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

2022-05-26 13:27文冬妮蔡银潇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海丝遗产福建省

文冬妮,蔡银潇

(南宁师范大学 旅游与文化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海丝文化遗产是福建省海丝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条件。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日益成为重要的需求领域,且文化和旅游日益呈现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趋势[1]。如何实现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的协同发展,已成为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焦点。诸多学者起初专注于研究“前台、帷幕、后台”模式[2],希望借助这一模式合理地解决传统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冲突。但由于单个文化元素保护的局限性较大,继而逐步转变至研究遗产地的整体性保护[3]。随着区域性文化开发活动的持续,民族原生态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遗产整体性保护等问题日益凸显,即旅游开发不仅破坏了敏感脆弱的原生态环境,更使潜在的文化内涵遭受较大程度的破坏[4]。多数学者据此提出了主题公园、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景舞台剧、博物馆等开发模式[5];随着“一带一路”的持续推进,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沿海地区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研究区域,而旅游开发也越发成为现今文化遗产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6],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的协同发展成为福建省文旅融合实践的重要内容。鉴于此,文章结合海丝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基于环境、主体、资源三个视角,构建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

一、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框架

本文参考相关理论并结合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特点,将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划分为微观层——资源整合、中观层——主体参与、宏观层——环境适应三个维度。其中,微观层作为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的基础层,旨在促进海丝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资源之间的整合,并为多元主体参与提供源源不断的开发资源,向内外部环境传递有价值的信息;中观层作为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的实践层,旨在促进区域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主体在理念、职责职能方面的协同,并积极贯彻国家战略,融入复杂化的产业、市场环境,优化配置、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宏观层作为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的外围层,旨在加快推进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融入科技发展环境、自然环境,并为资源整合过程提供所需的物质、能量,支持与保障主体参与协同发展过程。在实现环境适应、资源整合、主体参与三个维度有序运行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各自的环境协同、资源协同、主体协同分目标,进而实现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总目标(如图1 所示)。

图1 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框架

二、基于遗产资源的协同发展模式

福建实现文化遗产与旅游资源的整合有助于消除因地理要素限制而导致的各类资源零散、开发不到位的现象,更有助于借助区域性旅游文化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同种类文化资源的开发、制度的构建、产业的关联互动,促进区域内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文化遗产与旅游资源的整合需基于维持文化遗产自身发展的生命力,进而实现福建多元化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提升区域文化旅游的竞争力。对此,本文基于遗产资源整合,提出博物馆模式、文化旅游节庆(节事)模式、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模式、宗教古寺体验模式以及古镇(村)居民生活原生态再现模式五种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

(一)博物馆模式

福建海丝可移动文物如漳窑瓷器、石器、陶器、工艺品、书画、古文献、侨批侨件、闽南古建筑构件等,以及海丝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技艺、民间文学、传统美术等可借助博物馆作为载体,构建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由当地政府以一定的类型汇总或整理收藏,在保护研究的同时供游客静态参观游览。同时配备当地导游生动地讲解有形文献文物、神话传说故事、技艺制造流程等内容的历史起源、发展演变,以动态、静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区域内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歌谣等文献资料、历史文物的充分展示,总体形成“舞台”“道具”“演员”和“观众”共存,建筑遗址、文物遗产、解说系统和旅游者共同参与的博物馆旅游文化展演体系[7]。此外,应加快推进福建省海丝文化数字博物馆线上虚拟平台的展示,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图片、口述录音、视频的资料扩充,以视觉化、审美化和数字化的方式呈现福建省不同类别的海丝文化遗产资源,促使旅游者加深了解当地海丝文化遗产。

(二)文化旅游节庆(节事)模式

福建省可凭借良好的地缘优势,以文化旅游节庆模式深化“海丝”文化对台和对外交流,办好海峡论坛期间的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妈祖文化旅游节等7 个列入文化和旅游部、国台办年度重点涉台文化交流平台活动,赴台举办各类族谱展、涉台文物展、福建民间民俗展。要办好两年一届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央地合作计划”项目,举办中国福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文化年活动。应继续发挥福建省“侨”的优势,推进“闽侨文化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增加提供电子信息内容,适时组织福建省文物、非遗、文化产品赴“中心”展览。于福建省重点海丝文化城市而言,可增加与海丝文化有关的旅游节庆,丰富旅游节庆活动,陆续推出一批具有特色的区域性旅游文化节庆品牌活动,增强活动中游客的参与性,满足游客体验地方文化、民俗风情的愿望,使旅游节庆活动成为活动规模大、内容丰富多彩的文化传播载体。

