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猷墓志铭》考释

2022-02-28 02:39苗霖霖
关键词:张浩遗民墓志铭

苗霖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张汝猷墓志铭》为方形有盖墓志,1956年9月出土于北京市。墓志为正方形,汉白玉材质,边长91厘米,厚10厘米。志盖青石质,边长91厘米,厚11厘米。志文楷书,竖刻39行,满行38字。该墓志是金朝中品阶官员墓志中制作极为精良的一方,不仅为考察金代渤海遗民张浩家族提供了重要依据,更为了解金代官员的丧葬等级与礼制问题提供了参考。其志文内容如下:

□□□□□□□□□、宣徽使张公墓志铭。

□□□□□□□□东北路转运副使事、骑都尉、彭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刘涛撰。

男登贤书丹。

秘书监待诏安常篆盖。

辽之山川,寰中甲乙。钟秀于人,异才乃出。勋望门第,张为第一。太师维庆,门满簪缨。恂恂济济,难弟难兄。公从其后,蚤为知名。阀阅入官,功名自喜。妙龄崭崭,已登抚仕。出入禁严,九重知己。报施其何,有德无年。公之陨背,闻者潸然。纳是幽刻,无穷之传。

泰和七年六月二十八赅。

永安宫济刻。[1]470-471

张汝猷是渤海遗民张氏家族的后裔,他虽然在金朝社会中的影响远不及他的父亲张浩和兄长张汝霖,但对于维系家族地位也有重要的作用。《金史》中对于张汝猷的记载极为简略,很难展示其生平履历和家庭状况,而《张汝猷墓志铭》的出土,不仅补充了史书记载的缺失,更为了解其家族的兴衰变迁提供了重要资料。

一、张汝猷墓志的设立与撰写

墓志源自秦汉时期的“刑徒砖”,三国魏晋时期逐渐演变为埋于墓中的碑形墓志,北朝以后出现了长方形和正方形的固定形状,并形成了“非官不志”的使用规范,此后墓志尺寸也与墓主官品形成了严格的对应关系。唐代以后,墓志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富商、富农乃至普通平民也开始使用墓志,墓志也开始在整个社会中得到普及并盛行。

金朝建国前,由于受到民族习俗和文化素养的限制,女真社会中并无使用墓志之俗。金朝建立后,特别是随着迁都燕京和推行汉化政策之后,女真人与汉人间接触和交往日益频繁,逐渐了解并接受了墓志,墓志随之在整个金朝社会中盛行。与前代相比,金代墓志的形状更加多样,不仅有前代普遍采用的长方形、正方形墓志,也有碑形墓志,但传统的正方形有盖墓志以其明确的等级性和规范性,更为社会上层所普遍接受。

金代,有盖的正方形墓志多为一品高官和皇室宗亲所使用,普通官员和平民的墓志一般都没有志盖,且制作也比较粗糙。张汝猷虽然仅官至正三品,未能进入金朝高品阶官员行列,但由于其家族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家族成员也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因而也为其采用了制作规范的正方形有盖墓志,该墓志也是金朝中品阶官员墓志中唯一一例制作规范的正方形有盖墓志。

金朝贯彻了北朝隋唐以来的墓志尺寸规范,只是等级性较前代有所减弱。笔者根据出于墓志尺寸与墓主官品的对应关系,发现金代一品官员墓志尺寸在100厘米以上,二品官员墓志在90~100厘米,三品官员墓志尺寸则在80~90厘米[2]45-49。张汝猷墓志边长91厘米,考虑到如此巨大的石刻制作中会出现一定的尺寸误差,我们推测张汝猷墓志应该是按照三品官员墓志尺寸规范而制作,并以汉白玉为篆刻石材,使墓志呈现出了更好的品相。

张汝猷墓志的设立也完全按照金代墓志的撰写规范,不仅有着完备的请志、撰志、书写、撰盖等程序,更由多人公同承担起最终的书写任务。按照金朝惯例,墓志的请志者可以是墓主的后人,也可以是其配偶或其他亲属,其中尤以长子请志最多。墓志的撰写者通常来自三个群体,即翰林学士、地方官员以及乡贡进士。一般墓主逝世后,其家属便会向墓主或自己身边的这类群体成员请求撰写志文,也有部分家庭由于有相应合适的人选而由他们亲自撰写志文。在志文撰写完成后,墓主家属便会将撰写好的志文进行书写和刊刻,并作为墓主的随葬品置于墓中。

