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争议与走向

2022-02-20 12:05陈元中李婉露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22年4期
关键词:修正案越南工人

陈元中 李婉露

按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要求,越南对《劳动法》进行了修改,于2019年11月通过《劳动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其中“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提出引起了争议。西方国家认为越南应当将其作为“独立工会”,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来建立;国内部分报道也将其解读为“独立工会”,认为越南走向了“西化”的道路;而在越南,要求成立“独立工会”的呼声不断,已有组织尝试成立“越南独立工会”。这些争议来自对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和“独立工会”的误解,干扰了越南加入CPTPP后“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组建和运行,混淆了对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建立后越南政治发展的认知,因此,亟需对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争议与走向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产生的背景

要理解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提出,需要对越南工会制度的演进与趋势、外部因素的直接影响,以及“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概念进行考察,初步厘清它与传统越南工会、西方独立工会的关联与差异。

(一)越南工会制度

越南最早的工会成型于革新开放之前。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国家是资本所有者,作为国家权力代理的政府是生产关系中的管理方和劳动方的共同雇佣方,工人和国家的利益在单一所有制背景下被认为理所应当是高度一致的。从属政府的工会制度是国家资本对生产要素的管理工具之一,其权责主要在于通过组织形式动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让工人充分参与并服务于国家生产和发展任务,同时为实现该目标构建一种扎根于生产与生活场所的教育机制。早期工会被纳入政府行政体系,充当政府和工人之间的纽带,形成官方性质的交流机构,执行国家生产任务,保护工人利益。越南长期以来唯一的工会组织是前身为越南工会联合会的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下称“劳总会”),它通过政策建议、法律制定、监察执法等渠道,发挥反映工人诉求以及综合各参与方利益等功能①谢玉华、江贝贝、苏策:《转型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越南为例》,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年第11期。。革新之后,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确立,越南的工会制度也作出了相应调整,主要呈现四种趋势:在体系层次上,随着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的瓦解,市场化驱使地方工会向行业工会进行重心转移;在工会角色上,法律规定其代表工人利益而非政府或党的利益;在与国际劳工规则的对接上,以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作为驱动,引据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增加集体谈判和罢工等内容;在利益代表的赋权上,工人代表获得与企业工会同等权利(包括集体谈判和组织罢工等),甚至在一些劳资矛盾突出的省份试点将非正式的工人代表和组织纳入工会体系,以弥补劳动方在工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组织缺失。需要注意的是,劳总会并非完全配合调整,它推行地方工会体系转型至行业工会体系,但并不愿意放弃对劳资双方在生产场合中的控制权,实际上阻碍了针对工人代表的法律赋权②谢玉华、江贝贝、苏策:《转型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越南为例》,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年第11期。。因此,非正式工会组织的权限在改革中不断放开,但有所反复。

(二)越南加入CPTPP与舆论中的“独立工会”

2011年11月,在美国的邀请下,越南宣布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美国“退群”后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延续了TPP关于劳工权益的相关要求,协定成员国必须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八项基本公约对现有规制进行改革。

表1 国际劳工组织八项基本公约

按照CPTPP的要求,越南通过了《劳动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关于“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条例正是参照公约87号内容所拟定。越南通过此举一方面想要获取外交收益,另一方面也希望参照公约内容和国际经验来有效应对开放市场带来的劳资矛盾。修正案巧妙地将“结社自由”公约内容通过“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形式表现出来,得到了西方国家的认同,也因此在中文媒体中形成了“独立工会”的舆论。

(三)所谓“独立工会”:“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

修正案中关于允许成立“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等相关新条例在中国媒体引发了“越南允许独立工会”的舆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对越南的政策乃至政治的误解,认为越南实际上走向了一条“西化”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样的认知是不准确的,也有学者著文纠正此论,如潘金娥在《关于越南政治民主化等网络传言的求证》中解释道,“越南企业工会仍然在越共的领导下开展工作”①潘金娥:《关于越南政治民主化等网络传言的求证》,载《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8期。,但未就此问题进一步作出具体分析。

