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背景下股权激励实施难点研究

2022-05-18 05:03罗斐
时代金融 2022年5期
关键词:股权背景国有企业

罗斐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混改可以有效增加企业的经营活力、优化企业的经济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的运作效率。总的来说,国有企业进行混改符合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趋势,百利而无一弊。而作为混改背景下国有企业与员工之间融合的有效手段,国有企业通过股权激励可以有效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与经营质量。

一、股权激励概述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与模式

股权激励是指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为企业内的核心人才提供部分股权,从而让其作为本企业股东的一员参与到企业的发展决策、风险承担、利润分红中,从而留住人才,满足国有企业混改背景下的发展需求,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1]。从目前来看,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实施模式: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模式、业绩股票模式、虚拟股票模式等。

(二)国企混改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一直以来,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都存在各种问题与不足,如股东独大、股权结构单一、缺乏相互制衡机制等。这不仅给国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也导致混改后的国有企业无法较好适应我国的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因此在国有企业混改背景下,各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是十分必要的。

1.股权激励是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有效解决自身市场竞争力不足、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企业员工缺乏工作热情等问题。在实施股权激励后,核心员工持有一定的股份,其工作动力与动作积极性被有效的调动起来,这一部分员工也可以有效带动身边的其他员工,齐心协力,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共同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2]。

2.股权激励是激发员工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动力。由于传统国有企业机制的局限性,导致企业员工未将自身收益与企业整体效益关联起来,也并没有形成与企业“共存亡、同发展”的意识,企业员工的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相背离。这就会直接导致员工在工作时缺乏动力、缺乏热情、缺乏积极性等[3]。通过股权激励的实施,可以让员工切实享受到股权分工带来的经济利润,努力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自身的个人经济效益才能得到提升,从而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主动性。

二、国企混改背景下股权激励实施难点

以混促改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理念,实现非公有资本与国有企业之间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国有企业进行混改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另一方面是为了使非公有制企业的运行规范性有所提升,因此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大量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混改的政策及相关文件,部分国有企业的混改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股权激励是以国有企业混改为背景,帮助员工从劳动者向股权持有者进行角色转换的一种措施,其在实施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对国有企业混改背景下股權激励实施难点进行如下总结。

(一)激励范围内员工表现不积极

自2016年一部分股权激励指导性政策、文件发布以来,一些试点国有企业便开始尝试实施股权激励,以期增加自身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但就股权激励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一些国有企业的员工缺乏对股权激励的正确认知与理解,导致一些员工虽然完成了从劳动者向股权持有者的角色转变,但国有企业并未让其真正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导致股权激励存在形式化严重的问题,也无法通过股权激励真正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另外,在部分国有企业中,明确要求了持有公司股权的员工在出现离职、调动时,必须将自身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当持股员工没有找到合适的股权承接对象时,其在离职、调动时便会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员工参与到股权激励中的顾虑心理。

(二)持股比例分配受限

在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国有企业员工的持股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员工的持股总量不得超过国有企业总股本的30%[4]。并且,在《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与分红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也对大中型企业的员工持股总量作出了不得超过企业总股份的5%与10%的要求。持股比例分配低是造成国有企业混改背景下股权激励实施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三)股权激励方法选择的局限性

就目前来看,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是国有企业在混改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时的主要工具。在《办法》中,要求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近三年的税后利润净资产应当占年初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上,这就给股权激励的实施造成一定的限制。另外在《办法》中,要求大中型企业不可以采用股权期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并且要求如果国有企业已经被纳入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情况下,可以自主选择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但每种方式之间不可叠加。正是由于以上要求的存在,导致在混改背景下,一些国有企业无法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实施方式。

(四)激励对象认定困难

在《办法》中,对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象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即只有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核心技术类员工与经营管理类员工才能作为股权激励的对象。在《意见》中,规定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对象应为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关键岗位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与持续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业务人员、科研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5]。因此,在混改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股权激励对象的认定范围,并将最终确定人员名单与各人员持股比例以公示的方式在全体职工代表大会上予以公布。但就目前来看,一些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存在激励对象认定缺乏公开、公正、透明等问题、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过多、基层工作人员持股比例较少等,严重限制了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提升。

(五)激励效果与改革预期不符

在混改背景下,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长效激励机制,从而激发全体员工与管理阶层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在企业内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员工在获得股份后,可以得到一定金额的股权分红[6]。但就目前来看,一些国有企业在混改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并没有得到大幅度提升,也就导致持股员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股权收益,导致股权激励的效果并不明显,无法与实施初期的预期效果相符。