就《张汝猷墓志铭》而言,在墓主张汝猷死后,其长子张纬作为丧主,向河北东路转运副使事、骑都尉、彭城县开国男刘涛请求撰写志文。张汝猷在任职河北东路转运使时,刘涛曾为其幕僚而熟知他的为人。张汝猷转任宣徽使后,刘涛也在其推荐下担任了河北东路转运副使。由于曾经的亲厚关系,刘涛也乐意接受张纬的请求,为张汝猷撰写了志文。为了提升墓志的品质,张纬不仅为父亲张汝猷设置了志盖,还亲自书写了志文,又请得秘书监待诏安常为父亲撰写了志盖,从而保证了该墓志制作精良、形制规范。

二、张汝猷的家族出身

张汝猷是金代渤海遗民世族张氏家族的后人,作为该家族在金朝的第三代成员,张汝猷的人生虽然没有其兄长张汝霖精彩,却也在父亲张浩的官荫影响下,获得了很好的发展,并为张氏家族第四代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张氏家族出自渤海国右姓贵族,在渤海国灭亡后,该家族成员开始入仕辽廷,其中最早任职者为礼宾使张乐夫,张乐夫子张霸任职金吾卫上将军,张霸子张祁任职南海军节度使,张祁子张行愿任职右班殿直。而后,张行愿子张浩于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平定辽东时,以谋士身份“以策干太祖”[3]1862,并由此进入金朝任职。太宗继位后,张浩官拜秘书郎,并参与了朝仪的制定。熙宗时张浩“历户、工、礼三部侍郎,迁礼部尚书”[3]1862。海陵时期,张浩被召为户部尚书、参知政事,又先后进拜尚书右丞、尚书左丞,并获得爵位封授(1)海陵王先封其为潞王,后改封蜀王。正隆二年(1157年)削异姓王爵,张浩遂降封鲁国公,后又进封秦国公。。世宗继位后,张浩又以功位居宰辅,并获封王爵,直接将其家族带入了极盛时代,张浩的父亲张行愿和祖父张祁也以其任职之故获得赠官。

通过对比《张汝猷墓志铭》和《张行愿墓志铭》可以发现,这两方墓志对于张祁和张行愿的记载略有不同。其一,《张汝猷墓志铭》记载其曾祖名为张祈,而《张行愿墓志铭》则记为张祁。“祈”与“祁”不仅读音相同,而且字形相近,应该是在刊刻中造成的失误。其二,《张行愿墓志铭》记载其父张祁“以孙男浩入参大政,赠崇德大夫”,他自己也“以子贵,累赠光禄大夫”[4]40。但是《张汝猷墓志铭》却记载其曾祖张祁和祖父张行愿的赠官都是开府仪同三司,而且张行愿还获得了郑国公赠爵。据《金史·职官志》,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崇德大夫虽然官品不详,但据金朝官司员蔡松年“自崇德大夫进银青光禄大夫”[3]2716来看,该官职的品级在二品以下,因为光禄大夫乃从二品。

从墓志设立的时间上看,《张行愿墓志铭》设立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年)九月。其时,张行愿的儿子张浩的官职为从二品的参知政事,海陵对他父、祖的追赠自然不会高于他本人的品级,张行愿的光禄大夫、张祁的崇德大夫应该就是这一时期海陵王对他们的追赠。至世宗时期,张浩已经官至太师、尚书令,为正一品高官,并且还获得了南阳郡王封爵,因而其父张行愿和祖父张祁的追封也分别由光禄大夫和崇德大夫提升为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张行愿更获得了郑国公的爵位追赠。张汝猷逝世于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此时金朝对张浩父祖的加赠也已经完成,因而在其墓志中体现了朝廷对他们的第二次的赠官。

有学者认为,辽东地区以张氏家族为代表的渤海遗民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渤海世族“一夫一妻”制婚俗以及渤海遗民之间通婚传统[5]146,笔者同意这一观点。根据《张行愿墓志铭》的记载,其曾祖张乐夫的妻子为渤海大氏,祖父张霸妻子为陇西郡夫人李氏,父亲张祁妻子为弘农范阳郡夫人杨氏,张行愿的妻子则为广陵高氏。考虑到渤海遗民家族有着维系本民族内联姻的传统,加之汉化的推行,郡望观念已经深入渤海遗民心中。如渤海遗民王庭筠的墓碑中就将先祖追为汉人世族太原王氏,张行愿之祖母李氏、母杨氏虽然出自渤海右姓家族,或是由于金朝统治者的失查而在对她们进行追封时采用了汉人世族的郡望,李氏被封为陇西郡夫人,杨氏则封为弘农郡夫人,而作为渤海世族代表的张氏家族成员并未提出异议,说明他们在心理上已经接受了汉人世族的郡望。

