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集体经济绿色转型
——以江苏省为例*

2022-05-06 06:38曹顺仙周以杰
关键词:集体经济江苏省转型

曹顺仙,周以杰

(1.南京林业大学;2.淮阴师范学院)

2018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首次载入了关于“生态文明”(第三十二条)和“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六条)条文。相应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与语境下,探索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和城乡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尤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绿色转型或重构[1-2],就具备了更为明确的宪制意义上的法治保障。基于此,笔者在2018—2020年间先后对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镇江、盐城、连云港等6市的10个村进行实地走访和交流座谈,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调研材料整理与文献比较分析。在本文中,笔者将着重分析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绿色转型的相关政策实施过程及其成效,并初步讨论这一演变进程背后的逻辑进路及未来发展前景。

一、集体经济绿色转型的政策实施及其成效

像全国许多地方一样,自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绿色新发展理念和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共同引领下,江苏省的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日益注重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方针政策纳入其中,并因此呈现出一种绿色转型或重构的时代特征。[3-5]概括地说,它们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集体“三资”特别是资源性资产的实力壮大及其绿色运营。依据《宪法》(第九条和第十条),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可使用的资源、资产与资本,除集体所有的土地房舍及经营性收入外,还包括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据此,江苏省2018年5月颁布的《江苏省农村资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域等资源性资产”为农村集体资产。在此基础上,《江苏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这些集体资源性资产和可以利用的“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水域滩涂等资源”[6],都可以通过集中开发或招投标等方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但前提是要遵循《宪法》规定的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原则。基于此,近年来大部分市县的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特别是与资源性资产相关的产业产值,都实现了一种秉持生态文明原则前提下的绿色增长。比如,2019年宜兴市官林镇都山村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0850万元、村集体资产运营收益为1556万元,较2018年增长4.4%。①笔者2020年8月在宜兴西锄村调研时获得《宜兴市二〇一九年村级经济综合实力排名表》。2020年该村入选中国名村300强,位列第18位。[7]

其次,绿色化、生态化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主导性方向。一方面,经济产业结构渐趋绿色化、生态化。可以说,无论是倡导一二三产业融合还是强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其重点都是在促进集体经济产业结构适应市场化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同时,加快实施绿色化、生态化调整。这其中既包括长期注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华西村和蒋巷村,也包括江苏省“百镇千村”名下的各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于是,有机农业、生态农业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选择,生态、环保、安全、健康、清洁、无污染成为工商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条件,特色文化、本土文化、山美水美生态美成为发展文化旅游和第三产业的优先选择。一二三产业的不断融合或转型升级,逐渐趋向于绿色生态健康的新农业、新工业、新商业及其综合业态。另一方面,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呈现绿色转型。“三无”(即无农药、无化肥、无公害)、有机、原生态、绿色的土特名优产品成为消费者青睐的“香饽饽”,干净、舒适、美丽、和谐、文明的民宿及康养身心的“慢生活”成为引领乡村消费的新时尚,“一村一品”与村镇一体化打造并行共荣,生态村、美丽乡村、星级村不断涌现。例如,昆山市的武神潭村因利用公共水面发展螃蟹养殖,形成产、销、研一体化的大闸蟹产业链而入选了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南京市江宁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使农村集体经济经历了从“农家乐+土菜”到“民宿+文创”,再到“特色产业、特优生态、特质文态、特美心态”的三次跨越,初步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和适度开发有机统一、产业发展和富民强村全面推进、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相互融合、基层建设和依法治理同步提升的绿色发展之路。[8]

