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2022-03-11 23:56李盼盼
时代商家 2022年6期
关键词:员工激励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李盼盼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重要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比较高。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逐渐扩大,不平衡的收入也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政府采用了一系列政策工具来化解各类矛盾,税收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最直接的手段。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成为了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方式。在新个税法下,企业需要思考如何降低劳动者的税务负担,减轻企业的负担,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本文针对新个税法下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工作进行探讨,并研究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保障机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水平。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员工激励

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影响劳动者的实际所得,若税负过高将难以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企业需要优化人力资源实现竞争优势,就需要留住人才,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能够降低员工税务负担并提高员工可支配收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价值提升。同时通过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能够避免被税务局处罚的情况,促使员工提升财税知识水平,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由于税务筹划不完善导致税务负担增加或税务风险提高的问题,因此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对企业的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一、相关概念

税务筹划要求纳税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事先的筹划与安排,尽可能降低税务负担。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必须要有合法性原则,以税法的规定为基础,在遵守法规的基础上实现对纳税方案的合理选择。通过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充分听取税务机关意见的前提下,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同时企业应该认识到税务筹划工作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要实现对新税法的全面掌握才能主动规避风险,并针对风险制定预防措施。

二、新税法的主要改变

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能够调节经济活动,同时也能够合理分配收入。个人所得税被公认为是实现居民收入公平分配的有效手段,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基尼系数一直处于高位,超过了国际警戒线的标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如果个税调节收入的功能缺乏,那么未来我国的两极分化将进一步严重。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完善,个人收入中工资薪金的比重逐渐下降,人们的收入更加多元化,因此个人所得税也在这一背景下改革,具体而言个税有了以下几点明显改变:

第一,征收模式的变化。新个税法下,征收模式形成了综合征收的方式,以全年的总收入为基数征收,克服了分类征收模式下按月缴纳税款可能存在月份之间纳税的剧烈波动,从而平衡全年的税负。例如对于销售人员而言,在旧税法下,某月业绩较好需要再缴纳过高税负,而其他月份收入却较低。新个税使得整体的税负更具有合理性,原有的职工税务筹划方法不再适用,企业要按照综合征收的模式对个税筹划方式进行优化。征收管理的改变会使税务筹划工作有所改变,企业在对员工代扣代缴时也需要对工作进行调整。新个税法下要求纳税人提供扣缴信息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加大了企业的工作量,也要求相关人员更具有专业性。

第二,纳税级距产生改变,扩大了前三级的级距。企业可以利用级距的特点进行税务筹划,例如应纳税额正好在36,000元,可以通过适当减少薪酬,使员工适用更低税率,降低员工税负。

第三,新个税法增加了六项专项扣除,这也要求企业注意新的扣除项目,并指导员工选择专项扣除的方式和专项扣除标准,尽可能降低员工的税务负担。

三、新稅法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原则、思路及路径

第一,明确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原则。首先,合法性原则。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企业要明确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的本质区别,纳税筹划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在不违背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其次,综合效益性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不能独立于财务,也不能脱离个人的薪资待遇,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最佳的筹划方案。再次,事前性原则。纳税筹划工作必须要在纳税事项发生之前进行事前明确,如果是在纳税事项发生之后才进行筹划,将被判定为故意违反税收规定。

第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首先,要全面考虑个人所得税不同项目的税率,为达到纳税筹划的目标尽可能使用相对较低的税率。其次,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5月9日之后国家开展放管服,国家的税法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纳税人要充分利用各类政策开展纳税筹划,应该注意到,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年终奖不再适用优惠算法,即不能再单独计税,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要注意时效性。

第三,对员工要做到均衡收入。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薪金采用超额累计税率,企业要考虑到收入的均衡,尽可能实现每个纳税年度收入的均衡,避免某一年度收入过高导致个税负担较重,而某些年度则个税适用税率较低的问题。

(二)劳动所得的纳税筹划

结合目前企业劳动所得的可知,劳动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劳务报酬等项目,因此针对劳动所得也是围绕这些方面的筹划开展的。

