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业产业链视角的组织化研究综述

2022-04-08 06:07何兰兰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组织化农业产业产业链

何兰兰,刘 洋

(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0 引言

农业产业链的建设是我国农业实现产业化与现代化的基础,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农业组织化则助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浪潮,进一步规范了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链。有关农业产业链和组织化的研究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在CNKI 以“农业产业链”“农业组织化”为关键词检索,与农业产业链相关文章共有1 785 篇,与农业组织化相关的有1 582 篇,可以发现农业产业链的研究早于农业组织化的研究,但两者都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的深入推进,文章数量呈稳定增长的大趋势(图1)。

图1 以“农业产业链”和“农业组织化”为关键词检索历年文献研究数量

1 农业产业链的内涵

农业产业链内涵是产业链概念深化研究具体的表现。国外对于农业产业链的相关研究由来已久,如Mighell[1]通过延伸产业链内涵,总结农业产业分工与农业产业链纵向协调治理的关系,提出农业产业链是集原材料供应、企业加工生产、物流运输、终端市场消费的纵向一体化活动。在国内,傅国华[2]在研究海南热带农业的相关问题时提出农业产业链是以系统效益为基础围绕某一龙头产品的产销一体化的产业链。另外,还有很多学者认为,农业产业链是区块链治理与产业链治理紧密结合的网络组织形态[3],而经济活动中通过纵向、横向、前后的关联构成了产业链[4]。

2 农业产业组织内涵

国外关于农业组织的研究诞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在西欧、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被广泛应用,进入新世纪后,学界对农业产业组织、农业产业组织模式的认识继续深化,国内学者关于农业产业组织的涵义存在多种见解:第一种观点认为,农业产业组织的形成是农户与产业相关联的企业或合作社为达成专业化的生产而建立的契约关系[5]。第二种观点从网络结构出发对其进行了界定,认为产业组织是一种建立在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网状组织结构,在现代化农业进程中,起着信息传导、联结产业链的作用[6-7]。第三种观点将农业产业链组织等同于农业产业组织,主张农业产业链组织是农业经济组织的创新。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链和产业组织的研究和发展在国内外由来已久,结合具体农业生产,农业产业链是以种养殖业为纽带,通过上游生产、中游加工、下游流通组成的相互联系的复杂系统。而从产业组织角度和实际生产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最简单的农业产业组织。

3 农业产业链与组织化关系的研究

3.1 农业产业链与产业组织衔接程度的研究

产业链的高效运行,要求产业链上各组织紧密联系,通过物流链、信息链、价值链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融合,实现产业链的增值。结合实际生产来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分散小农户生产,难以将分裂的土地集中起来规模化生产,导致产业链在起步环节就出现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加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大部分集中于生产阶段,在加工、销售环节涉及的较少,各环节合作松散,导致组织化程度低,难以提高产业链水平。产业链始端的农业生产者和末端的农产品消费者数量众多,分散性和竞争性强,而中端的企业具有高度的集成性和整合性,容易垄断和主导市场。始末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被动接受垄断价格,中间企业在产业链上游低价买进,下游高价卖出。最终造成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三链失调,农产品附加值难以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挫,收入下降[8]。

3.2 农业产业链与信息对接吻合程度的研究

信息链作为支撑产业链运行的血液,具有承上启下,输络产业链各环节经脉的作用。产业组织主体在知悉产业链各环节运行状态的前提下,有助于获得最大经济利益。从农产品生产到消费者手中,中间要经历一系列环节,而生产者难以从消费者手中直接获取相关信息,消费者也无法获得农产品来源信息,出现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消费者很难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农产品[9]。例如:中药材产业链上游、中游、下游获取的信息质量不同,经济利益所得有所不同。中药材产业链上游,由于信息不对称,“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双方建立合作契约机制以保障各自的利益,药农凭借信誉和声誉履行义务;中药材产业链中游,中药材市场处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地位,信息交流顺畅,各利益主体谋求利益最大化,在加工、销售农产品方面出现负外部性,大量使用添加剂和化学成分,损害产业链各环节参与者的利益;中药材产业链下游,由于信息不对称依然存在,消费者无法获取产品优劣信息,出现以次充好行为,产生逆向选择,药农与制药企业“搭便车”的现象,从而破坏中药材产业链的培育[10]。

3.3 农业产业链上组织主体利益分配机制的研究

产业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制约着农业产业链的发展,使得产业组织主体难以维持经营甚至退出产业链体系。例如:以小农户为主的分散经营,难以保持专业化生产,生产效益低,在销售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所获利益集中在种养殖环节,无法获取加工、销售环节利益,使得农业生产者在利益分配机制处于劣势地位[11]。产业链在增值过程中形成价值链,链条中的每一环节都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各组织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最终形成利益链。农业产业发展中由于过度关注减少交易费用,未重视产业链运行过程中利益分配问题,导致产业链在形成之后,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下,使得经营收益主要落入农业产业链中端的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链上游种植农户很少能获得产业化经营收益,出现产业链组织主体利益分配不均现象[8]。