再次,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流向的生态化。与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不同,集体经济在不断壮大的过程中,既不能将生态环境成本外部化,也不能无视和放任贫富两极分化。因此,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和流向必须以“富民”“强基”“托底”“固本”为原则,成为富民强村、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美丽乡村和提升生态文明的主要财富来源与保障。得益于集体经济的较为发达,常熟市蒋巷村,昆山市大唐村,无锡市的华西村、善卷村和竹海村,苏州市的程墩村和电站村,南通市的顾庄村和园庄村,泰州市河横村,南京市瑶宕村,扬州市横沟村等,先后入选了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国家级生态村”。与此同时,农民收入、村级公益事业和百姓福利也都得到全面提升。例如,2019年宜兴市村级经济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的都山村,其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7085元,村级公益事业配套投入1620万元,村级福利性支出达3892万元;名列第98位的周铁镇彭干村,其农民年人均收入也有33551元,村级公益事业配套投入为68万元,村级福利性支出为38万元。①笔者2020年8月在宜兴西锄村调研时获得《宜兴市二〇一九年村级经济综合实力排名表》。这充分体现了集体经济在生态环保和利民富民惠民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农村经济社会逐步走上了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共赢的绿色发展道路。截至2019年上半年,江苏省村级资产总额达到2687亿元,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超过300亿元。有超过8000个村(居)完成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量化资产超过770亿元,累计分红约110 亿元。与此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绿色江苏建设有力推进。2019年,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0%,10万户苏北农房修缮年度任务全面完成。例如,宜兴市湖父镇张阳村等6个村、南京市江宁区大塘金村等9个村,分别获评2019 年“全国生态文化村”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江苏省全年高耗能行业投资同比下降10.4%,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火力发电投资分别下降28.3%、23.0%、32.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能源发电量为641.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4%。[9]此外,2018 年,江苏省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192.5 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比1949年增长317.4倍,年均增长8.7%,可比增长4.8%;同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429亿元,比1978年增长63.5倍,年均增长11.0%,可比增长5.2%。[10]2020 年农林牧渔产能持续增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540.6 万公顷,比上年增加2.4万公顷;粮食亩产459.9公斤,比上年增加0.8公斤,增长0.2%;全年造林面积4.6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3.1%。[11]

从以上可以看出,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明显地展现出一个绿色转型或重构的过程,并日益呈现为一种以绿色生态为表征的新农村集体经济样态,或称之为乡村版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经济”。而它之所以能够出现,直接促动性因素无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形成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强力推动下的贯彻落实,这使得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文化治理方式改革、乡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与重大决策,汇成了一股强大的社会政治合力。同样重要的是,农村集体、集体经济和集体主义历经新中国70 年、改革开放40 年发展之后在我国社会中正在形成一种更为理性、科学的认知,换言之,近年来重新聚集起发展动能的“新集体化”或“再集体化”是农村集体经济绿色转型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集体经济绿色转型的历史逻辑

可以说,理解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绿色转型得以发生或者说绿色化与“再集体化”所达成的历史性契合的关键,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发展历史及其演进逻辑的正确认识。[12-13]概括地说,与全国各地相似,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三改”“二去”的集体化、“去集体化”到“再集体化”的变革过程。

首先,第一次变革开始于1949年并持续到1977年。以“土地改革”“一化三改造”为标志,农村土地实现国家所有,农民被纳入集体社区,私有经济被集体所有的公有经济所替代,农村集体经济因而确立。不过,随后而至的“人民公社”“割资本主义尾巴”推动了以生产队为基础、按劳分配的集体化生产方式的形成;而续存千年的集市被取缔,则使集体化、去市场化走向片面和极端。

这一阶段的变革使得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得以确立和发展,包括山水林田湖草在内的生态系统实现了国家和集体所有,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上翻身当家做主人,切实增强了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所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公园化,也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史无前例的成就。例如,国务院1957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推动了对全国水土流失的修复治理。就江苏而言,以发展林业为抓手,逐步建立和健全了集体化的林业管理与生产体系。1949 年,江苏省只有少数山丘残存少量次生林木,有林地面积仅为84667 公顷。到1956年,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15万公顷,较1949年增长77.2%。而1975年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林业用地54.2万公顷,其中有林地34.2万公顷、疏林地1.5万公顷、灌木林地0.8万公顷、新造林地5.2万公顷、苗圃地0.4万公顷、无林地12.1 万公顷,有林地面积较1956 年和1949 年分别增长了228.0%和403.9%。[14]但也必须承认,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强制性或大一统地实施去私有化、去市场化的生产、劳动和分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而这种变革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与劳动自觉性的消极作用,在日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中逐渐显现出来。

