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提升社区治理效能路径探索

2022-03-15 12:18刘敏敏
宁夏党校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智慧社区社区治理人工智能

摘要:人工智能是新一代科学技术的重要成果,为社区疫情防控提供了保障,推动了社区治理模式的转变、智慧社区的建立,提升了社区治理的科学性。但人工智能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制度的缺失、算法歧视和技术理性的存在,容易出现居民隱私泄露、社区决策“一刀切”的现象。加强人工智能的法制建设,借助区块链技术构建数字信任体系,正确看待人工智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是降低社区治理成本、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人工智能;社区治理;智慧社区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91(2022)01-087-006

作者简介:刘敏敏(1990- ),女,山东济南人,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社区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更是疫情防控的基本单元。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社区治理水平之间的差异形成了鲜明对比,疫情防控水平成为评价当前社区治理水平高低的试金石。新时代社区治理面临治理模式的转变,对治理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必然要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科学技术与社会治理同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1]社区治理同样需要相应转变,疫情防控期间必须充分借助人工智能的优势,提高疫情防控效率,保证社区居民的安全,提升居民幸福感,促进实现社区治理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一、人工智能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工智能作为新一代科学技术,为社区治理提供基础动力。人工智能在疫情防控中具有高效、便捷等显著优势,为新时代社区治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新的契机。

(一)推动社区治理模式转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和改进。从社区治理模式的理论层面来看,从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单位制”,到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街道制”,再到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为主导、政府为辅助的“社区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实现了从“社区管理”到“社区治理”的转变。

中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两个条例成为指导社区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政府为加强社会控制,采用“单位制”的社区管理方式,街道办事处指导居民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安排相关任务。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管理社区,并承担社区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这一阶段,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足,社区居民的参与度非常低。第二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的社区管理需求不断上升,单一的“单位制”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社区管理的新要求,同时政府通过前期对居民委员会的引导,社区管理具备了一定的管理基础。因此,政府开始尝试将一部分社区管理权力下放到社会组织,承担部分社区治理职能,形成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街道制”社区治理模式。这一阶段社区的各项投入由政府的单一供给变为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组织为辅的多元供给方式,两者同时承担社区治理责任,提升了居民对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第三阶段,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与社会关系不断调整,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并逐步成为承担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自治性组织。

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暴露出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反应慢、办法少、管理松的各种弊端。社区治理要想实现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转变,必须借助科技手段从治理方式上进行革命性变化。人工智能借助大数据分析以及各种程序设定,能够更好地帮助社区自治组织对社区进行治理,政府也能通过人工智能与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进行高效沟通。当前,国内一些社区已经充分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为推进社区治理模式的关键性转变提供了现实基础。

(二)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增强社区治理科学性

第一,人工智能优化了社区人员管理系统。社区组织进行社区管理的前提是对社区人员信息的充分占有,信息的缺失与不对称是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现实中普遍面临着社区人员信息登记不充分的问题,如房屋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的缺失,未对房屋的租赁情况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核查等。疫情防控最关键的就是切断传染源,传染源及其轨迹的确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与人脸识别技术的结合,能够准确识别人员身份,科学记录社区人员行动轨迹和接触人员,为疫情防控提供精确的指导。在此基础上,能够与各户人员登记系统进行比对,更新社区人员相关数据,进而优化社区人员管理系统。

第二,人工智能提升了社区治理效率。社区治理的效率提升主要体现在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上。人工智能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提升社区治理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社区治理决策科学性,降低社区治理成本等方面。一般而言,社区治理的工作人员接受系统性培训较少,虽然能够满足完成规定任务的基本要求,但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较弱。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无法完全满足当前的形势任务要求。人工智能融合到社区治理中,辅助工作人员增强判断能力,提升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在底层算法的支持下,通过大数据充分获取社区治理相关要求,对接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开放数据,能够科学判断社区人员是否在重点监控范围之中,从源头上降低病毒传播的概率,减少后续社区治理支出费用,提升了社区治理工作效率。