修正案中提到的“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和越南工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012年越南《工会法》第1条确认了工会的性质和地位:“工会是越南工人阶级和越南劳动者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自愿成立的广泛的政治社会组织,是越南社会政治体系中的成员。工会代表干部、公务员、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与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起关心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参与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管理,参与国家机关、组织、单位、企业的检查和监督活动。工会宣传和动员劳动者学习,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能,遵守法律,建设和保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②越南政府网站:《12/2012/QH13》,http://congbao.chinhphu.vn/noi-dung-van-ban-so-12-2012-qh13-4823。根据法律规定,越南工会是一个系统性组织:中央一级——越南劳总会;省级和中央部门——省、直辖市劳动联合会,中央和同等级行业工会;基层工会的上级组织——县、区、市、省辖市劳动联合会,地方行业工会;工业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区、高新区工会,总公司工会和其他一些特殊基层直属上级工会;一般基层工会。而“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则是指修正案中所规定的“劳动者有权在基层建立、参加劳动者代表组织。该劳动者代表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并在加入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系统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注册后运作”③越南政府网站:《45/2019/QH14》,htt 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class_id=1&_page=1&mode=detail&docu ment_id=198540。。越南工会必须属于劳总会下辖机构,而“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则不一定,它既可以进入劳总会,也可以在注册后不参加任何组织系统而独立运作。

从2021年1月修正案开始生效以及实施的情况看,“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与原有工会以及所谓“西化”的“独立工会”说法存在差异。这一修正案同时也隐含了一定的政治风险。

二、“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孕育与困境

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提出以后,组织的发展便进入酝酿阶段,然而这一进程并不顺利,“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并未真正实现并发挥作用,反动势力和争议性组织伺机兴起,国内外舆论争议不断,使“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孕育陷入了困境中。

(一)孕育中的“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

经过一年多的施行,修正案中关于“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内容并没有得到贯彻和实施。

图1 2018-2022年越南罢工次数

根据越南劳总会的数据统计,2021年共发生107起罢工,2022年全年发生了157次工人罢工。这些罢工都是自发的,主要出于经济目的,没有基层工会领导①Vn Express:《自发罢工增加了近1.5倍》,https://vnexpress.net/dinh-cong-tu-phat-tang-gan-1-5-lan-4456 367.ht ml。。它们被认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罢工程序的。在这些罢工事件中,“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也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实际上,国家仍然没有向任何组织发放“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执照②BBC:《越南:工人持续罢工和国家工会的模糊角色》,https://www.bbc.co m/viet na mese/f or u m-60343718。。因为这些组织的设立、加入和运作仍需等待政府的具体指示,如档案、程序、登记权限等③Stephen Le:《基层工会和劳动者代表组织》,https://letranlaw.co m/vi/insights/to-chuc-dai-dien-nguoi-laodong-tai-co-so/。。目前在修正案基础上已经颁布7个通告和法令,只有在145/2020/N-CP号法令的45条和47条提到“工人有加入或不加入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权力”以及“雇主与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如有)和工人对话代表小组(如有)合作,每年以全体会议或代表会议的形式举行”④越南劳动部网站:《145/2020/N-CP》,http://boluatlaodong2019.molisa.gov.vn/lang_vn/chuyen_muc/van_ban_huong_dan_thi_hanh/vb=nghi-dinh-so-145-nd-cp。。仅依靠参照修正案中的一些文本还难以指导人们有效地组织起“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如:“劳动者有权在基层建立、参加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该工人代表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并在加入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系统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注册后运作”⑤越南政府网站:《45/2019/QH14》,htt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class_id=1&_page=1&mode=detail&docu ment_id=198540。,“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选举产生的领导委员会成员是在劳工使用单位工作的越南工人”⑥越南政府网站:《45/2019/QH14》,htt 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class_id=1&_page=1&mode=detail&docu ment_id=198540。。