其次,第二次变革是以1978 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实施为标志,在坚持土地国有的前提下,实行集体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变革引发了农村农业领域中的“去集体化”,结果是“大集体”、人民公社迅速走向分崩离析。第三次变革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推出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其重要结果则是乡镇工业企业领域中发生的“去集体化”。

这两次前后相继的农村经济改革,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大幅度地提高了农村乡镇的生产力水平,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使农民走上了亦工亦农的新道路,也使得农村农业充满了现代工业化的新气息。江苏省作为我国乡镇企业的发源地,早在1956 年无锡市东亭镇就创办了第一个社队企业,1970 年初当地农民首次提出“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和“以副养农、以工补农”,乡镇企业发展由此起步。1980年,江苏省成为全国社队工业产值第一个超百亿元的省份。[15]在这期间,江苏省涌现出以苏锡常为代表的“苏南模式”以及苏北地区的“耿车模式”,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并最先实现了非农产值超农业。

但另一方面,与这两次改革相伴生的“去集体化”,在客观上严重削弱了农村集体经济,全国包括江苏省的很多乡村演变为集体经济薄弱村甚至“空壳村”。两次“去集体化”都因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关系的认识与决策发生偏差,影响了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只不过,第一次改革因乡镇企业的崛起壮大,遮掩了农业生产领域“去集体化”对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影响。第二次改革即乡镇企业的“去集体化”,则因城乡集体经济被严重削弱而使“去集体化”的负面叠加效应演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顺利实现的制约因素。与此同时,生态环境方面的正负效应也是非常鲜明。正效应是民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1995年,江苏省工业废水排放量22.0亿吨,排放达标率65.4%;工业废气排放总量7872.1亿标立方米,其中得到净化处理的为1547.9亿标立方米,占19.7%;全省工业粉尘回收率达80.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7.5%;截至1995年底,全省建成10个总面积49.9万公顷的自然保护区。1996—2001年,江苏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倡导“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使全省环保系统建设持续进步。[14]而负效应是由于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出现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现象,工业点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屡禁不止,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演化为新世纪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

第三,“再集体化”是指2000年以来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兴起和以土地流转、“三权分置”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并由此开启了农村经济的“再集体化”重构和绿色转型。

世纪之交,中国社会由重点解决人民温饱问题转入基本实现小康,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向双层经营转化,如何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与壮大集体经济的交融耦合成为一个时代课题。鉴于持续性大规模工业化和城镇化所带来的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现实问题,突出表现为集体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不断增多、水土气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等乡村衰败现象,党和政府开始系统考虑集体经济与“三农”问题、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关系农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政策议题。相应地,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先后成为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16-17]

作为经济大省和人口、资源、环境高度约束性省份,江苏省一手抓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一手抓深入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行动,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步形成了集体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双赢的新局面。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三化”(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带“三农”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农村、农业和城镇化进程,在全面提升“再集体化”和生态化的过程中,涌现了比如“华夏第一县”——无锡县、“天下第一村”——华西村、“百家生态村”——蒋巷村等先进典型,“昆山之路”“张家港精神”和“江阴板块”等享誉全国。从2000 年到2019年,江苏省位列全国百强县的数量由14个增加到26个。[18]2020年,江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98 元,是1954 年的273.7 倍。[11]农村住房条件也今非昔比,土墙草房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宽敞、舒适、美观的楼房。

在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自2012 年以来,江苏省完成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7052.4亿元,其中2018年为1026.4亿元,比2012年的763.7亿元增长34.4%。一是水土气污染治理成效持续提升。2018 年,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8.0%,较2013年提高7.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4.2%,超额完成国家“大气十条”中“较2013 年下降20.0%”的目标要求。2020 年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至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至81.0%。二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9.2%,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0.7%,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与2017 年(104个国控断面)相比,符合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了2.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0.4 个百分点。[19]2020 年水国考断面优III 类比例为87.5%,同比提高8.7 个百分点,太湖治理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20]三是自然保护区面积保持稳定,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2018 年全省林木覆盖率为23.2%,较2012 年提高1.6 个百分点;2020年造林4.6万公顷,比2019年增长43.1%。四是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方针指导下,农村人居环境逐年改善,绿色生活方式加速形成。2020 年全省225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明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6%。[20]2018年,全省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70.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由2012年的0.4万辆增加至2018 年的15.9 万辆;截至2021 年7 月29 日江苏新能源汽车专利申请数量高达16700项,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专利申请最多的省份。[21]

