据库进行筛选,最后得到该可疑笔迹的书写人概率排序。

1 大数据与笔迹鉴定概述

1.1 大数据概述

大数据是科技时代的产物,也被人们称为海量数据,它是一种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1]。在笔迹鉴定中大数据应用通常与人工智能相结合,将具体的笔迹特征转化为计算机中可以识别和处理的数据,公安机关在犯罪侦查中经常使用大数据库,它不仅包括个体在不同心理状态下所书写的笔迹数据信息,而且对全国人口的笔迹数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其信息量庞大无比。通常情况下大数据的价值密度较低,人们能够使用的信息或目标信息只是其中的很少一部分。例如警方对一起盗窃案进行勘查,需要进行现场监控录像的调取,而这段监控信息中很大一部分都对破案毫无意义,警方所需要的信息或许就只是那一两秒的视频段落。

1.2 笔迹鉴定概述

笔迹在本质上体现了人的书写技能和习惯,笔迹鉴定即是通过比较鉴定两部分笔迹的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从而确定他们是否为同一人书写的专门技术活动。在笔迹鉴定工作中,要结合行为人当时的环境特征、动作特征、心理特征、生理特征等因素来判断是本质差异还是非本质差异[2]。现代主流的笔迹鉴定是人为对检材笔迹中的特征进行标识,然后进行样本的假设验证,在此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鉴定结果的主观性较强。而人工智能分析则可以有效地提高成分鉴定中的准确性。对于未知的笔迹成分,可将其成分数据放入事先准备好的笔迹成分数据库进行搜索,匹配与之相符的成分数据,从而确定成分类型。通常计算机视觉只能对笔迹大部分的客观因素进行比较检验,而无法对行为人书写笔迹时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此时引入相应的卷积神经网络,输入大量的情绪化笔迹进行学习,随之可筛选出检材笔迹的书写情绪,因此笔迹自动化识别具有全面性特征[3]。

2 大数据时代下笔迹鉴定的特点

2.1 整体协作性鉴定

整体协作性鉴定是指在鉴定活动中以数据的共享为基础,分别把各机关、各阶层和不同社会群体的笔迹数据有机地统一起来,达到共建共享的协同目标。

整体协作性鉴定有以下3 种特点:一是更具准确性,大数据时代下的笔迹数据量十分丰富,对于在鉴定中存在的某种差异有着多方面的数据,为人工智能鉴定提供更广泛的可能性,使得鉴定结果更加具有准确性;二是自动检索识别精准,笔迹数据库的存在有效地提高了异地作案类案件侦破的效率,不同地域的办案机关都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系统将犯罪人的笔迹扫描成为电子版输入到笔迹数据库中进行自动检索、自动检验和鉴定,随后检验系统会有条不紊地展现出犯罪人笔迹的种类特征和个人特点[4];三是网上协同效率高,在大数据时代,线上的协同破案也可以产生更具有价值的信息内容,例如对于不同地域、群体,其左手伪装笔迹的共同特点等,利用这些信息,可以初步判明案件性质,为侦查活动提供方向和思路。

2.2 全方面性鉴定

全方面性鉴定是指在鉴定活动中利用海量的笔迹数据,对案件中的检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检验和鉴定。例如在手写恐吓信中,犯罪人通常采用左手伪装手法,故意降低书写水平,破坏字的结构,模仿他人笔迹等。大数据时代使这种检验过程变得异常简便,笔迹数据库中包括各类伪装手法所表现出来的种类特征集合,各类心理状态下所书写形成的笔迹种类特征集合以及每个人不同时期的笔迹特征集合等,将检材导入到这些样本数据库中进行检验,可实现对伪装手法、书写心理、书写人等全方位的了解,有效提高了鉴定结果的全面性、准确性。

2.3 程序性鉴定

程序性鉴定是利用计算机编程系统设计出一套能够帮助警方在海量数据中快速检索出指定数据的程序。在笔迹鉴定活动中,不同人的笔迹之间也存在某种相似的特征,因此人们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程序将收集来的数据进行地域、年龄等类别的分类,在警方充分了解案情之后,能够利用案件已知信息准确地排除干扰数据。

2.4 确认性鉴定

笔迹特征能表现行为人的书写习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种笔迹代表着一个单独的个体。虽然存在不同人笔迹之间的相似性以及同一人笔迹的非本质差异,但是当把这些单独的笔迹特征全部集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特点时,结果就会指向某一个个体。在具体工作中,警方可以将嫌疑人的笔迹导入到样本笔迹数据库中进行查询,这样的笔迹鉴定是一种“由人到人”的鉴定模式;若将嫌疑人的笔迹导入到犯罪现场笔迹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和检验,则是一种“由人到案”的鉴定模式;若将犯罪现场的笔迹导入到样本笔迹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则是一种“由案到人”的鉴定模式;若将在现场发现的笔迹导入现场笔迹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则一种“由案到案”的鉴定模式[5]。