(二)反动势力和争议性组织借机兴起

在上述罢工事件中,不仅修正案中的“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没有作为,越南工会系统也尚未有效履行保护权益的职能,许多地方工人参加工会的比例不高,且基层工会在解决劳动纠纷上欠缺独立性与积极性,于是很多时候劳动者选择越过工会,自发罢工①陶建国:《越南劳动者罢工制度探析》,载《东南亚研究》2009年第3期。。这些人容易被反动势力和不法分子利用“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条款拉拢、煽动而密谋集结,后者企图成立“独立工会”组织,借以增强反对派政治力量。

根据越南公安部门的分析,敌对、反动势力和不法分子正在大力宣传、引诱和煽动企业中的工人建立“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为“独立工会”组织逐步集结力量。他们有可能在下一步煽动工人抗议、罢工等,推进“颜色革命”“街头革命”,破坏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以及越南的政治制度。许多外国个人和组织正寻求在完善《劳动法》的过程中,对越南施加影响、干预和压力,特别是利用越南允许“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存在的程序法令,推动越南国内反动势力的发展。越南公安部门公开了这些反对势力的四个阶段路线图:(1)要求越南尽快颁布关于工人代表组织的法令;(2)通过“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逐步影响工人改变观念,努力维护自身权益;(3)成立“独立工会”组织,与越南劳总会竞争;(4)当工会多元化时,越南的政治也将面临多元化②广志省公安:《隐藏在“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阴影下反对党和国家》,http://congan.quangtri.gov.vn/vi/news/Chuyen-muc/nup-bong-to-chuc-dai-dien-nguoi-lao-dong-de-chong-pha-dang-nha-nuoc-2531.ht ml。。这种担忧也许是有道理的,难保“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不会成为一支具有影响力的政治力量,进入像“祖国阵线”③越南祖国阵线是越南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越南共产党既是阵线的成员,又是其领导者。祖国阵线的活动按照自愿、民主协商原则,各成员间配合和统一行动。祖国阵线由政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以及一些外围的党群组织组成,构成了一个重要的政治参与平台,在其运行中存在着协商和谈判机制,这是一个具有相当政治弹性的机构。这样的权力平台。

目前越南已出现了相关的争议组织——“越南独立工会”。该组织于2020年6月21日宣布成立,其公报声称:“实践表明,只有真正独立、不依赖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企业支配的工会才敢于站起来,集中精力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人代表组织之间的竞争将帮助工人和企业公平地享受经济利益。我们希望与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一道,有效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工人生活,实现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同时帮助越南工人享有与CPTPP和EVFTA(《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各协议国工人一样的权利。”④VOA:《越南独立工会诞生,鼓励组织之间的“竞争”》,https://www.voatiengviet.com/a/nghiep-doandoc-lap-viet na m-ra-doi-va-nhung-t hach-thuc/5493041.ht ml。然而,该组织直至2022年底尚未得到政府承认。越南公安部战略研究所原所长黎文刚认为,所谓“越南独立工会”是一个非法组织,未经国家承认,没有法人资格,不代表工人的合法权益,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工人形成一支政治力量反对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国家管理和越南法律制度⑤广治省劳工联合会网站:《越南独立工会:不要将“独立”与“反对”混为一谈》,http://congdoan.quangtri.gov.vn/Tin-tuc-hoat-dong-26/cong-doan-doc-lap-viet-nam-dung-danh-trao-khai-niem-doc-lap-voi-doi-lap-2538.ht ml。。

这类组织因修正案而生,其性质争议很大,目前的主要影响还在于舆论。国内外对修正案中的“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产生了诸多不同的看法和解读。

(三)国内外舆论争议频仍

修正案的通过和施行备受越南国内外关注,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其中有积极评价,也不乏舆论争议。