第一,日常发放薪酬的纳税筹划。首先,企业内部成员的工资收入有较大的差异,通过新个税的累计预扣法的方式,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每档级距的临界值时,前后两个月的税负会产生较大的波动,因此对于高薪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时,应考虑级距的临界点,通过对临界点开展筹划,从而实现税负最小化。企业内部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及业务业绩情况不同,成员的工资差异很大。例如企业内部的销售人员工资可达上万元,但是对于职能部门的成员则工资可能在数千元不等。对于工资较高的员工,可以将所得发放为两部分,在日常发放薪酬纳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中,并在年终一次性发放部分奖励。也可以按照全年的总收入平均到每个月发放薪资。对于员工而言,若绩效较多导致工资收入随之增长,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级距也有所差异。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员工所得一部分计入综合所得,另一部分计入全年一次性奖金中,能够适当降低税负,提高个人效益。其次,年终奖开展综合筹划。对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层,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都比较高,所适用的工资薪金税率较高,因此仅考虑税率级距临界点开展纳税筹划并非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应该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开展综合筹划[1]。例如,A企业的某员工全年收入总和为26万元,全年可扣除额为1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6万元,全年应纳税额=260000×20%-16920=15080元。若开展税务筹划,则将工资分成两部分发放,可将该员工的全年奖励性绩效在年终一次发放16000元(160000元-144000元),全年工资各月发放12000元(144000元/12月)。则员工全年工资应纳税额=144000×10%-2520=11880元,年终奖金应纳税额=16000×3%=480元,实现节税。

第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首先,企业要明确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筹划路径。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将奖金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税款,在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金额时,要除以12个月来确定适用的税率。但是在新个税法下,年终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直接并入当年所得,两种方式给企业带来了纳税筹划空间。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人员的工资收入不同,不同层级人员的工资收入也有所差异。因此在纳税筹划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第三,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外聘专家等人员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产生的个税需要企业代扣代缴。新个税法下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税率,新个税法下由分项纳税转化为综合所得缴纳个税,纳税筹划的空间也在缩小。劳务报酬纳税筹划可以通过税率差异进行策划。首先,企业需要明确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场景,例如企业聘请管理方面的专家到企业内部开展培训,对于专家而言只需要完成讲课工作,企业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但是如果企业将承诺的讲课费中个税扣除,对于专家而言将会降低其工作积极性,甚至产生纠纷。因此企业邀请专家到企业内部讲课之前需要加强沟通,并分析如何开展纳税筹划。其次,明确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路径。企业要测定劳务所得纳税筹划的临界值,劳务所得适用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但是部分企业在实务中并不了解新个税法的具体规定,也不了解劳务报酬总收入的税务管理要求,可能影响税务筹划工作的效果。因此企业的税务人员要明确劳务收入的累进税率和使用扣除率,并分析不同临界值之下专家的最终利益,以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提前与相关专家开展事前的沟通。企业需要正确判断劳务报酬的税负情况,在估算出劳务收入适用的扣除率之后,并不能直接用来计算应纳税额。在实践中,企业的会计人员需要加强和外聘专家的沟通,告知其劳务报酬将承担的税负水平,了解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意愿。再次,在实践中纳税人都有渴望筹划的意愿,可以采用纳税人分解法,将一项劳动服务以个人转变为团队合作的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纳税筹划效果。在企业内部明确纳税收入适用的税负之后,分析企业所聘请的专家团队人员数量。并要求专家团队的每个参与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纳税信息资料,按照纳税人分配意愿对收入进行分解。最后,支付劳务报酬。企业在分解纳税人之后,专家团队整体的税负能实现有效降低。企业还可以通过拆分筹划降低税负,例如将专家在一次报告内的培训拆分成多次授课,签订多次培训协议,从而实现纳税筹划工作的要求。

(三)资本所得的纳税筹划

资本所得主要是股息红利的所得,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内部投资者而言,若投资者担任企业内部管理者,其股息红利可以作为职工薪金收入,在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将任职股东的部分股息红利转化为工资,以达到减轻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同时应该提高股东财产性收入,例如企业可以按照合同的方式,租用股东的汽车、房产等资产,所取得的收入税率低于股息红利收入。再次,企业应尽可能延缓纳税时间,例如企业可以申请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在利润分配时投资者能够享受五年内分期缴纳税款的政策,以实现递延纳税的目标。

