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背景下学术期刊编辑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基于合规性视角的考察

2022-03-24 21:07廖吉广
科技智囊 2022年8期
关键词:出版单位职称规范化

廖吉广

《山东社会科学》杂志社,山东,济南,250002

学术期刊作为呈现研究成果的平台、沟通作者读者的纽带、集结学派同人的阵地和学术潮流的特殊推手,在学术研究建制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有人认为学术期刊在学术评价中处于枢纽地位。[1]可以这样说,学术期刊的发展和繁荣,已经极大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学术生产和知识传播的路径、机制和效率,成为衡量学术现代化、专业化程度的重要参考项。学术期刊的编辑直接负责学术期刊的日常运作,他们的学术眼光、学术品位以及编辑队伍的构成直接关乎期刊创办的好坏,这无疑对期刊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可谓责任重大。

目前,学界围绕学术期刊编辑的职业素质培养、职业认同与焦虑困惑等问题已经做了大量探讨,但这些研究多是基于编辑个体或是期刊社(编辑部)整体来讨论的。学术期刊编辑队伍建设发展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行政管理与业务实践之间如何有效平衡,这些问题仍有待深入讨论。鉴于此,笔者尝试立足数字化的时代背景,结合2021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发布的《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发布的各类文件要求,从合规性角度来探讨学术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问题,并立足学术期刊出版环境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学术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现状与不足

系统梳理政府出版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难发现,国家在学术期刊编辑队伍管理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相关规定发布时间较早且期刊出版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在数字化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代社会,这些规定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亟待重新厘清、加以规范。

(一)学术期刊编辑的资质问题

学术期刊编辑的资质,主要是指期刊出版单位负责人和各级审校人员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编辑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编校力量能够支撑期刊正常出版。对此,政府出版管理部门有着明确的规定。例如,2008 年,我国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条明确强调:“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 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而对于在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关于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单位总编辑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都分别对其任职资格作出了规定。

在具体的业务实践中,出版管理部门对“三审三校”制度的贯彻有明确规定。例如,2019 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开展“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指出:初审应由出版单位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注册责任编辑);复审应由出版单位具有副编审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复审人员应为出版单位中层及以上负责人;终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或报刊编辑部主编担任。“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2]校对人员亦有相应的任职要求。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管理模式和单位规模的制约,不少学术期刊编辑存在资质与岗位不符的情况,这主要体现在3 个方面:1.期刊负责人主要从事学术研究工作,投入期刊业务管理的时间精力有限,履行终审职责不到位,存在“挂名”“缺位”问题;2.编辑人员多参与教学、科研序列职称评审,不具备出版序列职业资格;3.学术期刊编辑队伍普遍规模较小、学科方向比较分散,难以形成满足“三审”需要的人员结构。

(二)学术期刊编辑职业教育培训的落实问题

编辑队伍的职业教育培训带有普遍性,对此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学术期刊编辑自然也不例外。就编辑继续教育培训来说,2020 年9 月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在此之前,编辑参加继续教育时间要求是每年累计不少于72 学时。就期刊负责人的培训来说,2005 年,我国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期刊出版单位的新任社长、总编辑须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也就是说,期刊负责人不仅要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还应该接受政府出版管理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就具体情况而言,虽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的是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但是学术期刊编辑的职业培训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其一,少数学术期刊负责人对职业继续教育培训重视不够。学术期刊负责人多为研究型学者,部分主编忙于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处理行政事务,没有精力组织和参加政府出版管理部门的培训。其二,继续教育培训供求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现有的培训无法满足需要。以“第六十七期全国期刊负责人岗位培训班”为例,《关于举办第六十七期全国期刊负责人岗位培训班的通知》明确培训对象为未参加过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或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已满5 年的期刊主编、编辑部主任(均含副职)。[3]但是报名系统刚刚开通,报名人数就已经达到上限,说明全国范围内需要参加培训的期刊负责人尚有不少,学术期刊同样面临此类问题。其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缺少必要的操作指引。2020 年印发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明确了编辑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及学时计算标准,这对学术期刊编辑来说更是政策利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学时认定标准不明确、权责划分不清晰等难题,可操作性不强。