关于张汝猷之父张浩的婚姻情况,无论是《张行愿墓志铭》还是《金史·张浩传》中都没有记载,但《张汝猷墓志铭》却记载得较为详细。其志文载:

据此可知,张浩先后共娶了三位夫人,其嫡妻高氏虽然没有明确说明出身,但是根据《张行愿墓志铭》记载,其嫡妻出自渤海右姓高氏家族,加之这一时期中表婚在渤海遗民中盛行,如王庭筠乃“太师南阳郡王张公浩之外孙也。……夫人张氏。亦太师孙女”[6]1346。即王庭筠夫妇乃表亲关系。张浩的嫡妻高氏与其关系也应该如此,只是由于高氏早卒,张浩便再娶移剌氏。移剌氏即耶律氏,乃契丹皇室家族后裔,她也是张汝猷的生母。在移剌氏逝世后,张浩又再娶了第三位夫人方氏,或是由于方氏没有显赫的家族背景,且与张浩没有子女,因而墓志中并未对其家庭出身进行记载。

《金史·张浩传》记载他有五子,分别是张汝为、张汝霖、张汝能、张汝防(2)《金史·张浩传》记为“张汝方”,《张汝猷墓志铭》记为“张汝防”。和张汝猷,而《张汝猷墓志铭》则记载张浩共有七子,分别是张汝为、张汝冀、张汝霖、张汝能、张汝防、张汝招和张汝猷。将二者记载的人名进行对照可以发现,《金史》的记载中缺少张浩的次子张汝冀和六子张汝招。另据《张汝猷墓志铭》记载,张汝招“八岁而殂”[1]471。《张行愿墓志铭》也记载张汝翼“亦登词科,承事郎,□东京鹤野主簿,早卒”[4]40。可见,张汝冀和张汝招由于早逝而不为史书所载。

三、张汝猷的任职履历

张汝猷墓志刊刻于泰和七年,从墓志篆刻之“前七年四月二十日,以疾卒于中都西开阳坊之私第,春秋五十有四”[1]471来看,其逝世时间为泰和元年(1201年)。根据他享年五十四岁,可以推知其出生时间为皇统七年(1147年)。志文又记载张汝猷在襁褓时,其母亲移剌氏就已经逝世,随后他便跟着父亲张浩和继母方氏一同生活。不幸的是,在他九岁的时候,张浩也病逝,年幼的他只能跟随继母方氏生活。据此推算,张汝猷九岁、张浩逝世的时间应为正隆元年(1156年),但《金史·张浩传》中明确记载了张浩逝世于世宗大定三年(1163年),“谥曰文康。明昌五年,配享世宗庙廷。泰和元年,图像衍庆宫”[3]1865。那么,正隆元年张浩仍然在世,不会出现墓志中记载的“公始九岁,太师殁,空拳孤立”[1]471的状况。若按照张浩逝世时间即张汝猷九岁来计算,则其出生时间应该在贞元元年(1153年),如此他五十四岁逝世时应为泰和七年。据此,笔者认为墓志在进行篆刻或书写时误将“于七年四月二十日”录为了“于前七年四月二十日”[1]471。

张汝猷入仕的时间在大定十五年(1175年),按照他贞元元年出生计算,此时他已经二十二岁。他首先任“阁门祗候,改通事舍人。尔后东西二阁,所任遍历”[1]471。金朝的“阁门祗候”一般为以父、祖官荫入仕者的起家官,正七品(3)《金史》卷五十三《选举制三·内侍御直》载:“阁门祗候,正隆二年格,女直初迁敦武,余人保义,出职正班从八品。大定二年格,出职从七品。”。“通事舍人”即阁门通事舍人,从七品,掌通班赞唱、承奏劳问之事。另据《金史·章宗本纪一》所载,明昌三年(1193年)十二月,时任东上阁门使的张汝猷被任命为生日使,出使王氏高丽。东上阁门使为正五品官,此为他入仕后的一次重要升迁。而后,他又由于出使王氏高丽之故,被任命为地方官,为其官职提升进行历练。

张汝猷在章宗朝的迅速升迁,还要结合整个渤海遗民张氏家族的整体情况来分析。张浩曾誉其第三子张汝霖为“吾家千里驹也”[3]1865,张汝霖也确实成为其家族新一代的代表。海陵贞元二年(1154年)张汝霖获赐吕忠翰榜下进士,并以进士身份入仕,任职礼部员外郎、翰林待制,此时的张汝猷才刚刚出生。世宗时期张汝霖又与父亲张浩共同参政,官至平章政事,封芮国公。章宗即位后,张汝霖加银青荣禄大夫,进封莘国公。明昌元年(1190年)十二月,张汝霖逝世,张汝猷作为渤海遗民张氏家族成员开始进入章宗视野。