(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模式

截至2017 年,福建省正式公布了92 个在建或基本建成的文化产业园区。于福建省海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而言,应发挥闽台文化产业园集聚作用,推动园区众创空间建设;通过联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室、传统手工作坊等各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重要载体,在园区内划分重要的功能区,汇聚园区各阶层各行业创新型人才;分别对作坊内的瓷器、陶器、织锦、海柳雕、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古建筑木雕、珍珠采捞、金银首饰制作、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彩石雕刻等工艺制作类项目进行旅游产品开发;重点突出海柳雕、造船技艺等海丝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的创意、生产、流通、销售,打造国际知名度较高的文化旅游品牌,提升自身更具市场竞争力与吸引力的品牌形象;在此基础上整合产业链,不断推进文化和科技、装备制造业、对外贸易服务业、出口加工业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发展,孵化出新业态,培育出具有科技文化优势的企业集群,从整体上营造出有规模、有分工、可集约、可持续、以创新发展为驱动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模式。

(四)宗教古寺体验模式

福建省是建设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其海丝文化遗产中存在着大量的民间信仰,如妈祖、保生大帝、清水祖师、王爷、关帝、陈靖姑信仰[8]等。寺庙作为宗教文化的有形载体以及宗教活动中心,在福建分布较为广泛。故其宗教旅游资源丰富多样,知名度高,与其他旅游资源配合较好,有利于发展宗教古寺体验旅游。古寺体验旅游不同于以往的宗教圣地观光游览,以游客为主体,强调其参与性和体验性。

(五)古镇(村)居民生活原生态再现模式

福建省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3 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9 处,其中重要的名人故居、大宅第等更是为数众多。古民居、古建筑是古镇旅游资源的外在物质表现形式,可以说是古镇旅游的“壳”,只有保护好“壳”,修旧如旧,完整地保存历史风貌,才能进一步发展古镇旅游。建筑是“壳”,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即为古镇旅游的灵魂。若失去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那么古镇就是一座死城,古镇旅游也仅停留在观光游览层次。应挖掘和传承当地特色生产方式,在村镇中设立小型作坊,供游客体验和参与。如可让游客进入茶叶作坊、蔗糖作坊劳作等等;可搭建戏台,定期表演闽南地区特有的高甲戏、歌仔戏、南音等等;整合民俗节事表演,发扬当地文化传统。创造条件展示旅游资源,才能全方位再现古镇当年风貌,挖掘古镇文化内涵,提高游客参与性,深入发展古镇旅游事业,让历史活起来。

三、基于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展模式

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作为文旅融合的关键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实现主体协同。主体协同更多关乎海丝文化遗产传承人、旅游企业、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社会媒体、社区居民等诸多主体在理念协同、要素集聚、体制机制协同、职能职责等层面的融合,是多元主体间知识、经验、智慧、精神共享的过程,有助于加快推动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的实施进程。对此,本文根据各主体在文化遗产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主导性,划分为政府主导式、企业带动式、社区参与式三种模式。

(一)政府主导式

政府作为福建省海丝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主导力量,理应在协调发展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扮演好倡导者、管理者和协调者的角色,为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提供重要保障[9]。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明确职能职责,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调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致力于解决多年来文化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多头管理、职责分散交叉等难题。一方面,福建省政府着力推动和指导泉州、福州、漳州、厦门等地开展相关工作,共同策划、推进一批重点海丝文物保护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海丝“申遗”工作,支持和指导泉州做好牵头城市,组织泉州、莆田、漳州三地按照既定工作步骤,在联合“申遗”机制的完善、申报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遗产本体保护修缮、周边环境整治、遗产展示和档案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以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上的一体化,保障海丝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融合发展的广度与深度,为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的协同发展提供有效的遗产资源产品供给,确保区域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化旅游产品得以创新。另一方面,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在合并文化主管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基础上整合分属于两个不同部门的资源,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提升区域内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实施效率。在生产经营机制上,联合海丝文化遗产传承人、旅游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主体,加大开发创新力度。如泉州市博物馆联合北京建筑大学,泉州市博物馆与海麟文博、尚艺古建等两家运营文博、文化遗产保护的企业,共同宣传与推介闽南海丝文化,促进闽南海丝文化文创产品的研发。引入多元主体有助于加强海丝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的主动性及自觉性,消除行政隔阂与管理壁垒,统筹发展、协调运作。