综上所述,从新中国成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从全面确立、曲折发展到重新走向壮大,可以说经历了“集体化”“去集体化”到“再集体化”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而在生态环境方面与之相伴随的,则是全国从“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对现代环境污染的集体无意识”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发展之路的探索和开辟”的演进。相应地,“再集体化”与“绿色转型”的高度契合,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突出特征。这种历史性契合的达成,既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由重点解决温饱问题到全面实现小康、再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台阶式发展规律及其客观要求,也是由于“再集体化”和“绿色转型”可以较好地满足新时代农村经济发展既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又要坚持“强基”“固本”“富民”“利民”“惠民”“为民”的社会主义宗旨和方向的要求。因此,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集体经济壮大和绿色转型,既可以解决比如政经分设后带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涣散、经营方式落后等历史遗留问题,又有助于超越“归大堆”式的集体化,并有效破解“去集体化”所带来的贫富分化、生态环境恶化、“三农”弱化、基层虚化等现实问题,从而满足新时代背景下农户对于联合防御市场风险、共建共享新型集体经济、实现更高水平与层次发展等的愿望诉求。

三、集体经济绿色转型的目标重构和路径选择

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集体经济绿色转型,既是一个基于过去的历史性结果,也是一个面向未来的历史性进程,其核心在于转中有变、转中有建、转中有升,从而不断转向一种更高阶段与质量的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就江苏省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绿色转型的持续深入推进,既要直面环境污染攻坚战、“强富美高”品牌战,又要努力争取在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因而依然任重道远。

对此,笔者认为,首先要做到的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构建起多元融合的层级化目标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基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和2018年1月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所确立的2020—2030年目标任务(表1)。[22]与此同时,要结合苏南苏北苏中进度不同步、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定标。例如,2019 年9 月,苏州市已宣布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建成不少于2000个美丽宜居村庄。[23]其他各市也在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但实际进展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而整齐划一地按比例定标可能难以有效促进台阶式的绿色发展。

表1 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目标任务(2020—2030年)

另一方面,要依据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和绿色转型的时代趋势,进一步加强顶层绿色设计和建构层级化目标体系。这其中既要考虑到整合包容当下的各个目标任务,比如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整治、创文创卫、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也要尽量融通如“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江苏高质量发展等高阶性要求,并主动对接“五大建设统筹推进”“五大文明全面提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等长远性使命愿景,从而使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与生态文明建设由浅至深、由点到面的总体推进要求相契合,进而确保集体经济能够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实现既“立地”又“顶天”的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可以把进一步推进江苏省集体经济绿色转型的战略与政策进路归纳为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深化改革创新,消除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政经分设的乡镇政府+农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代替原来政经合一的人民公社以及连续进行的“去集体化”改革所导致的集体经济组织软弱涣散、集体经济薄弱化空壳化问题,应当加快构建镇、村、户、企(公司)多主体联动合作的新型集体组织,尤其是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专业协作、跨村跨界联合中的引领作用,不断丰富和创新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在绿色转型过程中实现集体经济的新发展、新飞跃。

第二,提升整体意识,强化分层定标。应当统筹乡村振兴、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目标,制定协调平衡的发展战略。要在提升全省“一盘棋”的整体意识的同时,强化分类指导、分层定标,尤其是缩小江苏省内不同地区经济亿元村与薄弱村之间的差距,通过摸底排序、分层定标,制定鼓励突破、奖励帮扶的共建共帮共升策略,在协同共进中开创江苏集体经济绿色发展的新格局。