国际劳工组织驻越南代表处对越南国会通过修正案表示支持,声称修正案使越南法律框架更接近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组织驻越南代表处首席代表李昌熙表示,越南国会通过修正案作为新的重要步骤,将大大改善越南的就业问题和劳资关系,为国际一体化和公平的贸易关系奠定坚实基础①越通社:《国际劳工组织高度评价越南刚通过的〈劳动法(修正案)〉》,https://zh.vietna mplus.vn/%E5%9B%BD%E9%99%85%E5%8 A%B3%E5%B7%A5%E7%BB%84%E7%BB%87%E9%AB%98%E5%BA%A6%E8%AF%84%E4%BB%B7%E8%B6%8 A%E5%8D%97%E5%88%9 A%E9%80%9 A%E8%BF%87%E7%9 A%84%E5%8 A%B3%E5%8 A%A8%E6%B3%95%E4%BF%AE%E6%AD%A3%E6%A1%88/105111.vnp。。而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越南语版曾发表文章认为,修正案只是一种形式,而法律下的文件将朝着有利于行政机关的方向发展,将困难推向人民。该文还否认了越南“劳总会”及下辖工会的作用,认为只有独立、不依赖任何党派的工会才能真正保护工人的权利②RFI:《越南独立工会:路漫漫其修远兮》,https://www.rfi.fr/vi/vi%E1%BB%87t-nam/20200511-c%C3%B4ng-%C4%91o%C3%A0n-%C4%91%E1%BB%99c-l%E1%BA%ADp-%E1%BB%9F-vi%E1%BB%87tna m-con-%C4%91%C6%B0%E1%BB%9Dng-c%C3%B2n-d%C3%A0i。。英国广播公司越南语版有文章评论说,越南劳总会是“无用的”,还称赞“越南独立工会”的成立,并高呼工人代表组织之间必须竞争,甚至呼吁独立的工会组织将受到越南境外组织的保护③BBC:《事实是,越南承认独立的“工会”?》,https://www.bbc.co m/vietna mese/viet na m-50733240。。

而越南国内舆论对相关组织和活动则显得十分警惕,有报道称一些国外“民间”组织推动企业设立独立于“劳总会”的组织,他们想要对企业施压,强迫企业实施一些超出企业规定和劳动法典的制度、政策和福利;索取有关员工及其工资单的信息;利用社会学调查的借口进行研究,以了解工人在企业的生活、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待遇等;要求越南企业承诺同意成立一个由8-16人组成的商业改善咨询委员会(一种“独立工会”组织)。还有恐怖组织和反动组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诱使工人在地方劳工和工会领域成立非法协会、团体和组织,抓住机会在越南建立“独立工会”。例如,恐怖越战组织公开策划在越南建立“独立工会”,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巩固“工人朋友群”活动(于2019年12月在网上成立,目的是发现、引诱和联系异见工人和雇员,为他们争取权利,使他们成为“独立工会”的核心力量);第二阶段,密谋成立非政府组织,推动“独立工会”的诞生;第三阶段,宣传“独立工会”组织。而越南劳工组织还主张国际工会联合会承认其为正式成员,以便在越南被宣布为“独立工会”;同时,号召和煽动国内的有关对象,在工人中发展力量,形成协会、团体和“独立工会”,以开展罢工、抗议活动,扰乱安全和秩序。这些报道对修正案提及的“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没有直接评价,但对其产生的影响较为敏感。

国内外舆论几乎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西方媒体对“独立工会”的“独立性”有其标准和实践经验,认为越南的“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应当遵循此标准,在修正案的基础上有更多突破性的改革。但越南国内的看法却更多地从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的角度出发,对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保持警惕。这一差异实际上体现了两种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矛盾。

三、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与西方“独立工会”的差异

从修正案的施行情况来看,“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相关条例的实施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在细则制定、审批以及舆论方面都出现了龃龉和争议。这主要还是由修正案的功利目的与预期定位的矛盾导致的:一方面,修正案最直接的目的是使越南融入国际市场,因此响应了越南加入CPTPP和EVFTA的相关要求,这就需要服从共同的劳动市场规则,还可能要融入到西方“独立工会”的社会文化中;另一方面,修正案实际影响的是国内劳动关系,在党领导的政治性工会系统中,“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预期定位其实是工会的一种补充,不宜与其并行,更不能喧宾夺主。这是关于“独立工会”与“工会独立性”的不同命题,也可以说是两种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矛盾。