(二)企业带动式

首先,企业通过与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文化遗产传承机构、文化遗产展览馆、学术与培训机构展开合作,推进海丝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展不同等级、不同类别海丝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活动。其次,企业通过市场调查,准确划分海丝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消费群体,掌握不同种类消费群体对海丝文化遗产产品的消费习惯,大力发展福建海丝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实现文化遗产旅游产品与旅游市场的无缝对接。泉州市清源山风景区是该市唯一的国家5A 级旅游景区,依托福建清源山旅游投资公司,清源山5A 级景区旅游设施建设、品牌打造与市场营销、二次消费项目的开发经营不断升级和完善。目前重点开发建设泉州市旅游集散中心、老子文化体验区、天湖半实景演艺、智慧景区等项目,推动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更优、更快发展。除此之外,各类旅游企业积极投资经营泉州市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如龙头山文化旅游街区、老范志古大厝、青少年闽南传统文化研学游基地、新门街三创园、东亚之窗文创园、源和1916创意园(三、四期)、泉州美食城、大寺逅精品酒店、通政壹号·巷遇精品酒店、肃清门·共生精品酒店等。此外,企业还需全方位打造多元化的旅游精品线路,树立文化旅游品牌,进而扩大市场客源,提升福建省区域旅游形象。如漳州市旅游企业整合月港海丝遗产、文化资源、景观资源,将月港遗址与月港周边海商故居、天一总局、镇海卫城址等遗址遗存捆绑起来,开发海丝主题旅游项目,并以保生大帝文化节和海澄都城隍文化祭等习俗文化为依托,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路线。各企业通过统筹安排生产运营资金、调整产品运作方式,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进而凭借丰富的管理经验,成熟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在短时间内迅速打开市场、获取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知名度,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10]。

(三)社区参与式

为更好地实现社区居民和社区发展的共同目标,需要不断强化社区居民在海丝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参与意识,完善社区居民在海丝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参与机制。首先,经由社区居民平等参与决策,推选出旅游接待小组,继而由社区居民针对区域内海丝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事宜提出个人意见,由推选出的旅游接待小组将意见集中统一反馈至社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社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全体表决后,形成最终的决策方案。其次,社区管理委员会对旅游接待小组成员合理分配工作、集体培训,主要包括服务礼仪、游客接待、技艺技能、表演训练、纠纷化解、组织协调等内容。再次,社区居民享有对福建省海丝文化遗产所获取的旅游收入、支配、采购等内容的监督权,有助于杜绝保护主义,调整组织的互信网络,促进社区的和谐、规范化发展。由此可见,社区参与模式具有较为系统化的制度框架、职能分工,有助于社区在面临更加复杂、多元化的社会和市场环境时做出适应性改变。譬如,泉州千年瓷都德化的陶瓷制造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三班是德化古瓷村,2020 年5 月16 日,德化社区学院、德化县作家协会、德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德化县三班镇政府、三班镇社区学校联合开展“走进瓷乡三班,感悟海丝文化”非遗采风活动,以宣传挖掘千年瓷都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的非遗魅力,让“非遗”走进社区、贴近生活,让社区居民亲近“非遗”,最终提高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和社区文化功能。

四、基于内外环境的协同发展模式

近年来,福建省成为我国沿海沿边经济发展的重要看点,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环境背景下,深入挖掘海丝文化、海洋主题、海峡特色资源,建设福建文化海外传播交流平台,力促文化贸易与文化交流融会贯通,文化“走出去”不断升温,同时多方积极搭建对外开放交流平台,顺利推进文化与旅游更深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福建海丝文化遗产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纷繁复杂的科技发展环境是诸多旅游开发者不得不面临的社会现实。可见,无论是基于大战略背景下的外部政策环境,产业、科技环境,还是基于海丝文化遗产自身生存发展的内部自然人文生态环境,全方位融入并适应环境,成为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重要的环境因素。对此,本文根据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过程中环境复杂性特征,划分为政策环境响应式、科技环境融入式、生态环境依赖式三种模式。