第三,聚焦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绿色生态考评。就生态环境治理而言,经过过去三年的“三大攻坚战”,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水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是攻坚战中的难点所在。难就难在问题的复合性和复杂性,难在污染主体的自律意识缺乏,难在治理技术与治理功效的滞后性和非线性,难在试错容错的巨大代价和责任追究的不确定性,而农村、农业、农民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往往会成为责任追究的对象。因而,要想切实实现强村富民、巩固基层党组织的目标,不仅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给予政策扶持和经济资助,还要在生态环境整治、生态承载力、生态生产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予以规约引领和制度保障。在绩效考核和评估方面,应该构建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发展要求相一致的综合考评体系,防止集体经济的政治评估缺失或生态环保价值的低估。

第四,加快村“两委”班子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队伍的重塑。应着眼于调整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队伍的地缘、业缘、学缘和年龄结构等,尤其要提升基层干部对集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力、组织力和调控力,增强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者驾驭绿色转型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能力。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各地经济、政治与文化发展较好的乡村,其基层干部的“精、气、神”都积极向上,想干事,敢干事,也能干成事。相反,对于那些“难作为、怕作为、不作为、等靠要”思想严重的干部群体而言,“无资金、无资产、无资源、无区位优势”往往就成了“不作为”和“等靠要”的辩解理由。例如,昆山市上下同心,一手抓富民,一手抓治理。2017 年,通过实施政经分开、资源盘活、土地流转、兴办实体、产业带动等诸多举措,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全市168 个行政村及涉农社区中,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500 万元的有120 个,其中超千万元的有32 个;全市村级稳定性收入达9.4 亿元,村均558 万元,比2016 年增长3.9%。[24]再比如,淮安市的刘老庄和越闸村、盐城市的亭湖区等,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发展理念,厚植生态底色,突出发展特色,彰显乡村本色;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指出的“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不仅建成了“江苏最美乡村”,还实现了乡村发展“含绿量”和“含金量”的同步提升。因而,就适应集体经济绿色发展与重构的干部队伍而言,观念转变是前提,能力提升是关键,机制创新是动力,考核激励是保障。

第五,推进生态民主,培育生态公民。一方面,强化基层民主与自主管理,是密切干群关系、增强相互信任与共识、实现共担共享的最有效手段和路径。虽说基层干部是壮大集体经济、振兴乡村面貌、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强村富民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一环,但广大村民才是乡村发展的真正主体,或者说,关键少数最终还是要靠绝大多数。另一方面,需要围绕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这一时代课题,加快重塑集体经济相关主体的认知体系,培育新一代生态公民(即在政治和法律上拥有公民地位、享有公民生态环境权利并愿意与能够履行公民生态环境义务的人)。[25-26]同时,充分利用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来调动与发挥多主体全面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说,这方面努力是增进集体经济绿色化、生态化共识的基础,也是确定和确保各相关主体之间权、责、利的前提。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集体经济绿色转型或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劳动者、参与者和贡献者,在政治、经济和法律上都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因而,只有不断推进生态民主、坚持民主决策、培育生态公民,才能持续维护和提升相关权利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的绿色转型或发展,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更是指向未来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其进步意义或价值同时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治理等多个维度,而单向度的经济考量或经济与生态的双重定位,都不足以准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绿色发展的战略意义和价值。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指出,集体穷一些不是没有关系,而是关系重大,“加强集体经济实力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现共同致富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27]。因而,我们需要在更加宽阔和长远的视域中来阐释分析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绿色转型或重构的重大价值和深远意义,不能仅仅停留在“生态+”的层面,局限于生态环境整治、生态系统修复、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等浅层次的绿色发展。[28]也就是说,着眼于农村发展与文明进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建设“富强民主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我们对集体经济绿色转型及其未来应赋予更为大胆的政治想象。在实践过程中,这不仅意味着使绿色集体经济日渐制度化或趋近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经济,比如采取或引入充分考虑其社会公正价值和自然生态可持续性价值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和弘扬基于基层生态民主、经济共享、社会团结理念意识的“红绿”文化,从而支撑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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