承安五年(1200年)章宗因继嗣未立,祷祀太庙、山陵,时任少府监的张汝猷奏请“皇嗣未立,乞圣主亲行祀事之后,遣近臣诣诸岳观庙祈祷”[3]1528。张汝猷担任少府监的时间不详,但从任职履历分析,其担任少府监应该在出使南宋之后,也就是承安三年之后。至泰和元年二月,张汝猷已经任满,并再转任河北东路转运使事。泰和三年(1203年)八月,张汝猷再迁宣徽使,为正三品官,“掌朝会、燕享,凡殿庭礼仪及监知御膳”[3]1257,张汝猷也由此开始在章宗身边任职,从而“结人主知,可谓太师有后矣”[1]471。泰和七年,未及任满提升的张汝猷便英年早逝,其官职也就停留在了正三品。

四、张汝猷的婚姻和子女

张汝猷作为渤海遗民张氏家族的后裔,其婚姻中也保持了渤海遗民联姻的传统。张汝猷的嫡妻乃世宗元妃李氏的妹妹,也就是李石的女儿。张氏家族和李氏家族都是渤海遗民右姓中的显贵,其中张氏家族以张浩任职之故,较早进入政坛,而李氏家族则较早与皇室缔结了婚姻关系,世宗生母贞懿皇后便出自该家族。在世宗与海陵的皇位争夺中,渤海遗民张氏家族中张玄素、张玄征兄弟与世宗的舅父李石是他的积极支持者,世宗纳张玄征和李石女俱为次室。在世宗继位后,“感念昭德皇后,不复立后”[3]1523,张氏和李氏也都被册封为地位在皇后之下、诸妃之上的元妃。由于张氏早逝,李氏成为世宗后宫地位最高的嫔妃,并曾一度掌管后宫。渤海张氏家族与李氏家族都是世宗时期的后妃家族,两个家族也都以拥立之功而在世宗朝获得了较大发展,李氏与张氏家族的联姻更成为渤海遗民维系彼此互助关系的重要方式,张汝猷迎娶李石之女也是基于这种考量。

李石以其拥立之功和与世宗的血亲之故,在世宗朝位列渤海遗民贵族之首。大定十年(1170年)正月,李石已官至太尉、尚书令。大定十四年(1174年)二月李石以太保致仕,并进封广平郡王,但《张汝猷墓志铭》中却记载李石官职为太尉、广平郡王。这一矛盾现象的出现乃是墓志在撰写中误将李石致仕前的官职与致仕时的爵位记在了一起,正确的书写应为太保、广平郡王。

张汝猷的嫡妻李氏“先公卒,追封范阳郡夫人。继室兴中府治中辅国李刚中之女,今封范阳郡夫人”[1]471。李氏逝世后,张汝猷又再娶汉人世族范阳李氏家族女性为继室。虽然范阳李氏在汉人世族中只居于中等地位,但这种联姻也是渤海世族与汉人世族联合的重要方式,对于促进渤海遗民家族发展和力量壮大有着重要的意义。

张汝猷有五男五女共计十个子女,他们的生母究竟是其嫡妻李石之女李氏,还是其继室李刚中之女李氏,墓志中对此却没有提及,《张汝猷墓志铭》记载:

长男纬,小名登贤,奉职承应;次绩,承父荫;级,元绅府令史;绶,守□史台令史;续,今十有一岁。登贤乃纬之小名也,始天子以登贤呼之,遂以登贤为名。长女玉秀,嫁保州节度使大仲□之侄南京草场副献。次丽秀,嫁右承移剌金刚奴之子兰州军事判官善才;瑞秀今为令人,倩秀静秀,未适人。[1]471

在张汝猷逝世时,他的五个儿子中已经有四人开始入仕任职,只有幼子张续因年幼未能入仕。按照墓志撰写惯例,以科举入仕者一般都会标注放榜时间或名次,张汝猷诸子官职中并无科举记录,说明他们都是以张汝猷的官荫入仕的。在张汝猷逝世时,除张续外,其余诸子均由于刚刚入仕,品阶都不高。张汝猷的长子张纬任职奉职承应,该职虽然品阶不高,但却是皇帝近侍,一般由中高级官员子弟担任,有着较多的升迁机会。金朝还规定“护卫、符宝、奉御、奉职,侍直近密,当选有德行学问之人为之教授”[3]210。张纬由于在章宗身边任职得到赏识,“天子以登贤呼之,遂以登贤为名”[1]471,成为张汝猷后人中的代表人物。