3 大数据对笔迹鉴定的影响

3.1 鉴定工作重心的变化

传统模式的鉴定专家在进行笔迹鉴定时,首先要收集可疑笔迹的资料,之后对照笔迹特征样本进行原理验证,最后再判定检验的笔迹。大数据时代下,人们可通过自动扫描仪来处理检材,使之成为某一文件数据,之后通过计算机系统的处理与压缩,将检材转变为可供计算机进行识别的格式,最后将检材笔迹导入样本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并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获得最终检验结果。对比以往鉴定方式而言,大数据时代下的鉴定方式因为都是运用计算机系统来实现的,所以笔迹鉴定中心会出现一定偏移。目前,笔迹鉴定工作理应注重的发展方向是如何在笔迹鉴定中引入大数据实数,从而在挑战中获得一定发展成果。

3.2 鉴定理念的变化

以往的笔迹鉴定多是鉴定犯罪现场中的物料,因此更为注重笔迹的不同特征,如笔痕特征等。随着云计算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开始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笔迹自动识别是以数据的运用、分析和提取为基础。随着大数据不断得到完善,行政部门管理方式与笔迹鉴定机构的鉴定技术日新月异,这也为大数据的运用打下了良好基础。由于上述特性的存在,使笔迹自动识别优势开始畅行于宏观与微观的管理与探索之中。以往的鉴定理念是以数据的整合、集中为前提,然而大数据时代下的鉴定则是注重分子运动、微能量、微变化和微动作等。

从国内笔迹鉴定工作就可以了解,目前应用大数据的主要方向是利用和管理全局性、总体性的宏观数据,在此基础上为顺利整合笔迹鉴定资源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与相关技术。大数据计算、解析与存储能力较强,能够更高效的进行笔迹鉴定工作,通过大存储、集中笔迹鉴定的方式,使各部门之间对笔迹数据库进行共建、共治、共享成为了可能。

3.3 鉴定操作机制的变化

大数据时代是以面向社会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价值性、快速性、多样化和规模化的大数据为核心的互联网发展特征或表象,可以借助创新方法完成一些凭借小规模数据完成的难度较大的任务。在未来发展道路上,借助新的方法、技术与理念应用和管理大数据生命周期可以使整个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6]。

4 新时代笔迹鉴定的完善

4.1 创建和丰富资源数据库

数据库的创建和丰富是现代科技社会的大势所趋,也是利用大数据进行笔迹鉴定的前提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数据时代还处于发展初期,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来说都存在着较大的不足。数据的采集系统是完善数据库的基础,在采集的过程中,人们不仅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而且还要对数据进行适当的分类处理,要做到这些工作,仅靠单个部门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需要共同协作,提高每一个部门数据的采集质量和采集数量。

4.2 完善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进入大数据时代,我国司法机关还未出台比较完善的针对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法律法规。法律是数据时代健康发展的保障,同样也是人们在使用数据时的规范约束。为了保证健康正确的使用数据,需要对使用数据之后所产生的不当后果进行追究,根据其情节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从而起到震慑作用。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公安机关的数据网络才能够精准有效地与各部门数据网络对接,实现共享。

4.3 加强人才培养

大数据时代的笔迹鉴定要求鉴定人员不仅要有传统笔迹鉴定的各项能力,还需要掌握针对于大数据的分析、操作能力。目前,我国对于数据领域培养的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数据型人才的培养是人们实现数据化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加快数据化的进程,必须培养出大量高层次的相关人才,造就一批符合我国时代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在培养过程中,要注重课本与生活的结合,将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充分地运用起来。对于已经参加公安工作的人员,应聘请高校技术型专家对其进行专门培养,并充分结合手头案件进行操作,从而有效地将理论技术融入于实践。对于在高校中正在进行培养的人才,应充分利用其假期时间,积极参与到公安机关的实习队伍中来,将自己在课本上的所学进行实践,从而更好地掌握学到的知识。

5 结束语

我国的科技水平正在飞速发展,同时推动着法庭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大数据逐步渗透到笔迹鉴定的领域,新颖的大数据鉴定模式已经逐步得到了发展。在该模式的基础上,不仅可以对已发案件中的笔迹材料进行准确、高效的定位,而且还可以根据笔迹鉴定进行犯罪活动的预测和预防,成功地将传统的“先案后检”鉴定模式转化为“先检后案”的主动鉴定模式。大数据的发展势必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完善,同时公安机关会把握打击犯罪活动的主动权,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我国繁荣发展。

猜你喜欢
笔迹书写样本
Unwritten 尚未书写
用什么书写呢?
用样本估计总体复习点拨
巧克力能否去除桌上的油性笔笔迹
离婚起诉书写好之后
推动医改的“直销样本”
笔迹线条主动触觉在笔迹鉴定中的运用
随机微分方程的样本Lyapunov二次型估计
书写春天的“草”
村企共赢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