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与《孝经》

2022-03-02 06:45舒大刚
衡水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董子孝经孝悌

舒大刚

(四川大学 国际儒学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65)

《孝经》是儒家讲孝道的经典,自来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在疑古之风盛行的宋代和近代,《孝经》的成书时代和撰著作者,却倍受怀疑。朱熹曰:“《孝经》疑非圣人之言。”[1]又:“《孝经》独篇首六七章为本经,其后乃传文,然皆齐鲁间陋儒纂取《左氏》诸书之语为之,至有全然不成文理处。”[2]

后世学人多附和之,或认为是“汉儒作”,或认为是“西汉末年成书”。宋黄震:“愚按,《孝经》视《论语》虽有衍文,其每章引《诗》为断,虽与刘向《说苑》《新序》《列女传》文法相类。而孝为百行之本,孔门发明孝之为义,自是万世学者所当拳拳服膺。他皆文义之细,而不容不考,至晦庵疏剔了然矣。”[3]意其为西汉末年刘向所作。明吴廷翰谓:“《孝经》一书,多非孔子之言,出于汉儒附会无疑。”[4]清姚际恒亦曰:“是书来历出于汉儒。不惟非孔子作,并非周秦之言也。”[5]黄云眉又曰:“然则此书之为汉人伪托,灼然可知。”[6]

近世蒋伯潜《诸子通考》更为之申说曰:

西汉诸帝特崇孝道,……《太史公自序》引其父谈临卒之言曰:‚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此与《孝经》首章之言完全相同。《春秋繁露》曰:‚父授之,子受之,天之道也。故曰‘夫孝天之经也’,此之谓也。又曰:‘孝子之行取诸土。……此谓‘孝者地之义也’。‛此直似《孝经》‚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句之注释。但董仲舒亦未尝明言‚孝为天经地义‛之言见于《孝经》也。盖此时孝之提倡已盛,此类言论已多,故司马谈、董仲舒云然,作《孝经》者乃采集之,非《史记》及《春秋繁露》引《孝经》也。则《孝经》之作,当在汉武帝之后矣。[7]

蒋先生说司马谈、董仲舒分别引用类似《孝经》文句,不是先有《孝经》此说为二氏所引,而是汉世制作《孝经》者引用了司马谈和董仲舒的话,还特别指出“董仲舒未尝明言‘孝为天经地义’之言见于《孝经》也”。蒋氏又据朱熹说《孝经》有与《左传》雷同的句式,而“(朱说)《左传》自张禹传之之后,始渐行于世。则《孝经》者盖其时之人所为”,认为:“据此,则《孝经》之作,直在西汉末世矣。”果真如此吗?以下拟就董仲舒在多处引用《孝经》语句的情况,做一探讨,以明确到底《孝经》、仲舒孰先孰后的问题。

董仲舒(约前 179-约前 104)是西汉最重要的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属河北衡水)人。少年时专治《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潜心钻研孔子学说。曾任江都、胶西两王国相。武帝时,应贤良对策,以“天人三策”获得武帝赏识,从此步入西汉政坛高层。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这就是著名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为汉武帝所采纳,开启了两千余年社会尊儒重教的正统局面。著有《春秋繁露》《春秋决狱》等,其文章后人辑为《董子文集》。清人王仁俊将其有关《孝经》的言论辑为《孝经董氏义》一卷(见《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

首先,看看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确有两处明确称引《孝经》。一是《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

《孝经》之语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事天与父同礼也。今父有以重予子,子不敢擅予他人云云。[8]59

此段所引《孝经》语见于《感应章》。不过,苏舆注《春秋繁露》以为:“此篇非董子文。”其理由乃是此篇大讲“汤武革命”,与《史记·儒林列传》载汉景帝后“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之说不符。怀疑“即辕固生与黄生争论语,后人误采入《繁露》”。其实,《史记》所言乃景帝时事,仲舒著书乃武帝时;景帝时黄老思想居于统治地位,故无敢言“革命”者;武帝之时,儒学独尊,汤武乃圣人,其“革命”思想正是齐学的特色,董子何得不言?退一步讲,即或此篇为“辕固与黄生”之论,时代更比董仲舒早,益见《孝经》传世之早。

《春秋繁露》另一处明引《孝经》是《五行对》中答河间献王问:

河间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对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行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王曰:‚善哉!天经既闻得之矣,愿闻地之义。‛对曰:‚地出云为雨,起气为风。风雨者,地之所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命若从天气者,故曰天风天雨也。其曰地风地雨也,勤劳在地。名一归于天,非至有义,其孰能行此?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上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五声莫贵于宫,五味莫美于甘,五色莫贵于黄,此谓‘孝者地之义’也。‛王曰:‚善哉!‛[8]87

河间献王所问《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见于《孝经·三才章》。献王问“孝”是“天经地义”的依据是什么?董仲舒运用“五行”相生理论予以解答。“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也”,五行是顺相生、间相克,生者为父,被生者为子。犹之四时,木为春,火为夏,土为季夏,金为秋,水为冬。凡五行五德之运,被生者都要顺应生者而成就之,就像春夏秋冬四时必然按顺序运行一样,儿子也必须听从父亲的,完成父亲的事业和遗志,这是天道五行已经规定好了的,这就是“夫孝天之经也”。那么,为什么又说“孝”是“地之义”呢?董子从天地(阴阳)尊卑的理论出发,以为阳尊阴卑,天尊地卑;天施地成,犹父令子行;以下事上,犹大地事天,有劳归地,有功归天,这是“忠臣之义、孝子之行”,所以说孝是“地之义”。如果说,《孝经》的“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还只是一个简单的命题的话,董仲舒在此就对这一命题进行了理论性的论证,使这一命题具有了时代特征,也具有了哲学意味。