(一)西方的独立工会

1.理论与发展

从时间上来说,西方早期工会理论基本围绕劳资关系展开,这一时期西方国家的经济从自由竞争向垄断发展,各国的劳工立法严重缺失,工人阶级备受雇主剥削,生活极其困苦艰难。这个时期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非常尖锐,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而与之不同的是,随着生产水平发展和生产关系改善,当代西方工会理论多从产业关系的角度出发,工会更多地是被放置于产业关系的体系中加以研究。从流派上来说,韦伯夫妇和多元论派认为工会是永恒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必不可少的,它在劳资冲突中不断完善规则,使双方达成某种权利平衡,工会在保护工人的经济利益,以及生产管理、政治方面都具有独特的职能和作用。

总体来说,西方的现代工会理论所呈现出来的是一种更实用主义和更保守的特点和趋势,其预设的关键情境是工会如何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续并发挥作用的问题①郑桥、佘云霞、赵炜:《西方工会理论概述》,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7年第4期。。

2.工会与利益集团

现代社会的利益集团,早期在西方国家以“压力集团”或“院外集团”形式出现,通过游说等方式对议会和政府产生影响力和支配力②郭道晖:《论多元化的社会利益集团对国家权力的影响》,载《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在一些国家,工会也充当着利益集团的角色。例如,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国家经济发展无法满足政府关于社会福利许诺的情况下,英国工会凭借其强大势力展开了大规模的政治干涉运动;在美国,工会领袖向职业化发展,他们在工会组织中的运作除了给会员带来相应利益,也可能利用工会的谈判、罢工权力服务于其他利益集团或个人政治目的;在德国,工会联合会是国家经济与劳工界第二大利益集团。

工会作为利益集团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多元化的表现之一,对权力平衡和政治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适当范围内,这种作用是积极的,但如果工会权力过大或者行为不当,将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正如美国学者威廉·基夫所说:“利益集团的主要问题,不是它们的存在,而是它们的过分。”③顾俊礼:《德国的利益集团》,载《德国研究》2000年第1期。

(二)“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难以与越南工会并行

1.马克思主义指导和越共领导下的越南工会

与西方主流工会理论截然不同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工会的看法,他们认为,工会是为争取工人的经济利益和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而建立的组织,最终实现推翻资本主义的目标要靠无产阶级政党④郑桥、佘云霞、赵炜:《西方工会理论概述》,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7年第4期。。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越南始终坚持维护“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关系,从越南早期的工会形态就能看出这一治理逻辑。党和政府对工会的领导实际上体现了越南阶级关系的统一。

尽管越南工会制度在后来通过不断调整赋予工会更多权力,想要进一步体现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但不能否认的是,整套制度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还是由政府作为劳资关系的主导方,其目的在于平衡经济发展和劳动者权利之间的关系。越南工会和政府之间始终存在一些矛盾,从法律规定来看,越南基层工会的权力并不小,基层工会对工资、工时、解除劳动合同、罢工等劳动者的基础权益内容都具有相应的决定权,但因受政府管理,又与资方关系紧密,所以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工会在沟通政府、企业、劳动者方面无法发挥积极的作用①王毅婷:《浅析越南劳动法律制度》,载《西部学刊》2021年第17期。。

因此,也有观点认为“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是原有工会制度的一种并行机制。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认识可能是西方工会文化逻辑下的一厢情愿。比起鼓励和规范“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越南似乎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完善“劳总会”的工会制度中。

2.越南更加重视完善工会系统

从修正案施行以来,越南未见成立任何“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但原工会制度在此期间却有了一些发展。