(三)数字化转型与学术期刊编辑的自我认同问题

办好学术期刊,离不开既敬业又专业的编辑队伍。当前的学术期刊编辑队伍存在自我认同问题,严重制约着学术期刊的长远健康发展,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编辑人员的自我认同危机之所以存在,与主办单位的办刊模式密切相关。[4]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出版单位中的出版社是主体和主流,相关政策的制定也多是基于出版社的实际情况,而对期刊特别是学术期刊来说,适用性有些不尽如人意;学术期刊被边缘化,学术期刊编辑被定性为辅助性工作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术期刊普遍规模有限,编辑队伍多由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兼任,无法形成稳定的专职编辑队伍。特别是随着数字化出版的兴起,学术期刊编辑面临严峻的角色挑战,必须从传统认知中的学术编辑、文字编辑向数字化编辑转型,这极大冲击了学术期刊编辑工作内容的纯粹性,致使他们的自我认同度持续降低。

二、学术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的路径

客观来说,学术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是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针对前文所述学术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的时代潮流,考虑学术期刊编辑队伍的实际和工作内容的特殊性,从以下方面着手加以解决。

(一)明确岗位考核侧重点,优化职称评审程序

对于学术期刊负责人,应加强任职资格的前置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应着重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期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切实起到对编辑群体的激励促进作用。针对学术期刊编辑从业资质不合规问题,应明确参与教学、科研序列职称评审的编辑亦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责任编辑证书,并以期刊年检为抓手倒逼推动学术期刊编辑合规化。在继续完善不同序列职称转评的基础上,开展第二职称评审新探索(即在取得一个职称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申报第二职称),突出以出版实绩为价值导向,注重评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方便具备其他序列职称的编辑参加出版序列职称评审。

(二)完善继续教育配套措施,打造数字化出版培训平台

针对职业教育培训标准提高、相关配套措施不足的问题,应逐步搭建全国统一的数字化出版培训平台,完善学术期刊负责人岗位培训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一方面,加大培训供给。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行业调查,摸清学术期刊和学术期刊编辑“家底”,系统梳理学术期刊负责人岗位培训和编辑继续教育培训需求,基于大数据算法合理划分培训职责,确保各项培训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例如,针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不同形式,明确不同形式学时认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尽可能简化学时认定程序。建立完善各级出版协会、期刊协会、编辑学会等,使其能够在政府出版管理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合理分解培训任务,提高培训内容针对性,满足学术期刊编辑的学习和实践需要。

(三)畅通职业发展渠道,促进人员双向流动

学术期刊在学术评价和学术生态链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这个角度上讲,学术期刊编辑的职业发展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应把编辑工作摆在与教学、科研同等重要的位置,畅通学术期刊编辑职业发展渠道,适应数字化转型需要,转变编辑角色定位,增强编辑职业认同感和价值获得感。与此同时,还可探索教学科研人员与办刊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进而推动学术发展与学术出版深度融合。为此,应适当修改相应的管理规定,如实行以岗定责,针对工作人员在不同岗位的职责适用不同的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合理、公正,解除人员流动、岗位变动的后顾之忧。

三、结语

学术期刊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专业稳定的期刊编辑队伍,梳理学术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情况不难看出,编辑队伍在规范化建设上还存在不足,如学术期刊负责人对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编辑在从业资质和职业教育培训方面还存在与政策规定不符的情况,相关评价标准导致编辑自我认同感较低等。从合规性的角度加以审视,以上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出版管理部门、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学术期刊编辑等通力合作。为此,应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的时代潮流,充分利用各种数字化技术手段,在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岗位考核、畅通人员流动等方面下功夫,将政策规范与期刊实际相结合,实现学术期刊编辑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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