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新时代美育《意见》,打造学校音乐教育新格局

2022-03-01 18:38郑可欣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 2022年14期
关键词:美育意见育人

郑可欣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新时代美育《意见》是一部具有鲜明新时代特征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因此认真学习领会美育《意见》,明确新时代美育的育人导向,完善学校音乐教学设计和实践活动,改进美育评价改革,对于打造学校音乐教育新格局具有重要作用[1]。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郭声健老师在对美育《意见》进行分析解读时,强调了新时代学校音乐教育改革发展的三个关键词,分别是:育人、实践和评价。笔者将围绕这三个关键词,提出对于美育《意见》的理解和思考。

一、以美育人导向更加明确

1.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提升学生审美素养

美育《意见》开篇提到“美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这对美育内涵的丰富和对育人价值的拓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认为,美育最核心的意义和价值是培养学生深层次的审美和人文素养,需要学生具备艺术知识技能和体验欣赏美的能力。由此推断,国家印发的美育《意见》重点关注的是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提升,那就需要在音乐课堂教学活动和专项特长中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及艺术表现力,我们不能简单地将美育与艺术特长划等号,决不能让美育滑向“专业化”的误区。

我们首先要明确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的本质即育人;音乐教师应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为学生提供兼具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创造教育的音乐活动,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帮助学生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这样的音乐教育才可以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以美育人。

2.强化五育融合理念,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美育《意见》提出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郭声健教授也认为学科融合都是当前课程改革中最重要的理念,是构建全面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另外,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提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八大基本理念”,其中包含“注重融合发展”的理念,可见五育融合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大势所趋。

强化五育融合的理念意味着我们要转变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之间互不相通的陈旧思想,打破可能被附加于五育间的坚硬壁垒,推动“五育”融通、共生和共美。我们美育工作者要将五育融合的理念贯穿于教学设计,既要有“五育融合”的“教学新基本功”,也要善于融合利用各育的育人资源,创新和丰富教学模式,真正让“育人为本”的教育本质回归[3]。

3.厚植教育情怀,成为优秀“育人之师”

美育教师的素质对于美育的育人成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郭声健教授提出教师队伍有两类教师:一类是以育人为使命的“育人之师”,一类是以授艺为己任的“授艺之师”。顾名思义,育人之师将教育情怀厚植于心,音乐课堂教学的活动都围绕“育人”展开;而“授艺之师”则是将知识和技能传授当作音乐教学的唯一目的,学生已然成了知识“接收器”,主体地位完全得不到充分发挥。试问这样的音乐课堂下,学生如何得到美的享受?学生的核心素养何以得到提升?音乐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目标又何以得到实现?作为新时代美育教师,我们要将教育情怀厚植于心,不忘教育初心与使命,做站得稳讲台、上得了舞台的“育人之师”,让我们的音乐教育从“以学科为本”转变为“以育人为本”,让我们的音乐课堂真正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美好境界。

二、音乐实践活动逐步完善

1.创新音乐教学设计,培养以兴趣为主的专项特长

音乐艺术是人们多样化的实践活动,音乐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如果把“美育”和各类艺术的实践分割开来,只强调“审美”,“审美”就成了没有“实践”基础的无源之水[4]。美育《意见》要求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这三者共同形成了美育教学过程。如果我们的音乐课堂只是简单地告诉学生音乐知识的概念,却不带领学生进行歌唱、演奏、律动等实践活动,学生的审美体验从何而来?

因此,我们要设计生动活泼、富有趣味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体验中学习知识、发现美感、实践创造。教学内容的选择既要遵循音乐学科知识体系,更要重视与现实音乐生活的关联。只有当学生积累了一定的知识技能、结合自身感受理解作品、形成艺术感知和情感体验,才有可能演绎完整的作品、培养艺术专项特长。不可忽视的是,“专项特长”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取向,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技术指标来衡量,不能扼杀学生对于艺术的天然喜爱,不能剥夺学生享受艺术快乐的权利,不能取代学生对于艺术的自我体验[5]。无论是音乐教学的设计还是音乐专项特长的培养,都不能够滑向功利化、专业化误区。