因此农业产业链组织化程度的高低、信息对接质量的好坏与利益分配机制的完善程度对农业产业链发展趋势尤为重要。但当前这些问题依然是阻碍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发展的突出矛盾。

4 农业产业链与组织化存在的问题

4.1 产业链组织化程度低

虽然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仍以小农户经营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处在初级阶段,数量较少,分散经营导致农业产业链组织化程度较低且组织农户困难。我国农业产业链中大部分农业组织集中在生产环节,缺少针对产后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农业组织,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松散,资源分布失衡,使得产业链水平较低[11],甚至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张琳滨[12]通过对湖南省邵阳县的调查发现,产业组织化是制约农业产业链建设的重要因素,当前农户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农业资源利用不合理,这些都与产业链组织化水平较低有关。

4.2 农业产业链信息对接不通畅

农业产业链上各组织主体信息对接不对称,阻碍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业产业链始端的种植者难以直接获取产业链末端消费者反馈的信息,而农业企业作为承上启下的连接点,在获取农产品市场信息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农业产业链上游,农户获取农产品信息需要一定的时间,农业企业利用信息传递的迟滞性,出于“理性经济人”角度故意压低农产品价格,使得农户生产积极性受挫,双方合作关系不稳定。农业产业链下游,消费者与农户难以搭建起直接沟通的桥梁,农业企业作为中间联系纽带,在利益与竞争环境的驱使下,可能生产劣质产品驱逐优质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

4.3 产业链组织主体利益分配不完善

农业产业链组织化程度低,信息迟滞和不对称,使得产业链上利益分配不均加剧。农业产业链运行中,位于产业链始端的农户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与之相比,其他农业主体往往处在优势地位,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来迫使农户被动接受其条件,尤其是在农产品利益分配方面,农户常面临被压价的问题,农产品的增加值被掠夺,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13]。以北京市奶产业链为例,上游种养户的利益占总利益的31.04%,而下游的乳品加工企业占比68.96%[14],极端化的利益分配导致奶产业链的发展处于“亚健康”状态,农户的经济利益受损。

综上所述,以小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分散性和无序性强,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合作松散,难以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生产程度,加之产业链上信息传递迟滞,造成产业链上各组织主体利益分配不均,造成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三耦失衡”。因此突破当前的瓶颈,是农业产业链优化发展的关键。

5 对策建议

5.1 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模式,提高产业链组织化程度

在农业产业链中,龙头企业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很强的博弈冲突,增加了产业链构建的成本,产业链组织化程度难以提升。因此,核心企业应该整合信息、科技和金融等农业服务的职能,对相关的农业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使得产业链各主体紧密连接,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基于此,有学者提出了“农户+龙头企业+平台+集群”组织模式是缓解分散的小农户经营的重要途径[15],通过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将各个主体用户连接起来,提高组织化程度。另外还有学者认为“农户+核心企业+农业服务业”的组织模式有利于提高农户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各组织主体联系紧密程度[16]。另外政府应鼓励运输、存储和销售相关的农业组织的成立,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因此,因地制宜,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模式,延伸产业链,是提高产业链组织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5.2 完善信息服务机制

农户获取信息的能力,由主客观两方面决定。因此主观方面,农户自身应加强学习新事物的能力,积极主动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化技术培训,熟练掌握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技能。客观方面,农业数据资源的利用在我国处于初级阶段,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尚不成熟[17],因此政府应加强农村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应用“农户+龙头企业+ 平台+ 集群”组织模式,加快建设和推广符合农户需求的产业化信息平台,及时宣传更新农产品信息,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信息库,实行信息透明制,架起农户与消费者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实现信息共享,规避风险、利益分配。

5.3 优化农业产业链组织主体利益联结机制

当前,农业产业链中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分配严重失衡,特别是在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有机衔接的热点问题研究中,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中成为学者们广泛关注的内容。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在“三链耦合”中起着核心纽带的作用,因此通过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价值链增值[8],发挥价值链、产业链、利益链引擎作用,建立有效的产业链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间形成联盟,完善农户与企业、批发商之间的契约关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在扩大利益的同时稳定合作关系[18],提高产业链源头农户生产的积极性。

6 未来展望

综上所述,对农业产业链和农业产业组织化的研究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相关领域的文章还较少,内容比较统一,视角相对狭窄,未来的研究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扩展。

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是目前农业产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小农户与农业产业链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关系的动态博弈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方向,这对促进农业产业链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研究内容方面,目前研究多集中于农业产业链的构建和产业链链条的延伸,对于农业产业链稳定性的研究鲜有,稳定的产业链是农业产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激发农业产业组织主体参与产业链的关键,未来要重视农业产业链稳定机制的研究,构建稳定性的评价指标系统,另外对于产业链与组织化之间关系和存在问题研究的较少,大多都是以农业产业链或产业组织的单个主体为对象展开研究,很难将两者联系起来看待问题,因而对此方面的研究也是未来挖掘的重点,最后,将农业产业链与组织化结合起来从理论付诸实践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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