(一)政策环境响应式

2015 年国务院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海上丝绸之路是世界各国共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加上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各省份、各地级市在贯彻融入国家战略的同时,响应出台各地文旅融合的政策文件。如福建省出台《“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打造“海丝”文化IP,推动我省文化旅游发展的建议》等,为福建海丝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提供重要指导。福建省内海丝文化重点城市如泉州、漳州、福州等也积极出台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符合的促进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的政策文件。在完善的政策环境下,福建省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工作取得极大的进展。如打造“福建文化宝岛校园行”等入岛交流品牌,办好海峡论坛期间的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妈祖文化旅游节等重点涉台文化交流平台活动,积极入岛参加台中“大甲妈祖文化观光节”、台南“郑成功文化节”等活动;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组织舞剧《丝海梦寻》和“丝路帆远——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图片展”赴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和海丝沿线国家展演、展览;办好两年一届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11];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央地合作计划”项目,举办2016 中国福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文化年活动。福建省陆续推出多元化文化旅游项目、文化生态旅游项目、文化体育旅游项目,不断开创海丝文化遗产与旅游合作对外交流活动新局面。

(二)科技环境融入式

首先,要充分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应积极呈现数字化、虚拟化的旅游景点与景区,创新文化旅游形式,提升海丝文化遗产旅游创意,打造让大众耳目一新的海丝文化遗产旅游新产品,扩大海丝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影响力。其次,要推进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打造汇集在线旅游预订、导游电子讲解、旅游景区评价等多功能一体化的智能旅游服务系统,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与旅游者的消费体验[12]。再次,旅游企业要逐步深化对海丝文化遗产资源的文化价值挖掘。应借助科学技术要素,创新海丝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手段,提升海丝文化遗产本身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多重价值,有效引导与激发旅游者的消费需求。泉州“海丝”唐卡百米长卷创作工程是数字化应用开发与保护海丝文化遗产的成功案例,该作品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唐卡艺术的绘画形式,再现古代泉州“市井十洲人”的繁荣景象与社会风貌,并通过3D 技术,让画中情景和人物“动”起来。百米长卷完成后,将继续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运用3D 建模技术活化作品,同时,技术团队将把作品虚拟化,通过电脑、手机和VR 设备在画中虚拟漫游。日后,泉州将把唐卡百米长卷创作作为文化生态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以此打造古城旅游新景点、新亮点。

(三)生态环境依赖式

福建海丝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海洋文化,是古代福建沿海地带群众出海求生存和发展而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它展现了福建沿海地区人民对海洋本身的认识、利用。它生存于特定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之中,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依赖于动态多变的环境系统完成文化的生产与创造。福建条件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为早期人类活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场域,也为区域内文化遗产的形成演化提供了天然的外部环境。人文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社会居民对旅游开发的认同程度、旅游安全性、旅游便利性、旅游者与当地居民的和谐程度等内容[13]构成的特殊性生存环境。优化、完善生态环境依赖式模式可采取如下举措:一是加大福建省内海丝文化遗产地周边自然环境的建设与管理力度,保证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进行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努力构建出自然环境与当地文化和谐统一的区域性文化景观。二是由福建省旅游管理部门提供给社区居民直接或间接参与当地旅游业发展的就业机会,为当地社区居民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争取相应的经济地位,提升福建省社区居民对旅游开发的认同程度。三是福建省各相关部门加强海洋、气象、水文、洪涝等方面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做好防灾减灾救援工作,增强旅游环境的安全管理能力。四是福建省各政府部门要不断提升信息服务、咨询中心、医疗、交通、网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增强旅游地的接待能力,提升旅游便利性。五是利用多元化形式向外来旅游者介绍当地社区居民的民俗与生活禁忌,尽早消除旅游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文化冲突与矛盾。

五、结语

福建省是一千多年来海上丝绸之路上最重要的启泊地之一,福建海丝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历史积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丰厚的华侨人脉资源。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为重要的需求,且文化和旅游日益呈现出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趋势。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的协同发展作为福建地区文旅融合实践的重要内容,二者的协同发展符合协同论的客观规律。基于此,本文在参考借鉴有关理论及结合福建海丝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现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基于遗产资源、多元主体、内外环境这三方协同,构建了福建海丝文化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模式。但限于篇幅,对于该模式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模式实施产生的实际效果动态测评及后期优化等,文章并未涉及,有待后续的进一步探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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