2.整合优质资源,探索美育活动新形式

艺术课程资源是推进音乐课堂有序开展、拓宽艺术服务渠道、探寻美育活动新形式的重要载体,能否有效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决定着学校美育活动能否高质量开展。据笔者了解,广州大剧院的童声合唱团、少儿芭蕾舞团就有非常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完善的场地设施,在这样环境下接受熏陶的孩子们也具有非常高的艺术素养。随着国家对于美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各地也兴建了非常多文化馆、美术馆、青少年宫,为美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保障。除此之外,处于具有浓厚文化底蕴地区的学校可以有针对性地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例如本土音乐、特色乐器、民间舞蹈等等,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深入民间采风,集体组织学生本土优秀民间艺术。当然,能够整合利用的优质资源还远不止这些,我们可以鼓励学校与美术馆、音乐厅、青少年宫、博物馆、社区和乡村文化展等场所携手开展各种形式的艺术教学活动,积极探寻美育活动的新形式。

三、美育评价改革势在必行

1.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美育评价由“软要求”向“硬指标”转变

美育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重要环节,美育评价则是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环。为了补齐美育短板,国家制定的美育文件明确要将中小学生学习艺术类课程及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对于与学生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美育进中考”来说,这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充满着机遇与挑战。

美育评价是学校美育工作的重难点,而美育中考又是美育评价的热点话题、敏感的话题,可以说是当前学校美育工作的攻坚战[6]。当前学校美育必须要以打响攻坚战的态势努力攻破和解决“美育评价”这一重难点,力图把长期以来美育评价的“软要求”转变为“硬指标”,以充分发挥美育评价的指挥棒与倒逼作用。美育学业考试应当是促进“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而进行的考试[7]。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这是国家制订美育评价政策的出发点和初衷[8]。因此,我们在实施国家美育评价政策时,首先要清楚美育评价已经不再是“软要求”,它已经上升到“硬指标”的重要地位了。我们必须要通过评价促进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坚持以“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美育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聚焦核心素养,推进美育评价制度有效实施

如前所述,美育《意见》要求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从艺术素质测评来说,要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那么我们要如何评价才能实现对学生上述素养考查呢?我认为以下三方面是尤其要注意的。

一是要明确评价内容,明确“以学定评”。即教的是什么,学的是什么,考试就考什么。美育中考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考试倒逼各地区各学校将美育重视起来,这不是专业的艺术选拔考试,更不是应试教育的结果,而是对于学生基本素养的考查。简单来说,一个学校如果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一位教师如果按照艺术课程标准上好美育课,一位学生如果按照教师要求认真上课并积极参加美育实践活动,那根本无需担心考试的问题。这表明,实施美有中考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美育公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美育。

二是强调形成性评价在测评中的作用。音乐学科本身就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如果仅靠学生的一次纸笔考试就完成对学生的评价,这显然是违背美育评价的初衷的,因此我们要强调美育的过程性体验和评价,重点考查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表达思想感情、展现艺术美感的实践能力,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紧密联系现实生活的能力以及感悟文化艺术作品人文内涵的能力。对于“专项特长”的考查应该弱化技术,重点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对于作品真情实感的表达。

三是遵循评价规律,避免增加学生压力。我们也要设身处地去思考学生对于考试的压力来自哪些方面,要充分预判、调研考试可能给学生带来的压力和负面影响,并尽可能把这种压力和影响降到最低[9]。我们要遵循美育规律,坚持育人初衷,基础知识的考试尽可能地与生活场景相结合,而不是非要考那些让学生担惊受怕的内容和形式[10]。

我们还应该认识到美育评价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它不只有美育中考,还包括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美育督导与问责评价等多个方面。如果这些内容都能够得到关注和重视,那么我相信美育测评面临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美育改革将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真正实现“育人”和“育分”的统一。“评价是教育教学改革的‘牛鼻子’,也是教育教学活动旅程中的‘最后一公里’,它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是完美收官还是前功尽弃,学校美育也不例外。”各地试点的效果反映出美育评价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不少挑战,需要国家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等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协同推动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创新发展[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时代美育《意见》标志着我国学校美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也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以美育人导向的明确、音乐实践活动的完善以及美育评价改革的切实推进都让我们看到了新时代学校音乐教育未来发展的新格局。我相信,在新时代美育《意见》这份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对于美育发展的指导下,在无数“育人之师”的努力辛勤和付出下,在社会各方资源的推动和支持下,我们的音乐教育必定能够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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