越南工会在疫情期间对劳动者群体提供了一定的援助:2021年5月19日,越南劳总会发布了第2606/QD-TLD号决定,决定自2021年4月27日起第四次疫情期间为受影响的工会成员和工人提供紧急援助。因此,工会资金用于支持防疫一线单位和受疫情影响的工会成员和工人;支持工会干部参与防疫工作。2021年8月9日,越南劳总会发布第3022/TD-TLD号决定,修订和补充第2606/QD-TLD号决定的一些条款②越通社:《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就获得紧急援助对象进行修改与补充》,https://cn.qdnd.vn/cid-6157/7223/nid-585436.ht ml。。另外,越南劳总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的平均奖金只有2020年的60%-70%,许多企业尚未为员工制定年终奖计划,越南劳总会要求基层工会要和资方及时开展对话和谈判来保障工人权益③客观记事:《越南企业最头疼的对手,是工会》,https://c.m.163.com/news/a/GS8 H8FJN0521X215.ht ml。。

越南工会还对自我发展提出了任务规划:2021年6月12日政治局关于新形势下越南工会组织和活动改革的第02-NQ/T W号决议提出了一些具体目标。第一,到2025年,力争有1350万工会会员,大多数企业有25名以上工人参与工会组织,而在2023年前力争有1200万会员,力争80%以上的企业、单位有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劳动协议。第二,到2030年,力争有1650万工会会员;在没有工人代表组织的情况下,大多数工人也可以聚集并参加越南工会的一些活动。力争85%以上的企业、单位有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劳动协议。第三,到2045年,大多数基层工人是越南工会会员;99%的企业和单位有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劳动协议。该决议还强调了加强党对工会组织和活动的领导④河江省委宣传部门户网站:《02-NQ/T W》,http://boluatlaodong2019.molisa.gov.vn/lang_vn/chuyen_muc/van_ban_huong_dan_thi_hanh/vb=nghi-dinh-so-145-nd-cp。。

另外也有观点认为,越南工会虽然有权像第02-NQ/T W号决议那样进行自我发展,但是如果该决议的目标是增加工会成员的数量,并在未来打压越南工会以外的其他组织,工人不会从这一改革中获益⑤BBC: 《除了工会,越南还需要其他组织为工人服务》,htt ps://www.bbc.co m/viet na mese/f or u m-59089257。。另一方面,也有报道认为,以工会组织和活动的革新经验,当越南加入CPTPP协议时,将为越南工会创造一个新的发展机会,继续巩固其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政治-社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与国家机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关心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宣传和鼓励劳动者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遵守法律,为建国卫国事业做出积极贡献①人民军队:《越南参加CPTPP:提高工会组织的活动效果和作用》,https://cn.qdnd.vn/cid-6157/7197/nid-560588.ht ml。。与之相比,修正案实施一年来,却少有对“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规划与指导。

(三)独立工会与工会独立性的辩证比较

通过对西方独立工会和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指导理论和存在形态的分析,可以做出以下归纳:两者是基于两种不同的制度或劳资关系/劳动关系而产生和发展的,这也是形成差异的关键。传统的独立工会面对的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形成的劳资关系,从本质上反映的是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体现的是一种阶级利益关系,由此决定了劳资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结构性张力,充满了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而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存在于这样的劳动关系中——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其革命之处在于劳动者地位的变化: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认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生产、分配过程中的结合,赋予其平等权利。西方独立工会和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在建设逻辑和发展形态上的差异由此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关系与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相比,本质上是一种和谐的、非对抗性的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独立工会更多是从政治上出发,保持政治独立;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会的独立性更多是从工会具体工作出发,体现在社会活动中的自主性。”②蒋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国工会定位问题的探讨》,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年第1期。因此,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独立工会能够以利益集团的角色活跃在政治舞台,而在社会主义国家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只能在越南工会的强势存在下,以工会独立性的框架构建自身角色、定位和功能。

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和西方“独立工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差异,也体现在“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未来发展走向和面临的挑战当中。

四、“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走向与挑战

从制度背景、制定契机、条例内容、施行情况来看,越南《劳动法(修正案)》中关于“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条例,与一般的西方“独立工会”有很大差异,越南因此会在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和国际形象上迎接更大挑战,但这也是完善党和政府在处理劳动关系中职能的机会。