(六)股权激励实施缺乏计划性

由于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需要涉及企业内部的相关股权结构、财务结构、资产结构与人员结构、风险防控等内容,因此股权激励的实施需要事先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计划。但目前许多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并未对企业的整体结构进行全面考虑,导致股权激励的实施计划制定混乱。另外,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也并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股权激励实施计划进行调整,导致股权激励的实施出现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三、有效解决国企混改背景下股权激励实施难点的路径

(一)建立员工持股管理机构

在混改背景下,国有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实施时,首要工作即建立员工持股管理机构,并对该机构内的全体成员进行培训,组织其深入学习《公司法》与各类股权激励实施指导意见、政策等;同时组织其进行股权激励重要性的学习,使其提高对股权激励实施工作的重视[7]。员工持股管理机构可以实现对持股员工股份的统一集中管理,从而帮助持股员工缓解股权的管理与监督压力,并帮助持股员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员工持股管理机构还可以作为持股员工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起到调节企业与员工关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最后,国有企业可以在符合《意见》《方法》规定的范围内,利用员工持股管理机构,制定自身企业的股权转让条件、转让价格、退股方式等股权激励详细规定,从而提高股权激励实施的规范性与合理性。

(二)科学调节持股比例

作为国有企业混改背景下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股权激励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企業所重视。国有企业为了进一步推动股权激励的实施,就需要寻求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法。以国有企业管理机制的层面来说,最简单、最有效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法即对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合作部分的股权分类调节比例进行重新制定,从而让股权激励的实施为更多基层员工带来切实的利益。

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股权激励实施指导意见的颁布,为在混改背景下的中央大型国有企业与地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提供了战略性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首先对自身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人员结构实际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统计,从而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国有企业股东、非公有资本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的比例进行确定。其次,在确定完持股比例并予以实施后,国有企业经营者也应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动态变化,科学合理地实施对持股比例进行调节[8]。

(三)选择最佳的股权激励方式

无论对于何种类型的国有企业来说,在混改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自身经营活动力与内生动力,同时也是为了提高企业自身对于日益激烈的经济市场竞争环境的适应能力。因此,在混改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充分结合自身的规模、特点、阶段性发展目标等进行股权激励实施方式的确定。在《意见》中,规定国有企业在与非公有资本结合时,可以同时、直接引入员工持股;在《办法》中,对科技型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方式,以及拥有健全治理结构的上市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企业的性质与基本条件,在《意见》与《办法》的规定范围内,选择最佳的股权激励实施方式。

(四)选择激励对象时应公开透明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人才是其第一生产力,高质量人才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变得愈发明显,也有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开始重视人才的培养。而股权激励的实施,可以有效增强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与吸引更多的优秀高质量人才,并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为企业的稳定运营与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人才储备基础[9]。为了保证每一个员工有享有平等的股权激励机会,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规定等,保证激励对象的认定具有公开性、公正性与透明性,并将股权激励对象的认定过程全程公开、激励对象的认定结果公示,坚决杜绝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这就需要国有企业的领导者与管理者在实施股权激励、选择激励对象前,深入企业的各个管理部门与基层部门,对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与掌握,秉承着激励对象自愿参加、不强制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激励对象。另外,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应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个员工都及时知晓股权激励政策、了解股权激励所带来的好处。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若想达到最佳的股权激励实施效果,就需要国有企业在混改背景下制定完善的基础制度,如股权激励后的薪酬管理制度、股权激励实施后的业绩考核制度等,这些都是股权激励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国有企业应秉承着科学、全面、合理的态度,建立一套高效、严格的股权激励实施机制与股权激励考核机制,并要求全体持股员工严格遵守。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国有企业混改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就需要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与吸引更多优秀、高质量的人才。在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及时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保证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定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燕霞. 探讨国企混改背景下的股权激励实施难点[J]. 2021,(28):88-90.

[2] 赵燕霞. 探讨国企混改背景下的股权激励实施难点[J]. 全国流通经济,2020,(28):3.

[3] 张艺鹤. 混改背景下国有企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 商业经济,2020,525(5):112-114.

[4]张辰瑜. 深化改革背景下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研究[J]. 财会学习,2020,(30):2.

[5]江菲. 国企混改,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基于格力电器的案例研究[J]. 财务与金融,2020,184(2):26-31.

[6]张岚. 国企混改背景下股权激励实施难点探析[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0):13,19.

[7]邹慧磊. 混改背景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优化研究[D].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

[8] 赵纪越.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股权激励效应研究[D]. 武汉纺织大学,2019.

[9] 张良. 混改背景下员工持股绩效研究[D]. 浙江工商大学, 2019.

作者单位: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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