(三)推动智慧社区的建立

智慧社区的概念是伴随着智慧城市概念产生的,智慧社区被看作智慧城市的治理单元,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建立智慧社区,能够有效控制病毒传播范围,精确认定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不仅有利于降低医药卫生行业的防控成本,更有利于社会平稳运行。人工智能为智慧社区的建立、运行和评价反馈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现实基础。

人工智能优化了智慧社区的运行系统。智慧社区是科技在社区治理领域的新应用,涉及物业管理、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和智慧家居等多个方面,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构建一个完整的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社区治理体系,更高效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智慧社区包括基础环境、基础数据库群、云交换平台、应用及其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五个方面,人工智能能够充分串联智慧社区的五大组成部分,为社区治理智能化提供技术基础,为各环节的决策提供充分理论分析和数据验证,减少数据冗杂,合理处置数据缺失问题,优化社区治理运行系统。

人工智能提升了社区居民幸福指数。智慧社区的治理效能反馈,不仅表现在社区治理主体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上,更表现在社区治理客体,即社区居民的真实感受上。居民能够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感受到温暖,提升幸福感就是社区治理的目标。智慧社区作为社区治理的高阶产物,目前尚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人工智能具有高度的亲和性,能够与社区治理的各个环节充分融合,形成“人工智能+社区治理”的效果。疫情防控过程中,将人工智能融入智慧城市建设,能够匹配居民的真实需求,更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居民服务。社区治理组织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及时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及时公开社区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稳定社区居民情绪,降低居民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恐慌,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二、人工智能给社区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人工智能为社区治理带来便捷性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缺陷,给社区治理带来了一些新难题。

(一)社区治理边界模糊化

社区治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促使社区居民形成一种行为自觉。因此,社区治理必然包含社区治理边界的问题。人工智能依据基层算法而存在,具有内在的完全理性,但是对边界问题无法进行精确量化,在社区治理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如果没有严格的社区边界界定程序,将会模糊社区治理边界,造成社区居民隐私的泄露,出现法律风险。

当前阶段,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进行社区治理,更多地需要社区居民参与自治。从成本和效率来看,为了对社区进行有效的治理,必须确定各项工作的范围和边界,节约各项决策的时间成本和实施成本。人工智能的引入,提升了社区治理效率,但是边界问题因基础算法的复杂性无法得到较好解决。人工智能的基础算法遵循大数定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理,严格按照多数人的选择进行判断,只要符合内在程序设定,人工智能就会将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应用,不会考虑社区治理的有效性。由于社区治理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实际操作过程中亦无法进行明确的边界划分,增加了人工智能在边界问题的算法设定过程中的复杂性,当前阶段的人工智能技术尚未达到严格限定社区治理边界的能力,使得社区治理边界过度放大,居民隐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人工智能的中心化载体存在泄漏社区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可能性。人工智能在搜集和分析数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是数据存储和分析操作的中心载体是社区治理系统的数据平台。这种中心化的数据平台,通过数据上传和复制进行数据传输,无法保证数据的绝对安全,存在泄漏、篡改和伪造的可能性。疫情防控期间,确诊、疑似患者以及防控人员的身份具有较强的敏感性,人工智能形成的精确信息如果不能做到数据应用的保密性和合理公开性,容易造成患者和社区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失去了人工智能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初心。

制度缺失使得人工智能应用缺乏监管。防疫期间,人工智能对社区防疫数据如果过度采集和分析,会出现相应的法律风险。人工智能不同于其他程序设计,人工智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在人机和人人的交互中提升判断力和学习能力,在出现法律纠纷时如何确定相关责任是难点。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缺失,造成政府监管合法性遭到质疑,社区治理边界无法有效确定。