(四)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设计

企业在汇算清缴阶段,可能存在退税的机会,也可能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对于企业内部的高层管理人员,可能会经常被外部邀请开展讲座,获得劳务报酬的概率较高,导致适用税率比较高,汇算清缴可能补缴税款。汇算清缴纳税筹划思路是,对于年度内发生大病或子女教育等凭证要及时保存,获得尽可能多的项目实现扣除。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年终奖可以作为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因此汇算清缴要扣除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数额,通过这一方式能够优化年终奖和工资薪金的结构。

四、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保障机制

(一)管理层支持

纳税筹划的本质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留住企业的人才。企业的股东和管理层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要求财务部、人事部等各部门充分配合,从领导层到基层员工全体成员都需要加强重视,并在企业内部加强宣传,让内部的各成员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性[2]。

(二)提高筹划意识与人才建设

在纳税筹划工作的初期,若企业内部税务人才有限,有必要咨询外部的专业机构。但是纳税筹划工作要结合企业动态优化,因此企业内部也需要注重税务人才的培养,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培养一支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纳税筹划团队。

(三)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2019年新个税全面实施,新个税在税法征管程序和管理内容方面都有了较大改变,企业原有的税务管理工作也需要根据新个税的要求进行改变。原有的纳税筹划方法已无法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税务筹划工作。税务筹划开展的前提是企业对税法的要求和征管政策有充分的理解,通过加强对税法知识的学习,挖掘税法政策中的细节,并制定出更加可行的税务筹划方案,确保税务筹划具有可操作性,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同时纳税人要在充分理解税法规定的基础上,也不能遗漏税法中的优惠政策,避免员工的经济利益受损的问题,充分运用好优惠政策让员工享受税务筹划带来的好处。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的主体,在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站在合法的角度,确保税务筹划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在保障国家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同时,避免企业税务筹划的各类风险,建立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税务筹划具有可行性,杜绝违法的问题。

(四)加强人力资源部门配合

企业要落实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要求,就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充分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机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工资等级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并完善企业的福利制度,考虑员工的获得感,关注员工的实际需求。

(五)完善反馈与评价机制

纳税筹划方案的优化需要进行反馈,通过反馈机制促使纳税筹划方案不断完善。在工作中纳税筹划人员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纳税筹划方案不断调整,促使纳税筹划方案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企业需要对税务筹划的效果与合理性进行评价,分析税务筹划是否涉及企业内部的全体员工,是否充分听取了各层级人员的意见,并判断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是否被放大,筹划方案是否存在不合规的问题。激励约束机制要求企业通过健全奖惩机制,对税务筹划中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对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帮助企业规避了税务风险的人员予以奖励。通过构建激励机制,能够提高员工开展税务筹划的积极性,并促使员工在税务筹划中规避各类风险。

(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

税务部门作为对个人所得税收缴的部门,企业对于税金的计算、税务筹划方式的选择等都需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有利于企业和员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合作,并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通过优化财务管理工作,促使企业内部的相关人员加强和税務部门的交流,实现与税务机关的无缝对接,确保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用与税务机关的要求高度一致。企业和税务机关保持高效沟通,可以安排专人与税务机关进行联系,尤其是在个税改革之后,需要派专人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规避税务筹划中的风险,对可能存在的争议事项进行沟通与咨询,从而尽可能降低风险。

五、结束语

纳税筹划是立足于企业成本控制的全局性谋划,本文立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针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各类要求进行论述,重点分析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保障机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提高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水平,优化企业内部人员的激励方式。

参考文献:

[1]秦静.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务筹划研究[J].中国市场,2021 (02): 142-144.

[2]张艳.税制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究[J].纳税,2021 (02): 49-50.

3450500338269

猜你喜欢
员工激励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基于提升工作乐趣的酒店员工激励策略研究
关于企业员工激励的几点认识
如何在财务部内开展员工激励
我国个人所得税问题研究
网络红包之个人所得税问题探讨
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探析
税务会计师在中小企业的作用及认识探究
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探析
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防范措施
浅析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