张汝猷的五个女儿中有二人出嫁,一人入宫为令人,另有二人年幼在家。其长女张玉秀,嫁保州节度使大仲尹之侄南京草场副献。保州节度使大仲尹,史书没有具体记载,但是却记载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二月,高丽国王王晧母丧,世宗派遣西上阁门使大仲尹为慰问使赴高丽。“阁门使”一般是以门荫入仕者的起家官。自大定二十四年至张汝猷逝世的泰和七年,中间历经了二十三年,笔者据此认为保州节度使是大仲尹在泰和七年担任的官职。张玉秀的婚姻也说明当时渤海遗民间的联姻呈现出了等级性,由于张汝猷最终只官至三品,未能重现张浩时期的辉煌,其家族的代表此时为其兄张汝霖,或是由于二者为异母兄弟,且年龄差距较大,造成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他也未能在仕途中获得张汝霖的提携,使得张汝猷家族逐渐呈现出衰败的态势,因而其联姻对象也只能是渤海遗民中势力较弱的家族。

张汝猷的次女张丽秀嫁于右丞移剌金刚奴之子兰州军事判官善才。移剌氏即辽朝皇室耶律氏,移剌善才即为耶律善才。根据《耶律思忠墓志铭》记载,耶律思忠“字天祐。以小字善才行,辽太祖长子东丹王之八世孙”[7]630。其于章宗泰和四年任兰州军事判官。该志文还记载耶律思忠的父亲为耶律履,他在章宗明昌初任尚书右丞,与《张汝猷墓志铭》记载一致。《金史·移剌履传》又记载:“移剌履字履道,辽东丹王突欲七世孙也。”[3]2099由以上资料可知,移剌履即耶律履,字履道,小字金刚奴。从婚姻关系上看,张浩的第二位妻子移剌氏即张汝猷的生母,应该是契丹皇室后裔。在金朝社会中表婚盛行,如张浩的孙女就嫁给了他的外孙王庭筠,那么张汝猷的女儿再嫁入其母家也在情理之中。如果这一推论成立,那么张浩的第二位妻子移剌氏便应与移剌履同辈,为辽东丹王七世孙。由于移剌履“父聿鲁,早亡。聿鲁之族兄兴平军节度使德元无子,以履为后”[3]2099。张浩作为金朝高官,即便是迎娶继室也必然不会是普通家族出身,移剌履的养父耶律德元正好符合与张浩联姻的家庭背景,张浩的继室应该就是耶律德元之女。需要注意的是,《耶律思忠墓志铭》记载其“夫人郭氏,先公卒”[7]630。志文中并未提到张汝猷的女儿张丽秀。按照《张汝猷墓志铭》记载推断,其次女张丽秀嫁给耶律思忠的时间应该是其任职为兰州军事判官的泰和四年以前。耶律思忠死于天兴元年(1232年),享年六十一岁,那么他出生的时间应该是在大定十年,至泰和四年他已三十三岁,必然已经成婚甚至已有子女。按照金朝墓志撰写的惯例,志文中大都会记载嫡妻的姓氏和家庭信息,继室如若无子也有可能在志文中不再提及,如宣武将军高松哥之《高松哥并妻大氏墓志》就仅记载了其嫡妻大氏的信息,但志文中还有“贞元三年五月初八,同迁二夫人于内穴合葬”[8]779等文字,可知其继室高氏也合葬于墓中。《耶律思忠墓志》书其夫人为郭氏,那么张丽秀极有可能是耶律思忠的继室,由于无子而未能被记载于志文之中。

张汝猷的三女儿张瑞秀为令人。金朝后宫中有“奉恩令人、奉光令人、奉徽令人、奉美令人为正六品”[3]1296,此时的张瑞秀应该刚刚担任女官不久,为后宫诸令人之一,仅为六品女官。金朝的高品阶家庭中的女性大都会被纳入后宫为嫔妃,却较少为女官,而中品阶家庭中女性却多有人入后宫为女官。张汝猷女儿进入后宫为女官,也直接显示出其家族已经退出金朝渤海遗民上层的行列。

张汝猷以张浩的官荫入仕,他本人虽然官至三品,但却未能在重要部门任职,加之他又早逝,其家族也随之衰落。张汝猷的五个儿子虽然已经有四人入仕,但都官职不显,他两个出嫁的女儿都分别嫁入渤海遗民和契丹世族之家,另有一人入宫,但也没能得到高位,其家族已经失去了渤海世族的尊位,衰落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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