(二)人类感性与技术理性发生冲突

技术理性忽视了居民的情感感受。人工智能基于内在逻辑对各类行为进行追踪和判断时,更多地是进行事实判断,较少进行价值判断。同时,人工智能技术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尚不完善,无法產生自主意识,对外界做出的反应都是基于内在程序的提前设定。这种有限的意识反应无法准确应用于所适应的环境,更无法对人的情感感受进行深度探测和分析。“仅通过人工智能进行的治理,缺少了情感内容,治理主体和客体同时缺少情感体验。”[2]人工智能应用于社区治理,一方面需要人工智能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居民对人工智能治理的自愿程度。在社区居民密切配合的前提下,人工智能的完全理性能够有效提升社区防疫工作的效率,但是当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居民的情感波动较平时更加剧烈,如果不能对社区居民的情绪进行有效引导,很可能阻碍社区防疫工作的进行。人工智能有超越人脑的计算能力和执行能力,容易让人产生被支配的感觉,从而产生对人工智能的恐惧和排斥,如果人工智能在社区居民身份识别和行为制止方面不能把握好尺度,极易使居民产生抵触情绪。

算法歧视冲击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算法是各种程序运行的基础,更是人工智能的核心,因此人工智能在决策过程中也必然面临算法歧视问题。算法歧视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冲击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分别是算法设计者的倾向性、基础数据的有效性和机器的自我学习。算法的设计者在进行程序设计时,不可避免地带入自身的价值观和倾向性,无法真正保持客观独立,使得算法在设计之初就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在对人的行为进行判断时就会出现歧视现象。算法的有效性取决于基层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而数据形成于社会现实之中,因此。从本质上看,算法歧视内生于社会结构歧视之中,属于社会结构性歧视的延伸。将人工智能应用于社区治理,机器的自我学习会对社区居民的行为进行整合,既形成社区整体居民的行为数据,又会对每个个体进行独立核算。如果某一个体偏离社区居民整体的行为平均值,人工智能就会做出预警,对行为进行制止;同时,对于一些容忍度高的居民,人工智能做出的反应可能更加激进。这种差别对待冲击了平等待人的传统行为规范,极易造成居民对人工智能的抵触。

(三)人工智能对人的主体性过度取代

人工智能以高效性和准确性为社区治理提供参考依据,但是人工智能在进行社区治理时未对人的社区情感进行反馈。人工智能在某些层面的过度应用,也使得人工智能对人过度取代,削弱了人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

维系社区居民感情的重要纽带,是增进居民间的沟通交流。社区情感的来源就是社区居民通过沟通交流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人工智能只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相应的数据判断,无法对情感交流沟通进行真实的反映,无法准确了解居民的心理动态,往往忽视居民的心理需求,只能满足居民物质等外在化的需要。疫情防控过程中,居民最需要的是安全感,人工智能多应用于社区防控工作的公开、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必需品供给方面,无法深入了解每位居民的阶段性情感波动,忽视了社区治理中精神层面的引导。

此外,社区决策容易出现“一刀切”现象,降低了治理主体的学习能力。社区治理涉及多个层次、多个群体,不同主体间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对社区治理进行制度规范,因此社区治理复杂性较高,无法使用统一的解决方案化解所有问题。人工智能具有强大的计算能力、数据分析和决策能力,将社区治理问题数据化、标准化,按照自身技术理性对问题定性分析,提出统一的解决方案,这就导致了社区决策的“一刀切”现象,缺乏社区治理决策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同时,人工智能的高效性容易使社区治理工作人员产生较大的依赖性。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大多依靠人工智能输出解决方案、提供决策依据,自主学习的积极性降低,学习能力呈下降趋势,这都不利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人工智能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路径探析