第一,“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争议还将持续。经过以上对比和分析,可见它与西方独立工会并不是一回事,这是由于越南与西方对政府、工会关系的性质和认知不同所造成的,说到底是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别让这两者的概念、内容和实践都不等同。而实际上,越南《劳动法(修正案)》中也未曾提到“独立工会”的概念,只有“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表述。因此,用西方独立工会的理论和实践去想象和要求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所引起的误解和争议还将会持续下去。

第二,越南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细则规范,防止反动势力借机生事,同时消解国际舆论。一方面,修正案的有关条例使一些组织有向工人进行游说和活动的理由,如果再无细则规范,工人有可能会因为个人利益诉求而参与到相关组织和活动中,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另一方面,越南“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与西方独立工会所引起的误解和争议已经被一些组织和媒体加以利用,形成消极舆论,质疑越南有关制度和法律,并可能进一步批判国家和政权性质,成为某些国家和势力通过国际舆论发难的隐患。

第三,越南可能在未来面临CPTPP审查压力,“独立工会”或将成为一些国家行贸易保护主义的理由。根据协议,越南从协议生效日起(2019年1月14日)有3年时间完成法律制度的制定,5年时间在基层成立“劳动者代表组织”,7年时间实施对接。从目前的情况看,该进度规划无疑会从外部增加越南建设和完善“劳动者代表组织”相关制度和法律内容的压力。还有观点认为,EVFTA缔约方应该立即采取三个基本方案监督越南对协议的履行情况:第一,越南应迅速起草和制定法律,建立真正的独立团体,并增加抗议法;第二,使这些独立的工会组织受到欧洲联盟的保护;第三,欧洲联盟设立了一个独立的监督和争端受理机构①BBC:《越南:独立工会会有未来吗?》,https://www.bbc.co m/vietna mese/f or u m-53399850。。如果更进一步地设想,一些国家还有可能以保护劳工权益为名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第四,外企的劳资关系较为紧张,越南加强工会职能应该有的放矢。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8年间胡志明市共发生1000多起罢工②劳动报:《找出胡志明市过去10年1000多次罢工的原因》,htt ps://laodong.vn/cong-doan/ti m-nguyennhan-hon-1000-cuoc-dinh-cong-trong-10-nam-qua-o-tphc m-765747 l.do。;2019年前六个月全国共发生67起罢工,82.1%的罢工发生在外商投资企业。罢工次数最多的是韩国企业员工,发生过16次罢工,涉中国台湾企业的罢工16起,涉中国大陆企业的罢工10起③越南+:《超过82%的罢工发生在FDI企业》,https://www.vietnamplus.vn/hon-82-cac-cuoc-dinh-congxay-ra-o-doanh-nghiep-f di/586464.vnp。;2018年至2022年6月,长安省共发生151起罢工事件,主要发生在外国直接投资企业(125起)④陈文:《防止非法罢工的解决方案》,https://baonghean.vn/giai-phap-phong-ngua-dinh-cong-trai-phap-luatpost255758.ht ml。,等等。以上所提到的罢工皆为非法罢工,工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被视为一种补充,不免受到期待。如果工会能在减少和引导合法罢工方面有所发挥,至少可以缓解施行“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相关条例的内生压力。

第五,越南需要确保《劳动法》和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2021年12月15日,劳动、残疾人和社会事务部发布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18/2021/TT-BLDTBXH号通知。值得一提的是,新规定不区分一般工作和危险工作。以前,从事危险工作的工人每周最多工作48小时,包括加班时间;一般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为每周64小时。现在,所有工作的最长时长为每周72小时,每月的最多加班时间从40小时增加到72小时。这些新规定超出了2019年《劳动法》允许的限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越南将如何使这些新规定合法化。这会让越南的《劳动法》和相关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总而言之,越南《劳动法(修正案)》中关于“基层劳动代表组织”的内容,在不同文化和不同意图中发酵出来的解读和实践,反映出了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差异,越南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将在挑战中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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