以上两篇,原文明明从引用“《孝经》曰”提起,根本不是蒋先生所说“但董仲舒亦未尝明言‘孝为天经地义’之言见于《孝经》也”,这种罔顾事实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不仅《春秋繁露》中有董仲舒两次明引《孝经》的例证,他还在其他篇章中多次暗引《孝经》,虽然未明确提及《孝经》篇名,但其文句却完全(或基本)是《孝经》的,至于其内容则肯定是《孝经》的思想或对《孝经》的发挥。

如《春秋繁露·为人者天》:“故曰:‘非道不行,非法不言。’”[8]88苏舆注:“语见《孝经》。”按即《卿大夫章》语,原文作“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文字全同,唯顺序有异。

同篇又有:“传曰:‘政有三端:父子不亲,则致其爱慈;大臣不和,则敬顺其礼;百姓不安,则力其孝弟。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故曰:‘先之以博爱,教以仁也。’”[8]88《孝经·三才章》有“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董子所引虽然只有 “先之以博爱”半句,但此节专讲“孝悌”教化,自然所引非《孝经》莫属矣。

同篇又有:“难得者,君子不贵,教以义也。‘虽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也’。”[8]88苏舆注:“《孝经》:‘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按即《感应章》文。

同篇又有:“传曰:‘天生之,地载之,圣人教之。’……故君民者,贵孝弟而好礼义,重仁亷而轻财利,躬亲职此于上,而万民听生善于下矣。故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此之谓也。”[8]89苏舆注:“语见《孝经》。”按即《三才章》文。

同篇又有:“故曰:‘行意可乐,容止可观。’此之谓也。”[8]88苏舆注:“二句见《孝经》。”按即《圣治章》文。此节诸本在《五行对》篇末,兹从张惠言、苏舆所校移于此篇。“行意可乐,容止可观”是对《孝经》“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原文的缩略。

又第六十八篇《四祭》:“尝者……蒸者……此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孝子、孝妇,缘天之时,因地之利。”[8]127云云。按,“天之经,地之义”已见前,即《三才章》文。“缘天之时,因地之利”,用《庶人章》文:“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至于第十九篇《立元神》[8]43-44论三本,虽然没有引用《孝经》语言,却是地道的“孝道”阐释,即使视为《孝经传》也不过分:

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

无孝悌,则亡其所以生;无衣食,则亡其所以养;无礼乐,则亡其所以成也。三者皆亡,则民如麋鹿,各从其欲,家自为俗,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虽有城郭,名曰虚邑。如此者,其君枕块而僵,莫之危而自危,莫之丧而自亡,是谓自然之罚。自然之罚至,裹袭石室,分障险阻,犹不能逃之也。

明主贤君,必于其信,是故肃慎三本,郊祀致敬,共事祖祢,举显孝悌,表异孝行,所以奉天本也;秉耒躬耕,采桑亲蚕,垦草殖谷,开辟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立辟雍庠序,修孝悌敬让,明以教化,感以礼乐,所以奉人本也。三者皆奉,则民如子弟,不敢自专;邦如父母,不待恩而爱,不须严而使。虽野居露宿,厚于宫室。如是者,其君安枕而卧,莫之助而自强,莫之绥而自安,是谓自然之赏。自然之赏至,虽退让委国而去,百姓襁负其子,随而君之,君亦不得离也。

故以德为国者,甘于饴蜜,固于胶漆。是以圣贤勉而崇本,而不敢失也。

这里,董子将“孝悌”视为“天之所生”,实即《孝经》“夫孝天之经”之义;将“孝悌”与“衣食”“礼乐”同列“万物之本”,“孝悌”是人伦的,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衣食”是物质的,是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礼乐”是制度的,是维系人类社会正常运转的法律保证。董子认为“三者相为手足”“不可一无”。以为:“三者皆亡,民如麋鹿。”“三者皆奉,民如子弟。”他主张教导人民要明此三事,举孝悌以“奉天本”,勤劳作以“奉地本”,明教化以“奉人本”。这与《孝经》“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除了在《春秋繁露》引用《孝经》,董仲舒还在元光元年(前 134)的对策中引用《孝经》原句:“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师古曰:“《孝经》载孔子之言也。”(《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综上所述,董子既在《春秋繁露》中两次明举《孝经》文句,又多次暗引《孝经》思想,还处处对“孝悌”思想进行阐释和提倡。可见他不仅对“孝道”作了哲学的阐明,而且对“孝道”的可行性、可能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创造性的发挥,是“孝”学理论的具体应用者和提倡者。特别是他在对策中明确说“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非明于《孝经》不能至此精熟也。如果说陆贾是汉代引述《孝经》第一人的话,董仲舒就是汉代对《孝经》重要概念进行“现代解释”的第一人;如果说陆贾对《孝经》尚是“暗中引用、明加阐发”的话,那么董仲舒则是在自己著作中明确称举《孝经》之名,并且用“阴阳五行”哲学将“孝道”推尊为“天经地义”的德行。

可见,《孝经》一书必然早于仲舒产生,故仲舒才会将其奉若神明,详加阐释。因此,说《孝经》系齐鲁间陋儒所作,成于西汉后期,是非常不可靠的。清儒丁晏《孝经征文》广泛采集《吕氏春秋》、陆贾《新语》、董仲舒《繁露》、司马迁《史记》等先秦、两汉文献之引用《孝经》的资料,来证明《孝经》早出,其做法是可取的,其结论也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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