(一)加强人工智能法制建设,解决社区治理无边界问题

人工智能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人工智能的治理边界必须得到合理确定。加强对人工智能的约束和引导,是对人工智能持续良性发展的前提保证。第一,要健全保护隐私相关法律体系。人工智能在社区治理中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方面具有高效性和准确性,社区治理者可以利用信息进行判断,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就会造成信息泄露,使居民的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社区治理中获取的信息较为敏感,很容易成为网上的焦点,形成较大的舆论危机。加强隐私保护,最重要的就是做到有法可依。当前人工智能关于隐私侵害方面的保护没有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参照其他相关法进行裁定,健全法律体系是当前加强人工智能隐私保护的当务之急。第二,社区治理中应明确社区治理边界,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人工智能对信息的过度使用,是社区治理边界不明确的直观体现。当前社区治理模式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治理,正在向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政府为辅的社区制模式转变。疫情防控期间确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工,能够更合理确定社区治理的边界,提升社区治理效率。第三,应当明确人工智能法律地位和政府监管的法律适当性。人工智能作为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算法和程序,法律地位需要相应的确定。一方面是责任主体的认定,智能机器人的应用、人工智能作为智能处理中枢,能否作为独立的个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人工智能在法律关系的主客体也需要严格区分与确定。另一方面是人工智能程序的设计者与应用者如何区分责任。人工智能的应用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管,监管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确保人工智能为人民群众服务,不被侵害人类社会的行为所利用。

(二)结合区块链技术,搭建数字信任平台

人工智能基于算法而成为现实,算法的改进对人工智能至关重要,在未来与区块链的结合中将会助力人工智能实现质的变化。第一,区块链为社区居民隐私保护提供了便利条件。区块链的分布式算法和去中心化特征,可以为社区治理数据提供多中心的传递,打破单一中心载体通过复制传递信息的模式,实现数据“一对一”“点对点”的直接传递。这能够有效防止数据的滥用和丢失问题,保护社区居民疫情防控期间的敏感信息和隐私。第二,区块链可以为社区治理搭建数字信任平台,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信息透明度。“智能时代的社会治理主要体现在信息提供、信息共享而互动协商”[3],“区块链的个人能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搭建一个基于分布式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4]。区块链可以建立分布式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区块链采用非对称加密算法,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同时区块链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具有自我验证功能,基本杜绝了数据的篡改和伪造,为数据安全性提供了技术支撑;区块链数据的传递都有详细的路径记载,可以对数据进行追溯,为数据应用的法律责任划分提供了手段。因此,人工智能在社区治理中依托区块链技术进行升级改造,能够将社区数据加密形成数字信息,形成社区居民间、治理主体间的数字信任,通过数字信任平台的搭建,可以降低社区治理的成本和难度。

(三)明确人工智能与人的辩证关系,尊重社区居民的真实感受

人工智能的理性让社区治理决策更加科学,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性化的治理从感性的角度弥补了理性治理存在的弊端,两者的结合共同推进了社区防疫工作的开展。第一,要明确以人为本的社区治理理念。社區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理念的应用都不能离开人作为治理主体和客体的前提条件。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最直接的感受者,是社区治理成效评价的基础。在社区治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要形成完善的治理效能评价反馈机制,畅通交流渠道,提升居民满意度。第二,要明确人的主体地位,客观看待人工智能的工具性作用。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于人,要清醒认识人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人工智能在社区治理中的辅助功能和工具性作用。要充分保持社区治理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尊重社区居民的真实感受,在人工智能后台留有人工操作端口,不能完全依赖人工智能的理性判断做出“一刀切”决策。同时要正确看待人工智能的技术缺陷,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建立人工智能实验室,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前的科学验证和试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加强社区治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 朝着建设网络强国目标不懈努力[N].人民日报,2016-10-10.

[2] 张爱军.人工智能:国家治理的契机、挑战与应对[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1).

[3] 陈晓春,谢 瑶.“三共”社会治理格局智能化的政策创新研究[J].理论探讨,2019(01).

[4] 高奇奇,张经腾.区块链与全球经济治理转型——基于全球正义经济秩序构建的视角[J].学术界,2019(09).

Abstrac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an important achievement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t has provided a guarantee for community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romo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model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smart communities, and improved the scientific nature of community governance.??Howeve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also a double-edged sword. Due to the lack of relevant regulations, the algorithm-based discrimination and the technical rationality, it is easy to leak residents’ privacy and make “one size fits all” community decisions.??Strengthening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uilding a digital trust system with the help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correctly viewing the technical defect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re the inevitable choices to reduce the cost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an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Key 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mmunity Governance; Smart Communities

責任编辑:孟 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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